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企业大量进入美国市场(论文文献综述)
陈妙,刘勇[1](2020)在《美国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的制度演变、实施特征与应对策略研究》文中提出美国外资委员会(CFIUS)对外资并购的国家安全审查既是美国外资准入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实现国家安全战略的重要手段。从美国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历史演变来看,CFIUS的执法权日益增强、审查范围不断扩大是普遍的趋势,而审查标准过于宽泛、审查程序不够透明、审查决定享有一定的司法豁免权则是制度实施过程中长期存在的基本特征。为了尽可能通过美国外资并购的国家安全审查,中国企业在面临交易可能被否决的风险时应努力与CFIUS达成缓解协议。一旦交易被否决,中国企业还可寻求美国国内法院或国际仲裁的法律救济。
梁婉怡[2](2021)在《“走出去”企业境外合规经营风险防范案例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近年来,我国企业“走出去”开展境外贸易、投资经营、工程承包等步伐加快,国际市场上越来越多我国跨国企业的足迹。与此同时,我国企业在境外出现违法违规、商业贿赂、职务舞弊等案件不断增多,对企业自身带来大额的财务损失和声誉损毁之余,甚至对企业后续合法生存构成了值得警惕的重大风险隐患。在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各国对外政策频繁变动、全球贸易政策不稳定、全球产业链重构、境内外对公司合规经营要求不断提高的的大背景下,企业在境外面临的合规环境更加变幻莫测,背后的合规经营风险值得警惕重视,合规问题值得学界和业界深入探讨和研究。因此,本文选取了我国企业不同时期具有典型意义的境外经营违规案例:中海外波兰A2高速公路项目、中国铝业收购南戈壁项目、中兴通讯出口伊朗电信项目、美国封禁Tik Tok四个重要经典案例,通过案例的纵向分析和横向比较,得出以下命题:(一)中国企业境外经营所在的东道国与母国相比,制度落差水平越大,中国企业外部合法性越低,企业境外合规经营风险越大;(二)中国企业境外经营所在的东道国制度稳定性越低,企业境外合规经营风险越大;(三)企业合规管理水平会缓和境外合规经营风险;(四)企业国际经验水平会缓和境外合规经营风险。在单个命题基础上本文形成解释中国企业“走出去”境外经营合规风险生成的命题框架。在识别了我国企业境外合规经营风险生成的机制上,本文进一步提出企业“走出去”境外合规经营风险防范操作细则:(一)以全球合规管理里程碑“西门子商业贿赂”案例作为借鉴,从西门子重建合规体系“浴火重生”过程初步提供借鉴经验;(二)我国企业可以选择同形或脱耦的策略提高外部合法性从而降低合规风险;(三)进一步提出我国企业积极稳妥推进合规体系建设可参照的具体方向。本文补充了关于我国企业境外合规经营方面的研究,贡献于企业境外合规管理研究,助力我国企业应对境外合规风险,顺利“走出去”提高境外经营绩效和实现自身战略,迎接大合规新时代。
卢侃[3](2021)在《中国民营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动因:机理与实证》文中提出中国民营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动因,是有关中国企业“走出去”研究的一个重要论题。然而母国层面的动因较少受到关注,目前文献提到的主要有四种:“规模经济”说、产业集聚、商品市场分割和信贷市场扭曲。值得注意的是,现有关于这四种动因的研究至少存在两个偏向:其一是彼此分离,每种动因自成体系,鲜有置于同个框架下的综合研究;其二是以实证研究为主,理论脉络模糊,尤其是缺乏作用机制分析。本文主旨就在于将这四种动因置于同一个框架下,先进行系统的理论分析,而后基于最新数据进行实证检验。理论模型方面,民营企业ODI根本上是出于自身利润最大化的考量,故而对上述动因的研究可在这个框架下展开,即探究四种动因的外生变化如何与企业利润最大化的行为逻辑相结合而导向ODI。本文拓展了Melitz and Ottaviano(2008)的“异质性企业”模型,并考虑本国企业ODI有市场寻求和技术寻求两种类型,前者指支付固定成本来节省出口的冰山成本;后者指在进入海外市场的同时,还会提升企业在本国的生产率。在均衡状态下采用比较静态分析,求得四种动因对本国企业两类ODI平均倾向的影响、并解析作用机制。主要的推论是:1)国内市场规模对两类ODI均有促进作用,其机制为“企业规模扩张”效应和“竞争加剧”效应;2)多样性集聚对两类ODI均有促进作用,其机制为“协同分工”效应;3)商品市场分割对两类ODI均起阻碍作用,机制为“竞争阻碍”效应;4)信贷市场扭曲对本国民企两类ODI均起阻碍作用,机制为“竞争阻碍”效应和“融资约束强化”效应。继而将上述推论概括为8个命题。实证研究方面,以2004~2013年(除2010年)中国规模以上民营制造业企业ODI数据为样本,对理论命题进行实证检验。主要步骤是:首先基于企业的备案信息、以关键词识别法识别出企业投资目的并分类,随后以各东道国经济特征对分类后的结果进行回归检验,避免分类出现系统性偏误;其次用学界公认的指标测度核心解释变量进行基准回归;再次用工具变量法和拟自然实验法作为因果识别的策略,以排除“内生性”问题,并通过解释变量滞后一期和消除“稀有事件偏差”做稳健性检验;最后进行机制检验和拓展性检验。另外,本文也将四种动因置于同个回归方程中综合考量,以判断各个动因的解释力是否无可替代。主要结论是:1)国内市场规模和企业自身规模对我国民企两类ODI均有促进作用,“企业规模扩张”效应和“竞争加剧”效应成立;2)多样性的集聚类型对两类ODI均有促进作用,作用机制是通过“分工协作”效应,缓解了企业面临的融资约束;3)商品市场分割对两类ODI均有阻碍作用,“竞争阻碍”效应成立;4)信贷市场扭曲对两类ODI均有阻碍作用,“竞争阻碍”效应和“融资约束强化”效应成立。本文可能的创新点有三:其一,研究框架上,将四种动因纳入到同一个逻辑框架中通盘考虑,填补了相关研究在理论脉络和作用机制上的空白,也增加了既有理论的广度和深度,具体包括对“规模经济”说、商品市场分割和信贷市场扭曲之影响和作用机理的描述和刻画;将产业集聚之于融资约束、融资约束之于民企ODI两条线索对接;并且将我国民企ODI的类型差异考虑在内,使研究更能贴合我国现实情况。其二,理论建模型方面,以拓展的MO“异质性企业”模型为基本框架,打通四种动因与本国民企两种类型ODI决策的逻辑关联,一方面克服了HMY模型仅考虑市场寻求型ODI的缺陷,另一方面解决了SB模型由同质性企业假设导致的局限性。其三,实证研究方面,选用学界认可的指标作解释变量对理论部分的命题予以验证,并以合适的工具变量和准自然实验排除“内生性”问题,确保得到可靠的因果推论。研究的现实意义体现在其政策寓意上,本文发现规模经济和由产业集聚提供的分工协作关系对我国民企“走出去”具有重大的意义;而商品市场分割和信贷市场扭曲主要起阻碍作用,这与“制度逃离说”的预测相反,或可启示决策者:全面深化市场化改革,打破商品、要素自由流动的制度壁垒是支持民企“走出去”的长远之道。
张玲潇[4](2021)在《中国高铁产业战略传播研究(2008-2019)》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本文从战略传播角度系统而深入地剖析了中国高铁产业自诞生以来12年间(2008—2019)开展的战略传播活动,试图从共识性与认同视角,考察中国高铁产业战略传播对于建构产业认同和实现产业利益的价值。本文试图回答三个基本问题:1)高铁产业诞生以来开展了哪些战略传播活动,有什么特征?2)高铁产业战略传播与产业认同建构的关系如何?3)高铁产业战略传播在提升高铁品牌形象,构建有利于自身发展的舆论环境以及促进国内外受众对产业的理解与认同方面有哪些效果?本文主体部分有十章。绪论部分,介绍了研究缘起、研究意义、研究方法和研究思路。第一章,对相关概念、理论和文献进行综述。第二章至第五章,关注于高铁产业早期阶段的战略传播活动,从战略传播背景、运行机制、传播手段、传播内容四个方面展开。第二章是高铁产业早期阶段的国内外背景回顾;第三章是对以铁道部为主导的战略传播运行机制的研究;第四章是对高铁产业早期阶段以报纸媒体为代表的大众传播和借力国际会议、展览等形式的组织传播的研究;第五章是从主题设置、叙事方式、表现形式等三个方面对高铁产业早期阶段的战略传播内容进行分析。第六章至第九章,关注于高铁产业“走出去”阶段的战略传播。其中第六章聚焦高铁“走出去”的政治、经济、文化战略价值分析。第七章对“走出去”阶段的高铁多主体联动传播和多层级利益相关群体对话合作机制进行研究;第八章对政府和企业层面的高铁外交公关,与利益相关群体对话的组织传播和引导国内外舆论的大众传播三种战略传播手段进行了梳理;第九章对高铁战略传播的内容与形式做了深入探究,这个阶段传播善用第三方视角讲故事,主题更贴近受众,话语方式也更吸引人。第十章,借鉴建构主义学派的国家间集体认同的形成与转化理论,分析高铁产业战略传播对于产业认同建构的价值及未来改进策略。结语,对中国高铁产业早期阶段和“走出去”阶段两个时期的战略传播实践进行回顾,得出战略传播是增进国内外受众对产业的理解与认同的重要途径的结论。本文使用的研究方法包括:文献研究法、历史研究法、深度访谈法和多学科理论交叉运用的方法。在深度挖掘、收集、整理高铁诞生十余年以来的相关史实基础上,对不同时期大众传播媒体关于高铁的报道,以及高铁产业通过官方网站及社交媒体等发布的新闻文本,分别进行了系统分析和深入解读。同时,结合深度访谈法,选取高铁企业宣传部门负责人、轨道交通领域高校学者和高铁工程师等受访者进行深度访谈,获得研究所需要的一手资料,并运用多学科理论深入分析和总结高铁不同时期传播活动的战略性特征,对中国高铁产业战略传播历史进行整体勾画。本文创新点有三个方面:第一,研究视角的创新性。以往关于高铁产业的研究,大多是从经济、国际关系、地缘政治等理论视角进行的,而从战略传播角度关注高铁产业的比较少见,本文用战略传播理论考察高铁产业的发展历程,是对前人研究的较好补充。第二,论文对中国高铁产业战略传播历史进行了整体勾画,分析并总结了其不同时期传播活动的战略性特征,并借用多学科理论对原始文献和调查材料进行了多角度分析与解读。论文具有一定的历史文献价值。第三,本文基于建构主义学派的认同建构理论对高铁产业的战略传播实践进行分析,从认同视角考察中国高铁产业战略传播对产业认同建构的价值,探究战略传播与认同建构的逻辑关系,对现有理论进行拓展,具有一定的理论创新性。在社会急剧转型、世界经济低迷和逆全球化思潮抬头的多重背景下,高铁产业正面临着国内认同和国际认同的双重建构任务。在认同的建构中,信息的传播是核心和关键,通过信息传播和互动交流,有利于实现受众态度转变和行为转化。高铁产业通过顶层设计统筹多元传播主体、整合各种传播手段和渠道,针对国内外受众开展的战略传播活动是实现高铁产业国内和国际认同的有效方式,同时对于产业利益的最终实现和国家整体形象的提升都有积极促进作用。
