一、迈向新世纪 我国与国际资本竞争的发展趋势(论文文献综述)
杨琪琪[1](2020)在《习近平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重要论述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在风云变幻的21世纪,互联网技术融入到人类社会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网络空间最具发展活力的新领域,又充斥着利益争夺、网络犯罪、网络恐怖主义、网络战、网络霸权等网络安全问题,“数字鸿沟”扩大的网络发展问题,以及网络体系不公正、规则不健全、秩序不合理等网络空间治理问题。因此,如何确保网络安全,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如何实现网络经济、政治、文化等领域持续健康发展,使互联网发展成果惠及全人类?如何完善网络空间治理体系,推动全球网络空间治理成效?这些问题成当前亟待解决的全球性问题。另外,我国在参与网络空间全球治理的过程中,如何紧紧抓住互联网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加速由网络大国向网络强国迈进?在承担大国责任贡献中国力量过程中又如何有效规避各种发展风险?面对国内外网络发展势态,习近平提出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主张,成为引领互联网时代发展方向的行动纲领。加强习近平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重要论述的研究不仅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也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针对当前研究缺乏系统性和内容的全面性,文章在广泛收集、整理和归纳习近平与之相关的系列讲话及会议报告基础上,主要采用文献研究法、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研究法,从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提出的现实背景、理论基础和思想渊源、形成过程、构建原则、构建路径以及理论的重大意义等方面对习近平的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重要论述进行了系统性研究。文章的主要观点如下:第一,鉴于“网络空间”是时代的重要特征,网络空间机遇与挑战并存,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不仅重要而且紧迫。第二,习近平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重要论述的理论渊源主要由马克思恩格斯的共同体思想、世界历史理论,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等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人的和平外交理论以及中华传统文化的和合思想所组成。第三,习近平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主张作为中国提出的网络全球治理战略,是人类命运共同体在网络空间的逻辑演进,其经历思想孕育和形成阶段发展为国际共识。特别是习近平提出的“四项原则”和“五点主张”成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构建指南。第四,这一论述具有重要的当代价值,从理论层面看,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习近平人类命运共同体重要论述。从现实层面看,对国际而言,有利于引领新型国际关系的构建,提升网络空间全球治理成效。对中国而言,有利于开辟中国网络外交新境界,实现网络强国的目标,有力回击“中国网络威胁”论等质疑。通过对习近平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重要论述进行系统性探究,有利于促进该理论研究朝着更加系统全面的方向发展。同时对于其中构建主张内容的研究有利于实现理论结合实际,使人们在整体上进行理解、把握和运用,从而使习近平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重要论述更好地指导实践。
谈笑[2](2018)在《近代中国政府与外国银行订立之契约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近代中国政府与外国银行订立之契约(简称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是指从鸦片战争始,经晚清、中华民国北京政府、中华民国南京政府,直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一百年间,由中国政府、各地方政府、中国政府各部门、由政府所有或得到政府担保的官办(国有)公司等为代表的主体与外国银行、中外合办银行、国际银行团、以银行为主要参与方的国际辛迪加以及代表外国银行(财团)的个人等外国私人之间确定、变更、终止权利义务关系的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绪论部分主要论述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的定义及研究意义,指出其与近代条约制度的关系,认为研究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需要涉及到准条约、政府涉外经济契约、国家契约、国际贷款协议、BOT特许协议等现当代法学概念。并从历史、法律、经济三个方面阐述本论文的研究创新之处。同时回顾了近代以来关于政府涉外经济契约的研究状况。第一章论述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的法律关系。分析中外间银行契约法律关系中外主体性质和类别。并根据该法律关系客体和内容的不同组合,将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法律关系分为借款、工程建设、合伙、买卖、租赁、特许经营等类型。指出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属于包含涉外因素、公法因素、经济因素的私法契约。第二章将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涉外经济契约)与契约、条约进行法理概念上的比较,讨论契约与条约、政府涉外经济契约与准条约、政府涉外经济契约与近代条约体系的关系。并从法的形式(分为法的渊源、法的分类、法的效力);法律关系(主体、内容与客体);法的实施(法的适用、法的遵守、法律责任)三大层面进行系统比较。指出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所隐含的极为复杂的法律原理。第三章论述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的发展分期,分为晚清时期、民国北京政府时期和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三个阶段,介绍各个时期契约订立的时代背景,契约特点以及演变情况。第四章分析契约主体外国银行在近代条约体系下的特殊法律经济地位。指出近代在华外国银行与国际政治、领事裁判权、中国国内经济金融政策的关系,认为其优势地位的取得与近代条约制度密不可分,属于近代历史上在中国经营货币信贷业务的外国私法人,而不是受中国法律管辖的内国法人。第五章论述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与国际政治的复杂关系。在广义上,外国银行与中国政府的订约行为受到世界范围内的国际关系的影响。从狭义上看,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受到近代中外条约关系的直接制约,属于近代条约制度的一部分。第六章论述近代中国政府与外国银行订立契约的过程。分为中方决策、外方决策、中外交涉三个层面。指出中方政府政治决策和外方企业市场决策的特点,并分析近代中外交涉交易的过程和特点。第七章论述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的核心部分——近代中外间国际贷款契约。根据法学、经济学的有关理论,对近代外国银行与中国政府订立的国际贷款契约进行分类整理,对契约的结构、条款进行解剖分析,指出近代国际贷款契约的发展变化和特点。第八章论述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类型之一——近代中外间国际工程建设契约。重点分析近代铁路投资领域中国政府与外国银行、财团订立的国际工程建设契约。指出其类别、条款和有关特点。第九章论述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类型之一——近代中外合资合作经营契约。对其定义、类别、条款及内容特点进行分析。第十章以1887年李鸿章与美国费城辛迪加订立的中外合办华美银行契约事件为例,论述近代中国政府与外国银行(财团)进行经济合作,在国际与国内,政治与经济各个方面所受到的影响,展示近代中国政府涉外经济活动所面临的困难处境。
马学礼[3](2016)在《东亚经济合作中的区域公共产品供给研究 ——以贸易投资合作为例》文中研究说明东亚经济合作一直处于理想与现实之间,是一个充满了矛盾的进程,本文仅是对这一进程的技术性解释。区域经济合作原本是国际经济学的重要研究课题,但由于未能考虑到政治因素的重要性,因而难以刻画其全貌。事实上,各国在制定区域经济合作战略时不仅要权衡经济得失,也要权衡政治得失,不仅遵循市场逻辑,也遵循权力逻辑,可见,区域经济合作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是一个政治问题,不仅是一个政治经济学问题,更是一个国际政治经济学问题,而区域公共产品理论正是国际政治经济学解读区域经济合作的新视点。依循这一思路,本文首先从供给的角度完善了区域公共产品理论的分析框架,进而鉴于东亚经济合作的“危机驱动型”特点,将东亚区域公共产品的供给历程分为亚洲金融危机后的起步期(19972009年)和全球金融危机后的深化期(2009年以来)两大阶段,分阶段地考察了东亚经济合作中的区域公共产品供给,并对其发展前景进行了预测。本文的根本目的旨在解决三个方面的问题:第一,思考区内外博弈约束下区域公共产品得到有效供给的条件;第二,思考两次金融危机后东亚区域公共产品供给的不同结果及其成因;第三,思考地区实力格局转换背景下区域公共产品供给的前景及其影响因素。全文共分为7章。第1章“绪论”,对本文的选题立意、已有研究及进一步研究的必要性、研究方法、结构安排、创新及不足进行了概括性介绍。第2章“区域经济合作的相关概念与理论解释”,对全文的基本概念进行了界定。首先,本文中的“东亚经济合作”并非泛指东亚地区内任何时期、任何形态的合作,而是一个专有名词,特指20世纪90年代后期正式启动、以区域经济一体化为理想目标的经济外交实践。其次,论文对区域经济合作已有的理论解释进行了系统性梳理,并发现国际政治经济学的解释力明显强于国际经济学和国际政治学,区域公共产品理论正是国际政治经济学在区域层次的拓展和应用。最后,论文对区域公共产品理论的渊源、脉络和局限性进行了简单介绍。第3章“区域经济合作的公共产品理论分析框架”,构建了贯穿全文的理论主线。首先,论文阐述了区域经济合作和区域公共产品的关系,通过剖析“区域公共产品”的逻辑内涵界定了产品的供给模式、扩展了产品公共性的判断标准、明确了产品的形态和内容,进而将上述概念操作化,使其适用于东亚经济合作的实践。其次,论文用“预期收益”、“供给成本”和“外部性”三个要素刻画出单个国家参与区域公共产品供给的主要决策变量,并赋予它们新的理论含义。在此基础上,论文以国家异质性和利益相关性为切入点,强调非平等的成本分担、非均衡的收益分配和域外大国介入的阶段性,从根本动力、内部约束和外部约束等方面尽可能地完善了区域公共产品理论,论证了各国实现合作供给的条件,即:在厘清不同国家收益敏感性和成本敏感性的基础上、通过一定的供给机制重塑各国的成本-收益结构;承认区域公共产品供给与域外大国的利益相关性,妥善应对其介入。第4章“亚洲金融危机后的东亚区域公共产品供给:进展及成效”,是对1997年后十余年间东亚经济合作历史的理论解读。首先,论文分析了东亚公共产品供给的起因,指出这是区域公共产品需求不断“发酵”的必然结果。其次,考察了本阶段东亚区域公共产品供给的内容和特点,即:贸易类区域公共产品是供给重点,投资类区域公共产品是其“副产品”,两者都呈现出明显的“质次价廉”特征。随后,论文用引力模型实证分析了本阶段东亚公共产品供给的成效,结果表明:尽管存在较为严重的“面条碗效应”,但东亚公共产品供给确实较大地促进了区域内贸易的发展,因而是相对成功的。最后,论文分析了实现相对成功供给的三条原因:各供给方都以绝对收益为主要关注点;供给的总体成本较低,且大国的选择性激励降低了小国的个体成本;外部性较小,且“开放的区域主义”和美国的有限介入较好地实现了外部性的内在化。第5章“全球金融危机后的东亚区域公共产品供给:困境及突破”,是对2008年后东亚经济合作困境的理论解释。