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浅谈道德和法律的相互关系(论文文献综述)
李洪卫[1](2022)在《公民权利、公共规则与公民美德的统一——公民道德与当代伦理建构的基础与底线考察》文中指出限于历史条件和个人认知的原因,梁启超"新民说"中关于义务与责任的强调影响了他对于公民权利、义务的均衡论证,但是部分论述仍值得重视和重申。后来,从梁漱溟到李泽厚均强调传统道德观念中权利和个体意识的缺失,认为这是现代民族政治共同体建构中的历史缺环,是需要补足的部分,并以此作为界定和保障公民道德中义务、责任践行的前提条件。现代社会是市场经济体系和市民社会,是由陌生人形成的一种社会性的"合作体系"。个体的自由平等合作是构成作为公德的社会公共准则建设的预设前提,其中人际互动中的"相互性"的"形式秉性"即对等平衡原则构成个体交往中的理性预期,个体行动因相互预期和对等要求形成动态平衡性,故作为公共生活准则的公德实际是社会秩序的底线基础,美德建设成为更高理想而非基本要求。因此,首先将公德建设确认为社会基本准则的建构是构筑和扎实社会道德底线的必要条件。同时,在社区建设中将优秀的儒家道德价值通过日常生活训练真正贯彻下去,通过在社会中的倡扬和在社区中的训练、培养,我们的公民参与意识、公民道德和社会公德应有一个较大的转变与提升。
张文杰[2](2021)在《邓小平德育思想及其当代价值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邓小平德育思想作为邓小平理论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是邓小平对我国德育建设经验的深刻总结,主要回答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什么是德育、如何开展德育”这一重大课题,为新时期党的德育工作指明了方向。在和平与发展为主题的时代背景下,邓小平从社会宏观和国家战略的角度,对我国德育的基本问题进行科学分析和具体阐述,提出并形成极具系统性、开放性、包容性的大德育思想,其理论渊源、主客观条件、历史流变、主要内容、思想特质、方法论等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德育理论与实践具有重大的时代价值。本文通过对邓小平德育思想的发展历程追根溯源,探索其生成条件,从整体上梳理发展的历史脉络,领悟德育思想的精神要义和科学内容,总结德育实践的基本经验,重在研究其对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德育事业的当代价值。本研究从邓小平德育思想中汲取经验和智慧,寻求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动力,不论对于进一步深入研究邓小平理论,抑或对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德育建设,都有独特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本文以邓小平德育思想生成的理论渊源和主客观条件为研究基点,从宏观和微观的角度,以历史与现实相结合的方式,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梳理其发展的脉络走向,总结邓小平德育思想的基本内容,提炼其基本特质和方法论特色,重新审视邓小平德育思想的当代价值。具体内容主要包括七个部分:第一章,绪论部分,主要研究邓小平德育思想的选题依据、理论价值、现实意义、相关概念的界定和阐释、研究现状、研究方法、研究重难点以及创新之处等。在国内外研究综述上,从邓小平德育思想的立论基础、主要内容、发展历程、基本特征、价值意义、工作方法等方面作出相关研究现状的分析和解读,剖判目前关于邓小平德育思想研究的不足和空白,明确邓小平德育思想可以深入研究的方向。第二章,主要研究邓小平德育思想的理论渊源。本章通过阐述邓小平德育思想与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德育思想、中国传统德育思想之间的关系,以及与西方古希腊先哲的德育思想、中世纪德育思想和近代资本主义德育思想的关联,阐明邓小平德育思想是历史与现实的统一。第三章,主要研究邓小平德育思想生成的主客观条件。本章通过反思苏东剧变思想文化根源,应对西方“和平演变”战略和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德育经验教训,阐释邓小平德育思想形成的客观条件。同时指出邓小平德育思想形成的主观条件包括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以天下为己任的人民情怀、追求实效的工作作风、勇于突破的创新精神、面向未来的远见卓识,阐明邓小平德育思想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第四章,主要研究邓小平德育思想的历史流变。本章是在对国内关于邓小平德育思想发展阶段梳理的基础上,根据邓小平德育思想发展的全过程和德育的基本规律,重新探析邓小平德育思想的历史流变,包括邓小平德育思想的萌芽、酝酿、发展、成熟四个阶段。第五章,主要研究邓小平德育思想的科学内涵。本章涵盖了邓小平德育思想的基本目标、价值维度、政治保证以及其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之间的关系,阐释邓小平德育思想是理论与实践的统一。第六章,主要研究邓小平德育思想的基本特质和方法论特色。本章以第三、四、五章为基础,归纳邓小平德育思想的基本特质是继承性与创新性的协调统一、解放思想与实事求是的协调统一、政治性与思想性的协调统一、理论性与应用性的协调统一,进一步剖析并概括出邓小平德育思想中可以借鉴的德育方法,即说服教育与示范教育相结合、物质鼓励与精神鼓励相结合、批评与自我批评相结合、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第七章,主要研究邓小平德育思想的当代价值。本章重在研究邓小平德育思想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德育事业具有独特的当代价值,涵盖了以解放生产力与发展生产力为根本、倡导物质利益与革命精神相结合、实现人民共同富裕理念的实用价值;打破两种社会制度的意识形态壁垒、汲取人类德育文明的优秀成果、抵御各种腐朽文化思想侵蚀的交往价值;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德育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思想保证、德育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协调统一的实践价值;德育与自由相结合、与人的解放相结合、与人的全面发展相结合以及与劳动相结合的人文价值;德育的爱国主义情怀、集体主义关照、社会主义聚焦的情感价值。
朱鸿亮[3](2021)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重要论述的理论体系研究》文中指出文化是国家和民族的灵魂。进入新时代,习近平同志立足文化强国,围绕什么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如何建设、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做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提出了一系列有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新思想、新表述、新论断,也提出了新时代文化建设的一系列新要求新举措,有力地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重要论述包含极为丰富的内容。在当前学者们的相关研究不断深入拓展的情况下,对这些成果进行总结概括和系统梳理,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结构化、整体化研究,揭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理论的传承与创新关系,具有深远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本文从狭义上把文化界定为“人类在生产生活实践中生成的,相对于经济、政治而言的全部精神活动及其物质产品中包含的精神因素,去除其中自然科学和技术、语言和文字等非意识形态的部分。”从这一基本概念出发,首先介绍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理论的产生背景与内容体系,接着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内涵和外延进行拓展性研究。就内涵的拓展性研究来说,包括文化源流论一章,讨论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源流关系,并辨析了三者之间传承转化的关系,并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进行了重点研究;包括意识形态主导论一章,详尽讨论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理论中的主导性问题,本章的特色在于把马克思主义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思想道德建设整合进意识形态主导性和意识形态工作中,并对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和宣传思想工作进行了重点研究。从外延的拓展性研究来说,主要包括文艺论宗教论网络文化分论一章,这是对习近平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重要论述中涉及的文化各领域、各方面的专门而集中的考察,意在努力呈现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重要论述中关于文化的理论观点的丰富细节,也为下一步的分析研究提供扎实的理论和事实依据;在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与文化建设内涵与外延系统分析的基础上,文化自信论一章,研究了自信问题的由来、自信的必要性和依据、以及如何坚定文化自信等问题,无论意识形态工作抑或价值观践行、传承传统文化抑或弘扬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都必须以坚定文化自信为前提,这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实现文化强国的主观条件;而文化建设论一章,从加快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论述了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实现文化强国的实践基础;文化交往论一章,论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与他国他民族文化进行交流交往,既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实现文化强国的客观条件,也是提升中华文化话语权,为世界贡献中国智慧、中国价值、中国方案,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需要。