周旋[5](2021)在《人民币汇率变动对中国制造业企业出口的影响 ——基于融资约束条件下的微观分析》文中指出自重商主义学派代表学者托马斯·孟提出“汇率变动是国际贸易的重要影响因素”之后,汇率就被各国政府当作调节对外市场的一项重要工具,以求在国际贸易中获得对本国有利的地位。传统国际收支理论认为,一国货币的贬值能够促进出口,升值会抑制出口。21世纪初,国外学者们曾将人民币汇率低估看作中美贸易巨额顺差乃至全球经济失衡的罪魁祸首,这其中不乏像克鲁格曼这样的经济大师。然而,事实并非如此。自1994年我国实行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以来,伴随着中国货物出口总额高速增长,人民币实际有效汇率一直呈升值状态。很多学者将人民币汇率与中国出口这种正向关系称之为“中国汇率调整之谜”。在传统国际收支理论框架下,国内外学者试图从中间品贸易、出口汇率弹性、需求供给变动等多种角度解释“中国汇率调整之谜”的原因,但并未得到一致的结论。本世纪初期,Melitz(2003)开创性地发展了出口选择理论,他将企业异质性纳入了传统国际贸易的经典垄断竞争模型中,从微观角度提出了企业出口选择的理论模型,并由此发展成为新新贸易理论。基于此,汇率变动对国际贸易影响的研究也从传统国际收支理论的宏观视角扩展到了新新贸易理论下的微观视角。在国内,基于微观理论对人民币汇率和中国企业出口关系的研究主要以实证为主而且这些研究中,重点关注了贸易方式、行业类型、企业规模、企业生产率等异质性,而忽略了作为中国企业重要异质性特征的融资约束。越来越多的研究表明中国出口企业面临着较强的融资约束(Li and Yu,2009;Egger and Kesina,2010),政府和各级机构也将缓解出口企业的融资约束作为“稳外贸”的重要举措。从中国金融体制市场化改革的发展过程来看,随着改革向纵深发展,企业的融资环境得到了较大的改善,但仍然会在获得融资的难易程度和融资成本上面临不平等待遇,具体表现在不同所有制类型企业因为与政府目标的差异或自身资本积累的特性,导致它们面临的融资约束具有显着差异。因此,将融资约束的异质性纳入人民币汇率变动对中国企业出口影响的研究中具有重要现实意义。首先,本文在以往研究的基础上,考虑了中国出口企业融资特性,放宽了Chaney(2016)对企业出口的融资不能从外部获得资金的假设,建立了一个与生产率不完全相关的融资约束出口模型,并在此基础上推导出汇率变动对企业出口作用的三种作用机制,即当本币升值时,汇率会通过价格竞争机制和生产率机制对出口产生负效应,这与传统国际收支理论预期相同;本币升值会通过融资约束机制对出口产生正效应,且融资约束机制具有双重效应,一方面,汇率升值通过降低出口企业的融资约束直接促进出口;另一方面,汇率升值会通过融资约束降低企业的出口生产率条件,从而间接促进出口,这与传统国际收支理论预期相反。因此,当汇率通过融资约束对出口产生的正效应大于通过价格竞争机制和生产率机制对出口的负效应之和时,本币升值就会促进出口,从而找到了解释“中国汇率调整之谜”的理论基础。其次,本文选取2000~2009涵盖两个完整的人民币汇率变动周期和受融资约束最为严重的私营企业的出口飞跃期的《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中国海关出口数据库》的匹配面板数据,对制造业企业面临的融资约束进行了详细测算,并在此基础上对制造业企业出口与汇率变动的关系情况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描述。结果发现:中国企业面临的融资约束程度与企业的所有权性质有密切关系,国有企业面临的融资约束普遍较小,私营企业面临的平均融资约束超过国有企业的5倍还多,且融资约束具有非常明显的行业差异特征,出口占比前五大行业(电子设备、电气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纺织、服装)中有四大行业(电子设备、电气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纺织)平均融资约束都较高;中国制造业企业的出口与企业出口汇率之间并不存在确定的正相关或者负相关关系,从大部分时间来看,人民币汇率变动对出口的影响与传统理论的预期相反,尤其是在融资约束较高的行业这种现象更为突出。再次,为了检验本文理论模型的结论预期,探寻上述典型化事实的原因,本文运用固定效应模型和中介效应模型对理论模型的结论做了总样本、所有权性质和行业分组检验。结果发现,第一,人民币汇率升值会从整体上抑制中国制造业企业的出口,但却会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国有企业及私营企业的出口,人民币升值会抑制中、低融资约束行业的企业出口,却会增加高融资约束行业的企业出口;第二,人民币汇率变动对企业出口的三种作用机制均存在,且融资约束机制双重效应的大小决定了汇率变动对企业出口影响的作用方向,在私营、国有企业和高融资约束行业样本中汇率变动的融资约束机制作用较大,超过了价格竞争和生产率机制作用之和,所以在私营、国有企业和高融资约束行业样本中,人民币汇率升值会促进出口;第三,企业出口动态决策选择时,融资约束的中介效应在国有、私营和高融资约束行业企业进入市场选择时起决定性作用,所以本币升值会提高国有、私营和高融资约束行业企业进入出口市场的概率,而无论企业的所有权性质和所处行业如何,在已出口企业对是否退出市场选择时,融资约束机制作用均较小,所以本币升值会使得已出口企业退出市场的概率升高,并且融资约束的中介效应在私营和高融资约束行业企业增减出口量选择中起主导作用,导致本币升值会促进私营和高融资约束行业企业增加出口量。最后,在总结主要结论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当前国情,分别从完善人民币汇率市场化机制、改善民营企业融资环境、规避出口企业汇率风险提出了相关的政策建议。
曹文[6](2021)在《外资安全审查机制的国际政治经济学研究 ——以《欧盟外国直接投资审查框架条例》为例》文中提出2008年金融危机后,主要经济体普遍加强外资安全审查,对全球市场和国际关系产生重要影响,成为各国政府、产业和学术界共同关注的焦点问题。本文以欧盟首个联盟层面的外资审查机制立法——《欧盟外资审查条例》为案例,试图回答两个重要且相互关联的问题:一是历来主张资本自由流动和投资开放的欧盟为什么建立统一的外资审查机制?二是欧盟建立的外资审查机制为什么不是美国式的强制性审查机制,而是非强制性的合作机制?既有研究未能对上述问题作出令人信服的回答,本文充分利用国际组织、欧盟机构及其成员国三个层面的工作文件、会议记录、研究报告等大量文献,以及对欧盟官员及商会、智库人员的一手访谈资料,立足于国际政治经济学的理论与方法,从欧盟内部与外部因素的关联性出发,基于欧盟作为一个超国家行为体和一种规范性力量的“独特性”,从利益偏好、制度和规范三个维度建立分析框架,为欧盟外资政策调整提供一种新的解释路径。本文首先在考察外资国别和产业分布的基础上,分析欧盟外资审查立法中的主要行为体——核心、外围以及中间地带成员国的利益分歧与妥协,尤其是核心国家德、法基于不同偏好的合作;第二,从权力分配与议程设置的角度梳理欧盟外资审查立法的决策制度与过程,分析共同商业政策与资本自由流动原则、欧盟机构与成员国、不同欧盟机构之间的矛盾及其协调;第三,从非物质因素的角度探讨国际投资政策的新变化及其对欧盟规范升级的影响,包括欧盟如何利用所谓“布鲁塞尔效应”,维护其规范性力量的影响力。本文认为,欧盟建立外资审查机制以及该机制非强制性的性质与特征,是欧盟成员国利益博弈、欧盟内部权力分配和国际规范变迁共同作用的结果,是欧盟一体化在外资政策领域的具体延续和应对全球化最新演变的适应性调整,其价值观念与规范认同在这一过程中具有重要影响。与美国主要出于权力竞争的目的限制外资不同,欧盟出台《欧盟外资审查条例》,不能简单界定为保护主义措施,其目的是要在确保合法性的前提下,在经济上保障欧盟内部资本自由流动和统一市场,在政治上维护欧盟作为一个整体的的协调一致,进而强化其在国际关系中作为一种规范性力量的身份认知。本文的主要创新与理论贡献是,通过实证研究为国际政治经济学以及欧盟的研究贡献直接投资领域的案例,丰富和发展了传统的外资—东道国分析框架,尤其论证了规范等非物质因素在利益界定与制度形成中的重要性,为国际政治经济学的最新理论发展提供注脚。
程尹[7](2021)在《华为在拉美媒体中的企业形象与企业公共外交》文中研究表明跨国企业的海外形象与国家形象之间存在着相辅相成的关系。跨国企业公共外交不仅有助于国家竞争力和吸引力的提升,也是跨国企业获取海外公众的信任,取得竞争优势的必然选择。本文以跨国企业华为为案例,研究拉美国家主流媒体有关华为的报道,采用媒介内容分析法,结合案例分析和文本分析,从不同维度对哥伦比亚《时代报》、智利《信使报》和秘鲁《商报》三家拉美主流媒体中涉及华为公司的报道进行定量、定性分析。本研究发现拉美媒体在报道华为公司时有如下特点,一是在整体报道基调上偏中立或积极正面,鲜有消极负面报道;二是报道重点侧重于企业能力,较少关注华为的企业文化与企业社会责任;三是对美国指控华为等国际争议性话题及时跟进。在拉美媒体中,华为的企业形象有三幅面孔:技术研发和市场销售的赢者,重视基础研究和人才培养的倡导者,负重前行的智者和忍者,分别对应华为的市场主体形象、社会主体形象和大国关系中的企业个体形象。此三种形象之间具有内在联系,但在拉美媒体中又是彼此分立,缺乏有机整合与彼此呼应。华为在拉美媒体的企业形象一方面得益于中国与拉美国家的长期友好合作关系,成为中国国家形象的受益者,体现了国家形象对跨国企业海外形象的背书效应;另一方面得益于华为在拉美国家积极支持参与公益项目,主动向主流媒体提供信源等卓有成效的企业公共外交活动,体现了跨国企业形象、国家形象和企业公共外交之间的互构与互动关系。同时,中国政府和中国媒体在拉美媒体上的话语权尚显不足,成为华为等跨国企业走出去的一块短板,迫切需要企业、媒体和政府间的通力协作与战略谋划。