首先,论文考察了全球金融危机后东亚经济合作的深度经济一体化趋势,以及该趋势对高质量区域公共产品的需求,进而区分了东亚对高质量区域公共产品的一般需求和重点需求。然而,现实问题是,东亚各类区域公共产品的“优质化”进程都陷入了困境,导致这一困境的成因有三个方面:各国对相对收益的竞争削弱了供给的根本动力,高昂的供给成本强化了供给的内部约束,美国的全面介入强化了供给的外部约束。最后,论文考察了东亚各国为突破“优质化”困境所采取的策略:RCEP已经成为东盟主导区域公共产品供给的新尝试,“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正在成为中国引领区域公共产品供给的新模式,二者都对突破困境有一定帮助,但相比之下,“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作用更为积极。第6章“东亚区域公共产品供给的前景:确定性与不确定性”,是对未来东亚经济合作趋势的理论预测。论文首先明确了东亚区域公共产品供给前景的确定性,即:供给主体的范围已不可避免地泛化到东亚之外,实现“纯粹东亚”供给的可能性越来越小;各类区域公共产品将形成多层次共存且无法相互替代的局面;供给机制将更加多元化且长期并进。但我们不能确定的是:东盟能否继续充当区域公共产品的供给中心,中日之间的供给竞争将走向何方,美国主导的“亚太化”供给发展前景如何。最后,要实现区域公共产品的可持续供给,就必须将已然分化的预期收益再整合,促使主要大国承担更多的供给成本,在TPP、RCEP和“海上丝路”三大供给平台的竞争与互融中将外部性内在化。第7章“我国参与区域公共产品供给的战略选择”,是对我国今后区域经济合作战略的理论思考。在崛起大国和发展中大国的双重身份下,我国能否有效提升区域公共产品的供给水平取决于三个方面,即:是否有着清晰明确的战略定位以解决供给意图和供给能力之间的矛盾,能否选择合乎实际的供给策略以协调手段与目标之间的关系,如何采取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化解现实中的具体风险。但无论如何,“大周边”地区已经成为我国走向强国之路的战略依托带,我国应更加积极主动地承担区域公共产品的供给成本,从而为我国多层次、全方位的经济外交提供新的动力和空间。最后是“结论”部分,对本文的主要观点进行了总结。
张昕妍[4](2016)在《我国早期机器人知识的传播与产业政策的发展》文中提出当前机器人是全球高技术领域研发热点之一,创造机器人的目的就是希望它能够成为人类身体和智慧的延伸。机器人是技术综合集成的产物,与生物体意义上的“人”没有任何关系。现代机器人是一种机械与电子相结合的自动化机器。回顾机器人的发展历程,进一步反思科学与社会的关系。首先,本文探究了机器人及“Robot”一词的起源,主要将视角集中于近代机器人和现代机器人,机器人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体现出技术集成以及技术应用所带来的成效。其次,本文搜集整理了近代与机器人知识有关的报刊、小说、电影等资料,探析近代机器人作为一门知识而非技术在我国的传播过程,以及在这一过程中体现出的特点。再次,从政策追踪的角度分析我国机器人的研发历程。进入20世纪70年代,我国开始探索机器人的发展路线。从国家“第六个五年计划”开始,逐步推出发展机器人技术的相关政策。“第七个五年计划”以发展工业机器人为主,“863计划”主要关注智能机器人技术。在一系列国家政策的引导和推动下,我国机器人技术开始步入正轨。近几年,国家大力发展机器人产业,重视机器人技术的推广及应用。最后,以我国第一台水下机器人的研发作为案例,探讨了机器人立项前期的准备工作及所克服的种种困难。该项目的技术突破与创新开拓了我国水下机器人技术的新领域。总体来看,我国机器人技术在发展初期,国家政策大力扶持,工业机器人和特种机器人共同发展,我国机器人在起步阶段取得了一定的成绩。随着社会的发展,对于机器人的需求越来越广泛,成为国际尖端技术竞争的新领域。机器人技术的发展,必将引发新一轮的科技革命。
孔伟艳[5](2010)在《国有控股商业银行产权改革问题研究》文中指出从美国次贷危机演变而来的金融危机,使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出现了商业银行国有化的现象。中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却反其道而行之,以2009年1月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为标志,完成了股份制改造。金融危机带来的银行国有化,是不是对过去非国有化改革的否定?股份制改革后,国有控股商业银行还存在哪些问题?这些问题的原因和对策是什么?国有控股商业银行深化产权改革的方向是什么?在推进金融体制改革的国内背景与金融全球化和金融自由化的国际背景下,研究和解决这些问题,在理论上有利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探索现代商业银行产权制度;在实践上有利于推动我国四大银行深化产权改革,提高我国银行的微观经济绩效,进而提高金融业整体效率,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本文遵循“问题→原因→对策”的研究思路,正文内容包括以下三个部分:1.问题部分(第1、2章)我国四大国有银行改革与发展的历史进程,包括大一统阶段、专业化阶段、商业化阶段和股份化阶段。对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按照三大类七项指标进行评估的结果表明,股份制改革是卓有成效的。但同时也遗留和产生了一些问题,包括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引进战略投资者带来的金融安全问题,与国外先进银行相比在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差距,以及股改上市、金融创新、混业经营等导致金融监管困难增加的问题。2.原因部分(第3章)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在后股改时期存在问题的根源,在于产权改革不够彻底,股权结构高度集中。四大国有控股商业银行中国有股份(包括国家股和国有法人股)所占比例在70%以上(新建行为57.02%),政策制定主体和市场主体混淆的问题得不到根本解决,真正的公司治理制度就难以建立,高成本低效益的经营现状也就难以从根本上改变。因此,深化国有控股商业银行产权改革势在必行。本文接下来从理论综述与实践经验两个方面探索了深化产权改革的方向。首先,国内外大多数学者主张商业银行产权多元化和国有股减持。其次,世界主要国家商业银行产权制度的历史变迁和基本规律也表明:产权多元化是商业银行产权制度变迁的历史趋势,也必然是中国商业银行产权制度的发展趋势。最后,金融危机引起的银行国有化,只是产权多元化这一主旋律中的插曲。3.对策部分(第4、5章)我国要在尊重客观规律和分析基本国情的基础上,建立中国特色的商业银行产权制度。首先,在股份制改革现有成果的基础上,产权多元化具有必要性、必然性与可行性,建立以产权多元化为核心的现代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是国有控股商业银行深化产权改革的必然方向。其次,建立现代商业银行产权制度的首要步骤是优化产权结构,其目标模式应当是有一定集中度又存在相对控股股东的产权结构,其实现途径就是国有股减持。在已经股改上市的三大银行中,随着国有股减持,全要素生产率(TFP)、股本净回报率(ROE)和总资产净回报率(ROA)呈现上升趋势,有力地证明了这一点。最后,建议国有控股商业银行优化产权结构实行“三步走”战略:中国农业银行加快引资上市,三大国有控股商业银行继续优化产权结构,构造股权适度集中、国家相对控股的产权结构。在坚持国有控股商业银行产权多元化改革取向的同时,还要进行与产权改革相关的制度创新。主要包括: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使之与产权改革互相促进;稳步推进混业经营,扩大银行利润来源,分散银行经营风险;积极探索政治民主化改革,切断政企不分的根源;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和相关法律,保障产权交易自由。论文综合运用了马克思主义的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方法、规范与实证相结合的方法。在分析国有股减持的贡献时,主要使用了定量分析方法。论文的主要创新点包括研究方法与研究结论的创新。(1)论文运用Cobb-Douglas生产函数y = f ( K , L )= AKαLβ,以已经股改上市的三大银行为案例,实证分析了国有股减持对全要素生产率的贡献,国有股减持对股本净回报率和总资产净回报率的贡献,具有研究方法上的创新。结果表明:①无论是以净资产为投入,以税前利润为产出,还是以总资产为投入,以税前利润加利息支出为产出,无论改革前后劳动力弹性系数β的值是否改变,三大银行股份制改革后的全要素生产率都比改革前明显增加;②随着国有股权比例的下降,国有控股商业银行的股本净回报率和总资产净回报率都明显提高。(2)研究结论的创新包括:①分析了商业银行产权制度与金融危机的关系,认为产权多元化配合风险管理和有效监管,才能有效防范金融危机。②国有控股商业银行产权改革的方向是建立现代商业银行产权制度,其基本内涵为主体明确、约束严格、产权多元、交易自由,核心是产权多元化,目标模式为有一定集中度又存在相对控股股东的产权结构,具体到我国就是股权适度集中、国家相对控股的模式,实现这一目标模式的有效途径是国有股减持。
黄云[6](2010)在《中国少数民族地区跨国运输通道研究》文中认为中国少数民族地区的跨国运输通道是解决我国能源问题的关键因素。因为中国石油海上运输存在的“马六甲困局”,使得从中国的陆地边境地区进口能源成为一种必要选择。在中国石油对外依存度高达50%的今天,我国东北、西北及西南民族地区的跨国运输通道日益彰显其重要性。民族经济学更注重从民族劳动者这一主体出发来研究跨国运输通道,而不单纯着眼于区域经济。有时区域经济繁荣和当地民族经济落后可以同时存在,因此,从民族经济的视角来探究跨国运输通道的地位和作用,找出民族经济落后的原因,是十分必要的。中国的现代化不应是消除民族地区差异的简单拉平。中国经济的现代化要摸清后进民族的现实困难,要弥补落后民族地区与发达地区的差距,要实现中国东、中、西部区域的协调、均衡发展,就必须认真研究经济的民族性,关注民族地区劳动者的素质技能和社会地位,大力发展包括交通运输业在内的民族地区的经济。因此,本文从研究民族地区的运输通道入手,目的是为民族地区的经济繁荣探索发展之道。跨国运输通道的本质是交通运输业,马克思认为,交通运输业是物质生产部门。交通运输业也创造价值,这个价值追加到运输对象(货物)的价值当中去。跨国运输通道的物质生产性质,要求我们在发展民族经济时优先发展交通运输,并协调好各产业比例、强化管理以确保运输时空的准确性。跨国运输通道具有运输的国际性与复杂性、运输线路的不可分割性、规模效益和投资乘数效应和社会公益性等四个特征。从民族地区的角度和历史的角度,探究丝绸之路、茶马古道和云南与东南亚的通道这三条着名的跨国运输通道及其历史作用,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研究当代的跨国运输通道及其作用。边境地区商品经济发展水平、边境口岸与腹地联系的紧密度、地缘经济趋势增强和通道的安全性是跨国运输通道形成的一般条件。上世纪八十年代以后国家的对外开放政策、二十一世纪初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同时期国家民委的兴边富民行动以及边境地区众多跨界民族的存在是我国民族地区跨国运输通道形成的特殊条件。通过对我国东北、西北和西南跨国运输通道的现状分析,我们对民族地区利用跨国运输通道发展经济有了总体的认识。并按运输对象、交通方式和物流形态给跨国运输通道作了类型的分别。封闭半封闭发展模式是导致民族经济发展落后的重要原因,要改变民族经济的落后局面必须主动向外拓展。而大多地处我国边境的民族地区有着外向拓展的区位优势。因此,发展跨国运输通道是民族经济外向拓展的必然要求。跨国运输通道对民族经济的外向拓展具有桥梁的作用。因为它不仅是民族经济的产业导向,利于民族经济利用外资开拓国际市场、开发利用邻国资源,而且利于引进外国人才与先进技术。从经济发展和自然条件的角度分析发展跨国运输通道的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阐述十四个邻国的交通运输现状及其与我国发展跨国运输通道的关联度,使我们能够发现影响跨国运输通道发展的四个问题:过境运输的局限性,跨国运输通道对区域经济的促进大于对民族经济的促进,部分跨国运输通道存在安全隐患,口岸功能的弱化影响跨国运输通道的发展等。只有理解内生与外拓的辩证关系,才能明确少数民族劳动者是民族经济的主体,从而得出要发展民族经济必须提高少数民族劳动者的素质技能和社会地位的结论。本文提出以强化民族经济内生力量,加大外向拓展力度为指导思想;制定了以提升口岸功能和以发展成经济带为目标的全面发展跨国经济通道的策略。强调了少数民族劳动者参与跨国运输通道建设的重要性以及跨国经济通道对发展民族经济的意义。本文还以南宁-新加坡经济走廊为例阐述了民族地区跨国运输通道向跨国经济通道发展的方向,并指出跨国经济通道在区域经济一体化中的地位和作用。
