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做案件可以写调研报告吗

律师做案件可以写调研报告吗

问:律师尽职调查报告是什么
  1. 答:尽职调查(DD,Due diligence),是一个行业术语,是指交易或投资决策制定前,在目标公司配合下对目标公司详细的财务和运营状况进行的调查,包括审核公司账务、调查公司内部及外部利益相关者,如供应商和客户,等等。
    通常情况下,尽职调查出现在私募融资、键橘桐风险投资、公司并购、IPO等交易中,由购买方或其委托的专业机构对目标公司进行的调查研究,作为是否决定交易及定价的依据。股票投资者对上市公司进稿坦行的调研及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进行的伍衡审计,也可称为尽职调查。
    可以参考文章
  2. 答:对一个法律事务所调查,依据调查结果写出来的客观描述。有些当事人会要求附加法律分析和解决方案。
  3. 答:就是通过律师了解相关对方的情况,对拟进行的事务所涉的情况进行调研。具体做什么可以与律师约定。
问:执行异议之诉前置程序的调研报告是什么
  1. 答:执行异议之诉前置程序的调研报告是指在进行执行异议之诉前,对涉案情况进行详细的调查、研究和分析,形成的一份调研报告。该报告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帮助法院和当事人更全面、准确地了解案件的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以便更好地制定和实施诉讼策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需要注意的是,执行异议之诉前置程序的调研报告是一份比较专业的法律文书,需要由具备相关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的律师或法律专业人士撰写。对于普通人来说,了解调研报告的内容和建议,可以更好地了解案件的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但不具备法律效力。
问:律师可以在刑事自诉案件案子中直接调查吗
  1. 答:可以,刑事诉讼的自诉人不能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九十五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自诉案件后,对于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取得并提供有关证据而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证据,人民法院认为必要的,可以依法调取。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自诉案件应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自诉人没有证据,法院不能按自诉案件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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