刘笑晨[8](2020)在《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海外投资保险发端于美国,随后在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生根发芽。尤其是当时间跨入20世纪90年代,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加速,海外直接投资的流动性增速迅猛,复杂的政治风险伴随着新兴国家与发展中国家投资机遇一同到来,这种挑战与机遇并存的局面推动了海外投资保险的快速发展。中国一方面通过政策鼓励本国企业参与国际市场,另一方面为这些企业提供“安全保障”,即效仿发达国家,成立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承保海外投资保险。然而,中国海外投资起步晚、经验少,导致海外投资保险制度在中国的发展相较于发达国家略显羸弱。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和法律依据值得深入研究,而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在中国土壤上成长遇到的藩篱更具研究价值。经过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实践中的经验积累与数据统计,中国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病灶”已见端倪。在“对症下药”的过程中,本文针对重构中国海外投资保险立法与修缮海外投资保单展开研究,旨在促使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为中国企业海外投资“保驾护航”。全文分为八章,自研究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缘起及最新立法趋势为起始,阐发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石,继而展开对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投资母国立法模式考察、海外投资保险契约以及代位求偿权中存在的问题逐一讨论。最后运用经济学方法对中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海外投资保险进行实证研究,发现中国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问题,最终落脚于外国立法模式的启示及中国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因应。本文第一章探讨了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缘起及最新立法趋势,界定了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及相关概念。虽然海外投资保险起源于上世纪的美国,但是现在已有最新的发展变化。2018年,美国通过《更好地利用投资促进发展法》,成立美国国际发展金融公司,取代了运营近50年的美国海外私人投资公司。这一最新变化源于美国对外发展政策从“援助”向“发展”的转变,这也在美国国际发展金融公司承保海外投资保险时对东道国和投资者的要求上得以凸显。第二章分别就外交保护理论和全球治理理论与海外投资保险的关联性展开论述。首先,诠释外交保护理论与海外投资保险的关联性。基于外交保护是指一国针对其国民因另一国的国际不法行为而受到损害,以国家名义为该国民采取的外交行动或其他和平解决手段。结合海外投资保险,一是论证海外投资保险公司发挥类政府机构职能,其承保的是政策性风险,属于“以国家名义”;二是关于“其他和平手段”,基于“非武力”的手段即可认为是和平手段,海外投资保险可以认定是和平手段。其次,以多边投资担保机构为载体揭示全球治理理论与海外投资保险的关联。聚焦于多边投资担保机构符合全球治理下多元化主体参与的特征、多边投资担保机构是作为解决多元化主体间摩擦的路径、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建立了一个稳定的权利分配机制等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三章着重分析了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投资母国立法模式。目前,普遍形成了三种立法模式:混合式立法模式、合并式立法模式和分立式立法模式。结合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投资母国立法模式的域外实践,鲜有采用分立式立法模式的国家,即专门出台一部“海外投资保险法”的国家尚未出现。采用混合式立法模式的国家亦不多见,并且混合式立法模式存在立法“碎片化”的缺陷。绝大多数国家选择合并式立法模式,在合并式立法模式中,以美国等国基于将对外援助或发展政策与海外投资保险法的合并立法和日本等国将出口信用保险与海外投资保险合并立法最具代表性。这二者对比之下,后者日本式合并立法模式更能够聚焦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立法宗旨并且满足追求立法成本与立法效率平衡统一的目标。第四章厘清了海外投资保险契约是信用保险合同还是财产保险合同的疑问。挑战了国内学者通常将海外投资保险契约归入信用保险合同的观点。鉴于信用保险订立的初衷是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投保债务人的信用风险的一种保险。当债务人无法履行到期债务,由保险人赔偿被保险人。对应海外投资保险契约,如果外国投资者与东道国之间签订特许协议,则债务人是东道国,债权人是被保险人。换言之,只有当被保险人是子公司时,海外投资保险才有可能在一定条件下是信用保险。如果母公司是投保人(被保险人),那么此时的海外投资保险契约的性质仍然归于财产保险合同,子公司相当于母公司的财产载体。第五章阐述了条约对于保险人代位求偿权行使的瓶颈及突破。美式双边投资条约极少或未规定代位权条款,而是通过与承保海外投资保险的公司签订单独的协议。这一做法是有风险的。无论是美国海外私人投资公司还是美国国际发展金融公司均与东道国地位不对等,难以签署合作共赢的协议;即使签署了这类协议,其地位无法与条约相比,东道国的违约责任亦无法上升为国际法的国家责任。区域性条约之下的代位求偿权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规定缔约国之间承认国内的海外投资保险公司的代位求偿权;二是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行使代位求偿权。二者相比较,后者更具优势。多边条约《汉城公约》下的代位求偿权行使亦存在困境。这是源于多边条约的缔约国千差万别,加剧了细节的难度,并且国家在外国法院放弃管辖豁免,并不意味着也放弃执行豁免。投资者母国国内的保险公司在行使代位权时,如果以自己的名义通过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行使代位求偿权可能会遭遇主体不适格的问题。第六章是“中信保”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承保海外投资保险的实证研究。本章在经济学研究方法——定性定量分析法的帮助下,揭开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投资面临的东道国政治风险的严峻态势,尤以征收风险和战争风险最为严重。但是即便如此,海外投资保险制度亦尚未得到投资者的足够重视。第七章是对中国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究。首先,中国海外投资保险制度的立法问题包括两个层面:国内立法问题和国际立法问题。前者是关于中国海外投资保险的立法模式的问题,后者是关于中国对外签订的双边投资条约问题。中国属于混合式立法模式。也就是说,中国海外投资保险立法散见于不同的法律规范文件之中,缺乏诸如分立式立法模式的专门性规范。缘此,在实践中不得不依赖于“中信保”海外投资保单约束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国际立法问题在于“旧”。中国虽然签订了数量众多的双边投资条约,但是这些双边投资条约尤其是与发展中国家签订的双边投资条约,多数签订于2000年以前。这些双边投资条约中未明确准入时和准入前的国民待遇导致间接征收风险,最低待遇中的充分的保护与安全条款的缺陷亦导致投资者面对恐怖主义风险难以得到足够的保障。其次,“中信保”海外投资保单条款存在缺陷。实践中,由于立法的不完善,“中信保”海外投资保单条款成为解决准司法和司法问题的重要依据之一。但是,其条款的“合规性”有待商榷。一是责任条款的表述难以认定间接征收,亦未另辟独立恐怖险险种;二是“中信保”免除责任的情形——除外责任条款未明确危害或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行为的判断标准和被保险人义务条款中违法行为与险别的因果关系难以判定;三是追偿条款无法约束东道国子公司;四是赔偿条款与“赫尔原则”存在距离。第八章是针对第七章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一是从国内立法入手,以合并式立法模式取代混合式立法模式。鉴于制定“海外投资保险法”时机尚未成熟,因此提出通过制定一部“海外投资保护法”,设专章规制海外投资保险的问题;二是经海外投资保险纠纷的实证分析,针对解决国内纠纷的另一个依据——“中信保”海外投资保单条款进行完善;三是针对代位求偿权的行使障碍,对于条款过时的BIT进行重新谈判或补充谈判。
胡宏雁[9](2020)在《知识产权跨国并购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从知识经济时代到来、经济全球化迅猛发展到单边保护主义抬头、经济全球化曲折发展,国际投资规则和格局变化使得企业并购中知识产权获取与利用呈现出复杂化的状态,知识产权跨国并购日益增加,不可避免要涉及到知识产权尽职调查、价值评估与转移等环节的法律问题,研究知识产权与跨国并购之间的关系及其相关法律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论文围绕知识产权跨国并购中各方主体的利益平衡和各环节中的知识产权保护这个主线,重点分析了知识产权尽职调查法律责任认定、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法律影响因素、知识产权反垄断规制和知识产权国家安全审查等方面问题。本文从跨学科的视角,运用经济学与法学相关理论对知识产权跨国并购法律问题进行理论论证与实证考量,以期为我国企业和政府如何应对外资为获取知识产权而进行的并购提供有益指导。厘清知识产权跨国并购基本原理与主要法律问题,是文章的逻辑起点和分析前提。其一,在界定知识产权跨国并购概念的基础上,总结知识产权跨国并购的独有特点。其二,通过知识产权的无形性、不完全专属性与激励性阐述,分析知识产权纳入投资的经济特殊性。由知识产权资本的评价可能性、转让可能性分析知识产权资本的适格要件。其三,基于邓宁“国际生产折衷论”的一般理论分析和知识产权对并购投资实践影响的实证分析,探究知识产权获取对并购投资决策的影响。其四,知识产权跨国并购待解决的法律问题,文章围绕知识产权跨国并购中各方主体的利益平衡和各环节中的知识产权保护这个主线,在既有文献基础上,将知识产权跨国并购各阶段相伴而生的相关的法律问题归结为:知识产权尽职调查法律责任分析、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法律影响因素考量、知识产权跨国并购反垄断规制及知识产权跨国并购国家安全审查的既有平等主体也有国家层面的法律问题。知识产权尽职调查过程并不是仅仅考量知识产权“是什么”,更应该考虑在其司法管辖权内知识产权潜在的权利扩展,即“可以做什么”。