魏清[7](2009)在《金融资源流动与长三角金融一体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长三角金融一体化是长三角经济一体化的组成部分。一般认为经济一体化包括商品市场的一体化和要素市场的一体化。欧洲的经济一体化经历了从关税同盟到统一货币的过程,这是主权国家之间在货币政策相对独立、汇率存在的前提下达成的。在统一的中国内部,中央政策的统一,统一的货币政策和税收政策,在此前提下谋求某个经济区域的一体化,其研究的方法和路径应该有别于国际经济一体化。长三角金融一体化的发展研究从理论上讲是区域经济中一个特有的课题,因为金融这个要素尤其特殊的运行规律。本文认为金融是一种资源,金融资源作为一种生产要素,其配置效率的提高无疑有利于经济增长。金融资源作为一种特殊的生产要素有其运动的特殊规律,金融部门服务于实体经济部门,可以是实体经济需求导致金融发展,也可以是金融发展领先和引导经济发展。金融资源在区域间的流动既受到资金使用效率最大化的支配,同时在既定的经济和政治条件下,也受现行制度的制约,比如地方政府对金融资源的控制。本文在回顾国内外文献的基础上,运用理论研究与比较分析、计量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对长三角金融一体化进行了系统的理论论述,建立了分析框架。本文的逻辑体系是这样的:从金融资源论推导金融要素的自由流动有利于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的提高和经济增长,在长三角这个经济区域金融资源是否是自由流动的,如果不是,是什么原因阻碍了金融资源的自由流动。本文定义金融资源的自由流动的过程就是长三角金融一体化发展的过程,因为这种自由流动扫除了一体化发展的障碍,使资金等金融要素在区域内的各个地区的收益率趋于相等,使区域内的微观经济主体能够得到平等的待遇而不管其地域的身份。长三角由于经济方面的联系在不断增强,内生出金融服务的跨地域行为,金融一体化的发展有了必要性,同时由于长三角各地经济发展的差距不大,使地方政府在推动金融一体化的态度上差别不会太大;长三角三地金融发展的梯度性产生了一体化发展的要求,本文从经济增长、产业分工等角度来论证长三角金融一体化的必要性;从交易成本、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结构的相似性等角度来论证长三角金融一体化发展的可行性。本文从各种渠道分析了长三角三地金融资源的分布与流动情况,发现长三角金融资源的分布存在一定的差异,这种差异实际上提出了金融一体化发展的要求,因为根据金融资源自由流动模型,如果资源能够自由流动,那么资金的收益率趋于相等,资金的利用率提高。既然长三角金融资源的分布不均,金融发展存在差异,那么金融一体化发展势必会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促进经济增长,接下来就是要考察长三角金融一体化的现状,看金融一体化是否和经济一体化同步。采用的方法主要有两个,一是看长三角三地的资金价格如何,因为理论上的假设是在一体化的国家内部,资金的价格无差异或差异不大,当然资金必须是同质的,即风险一样,价格才可比。二是看长三角内部金融资源的流动趋势的变化。本文选择了银行系统内部的贷款作为金融资源的代表,原因是我国的金融体系仍然是银行主导型的,银行贷款的流动能解释金融资源流动的大部分。通过比较长三角银行信贷资金的利率、非正规金融的规模和价格以及三地银行不良贷款率,认为长三角的资金价格存在差异,这说明长三角金融没有完全一体化。用银行存款贷款相关性的分析发现,长三角三地存款和贷款的相关性变大,本地贷款更加依赖于本地存款,特别是1994年分税制改革之后这种相关性更大,这说明长三角金融一体化的进程并不理想。因为我们的假设是如果金融市场是更加一体化的,那么本地的存款和本地的贷款相关性小。也就是说本地贷款可以来自于异地。我们用邹检验证明1994年这个分界点的存在,对于1994年后金融的非一体化倾向的解释是地方政府由于财政控制能力的下降导致其对金融控制能力的上升,而这又是现在的行政区经济造成的。现行的地方政府竞争的结果是对金融资源的控制,而这种控制造成了金融分割。对长三角金融一体化的考察发现其金融一体化的现实情况并不理想,这种结果是多种原因造成的。除了地方政府的原因之外,还要考虑现行的银行管理体制,央行的大区分行制度使江苏属于南京分行管辖,上海和浙江属于上海分行管辖,这种体制不利于长三角的信息交流与沟通。商业银行的垂直管理体制使省际壁垒严重,不利于合作。从商业银行参与金融一体化的成本收益分析,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原因,也使商业银行的跨地经营变得没有效率。鉴于欧洲各国尚能形成一体化发展的态势,在一个统一的国家内部,金融一体化的发展应该是相对容易的事情。金融一体化的发展既可以在市场力量的作用下,有市场微观主体自发形成,又可以由政府主动打破一些不利于一体化发展的壁垒,推动一体化的发展。在政策建议部分,本文认为转变政府的职能,使政府转变为主要提供公共产品而不是直接干预经济的运行,是打破这种地区间的资源分割,阻碍金融一体化发展的根本路径,让市场机制起主导作用。参与金融一体化的主要微观主体是银行,在没有人为限制的条件下,银行跨地经营的主要障碍是信息不对称,所以信息的共享机制的形成是金融一体化的保证,在这个过程中相关利益主体的合作是不能少的,就长三角而言,需要在中央的领导下,建立一个相对有效的合作制度。
胡军[8](2009)在《法国现代金融有价证券的私法分析》文中认为转型背景下我国的金融实践,不仅是社会经济变革的缩影,更是中国法制建设和私权构建的重要组成部分。二十年的证券市场实践,呈现各种利益冲突和矛盾,体现出推进社会转型的不懈努力。欧美金融发达史充分说明经济的动态发展过程与私法自我完善发展和变迁的过程是协调一致的。证券市场交易过程的标准化和交易过程的复杂化,表现为交易主体私权博弈的结果。我们有必要重新认识证券权利的实质和投资者私权保护的独特方式。不管是成熟证券市场,还是大多数新兴市场,都通过适时废止、新立、修改金融法制,健全私权保护和私法体系,为公司金融资本的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以法律变革来鼓励金融产品创新。金融证券市场发展中,私法的理念、制度、方法的变迁,既是推进权利证券化发展的客观现实,也是保护证券投资者私权的必然选择。而以金融创新为目的对投资者证券权利体系的发展,又是增强证券市场的吸引力和证券化效率的重要前提。私法制度的变革和衍生,其目的则是使投资主体的财产权得到保障、行使私权意志更加自由。金融监管和公法介入的目的不是限制,而是保障私权。现代有价证券负载之权利对法国传统财产规则和契约社会产生了深远影响。探讨以法国为代表的欧洲成文法国家现代金融有价证券规则体系如何作用于传统注释法学形成的研究方法和对概念内涵产生的影响,无疑对我国金融法制完善有着积极促进作用。全文除导论、结语外,共分为理论篇、制度篇、实践篇三部分六章。第一部分:理论篇:“两大法系现代有价证券融合背景下证券权利与现代公司金融资本之内生机制”本部分第一章“现代金融有价证券之私权规则及其逻辑考察",论文实践篇指出对我国证券资本市场与金融成文立法的思考和回应必需回顾传统大陆法系私法变迁和总结现代金融证券权利之形态演化。正是伴随传统市民社会权利观念和形态之变迁,使得传统以“债券”和“股份”为载体的“二元主义”证券权利体系向现代“复合主义或混合主义”证券权利体系转型、近代公司资本形态由“工商经营资本”向现代“公司金融资本”发展。现代证券权利内容极其丰富:一方面,现代证券权利不同于传统私法体系中准确之物权、债权,而是作为新型财产权予以界定。另一方面,对现代证券权利的理解也不能仅局限于公司法领域之股东权或公司债权之狭小范畴进行度量,应该运用交叉性部门法学之思维理解现代证券权利。现代证券权利根源于传统财产法和契约法、横跨现代公司法和金融法之衍生权利。透过现代欧美金融全球化之发展和证券的各种表现形式,不难发现现代公司证券与金融资本紧密联系呈现出投资者所享有的多元化民事权利。第二章“现代有价证券法律制度在金融全球化背景下两大法系的融合和互动”,自上世纪七十年代末以来,在发行公司对公司金融资本金需求与市场潜在储蓄人和金融投资人长期投资意愿的双重作用下,金融业实践逐渐拓展了金融有价证券产品并使其产品呈现类型化和专业化趋势。从传统经济、法律与现代金融的角度,几个不同的基本要素共同引发了金融业跨越式发展:金融市场国际化(l’internationalisation)和全球化(mondialisation)趋势、信息和传媒相关高科技在金融领域的运用和实践、金融市场消除阻隔化(d(?)cloisonnement)趋势、金融规则柔性化(d(?)r(?)glementation)、金融产品发行全球化趋势、财产证券化(titrisation)……所有上述现象在市场容量和节奏上支持了金融活动在全球范围内的互动和交融。同时,由于信息网络之内在衔接,全球金融体系成为统一市场。金融市场消除阻隔化(d(?)cloisonnement)趋势(为了适应经济全球化和现代企业融资之需求,金融实践者通过降低各个金融市场之门槛,实现商事主体在各个不同金融市场之间的流动性)和金融规则柔性化(d(?)r(?)glementation),使得传统金融市场成为单一化、统一化和自由化之全球金融自由市场,金融有价证券产品按照自由经济法则遵循供需规则。英美商事法的“放任许可灵活性原则”(l’extraordinaire permissivit(?))和金融自由主义本位促使金融实践者在金融产品创新上有极大的思考空间。就大陆法系的法国而言,英美法系的绝对多数金融产品在法国金融市场长期缺失,法国早期的金融“严苛主义”的立法价值严重束缚了金融证券产品创新。最早关于大量规制法国金融有价证券多元化发展的立法文本出现在上世纪五十年代中期。法国像欧洲大陆其他国家一样,其传统金融证券产品实践中主要以资本型有价证券(负载着股东经济收益性权利和股东参与发行公司经营管理性权利)和债券型有价证券(长期借贷型证券以获取固定收益率和其他孳息收益方式)。这种“二元主义”的有价证券分类方法根据私法的规则将有价证券清晰的界定为财产型证券(物权型证券)和债权型证券。伴随着二次世界大战的结束,传统法学二元主义的思维模式受到严重挑战,严格以股票和债券的二元主义标准发行有价证券的金融实践不能满足货币贬值的现实。第三章“盎格鲁萨克逊法系有价证券法律制度对传统大陆法系的效果:复杂性特质之有价证券多元化趋势”。伴随着资本市场近二十年来发展,金融投资有价证券产品的多元化设计为现代商事公司融通资本而成为相当重要之法律工具。以法国为代表的欧洲现代金融投资工具在尊重传统的基础上实现了巨大而深刻的变革,金融法制在奉行金融创设自由原则的基础上有序整合了“各类无名投资有价证券”使之内在协调并统一。法国现代投资有价证券——即复杂性物质之多元化趋势(la diversification des valeursmobilieres complexes)——中所表彰之权利藐视传统法学方法论强调的类型化尝试。这里我们不去探究各类投资型有价证券具体形态下的分类真实情况,而是运用相对抽象之标准对各类新型金融产品重新聚合,概括而言可以分为两类:第一,媒介型投资有价证券产品。就法律效果而言既不是股票又不属于债券,而是具有股票或债券某些属性特征的搭桥型金融产品,即产品内在构成具有“财产性证券”和“债权性证券”的双重特征。上世纪金融“自由化”运动初期,金融实践为拓展企业融资需求潜意识否定传统“二元主义”有价证券体系,开始为适应各类法国国有企业募集资本之需要发行新型有价证券产品。具体可以包括:次级或次位阶债券、复合投资债券(lesobligations compos(?)es)、参予型有价证券(titre participatif)等等。第二,混合型投资有价证券产品,主要在早期媒介型投资有价证券尝试的基础上,通过法律技术处理在金融产品已有权利架构上对特定附属性或补充性权利予以内核化。现代有价证券可以在公司资本金收益权能和传统债权性收益权能之间相互转换。复合型或混合型金融投资有价证券几乎覆盖所有可以设想之实体权利衍生,通过现代契约自由规则实现了公司股东资本收益性权、股份之用益物权(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和债权等权利之间切割、认购、交换、转换。然而,金融实践很难恰当勾勒并穷尽金融投资有价证券之产品组合。在早期媒介型投资有价证券尝试的基础上,公司法学者对传统商事公司有价证券持有人身份性质之认识发生了转变,证券持有人不在简单的认为是公司“股东”或“债权人”,而是被视为现代商事公司“社员权利人”,有价证券持有人所拥有的是“通过证券形态切割化之民事权利”。第二部分:制度篇:法国金融有价证券在私法领域的传统注释法学解读法国现代有价证券在借鉴和融合英美国家金融产品成熟经验时,通过欧洲私法之市民社会契约、财产规则的运用吸收盎格鲁萨克逊法系成功经验实现“金融证券衍生权利”文化本土化。第四章:“法国有价证券法律制度的财产权制度”。近代物权法遵循着“有形动产财产”原则,而20世纪50年代后,“无形动产财产”的发展促进了现代所有权占有理论的发展。早期“纸制”有价证券也被视为有形财产,然而在证券无纸化或电子化改革后有价证券进化为现代意义的纯粹无形财产。有价证券可以有偿转让、继承性的转移权属、负载有价证券用益权(usufruit)、可以负载有价证券担保等如此众多之金融法律实践为“现代无纸化或电子化有价证券”之法律保护提出了现实的挑战。早期被视为有形财产有价证券阶段,由于其权利依附在有纸证券上并且财产权信息记载在证券上,有价证券属于物权的客体可以自由流转,而无纸化有价证券的出现使得有价证券承载的权利之“流通功能”得到加强。传统注释法学认定之债权客体依然是“有形物”,而现代电子化有价证券之客体属于“无形物”。传统客体理论没有概括无体物和无体物所依附之权利的特征。同时,为适应金融衍生权利发展趋势,法国民法突破传统以有形物为对象之法定担保物权模式。