作为本文理论研究的重要结论,首先,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理论的思想体系进行了总结概括。其次,总结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理论的主要线索与总体特征有七:以人民为中心、明确的问题导向、鲜明的实践指向、强调创新引领文化发展、高度重视网络文化工作、把人才建设放到首位、坚持党的领导。再次,从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概念的内涵、习近平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理论创新、深化和拓展“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理念、创新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创造性论述了文化自信与“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之间的关系、话语创新和表述创新等六大方面总结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理论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最后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理论的重要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结束全篇。
王肖[4](2021)在《基于目标导向教育(OBE)的中职法律课程教学设计》文中研究说明伴随着国家对职业教育和法治教育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近两年教育部发布了多项关于促进职业学校素质教育的政策性文件,将职业教育的重心从主要关注技能培训转移到技能训练与道德法治素质培养兼顾上来,说明职业人才的法治道德教育已经成为时代发展的迫切需要。但由于传统的职业学校法律教育模式与观念限制,目前我国大部分职业学校的法律课程教学质量都不容乐观,究其原因,还在于大部分职业学校没有形成系统的法律课程教学模式,没有根据职业教育中法治教育的教学目标来进行教学过程的设计。目标导向教育理念,作为一种针对职业技术人才综合能力培养的教育理论,如今已经普遍被应用于国内外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教学模式中,这种教育理论以社会对应用型人才的需求方向为依据确定课程目标,再根据课程目标设置教学过程,最后通过科学的系统的课程评价机制检验教学目标的达成效果,形成了一套系统、有规律、不断循环不断提升教学质量的教学模式。本文尝试运用目标导向理论解决中职法律课程教学所面临的困境。本文包括绪论总共分六大部分。第一部分是绪论,主要对本文的选题背景,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方法以及创新之处进行简要介绍。目前国内外对这一理论的教学实践应用已经逐渐普遍化,国内也产生了相对成熟的研究成果;第二部分则具体说明本文的理论依据即目标导向教育理论的相关理论基础以及该理论的定义原则及要求。说明目标导向教育理论是以教学目标为教学设计依据的教育理论体系;第三部分主要是对中职法律课程的现状调查以及对中职法律课程目前存在的教学问题及根本成因的归纳总结;第四部分介绍将目标导向教育理论作为中职法律课程教学设计理论依据的必要性及适用优势;第五部分即第四章是本文的核心部分,即基于目标导向教育理论展开的中职法律课程教学设计方案研究;围绕目标导向教育理论的四个原则和四个问题进行课程教学四个方面的方案设计,包括教学目标定位,教学内容的选择,教学方法的科学运用,以及动态的教学评估考核方式。最终形成系统的中职法律课程教学设计方案,提高中职法治教育教学质量。第六部分即第五章是基于目标导向教育理论指导的教学设计案例及分析。研究表明,基于目标导向教育理论对中职法律课程教学进行全方位系统化的教学设计改革,能够形成一套前所未有的,系统科学的中职法治教育模式,改变当前中职法治教育教学中存在的缺乏创新性和灵活性不符合人才培养目标等教学问题,不仅关注了社会需求,也能够满足学生的生活工作需要并改善社会整体法治面貌。
任悦[5](2021)在《美好生活视域下的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机制研究》文中认为美好生活是人类永恒的追求目标,也是中西方一直所探讨的重要课题。随着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深刻转变,促进人民美好生活的实现成为中国共产党更高的奋斗目标。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作为治国安邦的重要方略,其本身也是实现人民美好生活的重要保障。因此,只有把法治建设与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才能保障社会稳定,维护国家长治久安,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盼。以美好生活为视角,研究当前我国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问题,以此来说明美好生活需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是促进美好生活实现的重要方式。通过对古今中外治国理政的规律以及美好生活等相关问题的梳理,也可以发现:法治与德治在国家治理中有不同的职能,仅靠法治或德治都无法实现美好生活的愿望。美好生活既要道德的引领,又要依靠法律的保障,只有将两者结合起来,才达到相得益彰的效果,才能促进美好生活的实现。本文首先对美好生活、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理论来源进行了梳理,从历史层面、社会需要的层面以及理论层面,阐述了美好生活需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原因;其次,对美好生活视域下的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机制的现状进行了考察,发现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对社会主义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二者的结合促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建立、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加速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也为美好生活的实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与此同时,我国法治建设与道德建设中的矛盾也日益凸显,法治建设中存在着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道德建设中也存在着相应的问题,二者结合的过程中又形成了“法律万能主义”与“泛道德化”等问题,这些问题给人们的社会生活造成了困扰,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美好生活的进程。由此,本文对法治建设与道德建设中存在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原因分析,以期为促进法治建设与道德建设相平衡提供一些判断依据;最后,本文进一步探讨了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如何促进美好生活实现的路径,并根据社会发展的现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对策。
艾野[6](2021)在《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全面依法治国理论与实践研究》文中提出依法治国是人文社科领域研究的焦点内容和重要命题,是我国法治建设的新方向,关系着国家的兴衰和社会的长治久安。随着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到来,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受到了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光辉成果,极大地改变了社会及人们的对法治的意识和认知,推动了世界领域的法治文化交流,这也是中国共产党建设法治中国的重要战略部署。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思想的研究,对我国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整体把握、法治体系的完善和我国未来的法治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标志着依法治国被赋予了时代的内涵,对我国法治发展有重大意义。党的十九大指出我国进入了社会主义发展的新时代。强调要继续坚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申和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是一场治国理政的深刻革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党和人民在社会的不断发展中探索出一条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科学制度体系,并将《决定》定为我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法治是人类社会发展进化的永恒追求,也是总结前人经验后作出的必然选择。中国共产党坚持依法治国就是将其动态的治理理念和方式融入社会主义发展的进程之中,将其时代内涵淋漓尽致地发挥到我国建设的每一个阶段中。依法治国在我国社会主义发展建设中的地位和治国理政的作用。本文从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的发展与实践研究为目标,深入地研究了依法治国的发展历程。牢牢把握习近平提出的“十一个坚持”对我国法治发展的作用、中国共产党的依法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发展规律和人类社会法治文明发展规律。这是对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理论研究的重要推动,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和法治中国建设指明方向。