识别目标方有无相关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有无涉诉或涉诉威胁、知识产权有效性问题、被许可知识产权的可转让性、知识产权有无抵押等障碍,从而减少潜在并购风险,并为确定合适的并购价格奠定基础。知识产权尽职调查中各方主体不尽责将导致合同、公司和知识产权的法律层面的责任问题,涉及到目标方的知识产权瑕疵担保、违反重大事项告知义务的法律责任,并购方违反保密协议的法律责任,律师等中介机构在尽职调查中的违约和侵权等方面责任,分清各方责任保证知识产权调查的尽职、审慎地进行。知识产权资产具有可评估性,评估是了解目标方知识产权价值的重要手段,科学的估值能为并购出价提供决策依据。知识产权的特质决定了其评估方法选择的独特性,其价值受到不同于其他资产的法律因素影响。论文首先分析了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满足企业的战略发展、交易定价、税收设计、融资及法律诉讼等诸多领域现实需求,探究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的必要性。其次,剖析传统价值评估方法,结合知识产权资产具体情况,探究知识产权跨国并购中评估方法的选择。最后,结合并购具体情形,探究影响不同知识产权类型价值评估的法律因素考量。同时,注意考察跨国并购中的价值评估的时效性、针对性和参考性。评估对象限于此次并购中目标方的知识产权,评估针对本次跨国并购而进行,评估具有参考而不是决定作用,不能将知识产权评估值等同于成交价。反垄断审查与规制已成为重大跨国并购能否进行的重要决定因素。知识产权保护与反垄断的交叉具有历史与现实性,识别知识产权跨国并购中的垄断行为,基于相对利益平衡原则分析知识产权跨国并购反垄断规制利益问题,探究如何对专利、着作权、商标滥用进行反垄断规制和救济是关键因素。此外,知识产权跨国并购还事关企业存亡和国家安全问题。具体而言,以获取专利为目标的并购可能引发的科技安全问题,基于着作权的并购可能引发文化安全问题,与商标品牌密切相关的并购可能引发的产业安全问题。分析与应对跨国并购中的知识产权垄断和知识产权转移引发的国家安全问题,需要平衡并购方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并购投资目的与东道国利用外资并维护国家安全利益的必要,加强国家安全审查,以期在相对利益平衡中促进知识产权跨国并购良性发展。知识产权跨国并购不仅事关企业知识产权获取,更是事关国家的整体知识产权战略规划,是一项复杂的经济与法律活动。从“引进来”到“走出去”,中国完成吸引外资和对外投资并重的战略转移。并购投资方式成为中国企业“走出去”的重要投资方式选择,其中获取知识产权成为中国企业参与跨国并购的重要驱动力。但是,一些发达国家以反垄断、国家安全审查之名大行投资保护之道,使得我国企业知识产权跨国并购运行艰难。同时,“引进来”过程中,来华投资的外国投资者利用并购中形成的市场优势破坏有序的市场竞争,利用并购获取中国企业稀缺的知识产权资源并引发国内知识产权层面安全问题,需要中国构建知识产权跨国并购的反垄断和国家安全审查的防火墙。中国要在创新驱动中提升“走出去”的能力,在完善规则中提高“引进来”水平,积极参与新一轮投资规则重构,并提升中国在国际贸易投资规则重构中的话语权。
朱玮玮[10](2020)在《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政策效应和制度因素研究》文中提出进入新世纪以来,新兴经济体的对外直接投资(OFDI)规模不断壮大,渐已成为影响世界对外直接投资格局的关键力量。中国是最大的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自“走出去”战略实施以来,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发展迅猛,“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后OFDI的发展又迎来新的高潮。2019年,中国OFDI流量为1171.2亿美元,占世界比重为8.91%,位居世界第四;存量为20994亿美元,占世界比重为6.07%,位列世界第三。在对外直接投资的资本输出国中,中国已居举足轻重的位置。中国OFDI的区位范围和产业分布广泛,投资区域既有发展中国家也有发达国家,近些年跨国企业的投资领域不断向产业链的高端迈进,投资产业已涵盖国民经济所有行业类别。作为国际直接投资的后起国家,中国OFDI异军突起的关键推动力量究竟是什么?以国际生产折衷理论为代表的主流OFDI理论普遍认为企业开展海外投资活动的前提条件是具备某些竞争优势,包括市场、产品、技术、管理经验等,对不具备明显竞争优势的中国跨国企业的大规模国际扩张,这些理论难以给出全面科学的解释。对于新兴经济体而言,母国政府的政策支持是企业国际化优势的重要来源,并且,仍处于完善过程中的制度体系也会影响企业的跨国投资。本文从母国政策和制度视角构建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影响因素的分析框架,力求为国内企业大规模的跨国投资寻求新的解释,丰富新兴经济体OFDI的研究,并为中国企业高水平“走出去”提供政策参考,为国内制度环境的改善和制度体系的健全提供理论依据。首先,本文对中国OFDI的发展现状进行分析,具体包括两方面。一方面,对OFDI的特征事实进行阶段性分析,包括经济特征和结构特征。在阶段性经济特征分析中选取了经济发展水平、货币环境、对外贸易、劳动力成本和能源需求指标;在阶段性结构特征分析中,结合《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和China Global Investment Tracker(中国全球投资跟踪)两套数据对投资行业结构、区域结构、主体结构进行剖析。另一方面,对中国的OFDI进行跨国比较,对照组分别为大型经济体美国和日本、经济外向型国家韩国、新兴经济体俄罗斯和印度,比较内容涉及OFDI的规模与结构。其次,本文全面梳理了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管理政策演变,并对政策效果进行实证检验。“走出去”和“一带一路”是对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有重要意义的国家战略,为推动战略实施,国家全力打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助力企业的境外投资。对外直接投资的管理体制由审批制转变为核准制,再转为备案制,对外直接投资的限制不断放宽,管理体制更趋完善和规范。外汇管理政策由管制转为放松,外汇资金来源审查、登记核准、资金汇入和结汇方面的程序不断简化,给企业“走出去”提供便利。实证检验结果表明,中国的OFDI管理政策演变与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变化相契合,推动了企业的国际化。第三,本文采用行业层面数据,研究金融财税政策与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关系。金融财税政策是“走出去”战略以来政府所推行的对外直接投资促进政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信贷融资支持、财政专项资金、税收激励三个方面。政府通过税收饶让抵免、优惠税率、财政贴息、专项贷款、专项资金等政策鼓励和支持各行业企业“走出去”,可以缓解企业对外直接投资过程中的融资压力,减低投资成本,提升投资收益率。实证结果表明,“走出去”战略后实施的金融财税政策显着促进了各行业对外直接投资流量规模和境外企业数量规模的扩张,具有显着的对外直接投资促进效应,这与政府的政策制定初衷相一致。第四,本文采用企业层面数据,研究货币政策如何影响中国对外直接投资。货币政策是最主要的宏观经济政策之一,也是微观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重要经济环境因素。企业在对外直接投资过程中需要使用大量资金,但中国金融市场发展的滞后使企业普遍面临融资困难,在这样的背景下,货币政策对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决策可能会产生影响。从理论层面看,通过需求效应和供给效应,货币政策可以改变银行流动性水平,改变企业的非货币资产价值和有价证券价格,改变利率水平和投资者情绪,最终作用于OFDI。实证结果证明,宽松的货币政策显着增加了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概率,并且能显着降低融资约束对企业国际化的制约作用,但上述影响仅存在于国有企业中,对非国有企业而言,货币政策的影响及调节作用均不显着。第五,本文采用省级面板数据,研究金融制度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对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影响。关于金融制度,当前中国仍处于金融抑制状态,一方面,金融抑制扭曲了资本成本和资本分配,造成经常账户的较大顺差,拥有净储蓄的企业通过OFDI可以提升投资收益和生产效率;另一方面,金融抑制阻碍了企业技术创新效率的提升,通过OFDI能更快提升技术水平。关于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当前中国的知识产权实际保护水平仍较弱,一方面,较薄弱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会降低企业增加研发投入的意愿,低水平的研发投入使技术水平难以快速提升,企业转而通过海外投资获得先进技术;另一方面,知识产权保护不力使企业研发成果易被窃取,企业会将技术密集型产品的研发转向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较健全的国家以保护研发成果。母国金融制度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缺陷是企业海外投资的“被动”推力,随着制度的逐渐健全,OFDI会趋于减少。实证结果显示,各省的对外直接投资的确存在显着的规避金融制度约束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约束的特征;分区域的实证结果证明,东部地区OFDI存在显着的规避金融制度约束的特征,中西部地区的OFDI则存在显着的规避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约束的特征。本文对影响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母国政策和制度因素进行了理论分析和实证检验,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进一步健全对外直接投资的管理政策体系,同时加强对投资项目的后续监管以防范风险,保障对外直接投资的高质量发展;建立预警及应对机制,防范逆全球化对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的不利影响,同时积极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合作;多角度完善金融财税政策,缓解信贷资源错配问题,支持企业高水平“走出去”;继续推进制度建设,完善金融制度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实现国内和国外投资的均衡发展。