迫于现代社会中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压力,法国金融立法者自上世纪六十年代初就开始尝试性在大陆法系基础上构架新型金融担保体制契约化;有价证券制度本质属于商事制度,有价证券担保制度的理念和价值不能脱离传统西方商业文化之二元根基:交易效率和交易安全。有价证券担保契约则是在传统债法意思自治和交易秩序下演化;而担保规则则是从金融监管和金融创新的双向角度平衡金融效率和金融安全。第五章:“有价证券法律制度的金融契约化释义”。现代有价证券的发展反映着“权利证券化”之趋势,权利证券化的实现和金融证券产品创新多归功于金融契约的不断推成出新。有价证券本质反映证券发行人和证券持有人间的相对关系,证券权利在本质上是一种相对权。证券权利不一定是任意性的私权,一方面相当多的内容是法定的,如公司法、证券法对证券记载事项、发行交易程序的强制性规定;另一方面又赋予交易双方在法律确认的范围内设定权利义务,如债券权利义务相对人对债券利率的约定。就要约之信息披露与金融交易安全的保护而言,发行有价证券之“要约”被金融立法者强制性规范,对有价证券要约之受众(潜在认购人或承诺人)进行严格范围限定。对要约此种私法行为的“格式主义”要求不仅仅在保护交易第三人和潜在“认购人”,更重要的是对市场金融信息的精细组织,并在金融法制框架内为有价证券要约的外部拓展化设定行为模式。按照传统大陆法系理论,有价证券发行契约依然要是用债法一般性原理。通常学者以发行对象的不同分为特定对象之金融要约和非特定对象之金融要约。如果结合传统私法逻辑解读,伴随着金融有价证券要约受众(潜在受要约人)数量的增加,严苛之强制性信息规则被嵌入金融法调控视角。适用于金融要约信息披露之规则则全面而系统整合“公众为对象之要约”和“特定私人为对象之要约”。就债法一般理论而言,“特定私人为对象之要约”针对特定民事主体以金融信息为内容之债权债务关系。相反,“公众为对象的要约”无可置疑是以集体契约性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两种不同类别之要约关系的差异主要体现在“要约文本”的自由解释空间不尽相同。“特定私人为对象要约”赋予金融交易双方当事人更多的自治性权利,而由于金融秩序和金融安全之缘故,有价证券之公开发行成为金融规制之路标,只能在特定范畴内适用传统注释法学解释学予以释法。在阐述法国公开募集储蓄发行规则时,有必要认识法国金融法近几十年发展如何移植英美有价证券私募发行制度。法国传统有价证券法律制度和资本实践没有私募发行金融实践之传统,私募发行在大陆法系国家的移植是在金融自由化趋势之发展影响下欧陆各国金融实践对英美金融产品及其契约模式借鉴的结果。现代金融发行活动中,金融监管者对资格投资者之私募发行监督不是采取严格限制私募活动之受众对象人数的措施,金融监管当局遵循经济自由主义思想任由“无形之手”调控市场,将私募活动视为场外交易而淡化金融管制。金融自由化和金融监管本身是一对孪生兄弟,弱化金融监管的直接后果就是金融自由化泛滥,2007年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金融海啸直接导致金融格局的重新洗牌。从金融法制的角度来看,新世纪初的金融大风暴反映了场外交易市场各类私募性质之金融活动缺乏必要监管措施。譬如,在私募发行规则指引下,发行公司以私募发行方式发行之有价证券享有信息披露豁免特权,这可以促进金融交易效率和降低交易成本之功效发挥。然而,现代金融市场不同于一般商品市场,以现代金融契约为纽带之合同法律关系涵盖金融有价证券交易双方当事人、金融经纪人和金融中介人、金融信息提供商、甚至包括各类“无关联关系”第三人之利益。因此,对金融交易安全的保护和金融秩序的良性构建就是金融监管应予以思考的课题,如果对场外私募交易行为授权相对方信息披露豁免规则必然会导致信息不对称,金融市场上各方当事人的知情权无法得到保障。传统金融有价证券发行建立在公开募集发行之基础上,有价证券发行契约遵循传统债权法对格式合同之严格程式主义要求。伴随金融市场之演变,金融发行对象由以向不特定之公众投资主体公开募集储蓄拓展到“以特定机构投资主体”为对象发行有价证券,金融产品发行契约呈现多元自由化之趋势。这促使以推销金融产品为内容之要约规则从严格僵化向着灵活弹性方向发展。尤其是近些年来私募发行方式的盛行,使得金融资本发行人可以根据不同投资者的需求运用不同金融营销方式和金融媒介方式设计差异化之金融要约邀请和金融要约。而以具体量化标准(发行对象数量指标)区分私募发行和公募发行已经不能适应金融监管的需求。现代有价证券发行监管主要围绕不同投资者进行不同“信息披露严格要求”或“信息披露豁免适用”。在金融契约领域中,适用于特定主体和不特定主体之间的发行要约规则逐渐融合和统一。金融要约的上述变化深刻影响到法国合同法中关于要约规则的相关理论,同时推动了法国债权法区分特定对象之债和不特定对象之债而适用不同调整规则。就金融契约法律关系之承诺行为效果和认购权行使特点而言,现代金融契约规则与传统债权原理之融合导致受要约人既要遵守公司法中关于股份发行时原有股东享有优先认购权之要求,又要在金融契约中赋予受要约人所特有之权属。早期传统大陆法系公司注释法学奉行僵化的公司资本维持原则和资本形成制度,公司资本形成后如需变更公司资本需履行繁琐的公司自治程序,这增加了公司新股发行的难度。同时,公司契约内在约束力也使得欧洲大陆关于原有股东新股发行优先认购权制度得以建立,但在近代商事公司法向现代金融公司法转型过程中,优先认购权规则受到金融法学者的不断置疑。基于现代公司复杂之利益格局,平衡各股东之间利益保护成为公司发行资本过程必需作出的法律选择。法律渐行过程中,认购优先权之规制成为衡量各类型股东利益的重要规则约束(frein)。而在现代金融自由化和公司有价证券产品多元化影响下,大陆法系关乎资本形成的公司监管制度导致公司资本之僵化,优先认购权规则成为各类股份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进行资本运作时的主要制度障碍,法国近些年来公司金融法规开始重构优先认购权规则,然而应当肯定优先认购权之系统性重构并没有颠覆传统大陆法系资本形成原则和法定资本制基本原理。优先权之价值在于伴随公司资本扩张时维持不同类型和属性股东之间的平衡。尽管遵循优先权之规则从法律实用功能来讲是不切实际和虚无缥缈的,但公司股份发行时原有股东天赋享有的由股东原权派生而来的优先认购权依然要得到尊重。从股东权利保护之角度分析,认购优先权是保护股东权利之重要措施,被视为公司发行有价证券时赋予股东的“溢价性和附加性权利”。认购优先权授予资深股东在公司经营过程中根据公司注册资本变动情况保证其原有股权比例不会稀释和股东在公司治理中地位不会改变。然而,由于现代公司对金融资本市场之依赖情势,公司原有股东行使优先认购权实践成为阻碍发行公司快速通过金融市场募集公司资本之绊脚石。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后,伴随着金融自由化之发展,使的依据传统“人合性”规则确定之优先认购权规则在公司金融证券发行契约实践中受到广泛置疑。但公司金融立法者和监管者不是采取彻底取缔“优先认购权”的方式,而是通过两种措施弱化优先权规则对金融契约自由化的限制和影响。1、公司司法判例和金融立法开始对“优先认购权”行权期间进行规制,“认购期间”规则的出现完善有效平衡和协调了原有股东契约附随权利和潜在股东交易利益。;2、通过对优先认购权赋予流通属性(n(?)gociationalit(?)),突破公司“人合性”规则模式下认购权规则以达到促进金融自由化之目的。传统优先权规则直接联系着大陆法系公司法“人合性”理论,而就公司人合性理论(intuitu personae)发展史考察,公司学者通常认为公司人合性理论来源于债权法理论之主体相对性规则。正是由于早期公司商事组织之形成是因为商事契约自由化为近现代商主体之完善起到催化功能,同时推动了中世纪公司形态之完备,合同相当性原理直接影响欧洲大陆公司之人合性规则。现代商事权利之流通功能属性之认识和实践日趋重要。在现代公司复合性法律关系中,为便捷公司金融资本流通和提高社会资本运作效率有必要对限制公司股权或股份流通之传统公司人合性理论(intuitu personae)予以校正。实践证明来源于债法一般原理之相对性规则和公司人合性学说逐渐成为商事自由化之障碍,在公司有价证券发行契约领域,商事活动便捷性要求推动发行认购优先权规则开始受到行权期间之限制。在衡量和评判传统市民社会法律对优先认购权之保护和现代金融自由化对“流通性价值追求”之利益冲突后,学者采取优先认购权限制性规制的方式是实践做出的技术性折中适用。就传统契约型债权关系而言,契约价值在于通过合同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就简易形态之标的达成交换或妥协。传统契约模式下的民事承诺规则因循着“一元主义”之法律关系调整路径。并且,承诺规则之强制性规制主要是基于平衡债权人和债务人之利益。因此,保护合同设立和有效之方法更多从如何保护合同相对人之信赖利益和如何使合同缔结遵循诚信之基本私法道德原理出发。而金融自由化趋向下之“有价证券发行契约”基本价值理念希冀通过“自由主义”之私法哲学和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前提下就商事组织(商事公司)资本形成、公司治理机制多元化(股东会中心主义、债权人参与机制、董事会自治)、股东权利个性化与差异化、有价证券持有人权利安排等等现代市场经济规则做出契约安排。现代金融契约模式下之承诺规则遵循着“多元主义”之商事法律关系调整思路,旨在弥合金融交易安全与金融效率、有价证券发行信息披露公平与公开和加强股东和债权人权利保护、传统公司人合性与公司融通资金之需求等等价值冲突。因此,保护金融契约的成立和有效之方法更突出“复合性”调整和通过“普通规则之例外规定”予以疏通。传统承诺规则在金融产品发行契约中集中体现为认购权规则之设计,通过优先认购权规则实现原有证券持有人利益与新发行证券持有人利益之间的融合、破解公司民主对股东相对性之要求与现代公司金融资本扩展的矛盾。第三部分实践篇:法国金融有价证券制度对我国金融自由化改革的启发第六章“我国金融产品创新的路径选择和私法规则构建”,针对本文以大陆法系法国有价证券制度为研究对象,有价证券金融创新指的是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后在盎格鲁萨克逊法系金融自由化和法律实用主义思想的影响下,金融工程学在欧美财产、契约文化的基础对传统会融产品拓展、衍生。就大陆法系法律实践角度观察,公司、金融法律工作者通过注释法学探讨、规则成文法化形成大陆法系对英美现代金融产品之创新。现代财产资本型有价证券和债权型有价证券产品之设计必须依托于大陆法系公司注释法学之理念、规则。早期公司型态商事组织初创时期(尤其是商事股份公司),公司为募集资本所发行有价证券产品单一化,股东权利相对现代而言清晰明确。伴随着金融、资本市场的发展,公司为不同经营需求开始根据金融市场设计开发适合不同投资者需求之金融证券产品。金融有价证券之法律属性也在历史轮回的过程中发生着变化:有价证券从传统“代表股东收益性权利凭证”向现代“流通性、复合性、功能化之无纸化权利证券”转变。证券发展史使得股东权性质之认识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证券权利人身份经历了“财产权利人”——“公司社员权利人”——“独立民事权利人”之变换。按照股东“独立民事权利”之观点,股东权之性质变迁与公司治理模式转变有着某种内在的联系:公司治理正从“股东大会中心主义”治理模式过渡到“董事会中心主义”治理模式。我国当前经济社会还处于工业化过程中,现代商事组织之出资人或投资人之间出资行为形成的产权关系还存在法律保护不足的问题。我国资本市场发行有价证券之上市公司由于公司监管基础缺失,金融创新之私法契约、财产和担保规则欠缺,金融证券产品创新不能通过推动证券权利精细化、用益权化得以实现。目前我国金融法制应当针对所有上市商事公司建立完整规范的公司诉讼机制赋予各类股东权司法救济途径。在此基础上针对我国股份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公司监管行政机关和金融监管机构应完善公司法人财产权、股权或股份转让和流通的相关监管程序。譬如,可以在原有民事诉讼管辖下建立独立性的公司金融司法审判体制;工商登记机关加强商事公司股份流转、质押契约监管并对其进行信息披露。在完善公司金融监管的同时,可以由人民银行或银监会牵头建立公众性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或股份托管系统;又譬如为探索建立混业金融经营模式,商业银行对公司财务帐户上开设独立的公司股份或股权帐户;鼓励证券公司和商业银行在混业经营的条件进行金融证券产品创新,拓展证券公开募集发行的投融资渠道。实践证明,我国目前公司实践所涉及到公司股份或公司股权还是处于“股东财产权”阶段——即以收益权和表决权为中心财产所有权,上市公司治理机制与现代证券权利之间互动尚未形成。与此同时,我国商事公司金融资本形成与公司股东权利之间因社会转型存在着结构性内生机制欠缺之问题有待解决。
张建政[9](2008)在《国际区域金融合作的制度分析》文中认为国际区域金融合作是20世纪国际金融领域兴起的一种政治经济现象。本文在制度分析的框架下,依循“是什么——为什么——怎么样”的逻辑思路对这一国际政治经济现象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论文从静态和动态两个角度解释了国际区域金融合作的制度属性、制度变迁和博弈过程,并以制度供求为框架深入分析了国际区域金融合作产生的动因。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从国际政治经济学的角度,研究了国际区域金融合作过程中的权力和利益关系,归纳出国际区域金融合作变迁的四种基本模式,即基于新现实主义的“霸权合作”模式、基于新自由制度主义的“制度合作”模式、基于建构主义的“文化合作”模式和基于新马克思主义的“依附合作”模式。最后,论文通过国际区域金融合作实践的研究,对理论分析进行了检验,总结了拉美国家“美元化”的“新现实主义霸权合作”倾向、欧洲货币合作的“新自由主义制度合作”倾向,提出了东亚区域金融合作的未来选择——“建构主义的文化合作”模式以及我国参与和推动东亚区域金融合作的对策措施。
