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浅谈人格障碍的特征、成因及防治(论文文献综述)
王锐[1](2020)在《犯罪学学科构建问题研究 ——以学科性质为切入》文中研究说明犯罪学研究关注某一类特殊的社会问题,在认识人类社会犯罪现象的过程中学者们提出各种犯罪理论,为犯罪学学科的独立与发展提供了丰富的思想和理论支撑。然而,虽经历经200多年的积淀,犯罪学研究现依然缺乏共同性语言和独立的学科意识,缺乏完整的理论框架,没有形成统一的研究范式。该问题具体表现为犯罪学学科内部对本学科的一些基础性概念、理论问题存在较大分歧。关于犯罪学中“犯罪”概念的争议、犯罪学研究对象的争议、犯罪学研究内容的争议、犯罪学与各种相关学科关系问题的争议等等,这反映出其学科内部的自洽性问题尚未解决。此种状态既不利于人们理性看待犯罪问题、运用科学知识探究犯罪原因、制定有效的社会预防政策,也不利于犯罪学学科的传承与发展。因此,科学整合犯罪研究现有的学术资源,对犯罪学开展自觉性的学科建构问题思考,殊为必要。犯罪学学科性质之争源于学者们对犯罪学概念和研究对象的分歧。通过对中外学者关于犯罪学的各种定义进行比较发现,不同学科背景的犯罪研究者关于犯罪学的认识存在较大差异,进而导致学界对于犯罪学学科性质问题的分歧,这反映出犯罪学学科建构中出现的基础性问题和结构性问题。导致上述分歧的主要原因是犯罪研究者们忽视了学科性质所具有的流变性,混淆了“规范科学”和“事实科学”之间的关系。弥合犯罪学学科性质分歧的可能路径是首先确定犯罪学的基本任务、研究对象、研究内容、研究方法,继而提炼出犯罪研究作为一门学科应有的特质,最后形成对犯罪研究作为一门学科整体性认识和把握。从犯罪学的学科发展流变情况来看,犯罪学的学科发展可归纳为三个阶段,分别是前科学阶段、准科学阶段和科学阶段。为了形成对犯罪学的整体性认识和把握,需要对犯罪研究史上的各种犯罪理论进行详细考察,并对其在犯罪学学科在建构中产生的影响进行评价,以解释犯罪研究的各理论学说是如何引起犯罪研究学科性质的发展变化的。按照学科自洽性的要求将个理论学说标签归类到学科体系相应的位置使其在犯罪研究的理论体系中与其他部分协调,体现出构成理论体系的各要素与体系的相容性与相承性,使之“名”“实”相符。犯罪学在学科建构过程中遇到的困境,表层原因是犯罪研究学科性质上的认识分歧,深层的原因是犯罪学学界在一些学科基本理论问题上缺乏科学统一的认识,这一实质性问题即犯罪的本质问题。“犯罪”源自于个体自利与社会合作的冲突,寻找“犯罪原因”重在分析人类行为的生成机理;实施犯罪预防应聚焦于解决个体需要与社会协调的问题。就此意义而言,犯罪学的研究对象可作进一步分层:首先,犯罪学研究的直接对象是犯罪行为与犯罪现象;其次,犯罪研究构建了两个相互联系的理论体系——犯罪行为理论体系与犯罪现象理论体系;最后,犯罪学研究需要规避跨层次解释的谬误。此外,犯罪学学科构建还要完成犯因分析模式的公理化,将犯罪研究重新拉回到对“自然规律”的探究之中,为犯罪研究学科构建工作准备内在一致性的基本概念、假设、一般理论。在解决上述实质性问题后,即可着手进行犯罪学学科的重构工作。首先,需要明确犯罪学是一门独立的跨学科的社会科学门类,“犯罪学”是研究人类破坏自身社会生活方式的活动之生成、发展、变化规律并研究对其进行有效控制的学科,必然能够揭示犯罪学研究对象的社会属性。其次,通过重塑犯罪学的学科任务和学科价值,初步搭建犯罪学学科的建构的整体框架。再次,需要重新评估犯罪学与社会学、刑法学、心理学等其他学科的关系,合理划设学科研究界限。最后,科学构建犯罪学学科体系。根据我国犯罪学学科建设的现实环境与条件,应从三个方面解决我国犯罪学面临的实际问题:一是应该发挥我国社会管理的制度性优势,找好犯罪学社会应用的“母体”;二是应该立足于公安、司法院校,在高等教育中争取应有的学科地位;三是应该融合公安、检察、监察、司法系统的研究人员构建好犯罪学研究共同体。