本文多学科交叉研究法、历史分析法和理论和实际相统一法,从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视角高度概述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发展与实践,对依法治国的理论渊源进行系统整理,并对新时代依法治国理论的主要内容、成就、特征、经验、优势、挑战和完善路径进行了全面研究,努力为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理论的发展与实践研究提供理论素材。本文主要分为七个部分组成,具体来讲:第一部分,绪论。重点分析论文的研究基础及研究效用,通过剖析与本研究相关的理论成果,形成对国内外研究现状的整体认识,并总结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为研究提供理论参考。理清研究的思路,阐述研究方法,从而搭建本研究的基本架构,总结研究成果,分析研究创新点及存在的不足之处。第二部分,是依法治国的基本理论概述。本章节首先从法治相关的概念进行概述,分别对法治、法制、人治、德治以及它们之间的区别进行系统分析。其次从依法治国的内涵入手,对依法治国进行了整体概述,对其理论、核心和本质特征分别进行了论述。从整体的机构上为后续的研究做了理论铺垫。第三部分,是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理论的思想基础与理论渊源。这一部分首先,深入了解和研究马克思恩格斯的法治思想,阐述马克思恩格斯法治思想为依法治国提供了理论依据,并提出了马克思恩格斯法治思想的时代价值。有利于我们准确的认识法治思想来源。其次,研究列宁斯大林对法制的探索和教训,研究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法治的形成与失败的教训,这部分能有效地为我国法治实践提供依据。之后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法治思想进行研究,对我国法治从无到有进行整体分析。最后从我国的传统法治入手,分别对古代法制思想、近代社会法制思想展开论述。阐述了我国古代、近代法治的弊端与发展,从而对新时代依法治国产生启示作用。第四部分,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入新时代。本章是该论文的核心部分。首先深入地对新时代依法治国理论地进行了概述,从新时代依法治国理论的形成、主要内容两个方面进行论述。其次,对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成就进行论述,这部分以法治过程中的实质转变为主要成就的依据,通过向更好的方式转变、更具体的实践操作、更先进的治理模式和更高的目标作为成就的主要表现。最后,从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特征展开论述,明确依法治国在新时代的主要特征、深化时代赋予的内涵。第五部分,阐述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理论的历史地位与实践价值。本章首先阐述了新时代依法治国的历史地位,它既是对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的发扬,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补充和丰富。其次阐述了新时代依法治国理论的实践价值,分别从经济建设、民主政治、和谐社会、生态文明以及人类的法治文化的角度对新时代依法治国进行了有效的定位和评价,从而体现出其在我国社会发展全过程中的价值。第六部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的基本经验和优势。在基本经验上,以法为主要研究目标,分别对其与党、权、民主、依规治党的关系进行研究。在现实生活中,党的领导、权力、民主自由、法规制度都与法无法分割,其之间的关系也是相互监督、促进和相统一的。国外法治实践的经验对中国而言是宝贵的,但对经验的学习依然要建立在我国的发展实际上,没有国情为基础的借鉴学习所得到的结果可能与所想背道而驰。在优势上,依法治国发挥出了我国的制度优势。党的领导是我国制度优势的最大体现,人民主体、以德治国、人人平等和中国实际出发都是依法治国的在新时代的优势,依法治国确保人民的主体地位和公平正义,德治与法治相结合是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最优结合,保持中国实际为基本准则才能把握依住依法治国的优势和未来法治发展的前景。第七部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理性思考。理性的分析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所要面临的问题与挑战。正视存在的问题,是促进依法治国再进步的最佳途径。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给依法治国带来了一定的影响,这是机遇也是挑战,更是对依法治国潜力深层挖掘的契机。通过理性思考,从八个方面完善新时代依法治国的路径,集中地将“十一个坚持”主要内涵融入新时代依法治国的实践当中,从而将问题和挑战转化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强大动力。总之,通过系统地研究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全面依法治国,论文主要提出以下创新观点:一是提出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理论时代内涵,从社会发展中蕴含的古今的哲学智慧体现出中国特色、中国经验和中国实践。二是提出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理论面临的问题和对策,从社会主要矛盾、法治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和新时代依法治国完善路径,深入研究我国依法治国理论的发展与实践。三是从新时代依法治国对当代中国社会发展规律和实践逻辑的阐释,为国家的发展建设提出科学的指南和正确的价值引领,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阳火亮[7](2021)在《保护与服从 ——霍布斯论现代国家》文中指出本文是对个人的现代性处境的一次尝试性探索,关注的核心问题是个人自由与现代国家的关系:自由而平等的个人为何要服从国家,以及如何服从国家;国家为何需要保护自由而平等的个人,以及如何保护?在个人自由与国家权威之间的关系问题中,国家处于政治学研究的核心,国家本身具有超越性。在国家和个人之间的关系问题中,既包括神学国家的因素,也包括自然国家的因素,其重点是国家在个人生活中应该具备的地位、功能和作用,以及国家权力与个人自由之间处于一种什么样的关系。概而言之,这一问题的核心是国家为什么要保护个人自由,而个人又为什么要服从国家权力?个人自由有没有可能在公共政治和私人生活之中找到某种确定性和存在的空间——国家与个人之间的这个保护与服从的问题,直接涉及到现代国家的概念与理论,涉及到人的现代性处境的本质。霍布斯国家理论的核心是国家和个人之间的关系,即保护与服从。从国家的角度来说,国家就是个人的集合体,霍布斯试图平衡主权和个人,而不是偏向其中一方。要实现这一平衡,国家就必须要有政治决断以及实现这一政治决断的力量。个人的敌人不是国家,国家权威的敌人也不是个人自由,个人和国家共同的敌人是战争状态。对于个人而言,唯一能够相信的可以提供保护的,只能是出于个人自身的力量。国家就是共同体本身,就是个人通过彼此之间社会契约构建起来的全体人民,服从国家也就是服从个人自己。个人只有在群体中才会涉及到他人的利益,正是因为群体生活中可能产生的冲突,个人才需要国家来进行保护。因此,国家的保护和个人的服从都是基于国家的存在是以保护个人生命和自由为目的。人的困境在于,有没有可能既想要得到国家的保护又保留充分的个人自由?传统而言,国家权力多一点,个人自由似乎就少一点:人总为这个自由的空间担忧或者是挣扎。人的本质是什么?人需要的是确定性,以摆脱对未知的暴死的恐惧;人需要的是现世的安全,而不仅仅是来世的救赎。然而,人能够获得对自身生命和自由的保护,以对抗未知的、不确定性的世界,在于他对自身困境的认知。对人真正的体验和感同身受,才能真正地去理解人性。任何以自己的意识去替代他人体验,都必然导致强迫。人或许一生就处于这种自我感知与他人感知难以完全协调一致的困境中,世界的多彩源于此,世界的战乱也源于此。国家要想得到个人的服从,必须从人所处的困境出发,真正理解个人对其生命和自由的感知。个人要想得到国家更好地保护,也必须在自我认知的基础上学会和他人相处。人渴望私人自由,又渴望公共参与并在集体中得到认同,这必然需要人找到其中的平衡。
张小余[8](2021)在《生育利益的私法实践样态与保护》文中指出生育利益不仅影响个人的生活、家庭的稳定,同时也影响国家的建设、社会的秩序,因此,为防止他人对生育利益的不当干预,应以法律的手段予以保障和救济。从我国已有法律体系来看,对生育利益的私法保护明显弱于公法保护,不仅规范的数量较少,规定的内容也较为概括。而私法领域的生育利益案件涉及领域较广、发生数量较多、案件情节较复杂,对生育利益私法保护的疏漏,不仅降低了司法审判效率,也无法全面保护生育主体受损的生育利益。由此,从私法层面完善对生育利益的规制十分必要。生育利益的私法完善方向,应立足我国司法实践现状予以明确。通过分析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生育利益案件、个人与组织之间的生育利益案件,在参考国际文件和其他国家生育利益私法保护方式以及我国生育利益私法保护观念的基础上,针对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审理生育利益案件所反映的裁判问题,可更好地明确我国生育利益私法保护的路径选择。加强对生育利益的私法保护,既要由法律肯定生育权的民法地位,细化生育权的权利内涵,还应综合司法解释、部门规章等其他规范,对个别类型化生育利益案件的特殊性予以特殊规制,进行及时、专业的调整。从而实现理论与实际的结合,以法律规范的补足促进实践问题的解决。完善生育利益私法保护规范,不仅有益于丰富生育利益私法保护体系,实现不同规范的协调统一,而且也能为人民法院的司法审判活动提供更为充分的裁判依据,增强司法裁判效能,更好地保障生育主体的生育利益。