张肃[10](2007)在《东亚货币合作与货币竞争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金融全球化是经济全球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东亚各国加入金融全球化进程是其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给东亚各经济体带来了惨痛的教训。此后,东亚各国一直在努力探索如何通过加强区域货币金融合作以达到防范金融危机之目的。从“清迈倡议”,到各层次的政策对话机制的建立以及设立亚洲债券基金等等,都构成了东亚地区货币合作的基础。但是若要实现进一步的深化发展,则必须要解决东亚各国汇率机制如何选择问题。在组建过程中,货币竞争不可避免。实力较强的货币在竞争中胜出,成为货币同盟的核心货币,发挥主导作用。在东亚货币合作日益深化的大背景下,究竟哪种货币会胜出,成为核心货币,已成为理论界极需解决问题。本文以分析东亚货币合作为出发点,全面总结了东亚货币合作与竞争的理论基础和发展现状,并从实证分析角度分析了东亚货币合作的可行性与货币竞争的现实性,从货币竞争角度补足与完善了东亚货币合作的理论。同时又着重分析了东亚货币合作面临的风险、障碍,从货币竞争中主导货币选择问题提出了东亚货币合作进一步发展的方案,对于正在进行中的东亚货币合作,具有较为现实的参考意义。全文由九部分组成,分为序言、结论和七章正文。序言,主要包括论文的研究背景及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论文的主要内容和研究方法以及相关概念的说明。第一章,国际货币发展史。主要从货币的产生和发展、国际货币制度的演变历程、区域货币合作的发展历程三方面来阐述货币的发展始终都是货币合作与竞争的结合。第二章,对货币合作理论进行了研究。系统分析了表现合作利益理论、货币危机理论以及最有货币区理论。通过评述区域货币合作理论的产生、发展及其最新动态,寻求东亚金融合作的理论依据。第三章,对货币竞争理论进行了研究。系统分析了货币非国有化理论、货币替代理论以及货币竞争的法则。本章的写作目的在于揭示货币竞争的深层动因,为研究东亚区域货币竞争问题提供理论基础。第四章,对东亚货币合作与竞争的实证进行了研究。首先阐述东亚货币合作静态实证分析,本章根据最优货币区理论,着重分析和考察了东亚地区的经济基础,从经济层面来探讨东亚货币合作的可行性;其次对中日货币竞争力进行比较分析,从六方面考察了中日货币的竞争实力。本章的写作目的在于从经济层面来探讨东亚货币合作与竞争的可行性。第五章,对欧、美两种货币合作模式的比较与借鉴进行了研究。首先研究了欧洲货币合作的模式;其次研究了美洲货币合作的模式。两种模式都是通过五个方面进行阐述。最后又对两种模式从合作的动因、汇率制度等七个方面进行比较,进而为东亚货币合作提供经验。第六章,对在货币竞争下的东亚货币合作问题进行了研究。首先从东亚货币的历史进程出发,分析了目前的现状。其次从东亚货币合作的特点出发,分析东亚货币合作中的困境。最后阐述了东亚货币合作的成本与收益。本章的写作目的在于通过对东亚货币合作的制约因素及收益、成本的剖析,为未来的发展提供可能的方向。第七章,对货币合作下的东亚货币竞争问题进行了研究。首先从日元国际化出发,分析了日元货币的现状;从人民币境外流通状况,分析人民币亚洲化的必要性。其次从日元与人民币竞争的利弊,得出中日货币竞争对货币合作的影响。本章的写作目的在于通过分析得出现阶段日元与人民币都无法成为区域内锚货币,两者尚未具备区域内货币竞争的条件。从经济和金融角度考虑,则应推进日元与人民币区域内更深层次的货币合作而非货币竞争对中日双方都更加有利。
二、迈向新世纪 我国与国际资本竞争的发展趋势(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迈向新世纪 我国与国际资本竞争的发展趋势(论文提纲范文)
(1)习近平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重要论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与意义 |
1.选题背景 |
2.研究的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1.国外研究现状综述 |
2.国内研究现状综述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1.研究思路 |
2.研究方法 |
(四)创新之处 |
一、习近平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重要论述提出的现实背景 |
(一)网络空间成为关乎人类前途命运的“第五空间” |
1.网络空间的兴起 |
2.网络空间的特点 |
3.网络空间的发展态势 |
(二)网络空间存在诸多难题倒逼全球携手治理 |
1.网络空间安全问题形势严峻 |
2.数字鸿沟加剧全球网络空间发展不平衡 |
3.网络空间治理体系不完善 |
(三)中国参与网络空间治理的机遇与挑战并存 |
1.拥有互联网创新驱动新契机与国际网络治理的良好态势 |
2.面临参与网络竞争与提升网络话语权的现实困境 |
二、习近平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重要论述的理论基础和思想渊源 |
(一)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相关理论 |
1.马克思的共同体思想 |
2.马克思恩格斯的世界历史理论 |
(二)中国共产党人的和平外交理论 |
1.毛泽东、周恩来的和平共处战略思想 |
2.邓小平和平与发展的重要论断 |
3.江泽民、胡锦涛迈向新世纪的外交理论 |
(三)中国传统文化的和合思想 |
1.“以和为贵、明利尚义”的价值观 |
2.“和而不同、美美与共”的和谐观 |
3.“天下大同、协和万邦”的世界观 |
三、习近平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重要论述的主要内容 |
(一)从人类命运共同体到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 |
1.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提出及逻辑演进 |
2.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形成过程梳理 |
(二)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构建原则 |
1.尊重网络主权 |
2.维护和平安全 |
3.促进开放合作 |
4.构建良好秩序 |
(三)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的构建路径 |
1.构建网络设施共同体,实现互联互通 |
2.构建网络文化共同体,实现交流互鉴 |
3.构建网络经济共同体,实现共同繁荣 |
4.构建网络安全共同体,实现有序发展 |
5.构建互联网治理体系,实现公平正义 |
四、习近平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重要论述的重大意义 |
(一)习近平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重要论述的理论意义 |
1.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理论 |
2.深化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 |
(二)习近平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重要论述的现实意义 |
1.提升网络空间全球治理成效 |
2.引领新型国际关系的构建 |
3.破除“中国网络威胁论” |
4.开辟中国网络外交新境界 |
5.实现中国网络强国的目标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读硕期间发表的论文 |
致谢 |
(2)近代中国政府与外国银行订立之契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定义及研究意义 |
一、定义及有关概念解释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近代中国政府涉外经济契约研究综述 |
一、1949年前政府涉外经济契约有关研究 |
二、1949年后近代政府涉外经济契约研究 |
三、小结 |
第三节 研究创新 |
一、研究内容创新 |
二、研究方法创新 |
第一章 中外间银行契约的法律关系 |
第一节 法律关系的主体 |
一、中方主体 |
二、外方主体 |
第二节 法律关系的内容与客体 |
一、借款法律关系 |
二、建设工程法律关系 |
三、合伙法律关系 |
四、买卖法律关系 |
五、租赁法律关系 |
六、特许经营法律关系 |
七、其他类型法律关系 |
第三节 法律关系的特性 |
一、公私混合主体 |
二、私法性的内容 |
三、公法性的内容 |
四、契约涉外因素 |
五、国际经济因素 |
第二章 政府涉外经济契约与契约、条约之比较 |
第一节 概念辨析 |
一、契约与条约 |
二、准条约与政府涉外经济契约 |
三、政府涉外经济契约与条约体系的关系 |
第二节 法理比较 |
一、法的形式比较 |
二、法律关系比较 |
三、法的实施比较 |
第三章 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的发展分期 |
第一节 晚清产生发展成型期(1840年至1912年) |
一、1840年至1870年 |
二、1870年至1894年 |
三、1894年至1912年 |
第二节 民国北京政府泡沫期(1912年至1927年) |
一、时代背景 |
二、时代分期 |
三、契约特点 |
第三节 南京国民政府消亡期(1927年至1949年) |
一、时代背景 |
二、时代分期 |
三、契约特点 |
第四章 近代条约体系下外国银行之地位 |
第一节 近代外国在华银行的法律地位 |
一、“治外法权银行”概念 |
二、外国在华银行与条约制度 |
三、约束外国在华银行的法律制度 |
第二节 近代外国在华银行特殊地位的取得 |
一、晚清的金融商业政策 |
二、晚清及民国的银行货币制度 |
第三节 近代外国在华银行的优势地位 |
一、法律地位优势 |
二、经营实力优势 |
三、优势地位的丧失 |
第五章 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与国际政治 |
第一节 国际关系的影响 |
一、国际强权的基石 |
二、国际争霸的魅影 |
三、外交开路的投资 |
四、政治优先于经济 |
第二节 中外关系的制约 |
一、国际条约的直接制约 |
二、外交承认与契约继承 |
三、交战状态与契约终止 |
四、外交敌对与契约履行 |
第六章 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的订立 |
第一节 影响契约订立的因素、订约人员及交涉方式 |
一、影响订约的因素 |
二、参与订约的人员 |
三、订约交涉的方式 |
第二节 中方订约程序——以政府决策为中心 |
一、中方决策的特点 |
二、中方决策的过程 |
第三节 外方订约程序——以市场决策为中心 |
一、外方决策的特点 |
二、外方决策的过程 |
第四节 中外交易程序——经济与政治的互动 |
一、询盘 |
二、发盘 |
三、还盘 |
四、接受 |
第七章 近代中外间国际贷款契约 |
第一节 定义与演变 |
一、定义 |
二、形式演变 |
第二节 契约结构 |
一、契约首部 |
二、契约尾部 |
三、契约附件 |
四、契约正文 |
第三节 主要条款 |
一、财务条款 |
二、管理条款 |
三、格式条款 |
第八章 近代中外间国际工程建设契约 |
第一节 定义、分类与特性 |
一、定义 |
二、分类 |
三、特性 |
第二节 契约产生背景与演变历史 |
一、舰炮与条约奠定的基石 |
二、早期国际工程建设草案 |
三、政治斗争与国际工程建设 |
第三节 主要条款 |
一、一般性条款 |
二、法律条款 |
三、技术及商务条款 |
四、附件和补充条款 |
第九章 近代中外间合资合作经营契约 |
第一节 定义与类别 |
一、定义 |
二、分类 |
第二节 主要条款 |
一、一般条款 |
二、法律条款 |
三、商务技术条款 |
第十章 案例研究——以华美银行契约为例 |
第一节 时代背景 |
一、举办银行的思潮 |
二、清政府内部争议 |
三、主要参与人物 |
四、“轰传世界”的华美银行协议 |
第二节 中美双方往来经过 |
一、中美合作的缘起 |
二、美方在中国的活动 |
三、中方赴美谈判 |
四、中外媒体有关报道 |
第三节 内外政治经济矛盾与契约订立 |
一、清政府内部强大的反对力量 |
二、美国政府的局外人态度 |