殷浩[2](2020)在《当前我国吸毒人员暴力犯罪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近年来,我国暴力犯罪数量持续下降,然而吸毒人员暴力犯罪形势依然较为严峻。当前我国吸毒人员暴力犯罪的数量稳中有升,犯罪主体、犯罪类型、犯罪时空等特征较为明显,给社会及个人造成的危害较为严重。从犯罪原因角度来看,一方面,吸毒人员所具有的特殊生理与心理特征较大地增加了其人身危险性及实施暴力犯罪的可能性;另一方面,刑事政策、政府管控等层面的不足,以及标签化、亚文化等因素的负面影响,会对吸毒人员暴力犯罪的发生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针对这一犯罪问题,本文运用文献研究法、案例研究法等研究方法,通过查阅相关文献,以及统计分析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的2016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四年间1001件吸毒人员暴力犯罪有效案件,总结当前我国吸毒人员暴力犯罪的总体形势及特征,揭示其犯罪原因,并在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基础上,提出具有针对性的犯罪防控对策。本文主要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绪论。本部分阐述了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研究现状及研究方法。第二部分:吸毒人员暴力犯罪概述。本部分对毒品、吸毒、吸毒人员、暴力犯罪的概念界定做了较为详细的阐述,明确了其实质内涵及外延。在此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概括出吸毒人员暴力犯罪的概念,较为科学地划定本文的研究对象及范围。此外,本文研究表明毒品与暴力犯罪之间存在着高度关联性。第三部分:当前我国吸毒人员暴力犯罪的总体形势及特征。本部分首先通过查阅整理相关调查研究、工作报告、法院典型案例,分析当前吸毒人员暴力犯罪的总体形势。其次,在统计、分析本文案例的基础上,总结归纳出吸毒人员暴力犯罪呈现的数量、主体、类型等特征。第四部分:当前我国吸毒人员暴力犯罪的原因。本部分从个体、刑事政策、吸毒人员管控机制、教育矫正、社会帮扶、亚文化六个层面对吸毒人员暴力犯罪的原因进行多维度、深层次的探析。第五部分:我国吸毒人员暴力犯罪防控对策的完善。本部分以第三部分的犯罪原因作为思维出发点,考虑到当前现有犯罪防控对策的不足,借鉴国内外先进做法及经验,结合当前国内实际情况,从完善刑事政策、健全管控机制、构建教育矫正体系等角度对我国吸毒人员暴力犯罪防控对策展开探讨,提出有针对性的完善建议。
方群英[3](2020)在《重庆市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人格特征、心理健康、自我效能感及相关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研究目的当今,日趋严重的毒品问题已成为全球性的灾难。我国毒品情况仍然严峻,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发布《毒品情况报告》,2018年全国使用毒品人数共有240.4万名,吸毒人群数量庞大。毒品不仅危害人们的身心健康,还给家庭、社会带来一系列问题。因滥用毒品导致暴力攻击、毒驾肇事等极端案件时有发生,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安全,戒毒形势已刻不容缓。随着《禁毒法》和《戒毒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强制隔离戒毒整合了以前的强制戒毒和劳教戒毒,采取强制性约束的方法迫使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简称―强戒人员‖)戒除毒瘾,健康回归社会,成为我国主要的戒毒模式。吸毒人员生理脱毒相对容易,但心理依赖可能是终生的。长期吸毒严重影响吸毒人员的认知、情绪、行为等心理功能,其感知觉、注意、记忆、思维和人格等方面均受到明显的损坏。吸毒人员戒毒后复吸率高的主要原因是对毒品的心理渴求和强迫性觅药行为。