二、中国企业大量进入美国市场(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中国企业大量进入美国市场(论文提纲范文)
(1)美国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的制度演变、实施特征与应对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目录 |
一、引言 |
二、美国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缘起与历史演变 |
(一)CFIUS的成立与专门立法的酝酿 |
(二)专门立法的首次制定 |
(三)专门立法的第一次重大修订 |
(四)专门立法的第二次重大修订 |
三、美国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实施 |
(一)基本概况 |
(二)实施特征 |
1.审查标准十分宽泛 |
2.审查程序不透明 |
3.总统决定受到有限的司法审查 |
四、中国企业的应对建议 |
(一)在审查过程中努力与CFIUS达成缓解协议 |
1.缓解协议的重要意义 |
2.缓解协议的主要内容 |
3.谈判与缔结缓解协议的具体策略 |
(二)积极寻求美国司法救济 |
1.主张美国联邦法院对争议措施拥有管辖权 |
2.提出适当的诉讼请求 |
3.通过诉讼来寻求谈判与和解 |
(三)适时寻求国际投资仲裁的救济 |
1.主张美国政府禁止并购交易的行为构成征收 |
2.防范BIT安全例外条款的适用 |
五、结语 |
(2)“走出去”企业境外合规经营风险防范案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问题提出 |
1.1.1 现实背景 |
1.1.2 理论背景 |
1.1.3 问题提出 |
1.2 研究思路与框架 |
1.3 研究创新点与重难点 |
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2.1 国内外企业合规管理状况研究 |
2.2 境外合规经营外部风险因素研究 |
2.3 境外合规经营内部风险因素研究 |
2.4 境外合规经营风险防范研究 |
2.4.1 不同“走出去”方式合规经营风险防范研究 |
2.4.2 不同性质企业合规经营风险防范研究 |
2.5 对现有研究的简要评述 |
3 理论机理 |
3.1 相关定义汇总 |
3.1.1 境外合规经营风险 |
3.1.2 制度落差 |
3.1.3 外部合法性 |
3.1.4 东道国制度稳定性 |
3.1.5 企业合规管理 |
3.1.6 企业国际经验 |
3.2 制度落差、外部合法性与境外合规经营风险 |
3.3 东道国制度稳定性与境外合规经营风险 |
3.4 企业合规管理与境外合规经营风险 |
3.5 企业国际经验与境外合规经营风险 |
4 案例研究设计 |
4.1 研究方法选择 |
4.2 案例选取与数据搜集 |
4.3 案例分析方法 |
4.4 核心构念及一级、二级编码 |
5 案例分析 |
5.1 中海外波兰A2 高速公路项目 |
5.1.1 中海外波兰A2 高速公路项目背景 |
5.1.2 中海外波兰A2 高速公路项目时序分析 |
5.1.3 中海外波兰A2 高速公路项目编码分析 |
5.1.4 中海外波兰A2 高速公路项目逻辑模型 |
5.2 中国铝业收购南戈壁项目 |
5.2.1 中国铝业收购南戈壁项目背景 |
5.2.2 中国铝业收购南戈壁项目时序分析 |
5.2.3 中国铝业收购南戈壁项目编码分析 |
5.2.4 中国铝业收购南戈壁项目逻辑模型 |
5.3 中兴出口伊朗电信案例 |
5.3.1 中兴出口伊朗电信案例背景 |
5.3.2 中兴出口伊朗电信案例时序分析 |
5.3.3 中兴出口伊朗电信案例编码分析 |
5.3.4 中兴出口伊朗电信案例逻辑模型 |
5.4 美国封禁TikTok案例 |
5.4.1 美国封禁TikTok案例背景 |
5.4.2 美国封禁TikTok案例时序分析 |
5.4.3 美国封禁TikTok案例编码分析 |
5.4.4 美国封禁TikTok案例逻辑模型 |
5.5 跨案例分析 |
5.5.1 制度落差导致的低外部合法性加大境外合规经营风险 |
5.5.2 东道国制度不稳定性加大境外合规经营风险 |
5.5.3 合规管理不完善加大境外合规经营风险 |
5.5.4 国际化经验不足加大境外合规经营风险 |
5.5.5 命题框架 |
6 我国企业境外合规经营风险防范操作细则建议 |
6.1 借鉴国外企业合规建设典型案例:西门子合规体系 |
6.1.1 西门子商业贿赂事件 |
6.1.2 西门子合规体系建设 |
6.2 选择外部合法性策略降低合规风险 |
6.2.1 获取外部合法性的同形策略 |
6.2.2 获取外部合法性的脱耦策略 |
6.3 积极稳妥推进合规管理体系建设 |
6.3.1 识别评估境外合规风险 |
6.3.2 建立合规管理制度体系 |
6.3.3 建立合规管理运行架构 |
6.3.4 完善合规管理运行机制 |
6.3.5 定期进行合规体系审查 |
6.3.6 宣扬合法合规企业文化 |
7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3)中国民营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动因:机理与实证(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的问题及意义 |
1.1.1 问题的提出 |
1.1.2 研究意义 |
1.2 主要研究思路与方法 |
1.2.1 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相结合 |
1.2.2 定性与定量方法相结合 |
1.2.3 多种计量经济学分析方法 |
1.3 研究内容与结构 |
1.4 可能的创新点 |
2 文献综述 |
2.1 关于企业ODI动因的研究 |
2.1.1 跨国公司理论 |
2.1.2 国际贸易理论 |
2.1.3 其他理论 |
2.2 中国民营企业ODI动因的研究 |
2.2.1 宏观环境的动因 |
2.2.2 制度层面的动因 |
2.2.3 企业自身的动因 |
2.3 规模经济、产业集聚与企业ODI动因 |
2.3.1 规模经济 |
2.3.2 产业集聚 |
2.4 商品市场分割、信贷市场扭曲与企业ODI动因 |
2.4.1 商品市场分割 |
2.4.2 信贷市场扭曲 |
2.5 现有研究的缺失 |
3 中国民营企业ODI及动因:现状描述 |
3.1 中国民营企业ODI现状 |
3.1.1 总量和发展趋势 |
3.1.2 空间和行业分布 |
3.1.3 投资类型之构成 |
3.2 规模经济与中国民营企业ODI:现状与现实关联 |
3.2.1 国内市场规模与中国民营企业ODI:现实关联 |
3.2.2 企业规模与中国民营企业ODI:现实关联 |
3.3 产业集聚与中国民营企业ODI:现状与现实关联 |
3.3.1 我国各制造业行业空间集聚的现状和趋势 |
3.3.2 我国各省份的产业集聚类型现状与趋势 |
3.3.3 集聚类型与中国民营企业ODI:现实关联 |
3.4 商品市场分割与中国民营企业ODI:现状和现实关联 |
3.4.1 商品市场分割现状与变动趋势 |
3.4.2 商品市场分割与中国民营企业ODI:现实关联 |
3.5 信贷市场扭曲与中国民营企业ODI:现状与现实关联 |
3.5.1 信贷市场扭曲现状和变动趋势 |
3.5.2 信贷市场扭曲与中国民营企业ODI:现实关联 |
3.6 本章小结 |
4 理论模型 |
4.1 模型的基本框架 |
4.2 企业ODI动因之“规模经济” |
4.2.1 模型设定 |
4.2.2 市场寻求型ODI |
4.2.3 技术寻求型ODI |
4.3 企业ODI动因之产业集聚类型 |
4.3.1 模型设定 |
4.3.2 市场寻求型ODI |
4.3.3 技术寻求型ODI |
4.4 企业ODI动因之商品市场分割 |
4.4.1 模型设定 |
4.4.2 市场寻求型ODI |
4.4.3 技术寻求型ODI |
4.5 企业ODI动因之信贷市场扭曲 |
4.5.1 模型设定 |
4.5.2 市场寻求型ODI |
4.5.3 技术寻求型ODI |
4.6 本章小结 |
5 实证研究(上):规模经济与产业集聚 |
5.1 样本信息 |
5.2 变量的定义与描述性统计 |
5.2.1 被解释变量 |
5.2.2 解释变量 |
5.2.3 其余控制变量 |
5.2.4 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
5.3 模型设置与主要结果 |
5.3.1 “规模经济”说与中国民营企业ODI |
5.3.2 产业集聚类型与中国民营企业ODI |
5.4 本章小结 |
6 实证研究(下):商品市场分割和信贷市场扭曲 |
6.1 样本信息 |
6.2 变量的定义与描述性统计 |
6.2.1 被解释变量 |
6.2.2 解释变量 |
6.2.3 其余控制变量 |
6.2.4 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
6.3 模型设置与主要结果 |
6.3.1 商品市场分割与中国民营企业ODI |
6.3.2 信贷市场扭曲与中国民营企业ODI |
6.3.3 四种动因的通盘考虑 |
6.4 本章小结 |
7 结论、政策含义及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7.1 主要研究结论 |
7.2 政策含义 |
7.3 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
参考文献 |
附录 |
(4)中国高铁产业战略传播研究(2008-2019)(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及意义 |
二、研究方法及思路 |
第一章 概念、理论与相关文献综述 |
第—节 概念界定 |
一、高铁与高铁产业 |
二、战略传播 |
第二节 战略传播理论探讨 |
一、战略传播机制的整体性与协同性 |
二、战略传播内容彰显软实力 |
三、战略传播手段多样与整合 |
四、战略传播受众具有针对性 |
第三节 相关文献综述 |
一、高铁产业的多面向研究 |
二、国家和企业层面的战略传播研究 |
三、企业声誉管理、品牌形象等相关研究 |
第二章 中国高铁产业早期阶段的发展背景 |
第—节 中国高铁诞生前的国内铁路发展现状 |
第二节 中国高铁发展相关问题的论争与博弈 |
一、关于高铁建设时间的论争 |