何妤如[9](2021)在《渔业伦理视角下的现代渔业治理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中国渔业经过数年发展,先后解决了“捕鱼难”、“养鱼难”及“吃鱼难”等问题,奠定了渔业持续稳定发展的经济基础,相关治理手段也不断完善。渔业领域主要矛盾已从基本温饱和生计问题,转向更高层次的生境、人权、产权和公平等维度。然而,作为上层建筑的渔业伦理研究并尚未得到应有重视。我国现代渔业治理体系中更强调管理和法律等“硬”手段,忽视了伦理道德的“软法”作用。当前政府和民间推行的多项渔业活动已呈现出鲜明的伦理特征,现代多目标治理场景需要引入价值判断加以权衡。如果说关涉伦理的讨论在中国过去的渔业治理中只是镜花水月、空中楼阁,那么到了新时代,伦理研究就好比是万事俱备下的那股“东风”。传统渔业管理关注政策和法律层面的制度突破。政策和法律固然重要,但不能包治百病,尤其是充满不确定性的“现代病”。它可以将电鱼、毒鱼、偷渔者绳之以法,却无法强制要求渔民必须善待生态环境、关心鱼类福祉。它可以明示、预防、规范和校正渔业的行为和后果,却无法指导渔业利益相关方的道德行为选择。它可以为失海渔民提供各类政策保障,却无法弥合渔民海洋纽带被切断后的心理创伤。它可以依照科学模型和数据制定总可捕量(TAC)目标,却无法对渔家妇女在职业、情感和生活上的遭遇加以同情和关心。正如决定技术的往往是非技术因素,涉渔法律和政策不应被指望能解决所有问题。倘若文化、伦理不能发挥价值规训作用,那么政策和法律也终将失范。当前,养护渔业资源、维护渔业公正已为时代大势所趋,现代渔业治理不仅要务实,也要务虚,以便从战略全局高度推进治理措施的正当性和合法性。实际上,人们的道德伦理价值观影响会渗透到公共政策过程的各个环节。可持续、负责任渔业的发展依赖于一个具有明确性的规则指引,在治理中开展价值性分析显得十分重要。国内外渔业资源的衰退趋势,以及不断涌现的现代性社会问题,让形而上学的价值回溯变得更为必要而迫切:渔业行为的善恶是非是什么?伦理判断有哪些原则和标准?何种治理才是伦理意义上具备正当性和合法性的治理?如何破解渔业治理中存在的伦理困境?中国怎样利用已有道德资源和智慧应对渔业发展中的不确定性风险?基于此种认识,本文从伦理视角出发,反思当前出现渔业生态和社会危机的根本原因,尝试建构渔业伦理的理论体系,详述渔业伦理的由来、定义、主要原则和类别。将抽象的伦理考量运用于对治理问题的具体分析,提出符合渔业价值的治理范式,从渔业治理的“元层次”,谈到相关现代治理理论,再到针对治理实践的分析评估。现代渔业治理在追求各类目标时,容易陷入价值冲突的困境。本文针对治理实践中的普遍问题,提出“应然”层面的解决方案。伦理分析的最终目的是服务于我国现代渔业治理。因此,文章结合中国本土的涉渔道德资源和渔业实际状况,探索符合中国特色的现代渔业治理路径,以渔业领域的价值尺度和伦理基础为导向,为推动渔业的“天人合一”和协调发展提供了一种新视角、新理念和新思路。伦理学是哲学中关于道德的价值系统。生态伦理学的兴起从根本上触及了“为什么要对鱼谈伦理?”这一问题。“人类中心主义”和“自然中心主义”的论辩突破了传统伦理学的“人伦”语境,让“渔业”和“伦理”的结合有了学理上的支撑。道德共同体得到拓展,将包括渔业资源在内的自然资源纳入道德考量范畴。但完全以生态为中心又会减损人类福祉,人与自然应当被视作一个以人类为中心的价值整体。“为己利TA”的价值取向既能为己谋福,也能在此基础上考虑利TA(既有属人的“他/她”,又有属自然的“它”)因素,因而是渔业伦理所追求的最重要、最基本的善。渔业资源是渔业存在的基础,具有不确定性、波动性、竞争性、整体性、多样性等五大特性。从价值构成上看,它在使用、生态和选择等层面具有功效价值,在政治、社会、哲学、宗教、伦理、文化等层面具有非功效的内在价值。对渔业资源价值的充分认识是现代文明进步的标志,而鱼类为人类所提供的多元价值是人类养护渔业资源的基础。养护伦理强调的是如何科学人道地利用水生动植物资源。鱼类是否能够成为道德主体、权利主体甚至是诉讼主体成为环境伦理学讨论的重要内容之一,而鱼的道德地位与福利越来越被认为是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渔业的伦理维度涉及“渔业”和“伦理”的互动关系。鱼类依次满足了人类基本需要、安全需要、社交需要、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需要。人类在享受水生动物开发权利的同时,理应履行与之对等的责任和义务。为了人类自身和生态系统的长期福祉,须建立一套指导渔业行为、受到大众认可、经得起实践检验的渔业伦理规范。渔业伦理以渔业现象的合理性和正当性为研究对象,是指导渔业行为的规范和原则的总和。涉渔法律和伦理可共同为基于价值的渔业治理策略提供依据。渔业伦理学主要任务是通过得到普遍认可并经过实践检验的道德原则,对渔业行为的善恶是非开展事前指导和事后评判。在渔业伦理中,渔业正义是最高原则;渔业福祉、渔业自由和渔业公平是三大基本原则;而以《负责任渔业行为守则》为代表的伦理性国际文书,以及符合国家/地区具体渔况的纲要构成了具体原则。根据渔业伦理学研究对象的关系属性和所涉问题的不同特征,可将其分为生态伦理、社会伦理、产业伦理和科技伦理四大类别,这四大类在伦理要求上存在差异、各具特色,但都应服从上述伦理原则。将伦理原则和要求融合进现代渔业战略管理过程,可能会产生“为善者诸事顺”的良心效应,从而实现治理的最终目的——“善治”。为克服多元价值冲突带来的治理障碍,元治理理论应运而生。该理论研究治理现象背后的治理逻辑,寻求协同发展科层、市场和网络治理组合的最优解:当参与式治理导致监管过于复杂、进入无休止协商状态时,就启动科层模式;当科层模式无法触及所有渔业问题或获得渔业利益相关方广泛接受时,就开启市场或参与式模式;在此过程中,政府应当承担起作出最终决策的元治理者的角色。可持续渔业治理研究中涌现出诸多符合伦理的现代渔业治理理论,其中基于“生态整体主义”的管理和基于“价值平衡原则”的管理成为研究热点,前者主要聚焦渔业生态系统方法、预防性原则等整体思维,而后者主要涉及管理策略评估,正当性理论,系统治理等理念工具。在构建起理念框架的基础上,根据新生物技术的实践伦理发展出的伦理分析矩阵,以及Rapfish评估工具,促进了对伦理原则遵守情况的考察,有助于为负责任渔业实践提供“良善之策”。现代渔业治理时常陷入一种伦理意义上的权利困境,众渔业利益相关方不得不在多项行动方针之间艰难行使选择权。遵循特定伦理原则选择其中任何一项,都可能涉及违反其他某项伦理原则。可持续渔业发展面临的挑战主要出现在追求“天时”、“地利”、“人和”三大目标的决策选择过程之中。如何平衡现代人和未来人的资源利益是最首要、最核心的议题;渔业所涉水陆空间差异和相关社会生态问题构成了空间正义研究的一个典型样本;而人际关系中整体、长远利益与个体、短期利益的冲突影响到资源的公平分配,渔家妇女和小型渔业等弱势参与方应当得到更多的道德注意力。导致上述困境的原因既有人与人因抢夺野生资源所导致的公地悲剧或囚徒困境,又有在人与鱼道德地位孰高孰低的辩难中掉入的激进环保主义陷阱,还有理论与实践脱节的执行障碍。上述困境的破解之道不仅具有制度属性,也深刻地蕴含着价值属性。从制定目标,到开展决策,再到执行、监督和评估,伦理视角可渗透至治理的全部流程。治理者和被治理者可从制定伦理目标和开展伦理决策着手。作为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根本目标是增进民生福祉。我国的渔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这些成就离不开丰富道德资源的支持。生态方面,我国渔业治理史就是一部鱼类资源养护史,古今实践中折射出关怀鱼类福利、师法自然等生态感悟。社会方面,我国传统乡土社会文化里蕴含着包括群体意识和互助伦理、涉渔组织的参与式伦理在内的道德及礼俗规范。“三渔”问题是中国渔业发展面临的伦理性挑战,其本质是渔业的过密化,渔民的过溺化,以及渔村的过疏化。为解决渔业渔民渔村的问题,新中国开展了各项改革措施。新中国绿色渔业治理制度体系构建历程大体上可分为萌芽探索、改革攻坚与走向成熟三大阶段。在气候变化、疫情冲击、渔业资源衰退、全球不确定性风险日益增加的背景下,我国渔业治理者迎难而上,实现生计型治理→发展型治理→可持续治理的价值飞跃,积极探索出一条符合伦理的中国特色可持续渔业发展道路,培育出政府元治理者主导下,科层、市场和参与式治理协同开合的多元治理形态,形成了顺应自然、生态优先、以养为主、立体复合、科技导向、体系健全、应兜尽兜的发展模式。随着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不断提升,中国渔业发展在收获伟大果实的同时,也为未来可持续、负责任渔业发展积累了大量可贵的实践经验。在今后的渔业治理中,我国各渔业利益相关方应本着福祉、自由和公正的原则,进一步促进渔业的绿色转型发展。
彭钰栋[10](2021)在《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法律化研究 ——以《民法典》第86条为对象》文中研究表明从20世纪初到现在的百余年时间内,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经历了从萌芽到诞生,再到快速发展的阶段,对于现代公司企业的治理产生了深远影响。企业在为股东利益赚取利润的同时,是否应当兼顾社会中利益相关者的权益,成为了企业必须面对的议题。随着企业在社会生活中扮演了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企业社会责任这一议题也逐渐进入了法学领域中,在我国突出表现为2005年《公司法》第5条中加入了“社会责任”,这一修订被视作是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条款的诞生,并引起了商法学界的积极讨论。但自那之后,由于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理论认识的不足,以及《公司法》第5条概括性质的规定,有关企业社会责任法律化的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并未取得实质性质的突破。2020年颁布的《民法典》在总则编的“营利法人”中通过第86条,再次规定了“社会责任”的内容,这一条可兹看作对于《公司法》第5条的延续和发展。将企业社会责任条款规定于《民法典》的总则编之中,于我国民商合一的立法模式之下,使得第86条具有了商法原则的地位。明确企业社会责任条款具有法律原则的性质,于现有立法模式之下,无论是对条款自身性质的认识与解释,还是对于法条适用方法的探究都大有裨益。首先,作为一项法律原则,条文的概括性使得其自身的内涵和外延不足,在历史解释和文义解释之外还需要对法律原则的价值进行探讨和补充,在我国《民法典》体系下可用民事基本原则对企业社会责任原则进行价值补充,尤其是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以及绿色原则。其次,作为商法原则的《民法典》第86条,在其适用上可以借鉴法律原则的指导功能、裁判功能以及评价功能进行展开,其中指导功能强调第86条对于《公司法》《劳动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部门法中有关利益相关者保护的法律规则进行解释;裁判功能则是在缺少法律规则的时候将企业社会责任原则进行规则化适用,以弥补对于利益相关者保护不足的法律漏洞;评价功能则是在个案中,当企业社会责任原则在与其他法律原则发生冲突时,通过比例原则进行衡量的过程。作为商法原则的《民法典》第86条通过发挥其法律原则的功能而进入司法实践中,但这一过程可能赋予法官过于宽泛的自由裁量权。于是在现有的立法模式之下,可以利用“标准”与“法律”的特殊关系,在国内外企业社会责任标准所构建的制度基础上,发挥标准制定主体的灵活性与内容丰富性等特点,在企业声明适用某一标准的情况下,该企业社会责任标准构成对《民法典》第86条的原则补充,一方面指导企业建立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将企业社会责任原则的价值贯彻于日常经营之中,另一方面为法官在审判中利用原则进行规则创制或者进行原则之间的衡量提供规范性依据。最终通过这一法律化路径,将企业社会责任发展的最新理论与成果融入到我国民商事法律体系之中。
二、浅谈道德和法律的相互关系(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浅谈道德和法律的相互关系(论文提纲范文)
(1)公民权利、公共规则与公民美德的统一——公民道德与当代伦理建构的基础与底线考察(论文提纲范文)
一、公共道德、公民道德与公民概念的演进:问题缘起与分野 |