戒毒人员低自尊,自我评价低,对戒毒后重返社会丧失信心。因此,关注强戒人员心理,探讨其人格特征、心理健康,对增强戒毒人员的信心,进行有效的心理教育矫治,降低复吸率具有重要意义。本研究选取重庆市强戒人员为研究对象,调查其人格、心理健康及自我效能感特点,探讨分析三者间的相互关系,为强戒人员的戒毒管理和心理教育矫治提供数据参考。对象和方法选取重庆市8个强制隔离戒毒场所621名强戒人员为研究对象,采取整群分层抽样的方法,采用明尼苏达多相人格问卷量表(MMPI)、症状自评量表(SCL-90)和一般自我效能感量表(GSES)为测评工具,对强戒人员的人格、心理健康状况和自我效能感进行测评。分析强戒人员人格特征、心理健康与自我效能感特点;分析三者之间关系。结果1.强戒人员人格特征(MMPI得分)(1)总体特点:除L量表外,男性K、Si量表得分显着低于常模(P<0.05,0.01),其余各分量表得分均显着高于全国男性常模(P<0.01)。除L、D量表外,女性K、Si量表得分低于全国女性常模(P<0.05,0.01),其余各分量表得分均显着高于全国女性常模(P<0.01)。(2)性别特点:男性F、Pd、Pa、Pt、Sc、Ma量表得分显着高于女性(P<0.05,0.01);Mf-m、Mf-f量表得分显着低于女性(P<0.01)。(3)受教育程度特点:―初中及以下‖组F、Hs、Pa、Pt、Sc量表得分均显着高于―高中及以上‖组(P<0.05,0.01)。(4)年龄特点:强戒人员F、Hs、Pd和Sc分量表得分存在显着年龄差异(P<0.05,0.01)。―≥50岁‖组F、Hs量表得分显着高于―≤29岁‖和―30-49岁‖组(P<0.01);―≤29岁‖组Pd量表得分显着高于―30-49岁‖和―≥50岁‖组(P<0.05,0.01);―≥50岁‖组Sc量表显着高于―≤29岁‖和―30-49岁‖组(P<0.05)。(5)吸食毒品种类差异:―海洛因‖组Hs、D、Hy、Sc量表得分显着高于―冰毒‖组(P<0.05,0.01)。(6)吸毒方式差异:―注射‖组Hs、D、Hy、Si量表得分显着高于―口吸‖组(P<0.05,0.01)。(7)吸毒时间差异:强戒人员K、Pt量表得分存在显着的组间差异(P<0.05)。―>2年‖组Pt量表得分显着高于―<1年‖和―1-2年‖组(P<0.05);―>2年‖组K量表得分显着低于―<1年‖和―1-2年‖组(P<0.05)。(8)戒毒次数差异:Hs、D、Pd、Pt量表得分存在显着差异(P<0.05,0.01)。―3次及以上‖组Hs、D、Pt量表得分显着高于―首次‖组(P<0.05,0.01);―2次‖组Pd量表得分显着低于―首次‖和―3次及以上‖组(P<0.05,0.01)。2.强戒人员心理健康特点(1)总体特点:强戒人员心理问题发生症状阳性率为50.30%。其心理问题严重程度从高到低排列前四位依次为:强迫症状、抑郁、躯体化、敌对。除人际关系敏感因子外,强戒人员SCL-90各因子得分和总均分显着高于中国常模(P<0.01)。(2)性别特点:男性SCL-90敌对和其他因子得分显着高于女性(P<0.05,0.01)。(3)受教育程度特点:―初中及以下‖组SCL-90躯体化、强迫和恐怖因子得分显着高于―高中及以上‖组(P<0.05,0.01)。(4)年龄特点:强戒人员SCL-90躯体化、强迫症状、抑郁和其他因子得分存在显着年龄差异(P<0.05,0.01)。―≥50岁‖组躯体化、强迫症状、抑郁、其他因子得分显着高于―≤29岁‖组(P<0.05,0.01);―≤29岁‖组其他因子得分显着低于―30-49岁‖和―≥50岁‖组(P<0.05);躯体化因子得分随年龄增加而升高(P<0.01)。(5)吸食毒品种类差异:除敌对、恐怖和偏执因子外,―海洛因‖组强戒人员SCL-90其余各因子得分、总均分显着高于―冰毒‖组(P<0.05,0.01)。(6)吸毒方式差异:除敌对和偏执因子外,―注射‖组强戒人员SCL-90其余各因子得分、总均分显着高于―口吸‖组(P<0.05,0.01)。(7)吸毒时间差异:强戒人员SCL-90各因子得分和总均分存在显着的吸毒时间组间差异(P<0.05,0.01)。―>2年‖组SCL-90各因子得分和总均分显着高于―1-2年‖组(P<0.05,0.01)。