二、关于高铁建设技术的论争 |
三、关于高铁建设路线的论争 |
第三节 中国高铁在挫折中负重前行 |
第三章 高铁产业早期阶段战略传播机制 |
第—节 高铁产业早期阶段战略传播组织架构 |
一、高度集中的全行业整体协同体制 |
二、高度集中的战略传播组织架构的影响因素 |
第二节 高铁产业早期阶段战略传播运行机制 |
一、铁道部主导的战略传播议程设置机制 |
二、新媒体环境下产业内部舆情处置机制 |
第四章 高铁产业早期阶段战略传播手段 |
第一节 大众传播与意见领袖二次传播 |
第二节 借力国际会议和展览扩大影响力 |
第三节 与各种国际组织互动交流 |
第五章 高铁产业早期阶段战略传播内容 |
第一节 主题设置:官方主导议题 |
一、中国高铁建设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应 |
二、中国高铁建设的国际影响 |
三、中国高铁知识产权与技术创新成就 |
四、高铁建设中争议问题的回应 |
第二节 叙事方式:官方叙事、以我为主 |
一、叙事宏大、秀成就 |
二、借媒体采访传达高铁产业观点 |
第三节 表现形式:相对传统与单一 |
一、话语风格体现“优越感” |
二、视觉符号略显”单一化” |
第六章 中国高铁产业“走出去”阶段的发展背景 |
第一节 高铁产业“走出去”阶段的国内背景 |
第二节 高铁产业“走出去”阶段的国际环境 |
第三节 高铁产业“走出去”的战略优势分析 |
第七章 高铁产业“走出去”阶段战略传播机制 |
第一节 高铁产业“走出去”阶段战略传播组织架构 |
一、企业主导与多主体合作的战略传播组织架构 |
二、多主体合作的战略传播组织架构的影响因素 |
第二节 高铁产业“走出去”阶段战略传播运行机制 |
一、顶层设计下的多主体联动机制 |
二、多层级的利益相关群体对话合作机制 |
第八章 高铁产业“走出去”阶段战略传播手段 |
第一节 致力于关系建立的人际传播 |
一、国家领导人的高铁外交 |
二、企业领导的高铁公关 |
第二节 与各团体和机构对话的组织传播 |
一、参加或主办各种国际展览、展会 |
二、与各种国际组织、团体开展交流 |
三、利用企业自营媒体开展传播活动 |
第三节 引导国内外舆论的大众传播 |
一、企业借力国内主流媒体外宣平台开展传播 |
二、借力国际主流媒体、社交媒体及本土媒体 |
第九章 高铁产业“走出去”阶段战略传播内容 |
第—节 主题设置:有高度、有温度 |
一、展示企业实力,善于“借嘴说话” |
二、分享合作成果,彰显共赢理念 |
三、履行社会责任,回应国际关切 |
第二节 叙事方式:受众视角,故事呈现 |
一、主动讲故事引发情感共鸣 |
二、借第三方之口讲故事体现可信性 |
第三节 表现形式:诉诸视觉与互联网语言 |
一、视听元素多彩呈现 |
二、话语内容吸引力强 |
第十章 中国高铁产业国际认同建构 |
第—节 战略传播对于产业认同建构的价值 |
一、建构主义理论视角下的认同建构 |
二、相互依存、社会互动与认同建构 |
三、第三方身份再现共同命运情景 |
四、扩大共识以形成同质性认知 |
第二节 中国高铁产业国际认同现状 |
一、中国高铁产业的朋友认同现状 |
二、中国高铁产业的竞争对手认同现状 |
第三节 中国高铁产业认同层次提升策略 |
一、朋友关系认同的建构与维系 |
二、竞争对手关系的认同转化策略 |
结语 |
一、高铁产业战略传播机制由集中到协同 |
二、高铁产业战略传播手段由单一到多元化 |
三、高铁产业战略传播内容的受众视角转向 |
四、战略传播是高铁产业认同建构的有效途径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深度访谈受访者基本情况 |
附录二: 访谈提纲 |
(5)人民币汇率变动对中国制造业企业出口的影响 ——基于融资约束条件下的微观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1.1 理论背景和意义 |
1.1.2 现实背景和意义 |
1.2 相关概念界定 |
1.2.1 汇率 |
1.2.2 融资约束 |
1.2.3 企业出口选择 |
1.3 研究思路、技术路线与主要内容 |
1.3.1 研究思路 |
1.3.2 技术路线 |
1.3.3 主要内容 |
1.4 主要研究方法 |
1.4.1 理论分析与实证检验相结合 |
1.4.2 统计分析与比较分析相结合 |
1.4.3 主成分分析法和中介效应分析法相结合 |
1.5 论文创新点和不足之处 |
1.5.1 论文创新点 |
1.5.2 不足之处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汇率变动对出口的影响研究 |
2.1.1 传统国际收支理论框架下的研究 |
2.1.2 新新贸易理论框架下的研究 |
2.1.3 汇率变动对出口的影响机制研究 |
2.2 融资约束与企业出口的相关研究 |
2.2.1 融资约束的事前和事后效应 |
2.2.2 融资约束对企业出口规模的影响研究 |
2.2.3 融资约束对企业出口二元边际的影响研究 |
2.3 现有文献的总结与评述 |
第3章 融资约束下汇率变动对企业出口影响的理论模型 |
3.1 基本假设 |
3.1.1 需求假设 |
3.1.2 生产和贸易假设 |
3.1.3 融资约束假设 |
3.2 融资约束下企业的出口决策 |
3.3 融资约束下汇率变动对企业出口的影响 |
3.3.1 理论模型 |
3.3.2 汇率变动影响企业出口的传导机制 |
3.3.3 模型结论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人民币汇率变动对制造业企业出口影响的典型化事实 |
4.1 数据筛选与整理 |
4.2 事实描述 |
4.2.1 中国制造业企业出口的特征 |
4.2.2 中国制造业企业的融资约束 |
4.2.3 中国制造业企业出口与汇率 |
4.3 本章小结 |
第5章 融资约束下汇率变动对制造业企业出口影响的实证分析 |
5.1 模型设定和变量说明 |
5.1.1 模型设定 |
5.1.2 变量说明 |
5.1.3 统计性描述 |
5.2 基本回归结果 |
5.2.1 汇率变动对制造业企业出口影响的总样本检验 |
5.2.2 融资约束条件下汇率变动对出口影响的分组检验 |
5.2.3 基于行业竞争程度的行业特征检验 |
5.3 本章小结 |
第6章 融资约束下汇率变动对企业出口作用机制的实证分析 |
6.1 模型设定和变量说明 |
6.1.1 模型设定 |
6.1.2 变量说明 |
6.1.3 统计性描述 |
6.2 融资约束下汇率变动对出口作用机制的实证检验 |
6.2.1 作用机制的总样本检验 |
6.2.2 基于不同所有制类型的分组检验 |
6.2.3 基于不同行业的分组检验 |
6.3 本章小结 |
第7章 融资约束下汇率变动对制造业企业出口动态选择的影响 |
7.1 模型设定和变量说明 |
7.1.1 模型设定 |
7.1.2 变量说明 |
7.1.3 统计性描述 |
7.2 融资约束下汇率变动对企业出口动态选择影响的总样本检验 |
7.2.1 企业是否进入出口市场的总样本检验 |
7.2.2 企业是否退出出口市场的总样本检验 |
7.2.3 企业增减出口量的总样本检验 |
7.3 融资约束下汇率变动对企业出口动态选择影响的分组检验 |
7.3.1 企业是否进入出口市场的分组检验 |
7.3.2 企业是否退出出口市场的分组检验 |
7.3.3 企业增减出口量的分组检验 |
7.4 本章小结 |
第8章 结论、政策建议与研究展望 |
8.1 主要结论 |
8.1.1 汇率变动对企业出口的影响 |
8.1.2 汇率变动对出口影响的作用机制 |
8.1.3 汇率变动对出口动态选择的影响 |
8.2 政策建议 |
8.2.1 宏观方面 |
8.2.2 微观方面 |
8.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和参加科研情况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6)外资安全审查机制的国际政治经济学研究 ——以《欧盟外国直接投资审查框架条例》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问题提出与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及其局限性 |
第三节 分析框架、研究方法与结构安排 |
第一章 欧盟外资政策的历史演变及其特征 |
第一节 《罗马条约》与欧洲共同市场 |
第二节 《马斯特里赫特条约》与欧盟的形成 |
第三节 《里斯本条约》与欧盟一体化的新发展 |
第四节 作为“独特”行为体的欧盟 |
第二章 《欧盟外资审查条例》 |
第一节 《欧盟外资审查条例》的出台背景 |
一、跨国公司与全球政治经济权力结构的变革 |
二、欧盟成员国自身发展的需求 |
三、美国外资安全审查的外溢效应 |
第二节 《欧盟外资审查条例》的核心内容 |
一、外资审查的定义与主要对象 |
二、欧盟的权利与成员国的权力 |
三、管制外资的非强制性合作机制 |
第三节 《欧盟外资审查条例》中的争议焦点 |
一、欧盟成员国的利益分歧 |
二、欧盟外资权限的争议 |
三、欧盟外资监管的规范 |
第三章 欧盟成员国的利益偏好及其分歧 |
第一节 外资在欧盟的分布及其特征 |
一、欧盟吸收外资及其主要来源国 |
二、欧盟吸收外资的国别及产业分布情况 |
三、中国对欧盟投资的分布情况 |
第二节 核心成员国外资审查机制的比较 |
一、外资审查机制及其最新调整 |
二、最新调整的主要特征及其原因 |
三、德法的利益偏好与合作 |
第三节 外围与中间地带成员国的利益与政策偏好 |
一、中东欧和南欧成员国的利益偏好 |
二、北欧与低地国家的利益偏好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欧盟外资政策的权力分配及制定过程 |
第一节 欧盟外资政策制定的法律制度 |
一、主权财富基金与欧盟的资本自由流动 |
二、共同商业政策还是资本自由流动原则? |
三、普通立法程序还是特别立法程序? |
第二节 欧盟外资政策的决策机构 |
一、欧盟立法机构与外资政策制定 |
二、欧盟委员会与外资权限 |
三、欧洲议会与立法权扩张 |
第三节 欧盟外资政策的议程设置与权力再分配 |
一、成员国与审查自主权 |
二、欧盟与议程设置权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欧盟的规范性力量与外资审查的新规范 |
第一节 国际投资政策新规范与欧盟规范的升级 |
一、国际投资政策的新规范 |
二、欧盟外资审查规范的升级 |
第二节 欧盟调整投资激励机制的方向 |
一、欧盟的外资理念与政策反思 |
二、吸引外资与引导流向 |
第三节 欧盟外资审查机制的灵活性 |
一、监管适度与投资便利化 |
二、监管合作与透明度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后记 |
(7)华为在拉美媒体中的企业形象与企业公共外交(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与研究目的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三)创新之处 |