三、广泛的外国反对力量 |
四、失败的内部及客观原因 |
第四节 事件后续 |
结语 |
一、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是一种法律关系 |
二、同一法律现象在不同历史语境下的解读 |
三、政府涉外经济活动与政治的互动关系 |
四、终止履行政府涉外经济契约的方式与结果 |
五、客观看待政府涉外经济契约的公法性质 |
六、倒影民族资本处境的一面镜子 |
附录 |
一、1887年华美银行事件稀见史料 |
(一) 李鸿章致美国国务卿巴夏的信 |
(二) 《李鸿章咨周馥盛宣怀马建忠文》英文件 |
(三) 李鸿章致美国费城商人黄腾派克的两封信 |
(四) 美国驻天津总领事致米建威的信 |
(五) 美国驻上海总领事为马建常(马相伯)开具的介绍信 |
二、近代中国政府与外国银行订立之契约目录表 |
(一) 说明 |
参考书目 |
一、档案文献、资料汇编、文集 |
二、报刊 |
三、历史政治类着作论文 |
(一) 着作 |
(二) 论文 |
四、法律经济类着作论文 |
(一) 着作 |
(二) 论文 |
五、外人论着 |
(一)中文 |
(二)英文 |
后记 |
(3)东亚经济合作中的区域公共产品供给研究 ——以贸易投资合作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立意 |
1.2 文献综述 |
1.3 研究方法 |
1.4 文章结构与逻辑框架 |
1.5 创新与不足 |
第2章 区域经济合作的相关概念与理论解释 |
2.1 区域经济合作相关概念:研究范围的界定 |
2.1.1“区域”与“东亚”:概念的界定 |
2.1.2“区域经济合作”与“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关系 |
2.1.3 区域经济合作的四个基本特征 |
2.2 区域经济合作的理论解释 |
2.2.1 国际经济学的解释 |
2.2.2 国际政治学的解释 |
2.2.3 国际政治经济学的解释 |
2.3 国际政治经济学解释的新发展:区域公共产品理论 |
2.3.1 区域公共产品的理论渊源 |
2.3.2 区域公共产品的理论脉络 |
2.3.3 区域公共产品理论的局限性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区域经济合作的公共产品理论分析框架 |
3.1 区域经济合作与区域公共产品的关系 |
3.1.1 区域经济合作的必要性:区域公共产品需求的产生 |
3.1.2 区域经济合作的进程:区域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 |
3.1.3 区域经济合作的深化:区域公共产品的优质化 |
3.1.4 区域经济合作公共产品分析框架的简要说明 |
3.2 区域公共产品的逻辑内涵 |
3.2.1“区域”的逻辑内涵:供给主体与供给模式的界定 |
3.2.2“公共”的逻辑内涵:产品公共性的三维判断标准 |
3.2.3“产品”的逻辑内涵:供给客体的形态与内容界定 |
3.3 本文对区域公共产品的界定 |
3.3.1 贸易类区域公共产品的界定 |
3.3.2 投资类区域公共产品的界定 |
3.4 国家层面:区域公共产品供给的动力与约束 |
3.4.1 预期收益:区域公共产品供给的根本动力 |
3.4.2 供给成本:区域公共产品供给的内部约束 |
3.4.3 外部性:区域公共产品供给的外部约束 |
3.5 国际层面:区域公共产品合作供给的实现条件 |
3.5.1 供给机制:连接各供给主体的制度安排 |
3.5.2 从非合作博弈到合作博弈的“跨越” |
3.5.3 实现区域公共产品供给的收益条件 |
3.5.4 实现区域公共产品供给的成本条件 |
3.5.5 实现区域公共产品供给的外部性条件 |
3.6 实现区域公共产品有效供给的政策建议 |
3.6.1 选择合适的供给模式、创设合理的供给机制 |
3.6.2 国家异质性和利益相关性决定了具体的供给途径 |
3.7 本章小结 |
第4章 亚洲金融危机后的东亚区域公共产品供给:进展及成效 |
4.1 亚洲金融危机后东亚公共产品需求的产生 |
4.1.1 东亚经济合作的酝酿、探索与启动 |
4.1.2 东亚区域公共产品需求的产生 |
4.2 亚洲金融危机后的东亚区域公共产品供给 |
4.2.1 东亚贸易类区域公共产品的供给 |
4.2.2 东亚投资类区域公共产品的供给 |
4.3 东亚区域公共产品供给的特点与成效 |
4.3.1 东亚区域公共产品供给的特点 |
4.3.2 东亚区域公共产品供给成效的总体评估 |
4.3.3 东亚区域公共产品供给成效的实证检验 |
4.4 东亚区域公共产品供给相对成功的实现条件 |
4.4.1 收益条件:稳定的预期收益与绝对收益关注占主导 |
4.4.2 成本条件:总供给成本较低与大国的选择性激励 |
4.4.3 外部性条件:“开放的区域主义”与美国的有限介入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全球金融危机后的东亚区域公共产品供给:困境及突破 |
5.1 全球金融危机后东亚区域公共产品需求的变化 |
5.1.1 全球金融危机后东亚经济合作深化的动因 |
5.1.2 深度合作趋势与高质量区域公共产品需求的产生 |
5.1.3 高质量区域公共产品的主要内容和判定标准 |
5.1.4 东亚高质量区域公共产品的一般需求和重点需求 |
5.2 东亚高质量区域公共产品的供给困境 |
5.2.1 东亚高质量贸易类公共产品的供给困境 |
5.2.2 东亚高质量投资类公共产品的供给困境 |
5.3 东亚高质量区域公共产品供给困境的成因 |
5.3.1 收益原因:相对收益竞争弱化了供给的根本动力 |
5.3.2 成本原因:供给成本高昂强化了供给的内部制约 |
5.3.3 外部性原因:美国全面介入强化了供给的外部制约 |
5.4 东亚高质量区域公共产品供给困境的突破 |
5.4.1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东盟主导区域公共产品供给的新尝试 |
5.4.2“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中国引领区域公共产品供给的新模式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东亚区域公共产品供给的前景:确定性与不确定性 |
6.1 东亚区域公共产品供给前景的确定性 |
6.1.1 供给主体广泛化且不可避免 |
6.1.2 供给产品多层次化且无法相互替代 |
6.1.3 供给机制多元化且长期并进 |
6.2 东亚区域公共产品供给前景的不确定性 |
6.2.1 东盟:供给中心地位的不确定性 |
6.2.2 中日关系:竞争性供给影响的不确定性 |
6.2.3 美国:TPP发展前景的不确定性 |
6.3 东亚区域公共产品可持续供给的决定因素 |
6.3.1 收益因素:预期收益分化下的再整合 |
6.3.2 成本因素:大国与强国率先支付的重要性 |
6.3.3 外部性因素:竞争与互融中的外部性内在化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我国参与区域公共产品供给的战略选择 |
7.1 我国参与区域公共产品供给的战略定位 |
7.1.1 我国参与区域公共产品供给的双重身份 |
7.1.2 命运共同体建设中的区域公共产品供给 |
7.2 我国参与区域公共产品供给的路径选择 |
7.2.1 将国内经济转型与引领区域公共产品供给结合起来 |
7.2.2 将深化对外开放与引领区域公共产品供给统一起来 |
7.2.3 以重点供给某些产品为突破口,逐步向全面供给拓展 |
7.2.4 以区域公共产品供给为立足点,逐步向全球层次过渡 |
7.3 我国参与区域公共产品供给的政策建议 |
7.3.1 加快完善区域基础设施合作机制 |
7.3.2 渐进提高供给机制的制度化水平 |
7.3.3 警惕区域公共产品供给的规则风险 |
7.3.4 全面优化区域公共产品的供给路径 |
7.4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4)我国早期机器人知识的传播与产业政策的发展(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背景介绍 |
1.1.1 机器人的起源 |
1.1.2 “Robot”一词的来历 |
1.1.3 机器入的定义 |
1.1.4 机器人的分类 |
1.2 研究目的和研究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4 研究思路及研究内容 |
1.5 研究方法 |
第2章 近代机器人知识在我国的传播 |
2.1 近代机器人知识传播概况 |
2.1.1 美国世博会展出机器人 |
2.1.2 国外机器人技术的进展 |
2.1.3 从新闻媒体中体现“机器人”称谓的演变 |
2.2 报刊传播机器人知识为主 |
2.2.1 一般知识介绍 |
2.2.2 新闻特写 |
2.2.3 新闻述评 |
2.3 电影及小说中的机器人知识 |
2.4 近代机器入知识传播的特点 |
2.4.1 传播内容丰富且图文并茂 |
2.4.2 传播载体较为多元,受众群体广 |
2.4.3 传播来源以转摘国外报刊为主 |
2.5 本章小结 |
第3章 我国机器入技术的初期发展及政策研究 |
3.1 机器人初期发展模式分析 |
3.1.1 科学理论与基础技术相辅相成 |
3.1.2 技术与经济相结合 |
3.1.3 统一经济发展计划 |
3.2 我国机器人发展前期的基础性工作及相关政策 |
3.2.1 我国自动化技术的发端(1956—1967年) |
3.2.2 加快生产自动化的步伐(1963—1972年) |
3.2.3 推动自动化技术的进程(1978—1985年) |
3.3 “七五”计划中工业机器人项目实施成效 |
3.4 “863计划”自动化领域智能机器人政策项目制定及实施成效. |
3.4.1 选拔专家组 |
3.4.2 制定攻关政策 |
3.4.3 设立研究基地 |
3.4.4 研发成果展示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机器人案例研究——以我国第一台水下机器人为例 |
4.1 从潜水器到水下机器人的发展 |
4.2 我国水下机器人研发项目决策 |
4.2.1 初创期艰难起步 |
4.2.2 视野转移到水下机器人 |
4.2.3 重要推动者 |
4.2.4 项目方案设计研讨会 |
4.3 水下机器人的设计与研发 |
4.4 水下机器人的发展与技术革新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5)国有控股商业银行产权改革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 研究对象与方法 |
1.2.1 研究对象 |
1.2.2 研究方法 |
1.3 主要内容与创新点 |
1.3.1 本文的主要内容 |
1.3.2 主要创新点 |
第2章 我国四大国有银行的改革、发展与存在的问题 |
2.1 我国四大国有银行的改革与发展 |
2.1.1 大一统阶段(1949~1978 年) |
2.1.2 专业化阶段(1978~1993 年) |
2.1.3 商业化阶段(1993~2003 年) |
2.1.4 股份化阶段(2003~2009 年) |
2.2 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的成效评估 |
2.2.1 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成本 |
2.2.2 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成效 |
2.2.3 国有控股商业银行的产权结构 |
2.2.4 国有控股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 |
2.3 股份制改革遗留和产生的主要问题 |
2.3.1 战略投资者是双刃剑 |
2.3.2 公司治理有待改善 |
2.3.3 风险管理亟需重视 |
2.3.4 金融监管难度增加 |
2.3.5 人力资源管理尚待加强 |
第3章 深化国有控股商业银行产权改革 |
3.1 深化国有控股商业银行产权改革势在必行 |
3.1.1 问题的根源是产权改革不彻底 |
3.1.2 实现利率市场化的迫切要求 |
3.1.3 增强货币政策有效性的需要 |
3.1.4 改善经济增长的动力机制的根本要求 |
3.1.5 挑战外资银行的竞争的迫切需要 |
3.2 国内外关于国有商业银行产权改革的研究综述 |
3.2.1 产权结构是否影响银行效率? |
3.2.2 国有控股商业银行的产权结构 |
3.2.3 国家要不要掌握控股权? |
3.2.4 是绝对控股还是相对控股? |
3.2.5 怎样减持银行国有股? |
3.2.6 调整产权结构的步骤 |
3.3 商业银行产权制度的历史变迁与发展趋势 |
3.3.1 世界主要国家商业银行产权制度的历史变迁 |
3.3.2 世界各国商业银行产权制度变迁的基本规律 |
3.3.3 商业银行产权制度与金融危机的关系 |
3.3.4 产权多元化是商业银行产权制度的发展趋势 |
第4章 国有控股商业银行的改革方向——产权多元化 |
4.1 国有控股商业银行产权多元化是必然趋势 |
4.1.1 国有控股商业银行产权多元化的必要性 |
4.1.2 国有控股商业银行产权多元化的必然性 |
4.1.3 国有控股商业银行产权多元化的可行性 |
4.2 国有控股商业银行产权多元化的理论探索 |
4.2.1 产权多元化的基本内涵 |
4.2.2 产权多元化的目标模式 |