(8)戒毒次数差异:除敌对、恐怖、偏执和总均分外,强戒人员SCL-90其余各因子得分存在显着的戒毒次数组间差异(P<0.05,0.01)。―3次及以上‖组强戒人员躯体化、强迫、人际敏感、焦虑、抑郁、精神病性和其他因子得分显着高于―首次‖组(P<0.05,0.01);躯体化因子得分―首次‖组显着低于―2次‖,―3次及以上‖组(P<0.01)。3.强戒人员自我效能感特点(1)总体特点:强戒人员的GSES得分显着低于常模(P<0.01)。根据自我效能感得分定义自我效能感水平的划分标准,强戒人员的一般自我效能感得分1-2分(不包括2分)处于低水平有222例,占37%;得分2-3分(不包括3分)处于中等水平有282例,占47%;得分3-4分高水平仅有96例,占16%。表明强戒人员的一般自我效能感处于中低等水平。(2)受教育程度特点:―高中及以上‖组GSES得分显着高于―初中及以下‖组(P<0.01)。(3)戒毒次数差异:―首次‖戒毒GSES得分显着高于―2次‖和―3次及以上‖戒毒组(P<0.05)。4.强戒人员人格特征、心理健康、自我效能感的相关性(1)强戒人员人格特征与心理健康相关分析强戒人员的MMPI量表与其SCL-90各因子及总均分存在显着的相关性(P<0.05)。其中F、Hs、Pd、Pa、Pt、Sc、Ma、Si量表与SCL-90各因子及总均分呈显着正相关(P<0.05),L、K量表与SCL-90各因子及总均分呈显着负相关(P<0.05);除与恐怖、精神病性因子外,D量表与SCL-90各因子及总均分呈显着正相关(P<0.05);除人际关系敏感、偏执、精神病性因子外,Hy量表与SCL-90各因子及总均分呈显着正相关(P<0.05);Mf-f量表与躯体化、敌对性、偏执、精神病性、其他因子呈显着负相关(P<0.05)。(2)强戒人员人格特征与自我效能感相关分析强戒人员MMPI的F、Hs、D、Hy、Pd、Mf-m、Pa、Pt、Sc、Si量表与GSES量表呈显着负相关(P<0.05)。(3)强戒人员心理健康与自我效能感相关分析强戒人员SCL-90的强迫、人际关系敏感、抑郁、焦虑、敌对性因子及总均分与GSES量表呈显着负相关(P<0.05)。(4)高、低SCL-90得分强戒人员MMPI差异比较除Hy、Mf-m、Mf-f量表外,高SCL-90得分强戒人员MMPI的各量表得分与低SCL-90得分人群存在显着差异(P<0.01)。其中除L、K量表外,高SCL-90得分组强戒人员MMPI其余各量表得分均显着高于低SCL-90得分组人员(P<0.01)。(5)高、低GSES得分强戒人员的MMPI差异比较高GSES得分强戒人员MMPI的F、Hs、D、Hy、Pd、Mf-m、Pt、Sc、Si量表得分显着低于低GSES得分人群(P<0.05,0.01)。(6)高、低SCL-90得分强戒人员的GSES差异比较高SCL-90得分组的强戒人员的GSES得分显着低于SCL-90得分低组的人员(P<0.05)。结论1.强戒人员存在明显人格偏离,心理问题检出率为50.3%,自我效能感处于中低水平。强戒人员人格特征、心理健康和自我效能感存在明显的人群特点。2.强戒人员人格、心理健康与自我效能感存在明显相关性。心理健康水平低的强戒人员自我效能感低,存在明显的人格偏离。
张锋学[4](2020)在《人格刑法理论视域下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研究》文中提出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率持续增长,犯罪特点出现了新的变化,现行犯罪预防体系面临严峻挑战,未成年人犯罪成为社会共同关注的重大问题。如何从过分强调报复、报应的刑罚功能转变为注重教育、挽救的预防功能;从事后惩治、震慑转变为事前预防、以人为本,需要理论和实践创新。鉴于此,本文试图以人格预防理论,探讨一条有效的途径。从“人格刑法理论”视角对未成年人犯罪预防进行探讨,通过创新环境预防中的人格预防、构建以人格预防为导向的开放式预防体系、设计我国犯罪思想道德监测指标体系,旨在探索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新思路,降低犯罪率和社会教育、矫治成本,并为理论和实务部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提供参考。