二、现代民族国家的建构与公德建设讨论中的权利指向及公民身份界定 |
(一)梁启超、梁漱溟关于道德和政治共同体建构的关系思考 |
1.梁启超公德论述中义务与权利辩证关系的界定与偏失 |
2.梁漱溟论西方集团生活与中国传统中的权利缺失 |
(二)李泽厚两种道德分野中的权利指向和规则遵循指向 |
(三)现代公民身份 |
三、社会合作体系、相互性和公民规范 |
(一)社会合作体系与“相互性”规则 |
(二)相互性概念的内涵及社会互动的规则和底线 |
四、公德建设中正义与美德共建的现实路径 |
(2)邓小平德育思想及其当代价值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依据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价值 |
1.2.2 现实意义 |
1.3 相关概念界定和阐释 |
1.3.1 德育 |
1.3.2 德育与德育工作 |
1.3.3 邓小平德育思想 |
1.4 国内外相关研究述评 |
1.4.1 国外相关研究综述 |
1.4.2 国内相关研究综述 |
1.5 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1.5.1 研究思路 |
1.5.2 研究方法 |
1.6 研究重点和难点 |
1.6.1 研究重点 |
1.6.2 研究难点 |
1.7 创新之处 |
第二章 邓小平德育思想的理论渊源 |
2.1 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德育思想的继承 |
2.1.1 马克思恩格斯的德育思想 |
2.1.2 列宁的德育思想 |
2.1.3 毛泽东的德育思想 |
2.2 对中国传统儒家德育思想的继承 |
2.2.1 先秦儒家的德育思想 |
2.2.2 后世儒家的德育思想 |
2.3 对西方德育思想的扬弃 |
2.3.1 古希腊先哲的德育思想 |
2.3.2 中世纪德育思想 |
2.3.3 近代资本主义德育思想 |
2.4 小结 |
第三章 邓小平德育思想的生成条件 |
3.1 邓小平德育思想生成的客观条件 |
3.1.1 对新中国成立以来德育经验教训的总结 |
3.1.2 对苏东剧变思想文化根源的反思 |
3.1.3 对西方“和平演变”战略的应对 |
3.2 邓小平德育思想生成的主观条件 |
3.2.1 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 |
3.2.2 以天下为己任的人民情怀 |
3.2.3 追求实效的工作作风 |
3.2.4 勇于突破的创新精神 |
3.2.5 面向未来的远见 |
3.3 小结 |
第四章 邓小平德育思想的历史流变 |
4.1 邓小平德育思想的萌芽(1975 年-1978 年) |
4.1.1 对教育科学文化领域的整顿 |
4.1.2 对德育的拨乱反正 |
4.1.3 打破教育战线上“左”倾思想禁锢 |
4.2 邓小平德育思想的酝酿(1978 年-1987 年) |
4.2.1 德育工作的新起点 |
4.2.2 德育工作社会主义方向的确立 |
4.2.3 德育工作的精神文明向度 |
4.2.4 基层德育工作的全面开展 |
4.3 邓小平德育思想的发展(1987 年-1992 年) |
4.3.1 思想政治教育与德育关联的再反思 |
4.3.2 德育工作社会主义方向的再强化 |
4.3.3 党性教育的德育之途 |
4.4 邓小平德育思想的成熟(1992 年-1997 年) |
4.4.1 德育评价论 |
4.4.2 德育效用论 |
4.4.3 德才兼备论 |
4.4.4 德育功能论 |
4.5 小结 |
第五章 邓小平德育思想的内容架构 |
5.1 “四有”新人的德育目标 |
5.1.1 理想信念教育 |
5.1.2 基本道德规范的自律教育 |
5.1.3 科学文化知识教育 |
5.1.4 遵纪守法的他律教育 |
5.2 “三个面向”的德育价值维度 |
5.2.1 面向“现代化”的传统价值 |
5.2.2 面向“世界”的民族价值 |
5.2.3 面向“未来”的现实价值 |
5.3 德育的文明之基 |
5.3.1 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是德育的现实基础 |
5.3.2 德育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的精神动力 |
5.3.3 德育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 |
5.3.4 德育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具有协调共生性 |
5.4 德育的政治保证 |
5.4.1 社会主义道路是德育的政治方向 |
5.4.2 无产阶级专政是德育的制度保障 |
5.4.3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德育的组织保证 |
5.5 小结 |
第六章 邓小平德育思想的基本特质及方法论特色 |
6.1 邓小平德育思想的基本特质 |
6.1.1 解放思想与实事求是的辩证统一 |
6.1.2 继承性与创新性的辩证统一 |
6.1.3 政治性与思想性的辩证统一 |
6.1.4 理论性与应用性的辩证统一 |
6.2 邓小平德育思想的方法论特色 |
6.2.1 说服教育与示范教育相结合 |
6.2.2 物质鼓励与精神鼓励相结合 |
6.2.3 批评与自我批评相结合 |
6.2.4 自律与他律相结合 |
6.3 小结 |
第七章 邓小平德育思想的当代价值 |
7.1 “求用尚效、聚焦民心”为依据的实用价值 |
7.1.1 解放生产力与发展生产力为根本 |
7.1.2 倡导物质利益与革命精神相结合 |
7.1.3 实现人民共同富裕的理念 |
7.2 “对话沟通、和而不同”为意旨的交往价值 |
7.2.1 打破两种社会制度的意识形态壁垒 |
7.2.2 汲取人类德育文明的优秀成果 |
7.2.3 抵御各种腐朽文化思想的侵蚀 |
7.3 “崇实尚行、与时俱进”为要旨的实践价值 |
7.3.1 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 |
7.3.2 德育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思想保证 |
7.3.3 德育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协调统一 |
7.4 “求知求做、德文合一”为判据的人文价值 |
7.4.1 德育与自由相结合 |
7.4.2 德育与人的解放相结合 |
7.4.3 德育与人的全面发展相结合 |
7.4.4 德育与劳动相结合 |
7.5 “薪火相传、形上诉求”为旨意的情感价值 |
7.5.1 德育的爱国主义情怀 |
7.5.2 德育的集体主义观照 |
7.5.3 德育的社会主义聚焦 |
7.6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3)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重要论述的理论体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综述 |
1.2.2 国外研究综述 |
1.2.3 国内外研究述评 |
1.3 研究思路和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重点、难点和创新之处 |
1.4.1 研究重点 |
1.4.2 研究难点 |
1.4.3 创新之处 |
2 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理论的主要概念、问题背景与内容框架 |
2.1 主要概念界定 |
2.1.1 文化的概念 |
2.1.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 |
2.1.3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 |
2.1.4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重要论述 |
2.1.5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重要论述的理论体系 |
2.2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问题背景 |
2.2.1 历史背景 |
2.2.2 经济社会背景 |
2.2.3 国际背景 |
2.3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理论的内容框架 |
2.3.1 文化源流论是新时代文化建设理论的逻辑起点 |
2.3.2 意识形态主导论是文化强国建设的灵魂 |
2.3.3 文艺论、宗教论、网络文化论展现了文化强国建设的丰富内涵 |
2.3.4 文化自信论解决文化强国建设的精神前提问题 |
2.3.5 文化建设论解决文化强国的实践途径问题 |
2.3.6 文化交往论解决文化强国建设中与其他民族文化共处共荣的问题 |
3 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源流论 |
3.1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之源 |
3.1.1 习近平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髓的论述 |
3.1.2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独特优势 |
3.1.3 中华传统文化的流变 |
3.1.4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
3.2 革命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直接根脉 |
3.2.1 革命文化的形成和发展 |
3.2.2 革命文化的创新内容 |
3.2.3 革命文化的主要特征 |
3.2.4 继承弘扬好革命文化 |
3.3 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生成形态 |
3.3.1 先进文化的概念 |
3.3.2 先进文化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的关系 |
3.3.3 建设先进文化的要求 |
4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意识形态主导论 |
4.1 文化的意识形态主导性 |
4.1.1 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范畴的演变 |
4.1.2 意识形态的一般功能 |
4.1.3 马克思主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主导性意识形态 |
4.1.4 习近平关于意识形态主导性的论述 |
4.2 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树立和践行理想信念 |
4.2.1 马克思主义信仰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
4.2.2 在学习与实践中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和理想信念 |