4.2.3 产权多元化的实证研究 |
4.3 国有控股商业银行产权多元化的战略步骤 |
4.3.1 中国农业银行加快引资上市 |
4.3.2 国有控股商业银行继续优化产权结构 |
4.3.3 构造股权适度集中、国家相对控股的产权结构 |
第5章 与国有控股商业银行产权改革相关的制度创新 |
5.1 坚持宏观管理制度创新 |
5.1.1 转变政府职能 |
5.1.2 完善市场体系 |
5.1.3 加快利率和汇率体制改革 |
5.1.4 建立存款保险制度 |
5.1.5 完善金融监管制度 |
5.2 坚持微观治理制度创新 |
5.2.1 规范公司治理制度 |
5.2.2 加强人力资源管理 |
5.2.3 逐步调整组织结构 |
5.2.4 转变经营管理理念 |
5.2.5 稳步推进混业经营 |
5.3 深化民主法制制度改革 |
5.3.1 政治民主化 |
5.3.2 国家法治化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6)中国少数民族地区跨国运输通道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论文选题意义 |
二、基本概念与论文结构 |
三、相关研究综述 |
四、研究方法与可能的创新点 |
第一章 跨国运输通道 |
第一节 跨国运输通道的性质 |
一、跨国运输通道的内涵与外延 |
二、交通运输业是物质生产部门 |
三、明确交通运输业的物质生产性质的意义 |
第二节 跨国运输通道的特征 |
一、运输的国际性与复杂性 |
二、运输线路的不可分割性 |
三、具有规模效益和投资乘数效应 |
四、具有社会公益性 |
第三节 我国历史上形成的跨国运输通道 |
一、丝绸之路 |
二、茶马古道 |
三、云南与东南亚的国际通道 |
第二章 民族地区跨国运输通道形成的条件与现状 |
第一节 跨国运输通道形成的一般条件 |
一、边境地区商品经济发展的水平 |
二、边境口岸与腹地联系的紧密度 |
三、地缘政治经济化与地缘经济趋势增强 |
四、通道的安全性 |
第二节 民族地区跨国运输通道形成的特殊条件 |
一、国家的对外开放政策 |
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 |
三、国家民委的兴边富民行动 |
四、边境地区存在众多的跨界民族 |
第三节 民族地区跨国运输通道的现状分析 |
一、东北民族地区的跨国运输通道 |
二、西北民族地区的跨国运输通道 |
三、西南民族地区的跨国运输通道 |
第四节 民族地区跨国运输通道的类型 |
一、按运输对象可分为资源能源型、工业产品型和劳务型 |
二、按运输方式可分为公路、铁路和管道运输 |
三、按物流形态可分为输入型、输出型和双向型 |
第三章 跨国运输通道在民族经济外向拓展中的作用 |
第一节 发展跨国运输通道是民族经济外向拓展的必然要求 |
一、民族经济落后的原因分析 |
二、改变民族经济的落后局面必须主动向外拓展 |
三、民族经济外向拓展的区位优势 |
四、周边环境的改善有利于民族经济外向拓展 |
五、充分利用跨国运输通道向外拓展民族经济 |
第二节 跨国运输通道是民族经济外向拓展的桥梁 |
一、引导民族经济外向拓展 |
二、边境贸易的重要纽带 |
三、民族经济利用外资的平台 |
四、民族经济开拓国际市场的媒介 |
五、促进民族经济对邻国资源的开发利用 |
六、利于民族地区引进先进技术和人才 |
第四章 民族地区发展跨国运输通道的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 |
第一节 我国边境地区交界地带的类型 |
一、按经济发展水平划分 |
二、按自然地理条件划分 |
第二节 邻国交通运输状况与发展跨国运输通道的关联度 |
一、东北地区三个邻国的交通运输概况 |
二、西北地区五个邻国的交通运输概况 |
三、西南地区六个邻国的交通运输概况 |
第三节 边境口岸建设对发展跨国运输通道的影响 |
一、民族地区边境口岸的带状分布利于发展跨国运输通道 |
二、口岸的对应性特征利于发展跨国运输通道 |
第四节 民族地区跨国运输通道存在的问题 |
一、过境运输的局限性 |
二、对区域经济的促进大于对民族经济的促进 |
三、部分跨国运输通道存在安全隐患 |
四、口岸功能的弱化影响跨国运输通道的发展 |
第五章 发展民族地区跨国运输通道的思路 |
第一节 强化民族经济内生力量加大外向拓展力度 |
一、内生与外拓的辩证关系 |
二、提高少数民族劳动者参与跨国运输通道建设的比例 |
三、利用两种资源和两个市场发展跨国运输通道 |
四、使跨国运输通道建设的成果更多惠及少数民族劳动者 |
五、跨国运输通道的养护需要民族地区劳动者的积极参与 |
第二节 发挥口岸优势并提升口岸功能 |
一、发挥重点口岸的地域优势构建边境交通的枢纽 |
二、拓展口岸城市的外向性 |
三、提升口岸城市的物流功能 |
第三节 向跨国经济通道的方向发展 |
一、相关理论 |
二、跨国运输通道向经济带发展 |
三、跨国经济通道的典型南宁——新加坡经济走廊 |
四、跨国经济通道为区域经济一体化服务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7)金融资源流动与长三角金融一体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与研究意义 |
1.2 研究的目的□视角和假说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视角 |
1.2.3 研究假说 |
1.3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数据来源与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数据来源 |
1.4.3 技术路线 |
1.5 可能的创新与不足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金融资源 |
2.1.2 区域、区域金融 |
2.1.3 金融一体化 |
2.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2.2.1 国内文献综述 |
2.2.2 国外文献综述 |
2.3 对已有文献研究的述评 |
第三章 国外金融一体化的实践与经验借鉴 |
3.1 欧盟金融一体化的实践及经验借鉴 |
3.1.1 欧盟金融一体化的实践 |
3.1.2 欧洲金融一体化的驱动因素 |
3.1.3 欧盟金融一体化对长三角金融一体化的借鉴作用 |
3.2 北美自由贸易区金融一体化的实践及经验借鉴 |
3.2.1 北美自由贸易区金融一体化的实践 |
3.2.2 北美自由贸易区金融一体化的实践对长三角的借鉴作用 |
第四章 理论基础与分析框架 |
4.1 金融资源流动的理论模型 |
4.2 金融一体化的理论基础 |
4.2.1 共同市场理论 |
4.2.2 最优货币区理论 |
4.2.3 金融控制理论 |
4.3 本研究的分析框架 |
第五章 长三角金融资源分布及流动现状 |
5.1 长三角两省一市金融资源分布的差异 |
5.1.1 存款资源分布差异 |
5.1.2 贷款资源分布差异 |
5.1.3 上市公司分布差异 |
5.1.4 外商直接投资差异 |
5.2 长三角金融资源流动的渠道和现状分析 |
5.2.1 企业跨区投资 |
5.2.2 政府跨区投资——对财政资金的争夺 |
5.2.3 银行跨地区的借贷 |
5.2.4 跨地区的股票和债券市场融资 |
第六章 长三角金融一体化发展的内在机理 |
6.1 长三角金融一体化的必要性分析 |
6.1.1 长三角区域经济增长的要求 |
6.1.2 长三角区域产业分工的要求 |
6.1.3 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要求 |
6.2 长三角金融一体化的可能性分析 |
6.2.1 空间零距离降低了交易成本,便于金融跨区服务 |
6.2.2 经济一体化程度的提高是形成金融一体化的基础 |
6.2.3 经济发展水平相似和对外部冲击的适应性 |
6.2.4 金融发展水平的梯度性内生金融一体化发展 |
6.3 小结 |
第七章 长三角金融一体化考察——基于信贷资金价格的分析 |
7.1 衡量金融一体化的方法介绍及价格法的适用性分析 |
7.1.1 衡量金融一体化程度的方法介绍 |
7.1.2 金融一体化的价格测量法 |
7.1.3 中国的利率市场化进程与价格法的适用性 |
7.2 长三角金融一体化考察——基于长三角信贷资金价格的分析 |
7.2.1 国际上对区域利率差异的研究 |
7.2.2 长三角三地(江苏、浙江、上海)资金价格的比较 |
7.3 简短结论 |
第八章 长三角金融一体化考察——基于银行存贷款相关性研究 |
8.1 FH 方法介绍 |
8.2 长三角银行存贷款相关性研究 |
8.2.1 银行存贷款变化的趋势分析 |
8.2.2 银行存贷款相关性分析 |
8.2.3 考虑分税制和地方政府因素的进一步实证分析 |
8.2.4 对实证结果的解释 |
8.3 对存款贷款高相关性的另外一个解释——偏好家乡的资产组合 |
8.3.1 国外的实证研究 |
8.3.2 家乡信息优势模型 |
8.3.3 存款贷款相关性的一个解释 |
8.4 简短结论 |
第九章 长三角金融一体化障碍原因的进一步分析 |
9.1 地方政府竞争导致对金融的分割 |
9.1.1 地方政府竞争的原因 |
9.1.2 地方政府竞争的影响 |
8.1.3 地方政府竞争的一个产物——金融控制和金融分割 |
9.1.4 地方政府的博弈——无约束下的非合作博弈均衡 |
9.2 银行现有的管理体制阻碍资金流动 |
9.2.1 大区行政管理体制阻碍资金跨省流动 |
9.2.2 商业银行的垂直管理体制阻碍资金流动 |
9.2.3 信用体系建设滞后阻碍信贷资金流动 |
9.3 商业银行对参与金融一体化的态度谨慎 |
9.3.1 商业银行参与金融一体化的案例分析 |
9.3.2 商业银行参与金融一体化的成本收益分析 |
9.4 区域合作制度的缺失是阻碍金融一体化的制度原因 |
9.4.1 对制度的理解 |
9.4.2 区域合作制度的基本特点 |
9.4.3 长三角区域金融合作制度的基本特点 |
第十章 研究结论和政策建议 |
10.1 简要研究结论 |
10.2 推动长三角金融一体化发展的政策建议 |
10.2.1 地方政府放松对金融的干预,变控制金融为服务金融 |
10.2.2 改变银行监管模式 |
10.2.3 建立和强化区域合作制度 |
10.2.4 以金融创新促进长三角金融一体化的发展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
致谢 |
(8)法国现代金融有价证券的私法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和现实意义 |
二、欧洲(法国)商法学、金融法学对现代有价证券相关课题研究综述 |
三、重点研究内容与主要研究方法 |
四、论文逻辑结构和基本框架 |
第一部分 理论篇:两大法系现代有价证券融合背景下证券权利与现代公司金融资本之内生机制 |
第一章 现代金融有价证券之私权规则及其逻辑考察 |
第一节 现代金融有价证券与公司资本的私法解释 |
一、引言:商品经济与公司经营资本 |
二、公司资本的经济学、法学解释 |
三、公司资本的私法史视角的考察——早期公司法人化雏形与资本制度之确立 |
四、现代公司金融资本的确立:证券财产价值化的承认和金融资本功能复合化 |
第二节 传统注释法学视野中现代证券权利之基础理论 |
一、传统注释法学与金融证券交易之间的动态平衡——传统注释法学通过私权保护促进金融证券交易的发展 |
二、现代金融交易发展过程中私权保护之变迁 |
三、现代证券权利对大陆法系传统财产权观念的演进 |
四、现代证券权利对传统所有权内容之影响与证券流通规则之确立 |
第二章 盎格鲁萨克逊法系有价证券法律制度对传统大陆法系的影响及其成因 |
第一节 引言 |
第二节 命题的事实陈述和成因分析:国际化背景下多元化有价证券产品的形成 |
一、金融市场全球化和国际化之趋势研判 |
二、公司早期形态化的路径选择和公司金融资本自由流通之形成 |
第三节 以法国为代表之大陆法系当代有价证券制度的规则需求 |
一、引言:法国传统"二元主义"有价证券向现代证券复合主义之发展概述 |
二、传统法国有价证券法律制度的正统教义 |
三、大陆法系法国有价证券法律制度的缓慢渐进式现代化 |
四、小结 |
第三章 盎格鲁萨克逊法系有价证券法律制度对传统大陆法系的影响效果——复杂性特质之有价证券多元化趋势(LAIVERSIFICATION DES VALEURS MOBILI(?)RES COMPLEXES) |
第一节 法国现代有价证券权利复合化之概述 |
第二节 型投资有价证券(VALEURS MOBILI(?)RE)产品的创设 |
一、次级债券(les obligaitons subordonn(?)es) |
二、复合型有价债券(les obligations compos(?)es) |
第三节 混合型有价证券产品的设立与法国现代有价证券成文法化概述 |
一、法国现代有价证券复合化趋势概述 |
二、混合型有价证券创设若干原则 |
三、法国现代有价证券成文法化:混合型有价证券发行制度之统一规则 |
第四节 小结 |
第二部分 制度篇:法国金融有价证券在私法领域的传统注释法学解读 |
第四章 法国有价证券法律制度的财产权制度 |
第一节 证券权利电子化改革对传统财产权之影响 |
一、从权利证券化向权利电子化的发展脉络 |
二、"权利电子化"格局下证券权利和大陆法系传统民法"物"的解读 |
三、证券电子化改革后法国传统物权法对英美财产法制度之借鉴与移植 |
第二节 法国有价证券法律制度的财产权阐释——金融法制对传统法国物权法的革新 |