内容包括: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新特点、成因和预防现状、创新环境预防中的人格预防、构建以人格预防为导向的开放式预防体系。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新特点包括:网络犯罪亚文化和不良信息成为犯罪低龄化的重要诱因、有组织犯罪和网络犯罪逐渐增多、城市社区未成年人和农村留守儿童犯罪增多、犯罪动机简单且手段残忍、侵犯财产和涉毒案件逐渐增多。犯罪成因为:社会不良环境容易诱发思想偏差和行为失范、传统家庭教育环境未足够重视人格塑造、学校教育环境过于看重分数、文化商业市场监管失灵、农村留守儿童犯罪问题难以解决、专门学校的运行面临困境、传统帮教制度和理念有待创新。我国目前犯罪预防现状为:网络环境的预防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家庭环境预防没有突出人格预防、学校环境预防不够重视人格预防、社区环境预防效果有待进一步改善、心理预防尚未成为人格预防的重点、未成年人的道德思维塑造乏力、社会团体的防治潜能尚未发挥。创新环境预防中的人格预防要提高网络环境的预防水平。通过净化网络环境和技术创新,科学引导未成年人合理使用网络,防范网络不良行为影响未成年人的人格塑造。家庭环境预防应突出人格预防,建立以“爱”为核心的家庭环境预防模式,重视家庭环境对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的影响。学校德育教育要用中国传统文化精髓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德育教育,要突出健康人格的塑造。社区应优化功能和环境条件,创新社区教育和帮教模式。农村应加强留守儿童犯罪防治,重视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建立强制监护制度,完善农村社会救助有效机制。以人格预防为导向的开放式预防体系的构建新思路是:积极防范未成年人在社会化进程中形成犯罪心理,加强未成年人社会交际的心理引导,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道德观,科学运用“认知疗法”进行教育、矫治,创造良好环境条件促进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生物学治疗是未成年人犯罪防治的新路径,人格调查是生物学治疗的前提和基础,应当以新技术手段提升生物预防水平。道德思维水平对塑造道德思维影响较大,道德思维教育应超越犯罪本身。道德思维能力培养是道德思维教育的核心,道德思维教育应融入“爱的教育”、“平等教育”和“独立教育”。犯罪思想道德监测有利于及时防治道德偏差,应当构建犯罪思想道德监测指标体系。创新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综合预防体系,重视体育运动干预的作用,发挥社会团体对不良行为的防治潜能,提升自我预防能力。
孔令菊[5](2020)在《小学生校园欺凌的现状与对策 ——基于12个案例的研究》文中提出校园欺凌事件的频繁发生,使其由教育领域溢出,逐渐变成一个备受关注的社会性问题。目前,无论是学术界还是社会大众,主要关注大龄青少年的欺凌现象。然而,近几年小学生群体的校园欺凌事件频繁出现。由于小学生的身心发育尚未成熟,那么,关注这一群体的欺凌现状,并进而采取有效措施,就成为教育理论与实践中值得重视的问题。本研究选取12个有代表性的小学生校园欺凌案例,通过对案例的深度剖析,客观呈现小学生校园欺凌的现状:小学生欺凌者多为男性,欺凌双方存在性格缺陷;欺凌多发生于“玩笑”之间,以网络形式公开;欺凌多发生于校内课余时间,涉及多种欺凌形式;团体欺凌和“以大欺小”倾向明显;欺凌处理方式多为批评教育。在此基础上,进而归纳与总结了小学生与中学生校园欺凌的不同之处与相似之处,即校园欺凌事件在不同年龄段所表现出的异质性与同质性。