4.3 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
4.3.1 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与核心价值观的关系 |
4.3.2 习近平核心价值观重要论述的主要内容 |
4.3.3 习近平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要论述的思想内容 |
4.4 加强思想道德建设 |
4.4.1 思想道德与新时代文化的关系 |
4.4.2 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的任务 |
4.4.3 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的原则性举措 |
4.5 做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和宣传思想工作 |
4.5.1 切实加强哲学社会科学工作 |
4.5.2 切实加强宣传思想工作 |
5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艺、宗教、网络文化建设分论 |
5.1 文艺论 |
5.1.1 文艺的特性 |
5.1.2 习近平关于文艺在国家发展中的重要性的论述 |
5.1.3 习近平关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艺职能的论述 |
5.1.4 崇德尚艺,创作无愧于时代的优秀作品 |
5.1.5 推动文艺繁荣发展必须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 |
5.2 宗教论 |
5.2.1 宗教与宗教文化 |
5.2.2 马克思主义宗教观 |
5.2.3 社会主义中国的宗教政策 |
5.2.4 习近平关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的重要论述 |
5.3 网络文化论 |
5.3.1 国际互联网、网络技术与网络空间 |
5.3.2 网络文化及其特征 |
5.3.3 习近平关于网络文化建设的重要论述 |
5.3.4 网络文化建设的重要指导原则 |
6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论 |
6.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 |
6.1.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的思想文化背景 |
6.1.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的提出 |
6.1.3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的含义 |
6.1.4 习近平关于“四个自信”之间关系的论述 |
6.2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的必要性与根本依据 |
6.2.1 文化自信的必要性 |
6.2.2 文化自信的根本依据 |
6.3 坚定中国社会主义文化自信的根本途径 |
6.3.1 从理论上坚定文化自信 |
6.3.2 从实践中坚定文化自信 |
7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论 |
7.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 |
7.1.1 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的区分 |
7.1.2 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关系 |
7.1.3 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中的问题 |
7.2 改革文化管理和运行体制机制,构建和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
7.2.1 深化文化机构体制改革 |
7.2.2 完善文化事业、产业管理体制机制 |
7.2.3 加快构建和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
7.3 以重大举措推动文化事业发展 |
7.3.1 加强思想理论工作实践举措 |
7.3.2 加强思想道德养成和精神文明实践 |
7.3.3 做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传承弘扬和遗产保护工作 |
7.4 以有力举措推动文化产业发展 |
7.4.1 以系统性举措繁荣文艺作品创作生产 |
7.4.2 多措并举推动文化产业大发展 |
7.5 坚守共同原则,创新发展文化事业、文化产业 |
7.5.1 守牢意识形态阵地,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 |
7.5.2 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
7.5.3 坚持全民动员、走万众创新之路 |
7.5.4 “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 |
7.5.5 加强党管人才是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根本原则 |
8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交往论 |
8.1 .文化交往及其逻辑前提 |
8.1.1 文化交往 |
8.1.2 文化交往的逻辑前提:各民族文化的独特性 |
8.2 尊重包容、交流互鉴是不同文化交往应秉持的基本态度 |
8.2.1 尊重、包容各民族文化自主、文化自由 |
8.2.2 各民族文化应该交流互鉴、相互学习 |
8.3 坚守中华文化立场、积极“吸收外来” |
8.3.1 “吸收外来”的基本态度和基本原则 |
8.3.2 “走出去”以“吸收外来” |
8.3.3 “引进来”以“吸收外来” |
8.4 推动中国文化“走出去”,争取话语权、提升软实力 |
8.4.1 话语权与话语权问题 |
8.4.2 提高中国文化的国际话语权的主要措施 |
8.4.3 提高我国文化软实力、讲好中国故事 |
8.5 中国文化应该为世界提供中国智慧、中国价值、中国方案 |
8.5.1 中国文化为世界贡献中国智慧、中国价值、中国方案的两类资源 |
8.5.2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推动世界发展的中国方案 |
9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理论的重大创新与价值 |
9.1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理论的主要线索与总体特征 |
9.1.1 坚定坚持党的领导 |
9.1.2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
9.1.3 强烈的问题意识 |
9.1.4 鲜明的实践指向 |
9.1.5 坚持以创新驱动和引领文化建设和文化发展 |
9.1.6 强调文化工作网上网下协同发力 |
9.1.7 坚持把人才保证放到重要地位 |
9.2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理论的重大理论创新 |
9.2.1 进一步明确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概念的内涵 |
9.2.2 习近平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理论创新 |
9.2.3 习近平创造性论述了四个自信之间的关系 |
9.2.4 创新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 |
9.2.5 深化和拓展“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是习近平的重大文化创新 |
9.2.6 一系列话语创新和表述创新。 |
9.3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理论的重大意义 |
9.3.1 理论意义 |
9.3.2 实践价值 |
致谢 |
参考文献 |
在校发表论文及研究成果 |
(4)基于目标导向教育(OBE)的中职法律课程教学设计(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与问题提出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意义 |
(四)研究方法 |
(五)创新之处 |
一、目标导向教育理论概述 |
(一)目标导向教育的相关理论基础 |
1.布鲁姆的教学目标分类理论 |
2.泰勒原理(目标模式) |
3.科尔伯格道德发展六阶段理论 |
4.能力本位的职业教育 |
(二)目标导向教育理论的定义及原则要求 |
1.目标导向教育理论的定义 |
2.目标导向教育理论的原则及要求 |
(三)基于目标导向教育理论的教学设计 |
二、中职学校法律课程教学现状及存在问题 |
(一)中职学校法律课程教学现状 |
1.中职学校法律课程的涵义界定 |
2.中职学校法律课程教学现状调查 |
(二)中职法律课程教学存在的问题 |
1.法律课程教学目标定位偏差 |
2.法律课程设置缺乏合理性 |
3.法律课程教学方法相对传统 |
4.法律课程考核方式有待优化 |
(三)中职法律课程教学现存问题的根本成因 |
三、目标导向教育用于中职法律课程教学设计的合理性 |
(一)目标导向教育用于中职法律课程教学设计的必要性 |
1.职业技术人才的素质要求 |
2.中职学校法律课程性质要求 |
(二)目标导向教育在中职法律课中的适用性 |
1.目标导向教育与中职法律课程的结合 |
2.目标导向教育用于中职法律课程教学设计的优势 |
四、基于目标导向教育的中职法律课程教学设计方案 |
(一)清楚聚焦中职法律课程学习成果 |
1.根据市场需求确定中职人才培养目标 |
2.根据培养目标明确中职法律课程教学目标 |
(二)反向设计教学内容及课时 |
1.科学设置课程内容 |
2.合理设置课时比例 |
(三)反向设计教学方法 |
1.目标成就教学法 |
2.案例教学法 |
3.模拟情境教学法 |
4.多媒体教学法 |
5.实践教学法 |
(四)动态课程评价体系设计 |
1.评价层次全面化 |
2.评价内容科学化 |
3.评价主体多元化 |
五、基于目标导向教育的中职法律课程教学设计案例-以《维护宪法尊严》一章为例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中职法律课程教学调查问卷(学生版) |
附录二 中职法律课程教学调查问卷(教师版) |
附录三 访谈提纲 |
致谢 |
(5)美好生活视域下的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
(一)背景 |
(二)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和方法 |
四、创新之处 |