一、引言:传统"有形动产"向现代"无形动产"发展之综述 |
二、传统物法客体理论的现代化——价值理论的回归 |
三、有价证券价值客体理论——物权客体理论新说 |
四、金融市场流动性需求对传统私法财产权规则的革新 |
五、小结 |
第三节 法国现代有价证券担保契约制度法律评述 |
一、法国现代有价证券无纸化对传统证券担保制度之影响 |
二、金融有价证券担保契约设立规则 |
三、金融证券担保契约的法律效果——以无形财产(电子化财产)为调整对象 |
四、小结 |
第五章 有价证券法律制度的金融契约化释义 |
第一节 金融证券契约理论与现代证券权利保护 |
第二节 有价证券发行契约之要约规则 |
一、有价证券契约要约条款之概述:证券发行要约的法律属性和特征 |
二、金融集合型要约(offre collectif)和受要约人之确认 |
三、"二元主义"发行模式下有价证券发行要约信息披露规则 |
四、信息披露瑕疵的法律后果和发行人刑事责任 |
第三节 要约信息披露规则之差异性阐释 |
一、有价证券发行关系中受要约人之类型化 |
二、公开募集储蓄发行活动之阐释 |
三、金融媒介措施对要约发布之功效 |
四、要约受众不确定公众投资者之判定标准 |
第四节 有价证券私募发行要约相关法律问题 |
一、对闭锁性公司中私募发行之界定 |
二、"可实施公募发行操作"商事公司中私募发行规则 |
三、私募发行对象之界定——"资格投资者(investisseurs qualifi(?))"和"限制性关联投资者(cercle restreint d'investisseur)" |
四、金融自由主义背景下私募发行之特质:契约向身份的回归 |
第五节 关于有价证券认购权行使和金融契约发行承诺规则阐释 |
一、公司原有股东利益保护与传统公司证券受要约人认购权 |
二、商事公司原有股东优先认购权规则之立法确认 |
三、现代公司金融有价证券复合化趋势下对原有股东优先认购权传统理论之修正(variante) |
四、金融证券自由化趋势下现代有价证券认购权规则对公司契约理论之影响 |
第六节 结语 |
第三部分 实践篇:法国金融有价证券制度对我国金融自由化改革的启发 |
第六章 我国金融产品创新的路径选择和私法规则构建 |
第一节 现代金融产品创新的基本理论思考和制度梳理 |
一、有价证券金融创新的涵义 |
二、有价证券现代化与"传统股东权"概念重释 |
三、改革开放三十年我国企业公司化改革回顾、展望与我国金融资本市场发展 |
四、新公司法、证券法对现代有价证券市场和金融产品的认识与发展 |
第二节 结合现代公司金融资本发展认识我国证券权利规则与推动公司法人治理机制改革 |
一、关于完善我国证券权利规则的思考——法国现代有价证券复合化对我国股权性质学说理论的启发 |
二、现代公司金融资本之发展与我国公司法人治理机制改革趋势判定 |
第三节 小结 |
一、我国金融法制构建与完善:金融安全与金融效率之权衡 |
二、现代有价证券对传统私权保护与现代公司自治之影响 |
结论 |
参考文献 |
(9)国际区域金融合作的制度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提要 |
导论 |
一、问题的提出和研究意义 |
二、本选题的研究综述 |
三、本文的逻辑思路、研究方法和结构安排 |
四、本文可能的创新之处及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第一章 国际区域金融合作的相关概念及其关系 |
第一节 合作、国际合作与国际金融合作 |
一、合作的概念解析 |
二、国际合作的概念解析 |
三、国际金融合作的概念解析 |
第二节 国际区域经济一体化与国际区域金融合作 |
一、对“区域”的认识 |
二、国际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概念解析 |
三、国际区域金融合作的概念解析 |
第二章 国际区域金融合作的制度分析框架 |
第一节 制度分析框架设定的前提 |
第二节 国际区域金融合作的制度分析框架 |
一、制度变迁分析框架的五个维度 |
二、本文的制度变迁分析框架 |
第三节 国际区域金融合作的主体行为假设 |
一、国家行为的“经济人”假设 |
二、国家行为的“有限理性”假设 |
三、国家行为的“机会主义”倾向 |
第三章 国际区域金融合作的本质:新制度经济学的解释 |
第一节 国际区域金融合作的“制度”属性 |
一、国际区域金融合作的制度含义 |
二、国际区域金融合作的制度功能 |
三、国际区域金融合作的制度结构 |
第二节 国际区域金融合作的“制度变迁”属性 |
一、新制度经济学关于“制度变迁”的基本解释 |
二、国际金融体系变迁中的区域金融合作 |
三、国际区域金融合作的制度创新属性 |
四、国际区域金融合作的变迁和演进 |
第三节 国际区域金融合作的“博弈过程”属性 |
一、国际区域金融合作的“保证型博弈”过程 |
二、国际区域金融合作的“协调型博弈”过程 |
三、国际区域金融合作的“劝说型博弈”过程 |
四、国际区域金融合作的“博弈”结构比较 |
第四章 国际区域金融合作的动因:制度变迁的供求分析 |
第一节 国际区域金融合作的供求分析框架 |
一、关于制度变迁的动因及供求影响因素的解释 |
二、国际区域金融合作的制度供求分析框架 |
第二节 国际区域金融合作的需求分析 |
一、当代世界政治经济格局变化与区域金融合作需求 |
二、金融自由化、全球化与区域金融合作需求 |
三、区域经济一体化趋势与区域金融合作需求 |
四、现行国际金融制度的内在矛盾与区域金融合作需求 |
五、技术进步、金融创新与区域金融合作需求 |
六、国家规避金融风险的偏好与区域金融合作需求 |
第三节 国际区域金融合作的供给分析 |
一、国际区域金融合作的成本收益分析 |
二、区域金融合作的主导国推动作用 |
三、区域金融合作的理论积累和准备 |
四、区域金融合作的共同文化传统与行为理念 |
第五章 国际区域金融合作模式:国际政治经济学的总结 |
第一节 新现实主义的国际区域金融合作模式 |
一、新现实主义的国际合作论 |
二、国际区域金融的“霸权合作”模式 |
第二节 新自由主义的国际区域金融合作模式 |
二、新自由主义的国际合作论 |
三、国际区域金融的“制度合作”模式 |
第三节 建构主义的国际区域金融合作模式 |
一、建构主义的国际合作论 |
二、国际区域金融的“文化合作”模式 |
第四节 新马克思主义的国际区域金融合作模式 |
一、新马克思主义的国际合作观 |
二、国际区域金融的“依附合作”模式 |
第五节 国际区域金融合作模式的比较与评价 |
一、国际区域金融合作模式的比较 |
二、国际区域金融合作模式的评价 |
第六章 国际区域金融合作实践:国际政治经济学视角下的制度变迁 |
第一节 欧洲货币合作实践分析 |
一、欧洲货币合作的主要动因 |
二、欧洲货币合作的进程 |
三、欧洲货币合作模式:新自由主义倾向的北北型金融合作 |
第二节 拉美国家“美元化”实践分析 |
一、拉美国家“美元化”的主要动因 |
二、拉美国家“美元化”的进程 |
三、拉美国家“美元化”模式:新现实主义倾向的南北型金融合作 |
第三节 东亚区域金融合作实践分析 |
一、东亚区域金融合作的主要动因 |
二、东亚区域金融合作的进展情况 |
三、东亚区域金融合作的主要问题及产生根源 |
四、东亚区域金融合作模式:建构主义路径的南南型金融合作 |
五、中国参与和推动东亚区域金融合作的策略及措施 |
本文的主要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及其他成果 |
论文摘要 |
Abstract |
(10)东亚货币合作与货币竞争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序言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文献综述 |
一、关于东亚货币合作的研究 |
二、关于东亚货币竞争的研究 |
第三节 研究内容及方法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内容 |
第四节 相关概念说明 |
一、金融合作与货币合作 |
二、货币区与货币一体化及货币联盟 |
三、东亚 |
第一章 国际货币发展史 |
第一节 货币的产生与发展 |
一、货币的产生 |
二、国家货币的产生 |
三、单一货币的出现 |
第二节 国际货币体系的历史变迁 |
一、国际金本位下货币合作与竞争 |
二、布雷顿森林体系下货币合作与竞争 |
三、牙买加体系下货币合作与竞争 |
第三节 区域货币合作的发展历程 |
一、19 世纪早期区域货币联盟的演进 |
二、19 世纪中期到20 世纪中期的区域货币合作 |
三、欧洲货币体系的演进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货币合作理论 |
第一节 表现合作利益理论 |
一、蒙代尔—弗莱明模型 |
二、区域货币合作的动因分析——Hamada 模型 |
第二节 货币危机理论 |
一、第一代货币危机模型 |
二、第二代货币危机模型 |
三、第三代货币危机模型 |
第三节 最优货币区理论 |
一、早期最优货币区理论 |
二、“一种市场、一种货币”理论 |
三、GG-LL 模型理论 |
四、最优货币区理论的发展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货币竞争理论 |
第一节 货币非国有化理论 |
一、政府垄断货币发行权的危害 |
二、私人竞争性货币制度的可行性 |
第二节 货币替代论 |
一、货币替代的机理 |
二、美元化 |
三、二次替代与反替代 |
第三节 逆格雷欣法则 |
一、产生背景 |
二、信用制度下货币竞争法则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东亚货币合作与竞争的实证研究 |
第一节 东亚货币合作静态实证分析 |
一、东亚地区的市场一体化程度分析 |
二、区域内贸易及贸易结构分析 |
三、东亚各国宏观经济相似性分析 |
第二节 中日货币竞争力分析 |
一、中日两国经济实力比较 |
二、中日两国与东亚区域内成员间的贸易关系比较 |
三、中日两国国内金融体系发达程度比较 |
四、人民币与日元的交易网络规模比较 |
五、人民币与日元的币值稳定程度及信誉比较 |
六、中日两国组织参与东亚货币合作的具体行动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欧、美两种货币合作模式的比较与借鉴 |
第一节 欧洲货币合作的模式 |
一、欧洲货币合作的历史背景 |
二、欧洲货币合作的模式及其演进路径 |
三、欧洲汇率政策的协调 |
四、欧洲财政纪律与共同财政制度 |
五、组织管理机构与制度的建立 |
第二节 美洲货币合作的模式与政策协调 |
一、美洲货币合作的背景 |
二、美洲货币合作的发展模式与演进路径 |
三、美洲汇率政策的协调 |
四、美洲次区域集团的财政合作 |
五、美洲的组织管理机构 |
第三节 欧、美两种货币合作模式的比较与借鉴 |
一、欧、美货币合作模式、政策、制度的比较 |
二、欧、美货币合作模式的经验与启示 |
三、对东亚货币合作的借鉴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在货币竞争下的东亚货币合作 |
第一节 东亚货币合作的发展历程与现状 |
一、东亚货币合作的背景 |
二、东亚货币合作的历史进程 |
三、东亚货币合作现状 |
第二节 东亚货币合作的困境 |
一、东亚货币合作的特点 |
二、东亚货币合作的制约因素 |
三、现有东亚货币合作机制的局限 |
第三节 东亚货币合作的成本与收益分析 |
一、东亚货币合作中的经济效应 |
二、东亚货币合作的成本与收益权衡量化模型 |
三、东亚货币合作的成本分析 |
四、东亚货币合作的收益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货币合作下的东亚货币竞争 |
第一节 中日货币现状 |
一、日元现状 |
二、人民币现状 |
第二节 中日货币竞争对东亚货币合作影响 |
一、中日货币竞争的可能性 |
二、日元与人民币竞争的利益所得 |
三、经济互补下的中日货币竞争 |
本章小结 |
结论 |
一、基本结论 |
二、创新之处 |
三、论文研究的不足之处及主要遗留问题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四、迈向新世纪 我国与国际资本竞争的发展趋势(论文参考文献)
- [1]习近平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重要论述研究[D]. 杨琪琪. 广西师范大学, 2020(06)
- [2]近代中国政府与外国银行订立之契约研究[D]. 谈笑. 湖南师范大学, 2018(01)
- [3]东亚经济合作中的区域公共产品供给研究 ——以贸易投资合作为例[D]. 马学礼. 吉林大学, 2016(08)
- [4]我国早期机器人知识的传播与产业政策的发展[D]. 张昕妍. 内蒙古师范大学, 2016(03)
- [5]国有控股商业银行产权改革问题研究[D]. 孔伟艳. 中共中央党校, 2010(10)
- [6]中国少数民族地区跨国运输通道研究[D]. 黄云. 中央民族大学, 2010(02)
- [7]金融资源流动与长三角金融一体化研究[D]. 魏清. 苏州大学, 2009(10)
- [8]法国现代金融有价证券的私法分析[D]. 胡军. 西南政法大学, 2009(03)
- [9]国际区域金融合作的制度分析[D]. 张建政. 吉林大学, 2008(12)
- [10]东亚货币合作与货币竞争问题研究[D]. 张肃. 东北师范大学, 20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