本研究认为:小学生因身心发展水平的局限,导致自我保护能力不足、认知易受外部环境影响、道德与法律认知缺乏等,这些因素易引发“玩笑”式欺凌行为;由于学校全面管理的缺位,易导致小学生在校内、外课余时间发生欺凌行为;由于家庭教育的不足,易导致小学生性格缺陷,从而引发欺凌事件;由于多元文化的诱导,易导致小学生认知偏差,从而引发欺凌行为;由于未成年人犯罪责任年龄的限制及校园欺凌相关法律的缺失,小学生校园欺凌的处理方式大多为批评教育,导致欺凌行为反复发生。据此,我们应该采取深化小学生对欺凌的认知,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加强小学生的课外管理,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营造良好家庭氛围,合理选择教育方式;营造良好社会文化氛围,加强网络监管力度;完善欺凌相关法律法规,联合社区力量防治校园欺凌的对策开展反欺凌行动。
杨珺娅[6](2020)在《报复社会型犯罪的成因及治理》文中研究说明在经济、社会飞速发展的今天,包括贫富差距在内的各种社会矛盾日渐凸出,对于一些心理存在缺陷的人而言,面对生活的种种不如意、挫折,无法找到合适的宣泄途径,转而采取一些较为极端的手段,通过对社会其他群体的报复性伤害而到达自我内心的释放,近年来,我国报复社会型暴力犯罪的频繁发生,既有深刻的社会原因,也有不可推卸的个体原因。立足于这些案件,不难发现犯罪行为人多为社会弱势群体,他们或是对自己的生活失去希望、或是情感受挫找不到宣泄途径、或是受到社会或者其他人的不公平对待等,导致其对整个社会的仇视。报复社会型暴力犯罪案多发生在学校、公共交通工具、商场、社区中心、市政机关等人流量较为密集的地区,作案所采用的手段也都是爆炸、投毒、纵火、开车肆意碰撞、持刀砍杀等简单、残忍的方式。而受害人与被害人之间也基本上属于陌生关系。这种报复社会型案件的发生,已不是孤立的个案,对整个社会而言,已经成为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公共安全问题。目前,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艰难转型中,面对当前我国错综复杂的社会矛盾,应当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将其化解在萌芽阶段,遏制社会矛盾进一步演变为犯罪动机。即明确报复社会型犯罪的概念、产生的原因、特征、以及如何有效的预防治理等,对于我国当今社会的繁荣和发展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通过对报复社会型暴力犯罪的研究,明确其内涵,总结特征、探索原因、完善预防思路,尽可能的降低报复社会型暴力犯罪的发生概率。报复社会型暴力犯罪的成因并非都是先天的,深究其原因大概可分为两类,一是由于社会本身的原因导致的报复性暴力犯罪,比如贫富差距过大、教育水平的落后、不公平对待、没有良好的宣泄方式、制度的不完善等等;还有一类是极少数的犯罪分子有先天的因素,而这是很难避免的。对于成因起于社会的报复社会型暴力犯罪.我们需要对其进行反思,通过有效的预防治理措施降低案件发生的概率。而对于先天的,我们也需要尽最大可能性的告知公众如何防范,避免伤亡的出现。论文将采取以今年来在我国发生的有较大社会危害性和社会影响力的数起案件为研究基础,结合先前学者的研究理论和法学基础理论,结合案件实践,全文遵循总结案例、分析案例、概括问题、分析解决问题的基本思路,来确定我国报复社会型暴力犯罪的状况及发展规律等,并在此基础上确定对于报复社会型暴力犯罪的预防思路。对于引起报复社会型暴力犯罪的原因中,创新的研究媒体的非理性报道对于报复社会型犯罪所产生的引导诱发作用。同时,在对报复社会型暴力犯罪的治理手段进行研究的过程中,加入“社会支持理论”和“空间预防理论”,力争从源头上消除报复社会型暴力犯罪产生的原因,同时,对于一些容易成为被害人的群体增加对他们的安全保障措施,例如在校园、幼儿园周边设置较高级别的保卫设施等。