第一章 美好生活视域下的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理论阐释 |
一、美好生活的理论逻辑 |
(一)美好生活的思想来源 |
(二)新时代美好生活的内涵 |
二、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思想渊源 |
(一)中国传统礼法合治的思想 |
(二)西方德法兼济思想 |
(三)马克思主义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思想 |
三、美好生活视域下的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必要性 |
(一)历史的继承性 |
(二)现实的迫切性 |
(三)理论的契合性 |
第二章 美好生活实现中法治与道德相结合机制的现状及成因分析 |
一、法治与道德相结合的成就助推美好生活实现 |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建立 |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不断完善 |
(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 |
二、法治与道德相结合的突出问题阻碍美好生活实现 |
(一)法治建设中的突出问题 |
(二)道德建设中的突出问题 |
(三)法治与德治相结合中的突出问题 |
三、美好生活实现中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现状的成因分析 |
(一)制约法治建设的因素 |
(二)制约道德建设的因素 |
(三)制约二者结合的因素 |
第三章 法治与德治相结合促进美好生活的机制构建 |
一、加强法治建设的道德关照 |
(一)推进立法工作的科学化 |
(二)落实执法工作的规范化 |
(三)规范司法工作的公正化 |
(四)增强守法工作的全民化 |
二、加强道德建设的综合保障 |
(一)强化道德建设的法治保障 |
(二)营造良好的道德建设社会氛围 |
(三)优化道德建设的评价体系 |
三、在美好生活中促进法治和德治的共同发力 |
(一)实现法治与德治二者的协调与互补 |
(二)为法治与德治二者的发展奠定社会物质基础 |
(三)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于二者结合的引领 |
(四)加强法治建设与道德建设的人民性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校研究成果 |
致谢 |
(6)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全面依法治国理论与实践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意义 |
1.1.1 理论意义 |
1.1.2 现实意义 |
1.2 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之处与难点 |
1.4.1 创新之处 |
1.4.2 论文难点 |
第2章 依法治国的相关概念 |
2.1 系列概念 |
2.1.1 法治 |
2.1.2 法治与人治 |
2.1.3 法治与德治 |
2.1.4 法治与法制 |
2.2 依法治国的内涵 |
2.2.1 依法治国的概述 |
2.2.2 依法治国的理论基础 |
2.2.3 依法治国理论的本质特征 |
2.3 依法治国的核心 |
2.3.1 依宪治国 |
2.3.2 依法执政 |
第3章 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理论的思想基础与理论渊源 |
3.1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法治思想 |
3.1.1 马克思恩格斯的法治思想 |
3.1.2 列宁斯大林对法制的探索和教训 |
3.2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依法治国理论 |
3.2.1 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开端 |
3.2.2 从法制到法治建设 |
3.2.3 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提出 |
3.2.4 依法治国理论体系的建立 |
3.3 中国传统法制思想 |
3.3.1 中国古代法制思想 |
3.3.2 中国近代法制思想 |
第4章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入新时代 |
4.1 新时代依法治国理论的概述 |
4.1.1 新时代依法治国理论的形成 |
4.1.2 新时代依法治国理论的主要内容 |
4.2 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成就 |
4.2.1 从治国基本方略转变为全面推进 |
4.2.2 从形式法治到实质法治 |
4.2.3 从依法管理向治理现代化 |
4.2.4 从依法治国到法治中国建设 |
4.3 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特点 |
4.3.1 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全面性 |
4.3.2 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创新性 |
4.3.3 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性 |
4.3.4 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科学性 |
第5章 新时代依法治国理论的历史地位与实践价值 |
5.1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理论的历史地位 |
5.1.1 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 |
5.1.2 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
5.1.3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理论的理论地位 |
5.1.4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理论的现实意义 |
5.2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理论的实践价值 |
5.2.1 新时代依法治国为市场经济体制提供了有力保障 |
5.2.2 新时代依法治国是民主政治建设的最集中体现 |
5.2.3 新时代依法治国是实现和谐社会的前提 |
5.2.4 新时代依法治国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
5.2.5 新时代依法治国为人类法治文化贡献了中国智慧 |
第6章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的基本经验和优势 |
6.1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的基本经验 |
6.1.1 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党与法的关系 |
6.1.2 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法与权的关系 |
6.1.3 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民主与法治的关系 |
6.1.4 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的关系 |
6.1.5 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立足国情与借鉴中外法治经验的关系 |
6.2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的优势 |
6.2.1 以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最大特色和优势 |
6.2.2 以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为力量源泉和重要保障 |
6.2.3 以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为客观要求 |
6.2.4 以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为实现路径 |
6.2.5 以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为重要原则 |
第7章 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理性思考 |
7.1 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
7.1.1 法治发展不平衡制约了整体法治水平的提升 |
7.1.2 法治发展不充分难以发挥法治的功能 |
7.1.3 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对依法治国的影响 |
7.2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的完善路径 |
7.2.1 科学立法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关键 |
7.2.2 严格执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 |
7.2.3 公正司法是现代国家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防线 |
7.2.4 全民守法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基础 |
7.2.5 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 |
7.2.6 依法治国、依法治党、依法治军全盘考虑 |
7.2.7 全面贯彻改革、发展、稳定相统一 |
7.2.8 国家、地方、个人协调一致共同发力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攻读成果 |
致谢 |
(7)保护与服从 ——霍布斯论现代国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上篇 霍布斯政治思想中的保护与服从 |
第一章 霍布斯与“保护—服从”理论研究综述 |
第一节 霍布斯的主要政治学着作及其思想简述 |
第二节 当前霍布斯研究简述 |
第三节 霍布斯的保护与服从理论研究 |
第四节 本文的研究内容与方法 |
第二章 保护与服从学说的“政治—神学”面相 |
第一节 恐惧——宗教生活的基础 |