二、研究综述 |
(一)关于企业公共外交的研究 |
(二)关于企业形象的研究 |
(三)关于华为在媒体中企业形象的研究 |
三、研究设计 |
(一)研究对象 |
(二)研究问题与研究假设 |
(三)研究方法 |
第一章 企业海外形象、国家形象与企业公共外交 |
第一节 企业海外形象与国家形象的互构 |
一、国家形象及其特征 |
二、企业海外形象:国家形象重要认知维度 |
三、国家形象对企业海外形象的背书效应 |
第二节 国家形象与企业公共外交的互动 |
一、企业:公共外交重要行为体 |
二、国家形象塑造与企业公共外交的互动关系 |
三、国家形象与企业海外经营利益的统一性 |
第二章 拉美媒体的“华为”报道内容分析 |
第一节 报道数量、篇幅及来源 |
一、报道数量 |
二、报道篇幅 |
三、报道来源 |
第二节 报道议题 |
一、报道议题的标签设置 |
二、报道议题的分布情况 |
第三节 报道态度与倾向 |
一、整体的报道态度 |
二、相关具体议题及其倾向性 |
三、关键词分析 |
四、引语分析 |
第三章 华为在拉美媒体中的企业形象 |
第一节 市场主体形象:技术研发和市场销售的赢者 |
一、重视创新和研发的技术型企业 |
二、电信、手机制造销售全球领先 |
第二节 社会主体形象:重视基础研究和人才培养的倡导者 |
一、重视基础研究 |
二、重视教育慈善和人才培养 |
第三节 大国关系中的企业个体形象:负重前行的智者和忍者 |
一、大国博弈的无辜受难者 |
二、危机时期的坚定前行者 |
第四节 拉美媒体中华为企业形象塑造的不足之处 |
一、报道议题不平衡 |
二、企业社会责任形象不清晰 |
三、中国政府及媒体话语权不强 |
第四章 华为在拉美公共外交实践 |
第一节 华为在拉美公共外交的成功经验 |
一、以企业文化为载体开展文化交流 |
二、通过良好企业形象增进国家形象 |
三、借力媒体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
四、主动践行企业社会责任 |
五、华为在拉美公共外交实践效果 |
第二节 华为在拉美公共外交的不足之处 |
一、企业社会责任形象需提升 |
二、企业战略传播能力需增强 |
第五章 余论:企业公共外交的战略与策略 |
第一节 提升系统观念,加强战略协同 |
一、增强公共外交意识,塑造良好形象 |
二、立足产品,构建企业核心竞争力 |
第二节 跨国经营,密切关注国际形势 |
一、服务回馈,践行企业社会责任 |
二、重视沟通,加强当地媒体合作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历 |
(8)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创新点摘要 |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节 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选题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成果综述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中外研究现状评析 |
第三节 研究方法和思路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思路 |
第一章 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缘起及最新立法趋势 |
第一节 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初始 |
一、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及相关概念 |
二、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缘起和发展 |
第二节 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国内法最新立法趋势 |
一、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国内法体系 |
二、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投资母国最新立法趋势 |
三、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投资东道国最新立法趋势 |
第三节 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国际法最新立法趋势 |
一、海外投资保险国际法体系 |
二、BIT的待遇条款的最新趋势与海外投资保险的关联性 |
三、区域性协定的待遇条款最新趋势与海外投资保险的关联性 |
四、多边公约——《汉城公约》之历程及修订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石 |
第一节 外交保护理论与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关联性 |
一、海外投资保险是“以国家名义” |
二、海外投资保险是“其他和平手段” |
第二节 全球治理理论与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关联性 |
一、符合全球治理下多元化主体参与的特征 |
二、全球治理下的海外投资保险是解决多元化主体间摩擦的路径 |
三、MIGA为海外投资保险建立一个稳定的权利分配机制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投资母国立法模式考察 |
第一节 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投资母国立法模式的定义、分类与各国实践 |
一、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投资母国立法模式的定义 |
二、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投资母国立法模式的外延 |
三、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投资母国立法模式的域外实践 |
第二节 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投资母国的合并式立法模式 |
一、美国等国基于对外援助或发展政策的合并式立法模式 |
二、日本等国基于出口信用保险与海外投资保险合并式立法模式 |
第三节 混合式立法模式难以成为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投资母国的普遍选择 |
一、混合式立法模式的立法体系呈碎片化 |
二、混合式立法模式过度倚重规范性文件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海外投资保险契约的存疑及厘清 |
第一节 海外投资保险契约的性质 |
一、海外投资保险契约是信用保险合同的质疑 |
二、海外投资保险契约是财产保险合同的诘问 |
第二节 海外投资保险契约于境外子公司的效力 |
一、海外投资保险契约无权约束境外子公司的情形 |
二、海外投资保险契约可以约束境外子公司的情形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条约对于保险人代位求偿权行使的瓶颈及突破 |
第一节 美式BIT极少规定代位求偿权条款的分析 |
一、美式BIT未规定或极少规定代位求偿权条款的现实 |
二、美式BIT未规定或极少规定代位求偿权的原因及弊端 |
第二节 区域性条约中的代位求偿权条款 |
一、对代位求偿权的行使施加了严格条件的ACIA式区域性条约 |
二、《设立阿拉伯国家间投资担保公司公约》的代位求偿权条款 |
第三节 多边条约——《汉城公约》下的代位求偿权行使、困境及其出路 |
一、由MIGA行使代位求偿权 |
二、MIGA代位求偿权的困境及其出路 |
第四节 通过ICSID行使代位求偿权的难题及路径 |
一、以自己的名义通过ICSID行使代位求偿权的难题 |
二、规避以自己的名义通过ICSID行使代位求偿权的路径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中信保”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承保海外投资保险实证研究 |
第一节 “中信保”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承保海外投资保险实证研究的必要性 |
一、“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是中国企业投资的重点领域 |
二、“一带一路”沿线风险呈复杂性 |
三、中国企业未重视“中信保”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政治风险保障的作用 |
第二节 “中信保”承保“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的各类政治风险定性分析 |
一、“中信保”承保“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的传统政治风险定性 |
二、“中信保”尚未承保“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遭遇的非传统政治风险的定性 |
三、传统与非传统政治风险的关联性 |
四、MIGA给予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政治风险救济 |
第三节 “中信保”承保“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的各类政治风险定量分析 |
一、基于“中信保”在“一带一路”沿线政治风险保险的定量 |
二、“中信保”调研结果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中国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问题 |
第一节 中国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问题概述 |
一、“中信保”海外投资保单的内涵及外延 |
二、中国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外延 |
第二节 中国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混合式立法模式及BIT问题 |