第二节 宗教与魔鬼学说 |
第三节 权威之争:宗教、神学与国家 |
第四节 小结 |
第三章 保护与服从学说的政治—法律面相 |
第一节 霍布斯时代的法律综述 |
第二节 17 世纪英格兰有关征服的大讨论以及霍布斯论征服 |
第三节 征服与普通法 |
第四节 征服、普通法与议会 |
第五节 法律的严苛与宗教的不宽容 |
第六节 霍布斯论法律:同意和明晰性 |
第七节 小结:新的法律权威来源 |
中篇 保护与服从理论中的现代国家 |
第四章 论自由 |
第一节 霍布斯之前的自由 |
第二节 自由主义自由以及斯金纳的批判 |
第三节 霍布斯论自由 |
第四节 小结:自由与强制 |
第五章 论国家 |
第一节 霍布斯之前的保护力量 |
第二节 霍布斯论国家形式 |
第三节 霍布斯的国家权力 |
第四节 国家与政府 |
第五节 小结:国家权利的绝对性与个人自由绝对性 |
第六章 论政治代表 |
第一节 皮特金论霍布斯的代表概念与斯金纳的反驳 |
第二节 霍布斯之前的代表概念 |
第三节 霍布斯的代表概念 |
第四节 结论:代表人民与人民代表 |
下篇 现代政治与人的境况 |
第七章 政治决断 |
第一节 政治决断的目的:个人安全与自由 |
第二节 政治决断的国家 |
第三节 个人及其服从 |
第四节 小结:政治决断下的自由空间 |
第八章 论人 |
第一节 人的境况 |
第二节 现代世界的不确定性 |
第三节 人的困境 |
第四节 小结 |
第九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生育利益的私法实践样态与保护(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二、研究现状和文献综述 |
三、研究方法 |
四、研究创新点 |
第一章 生育利益的涵义厘定 |
第一节 生育概述 |
一、生育的内涵分析 |
二、生育的发展沿革 |
第二节 生育利益的私法定位 |
一、生育权与生育利益的关系 |
二、生育利益公法保护与私法保护的差异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生育利益的私法实践样态 |
第一节 生育利益案件的综合梳理 |
一、生育利益案件的收集 |
二、生育利益案件的选取 |
第二节 生育利益案件的类型分析 |
一、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生育利益案件 |
二、个人与组织之间的生育利益案件 |
第三节 生育利益案件的问题整理 |
一、生育利益的民事权利规制阙如 |
二、生育利益案件特殊规制的疏漏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生育利益私法保护的路径探寻 |
第一节 国际文件对生育利益的保护指引 |
一、国际文件对生育利益的保护内容 |
二、国际文件对生育利益的保护趋势 |
第二节 国外生育利益私法保护的形态梳理 |
一、英美法系国家对生育利益的私法保护 |
二、大陆法系国家对生育利益的私法保护 |
第三节 我国生育利益私法保护的观念呈现 |
一、生育利益民法保护的观念差异 |
二、民法典建议稿对生育利益的私法保护 |
第四节 生育利益私法保护的理性选择 |
一、法律的民事权利确认 |
二、其他规范的综合性调整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生育利益私权保护的规范设计 |
第一节 生育利益私权地位的民法确认 |
一、生育权的性质 |
二、生育权的主体 |
三、生育权的内容 |
四、生育权的实现 |
第二节 生育利益案件特殊规制的补充立法 |
一、补充婚姻家庭领域的生育立法 |
二、补充劳动用工领域的生育立法 |
三、补充医疗卫生领域的生育立法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 |
(9)渔业伦理视角下的现代渔业治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研究现状评述 |
1.3 研究方法及内容框架 |
第二章 渔业伦理的理论建构 |
2.1 渔业伦理的立论基础 |
2.1.1 逻辑起点 |
2.1.2 资源养护 |
2.1.3 可持续利用 |
2.2 渔业伦理的概念、地位和原则 |
2.2.1 概念溯源及研判 |
2.2.2 学科关联 |
2.2.3 相关原则 |
2.3 基本分类 |
2.3.1 渔业生态伦理 |
2.3.2 渔业社会伦理 |
2.3.3 渔业产业伦理 |
2.3.4 渔业科技伦理 |
第三章 基于伦理的渔业治理范式分析 |
3.1 渔业治理的元层次 |
3.1.1 合法性与正当性 |
3.1.2 渔业元治理 |
3.2 符合伦理的现代渔业治理理论 |
3.2.1 基于“生态整体主义”的治理理论 |
3.2.2 基于“价值平衡原则”的治理理论 |
3.3 渔业伦理分析和评估 |
3.3.1 伦理分析矩阵 |
3.3.2 伦理评估工具 |
第四章 现代渔业治理的伦理进程 |
4.1 可持续渔业中的维度指向 |
4.1.1 时间维度 |
4.1.2 空间维度 |
4.1.3 人际维度 |
4.2 渔业治理之伦理难题 |
4.2.1 人与人的博弈 |
4.2.2 人与鱼的博弈 |
4.2.3 知与行的脱节 |
4.3 渔业治理之伦理突围 |
4.3.1 制定渔业伦理目标 |
4.3.2 开展渔业伦理决策 |
第五章 中国渔业治理的伦理议题 |
5.1 中国渔业道德基础与现代问题 |
5.1.1 中国传统智慧中的渔业伦理元素 |
5.1.2 中国现代渔业问题的伦理之维 |
5.2 中国现代渔业治理的绿色转型 |
5.2.1 发展阶段与模式进化 |
5.2.2 基于伦理的转型实践 |
5.2.3 未来发展的伦理展望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缩略语 |
博士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10)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法律化研究 ——以《民法典》第86条为对象(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背景 |
二、本选题国内外研究情况 |
(一)国内研究概况 |
(二)国外研究概况 |
三、法律化路径说明 |
(一)道德的法律化 |
(二)本文法律化路径思考 |
第一章 法学视野下的企业社会责任 |
一、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沿革 |
(一)中世纪后期西欧企业社会责任理念的萌芽 |
(二)1900-1950:企业社会责任的萌芽阶段 |
(三)20 世纪50-60 年代:企业社会责任的形成 |
(四)1970 年代:企业社会责任发展时期 |
(五)1980-1990 年代:补充性理论的蓬勃发展 |
(六)21 世纪:企业社会责任的全球化 |
二、我国法学界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探讨 |
(一)法律概念之争与法律条文解释之辩 |
(二)企业社会责任法律化研究的多元视角 |
(三)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困境 |
三、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司法实践 |
(一)企业社会责任司法判例概况 |
(二)企业社会责任在判决中的运用 |
(三)企业社会责任司法实践的困境 |
四、对企业社会责任中“责任”概念的再认识 |
(一)何为“责任” |
(二)法学中有关“责任”的探讨 |
(三)企业社会责任是何种“责任” |
第二章 《民法典》第86 条的理论探讨 |
一、《民法典》第86 条立法沿革 |
(一)早期立法中的企业社会责任理念 |
(二)2005 年《公司法》第5条中的“社会责任” |
(三)《民法典》第86 条的出台 |
(四)《民法典》第86 条文义解释 |
二、《民法典》第86 条的法律原则性质研究 |
(一)企业社会责任条款的法律性质之争 |
(二)法律规范理论:规则与原则的区分 |
(三)《民法典》第86 条法律性质:法律原则 |
三、作为法律原则的《民法典》第86 条解释 |
(一)体系因素解释:民商合一下的企业社会责任原则 |
(二)目的因素解释:对企业社会责任原则的价值补充 |
第三章 《民法典》第86 条的司法适用 |
一、指导功能 |
(一)法律原则的指导功能——法律规则的解释方法 |
(二)劳工保护 |
(三)消费者保护 |
(四)环境保护 |
(五)案例分析 |
二、裁判功能 |
(一)法律原则的裁判功能——用于法律漏洞补充 |
(二)法律漏洞认定 |
(三)法律漏洞的补充方法 |
(四)案例分析 |
三、评价功能 |
(一)法律原则的评价功能——价值衡量的依据 |
(二)怎样进行衡量——比例原则 |
(三)案例分析:北京世界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诉刘富君劳动争议案 |
第四章 对《民法典》第86 条的补充——以企业社会责任标准为依据 |
一、对于法官自由裁量权的限制 |
(一)限制法官自由裁量权的必要性 |
(二)限制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方法 |
二、标准:作为法律的补充 |
(一)什么是标准 |
(二)标准与法律的关系 |
三、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对第86 条的补充 |
(一)企业社会责任国际标准 |
(二)企业社会责任国内标准 |
(三)企业社会责任标准在实践中的运用 |
(四)企业社会责任标准补充的意义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致谢 |
四、浅谈道德和法律的相互关系(论文参考文献)
- [1]公民权利、公共规则与公民美德的统一——公民道德与当代伦理建构的基础与底线考察[J]. 李洪卫. 文史哲, 2022(01)
- [2]邓小平德育思想及其当代价值研究[D]. 张文杰. 西北大学, 2021(11)
- [3]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重要论述的理论体系研究[D]. 朱鸿亮. 西安理工大学, 2021(01)
- [4]基于目标导向教育(OBE)的中职法律课程教学设计[D]. 王肖. 曲阜师范大学, 2021(02)
- [5]美好生活视域下的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机制研究[D]. 任悦. 北方工业大学, 2021(02)
- [6]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全面依法治国理论与实践研究[D]. 艾野. 吉林大学, 2021(01)
- [7]保护与服从 ——霍布斯论现代国家[D]. 阳火亮. 北京大学, 2021(02)
- [8]生育利益的私法实践样态与保护[D]. 张小余. 黑龙江大学, 2021(09)
- [9]渔业伦理视角下的现代渔业治理研究[D]. 何妤如. 上海海洋大学, 2021(01)
- [10]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法律化研究 ——以《民法典》第86条为对象[D]. 彭钰栋. 中国政法大学, 20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