一、中国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混合式立法体系组成 |
二、中国海外投资保险国内立法“缺”在何处 |
三、中国签订的BIT之“旧”阻碍海外投资保险的发展 |
第三节 “中信保”海外投资保单条款的疑问 |
一、“中信保”海外投资保单分属两种有名合同的情形 |
二、“中信保”海外投资保单条款之缺失 |
第四节 “中信保”海外投资保险的法律纠纷实证分析 |
一、被保险人与“中信保”纠纷的准司法救济分析 |
二、“中信保”与东道国之间的代位求偿权纠纷 |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外国立法模式启示及中国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因应 |
第一节 外国立法模式的启示 |
一、日本合并式立法模式的启示 |
二、美国的合并式立法模式更加契应中国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的现实 |
第二节 中国海外投资保险立法内容的因应 |
一、“海外投资保护法”的具体立法建议 |
二、海外投资保险国际立法——BIT之“革新” |
第三节 弥补“中信保”海外投资保单之缺失对策 |
一、规范保险责任条款 |
二、规范“中信保”海外投资保单中的免除责任条款 |
三、规范“中信保”海外投资保单征收险的赔偿标准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论文 |
致谢 |
作者简介 |
(9)知识产权跨国并购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缩略语表 |
导论 |
一、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二、研究现状与创新 |
三、论文的基本框架 |
四、研究方法 |
第一章 知识产权跨国并购的基本原理 |
第一节 知识产权跨国并购概要 |
一、知识产权跨国并购概念界定 |
二、知识产权跨国并购特点总结 |
第二节 知识产权纳入投资范畴的理论基础 |
一、作为“投资”的知识产权具有特殊性 |
二、知识产权纳入投资范畴的依据 |
第三节 知识产权保护对并购投资决策的影响 |
一、基于邓宁“国际生产折衷论”的一般理论分析 |
二、基于知识产权跨国并购的实证考量 |
第四节 知识产权跨国并购主要环节的法律问题 |
一、知识产权尽职调查法律责任的认定与承担 |
二、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的法律影响因素考量 |
三、知识产权跨国并购的反垄断规制 |
四、知识产权跨国并购的国家安全审查 |
第二章 知识产权跨国并购尽职调查法律责任分析 |
第一节 知识产权尽职调查的独特性 |
一、知识产权尽职调查内涵界定 |
二、知识产权尽职调查的特征 |
第二节 知识产权尽职调查解决的法律问题 |
一、识别目标方有无相关知识产权 |
二、识别目标方有无涉诉或涉诉威胁 |
三、识别目标方知识产权有效性问题 |
四、识别目标方被许可知识产权的可转让性 |
五、识别目标方知识产权有无抵押等障碍 |
第三节 知识产权尽职调查的法律责任认定分析 |
一、目标方的知识产权瑕疵担保责任 |
二、并购方违反保密协议的法律责任 |
三、管理层违反相关义务的法律责任 |
四、律师等中介机构的违约或侵权责任 |
第三章 知识产权跨国并购价值评估的法律影响因素考量 |
第一节 并购中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的界定 |
一、知识产权价值来源分析 |
二、并购中的知识产权评估特点 |
第二节 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的需求 |
一、价值评估的战略需求 |
二、价值评估的交易需求 |
三、价值评估的税收需求 |
四、价值评估的融资需求 |
五、价值评估的诉讼需求 |
第三节 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方法及选择 |
一、市场评估方法 |
二、成本评估方法 |
三、收益评估方法 |
四、并购中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方法的选择 |
第四节 知识产权价值评估的法律依据 |
一、专利权价值评估的法律影响因素 |
二、商标权价值评估的法律影响因素 |
三、着作权价值评估的法律影响因素 |
四、商业秘密价值评估的法律影响因素 |
第四章 知识产权跨国并购反垄断规制 |
第一节 知识产权跨国并购垄断行为辨析 |
一、跨国并购中的知识产权滥用界定 |
二、知识产权跨国并购中的一般垄断行为分析 |
第二节 知识产权滥用规制的理论基础 |
一、知识产权保护与反垄断法关系之辩 |
二、禁止权利滥用理论 |
三、相对利益平衡理论 |
第三节 知识产权跨国并购的反垄断规制实践分析 |
一、知识产权跨国并购反垄断规制的国内实践评析 |
二、知识产权跨国并购反垄断规制的国际实践评析 |
第五章 知识产权跨国并购国家安全审查 |
第一节 知识产权层面的国家安全界定 |
一、基于专利权的科技安全 |
二、基于着作权的文化安全 |
三、基于商标权的产业安全 |
第二节 知识产权跨国并购国家安全审查实践的思考 |
一、美国为代表的并购中新兴技术国家安全审查 |
二、加拿大为代表的并购中国家文化产业安全审查 |
三、中国为代表的并购中品牌依存度产业安全审查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10)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政策效应和制度因素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提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意义 |
1.3 主要概念的界定 |
1.4 研究内容、方法与框架结构 |
1.5 可能的创新之处 |
第二章 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2.1 主流的OFDI理论 |
2.2 新兴经济体的OFDI理论 |
2.3 新兴经济体OFDI影响因素的文献综述 |
2.4 中国OFDI影响因素的文献综述 |
2.5 简要评述 |
第三章 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特征事实分析 |
3.1 引言 |
3.2 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发展阶段划分 |
3.3 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阶段性经济特征事实分析 |
3.4 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阶段性结构特征事实分析 |
3.5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跨国比较 |
4.1 引言 |
4.2 OFDI规模与绩效的比较 |
4.3 OFDI产业结构的比较 |
4.4 OFDI区域结构的比较 |
4.5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管理政策演变及效应分析 |
5.1 引言 |
5.2 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管理政策的演变 |
5.3 管理政策效应的实证分析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金融财税政策与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基于行业层面的分析 |
6.1 引言 |
6.2 政策概述与研究假设 |
6.3 模型设定、变量与数据说明 |
6.4 实证检验与分析 |
6.5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货币政策与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基于企业层面的分析 |
7.1 引言 |
7.2 影响机制、理论模型与研究假设 |
7.3 模型设定、变量与数据说明 |
7.4 实证检验与分析 |
7.5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制度因素与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来自省级数据的检验 |
8.1 引言 |
8.2 理论分析和研究假设 |
8.3 模型设定、变量与数据说明 |
8.4 实证检验与分析 |
8.5 本章小结 |
第九章 主要结论与政策建议 |
9.1 主要结论 |
9.2 政策建议 |
9.3 不足与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在读期间主要研究成果 |
四、中国企业大量进入美国市场(论文参考文献)
- [1]美国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的制度演变、实施特征与应对策略研究[J]. 陈妙,刘勇. 国际关系与国际法学刊, 2020(00)
- [2]“走出去”企业境外合规经营风险防范案例研究[D]. 梁婉怡. 浙江大学, 2021(10)
- [3]中国民营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动因:机理与实证[D]. 卢侃. 浙江大学, 2021(01)
- [4]中国高铁产业战略传播研究(2008-2019)[D]. 张玲潇. 北京外国语大学, 2021(09)
- [5]人民币汇率变动对中国制造业企业出口的影响 ——基于融资约束条件下的微观分析[D]. 周旋. 山东大学, 2021(11)
- [6]外资安全审查机制的国际政治经济学研究 ——以《欧盟外国直接投资审查框架条例》为例[D]. 曹文. 北京大学, 2021(09)
- [7]华为在拉美媒体中的企业形象与企业公共外交[D]. 程尹. 国际关系学院, 2021(08)
- [8]海外投资保险法律制度研究[D]. 刘笑晨. 大连海事大学, 2020(04)
- [9]知识产权跨国并购法律问题研究[D]. 胡宏雁. 吉林大学, 2020(03)
- [10]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政策效应和制度因素研究[D]. 朱玮玮. 东南大学, 20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