研究学习理论是为了更好的运用到实践,对于报复社会型犯罪的研究,其最终目的是减少此类犯罪的发生,保护普通无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苏小芸[7](2018)在《泉州市个人极端暴力事件应急管理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高速发展,贫富差距拉大,社会矛盾加剧,各种宣泄不满、报复社会的个人极端暴力事件频频发生,目标直指无辜群众。有的甚至发展为个人极端暴力犯罪,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加强对个人极端暴力事件应急管理的研究,不仅在违法犯罪活动的预防、发现及制止等方面发挥着重大作用,也对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等有着积极影响。个人极端暴力事件应急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它需要全社会的合力,齐抓共管,已成为迫切需要探讨解决的问题,特别是理论支撑和制度建设两个方面。本文以泉州市为视角,通过对个人极端暴力事件应急管理现实状况的考察,发现当前个人极端暴力事件应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通过对问题的反思寻找解决之道,提出如何完善个人极端暴力事件应急管理的对策与建议,切实解决个人极端暴力事件频发问题,希望通过此项研究,为个人极端暴力事件应急管理提供新思路,提高相关部门应急管理水平,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本论文综合运用危机管理4R模型理论、社会控制理论等做为支撑,对公共安全、极端暴力犯罪、个人极端暴力事件等概念进行定义,分析个人极端暴力事件发生机理,进而剖析其演变趋势,并介绍相关研究理论等。以近年来个人极端暴力事件数据分析为基础,探讨泉州个人极端暴力事件应急管理现状,目前泉州市个人极端暴力事件应急管理理念落后、应急管理体系集约化低、应急指挥职能单一、应急指挥效率低、整体处置合力不足等一系列问题严重影响了事件的有效处置。因此,要在一定时间内从根本上切实有效地改善个人极端暴力事件应急管理的状况,就必须要以这些问题为突破点,有针对性地制定策略和措施,从而形成科学可行的应急管理体系。
滕洪昌[8](2018)在《涉罪未成年人心理测评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强调针对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开展教育、感化、挽救工作,一直是我国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的明确要求。司法机关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应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而对其心理特点的了解需要辅以科学的心理测评。目前在我国少年司法的各个阶段中,都有对未成年人进行心理测评的实践探索,尤其是未成年人检察部门进行的探索最多,他们对心理测评的需求也最大。未成年人检察在少年司法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最高人民检察院也已经明确将心理测评作为一种特殊的检察制度,体现出对涉罪未成年人心理测评的重视与期待。早在1993年,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就开始与上海市青少年心理行为门诊部合作,在审查起诉阶段利用心理测评来分析涉罪未成年人的犯罪动因及性格特征,为教育感化挽救提供依据,拉开了我国涉罪未成年人心理测评的序幕,直到2017年3月,心理测评从社会调查中分离出来,成为一种独立的、特殊的检察制度。虽然经过20多年的积极探索,但我国涉罪未成年人的心理测评还是存在一些问题,地区发展不平衡、测评目的功利化、有效测评工具缺乏、测评人员不专业等问题比较突出。之所以存在这些问题,与理论研究薄弱、追诉主义观念根深蒂固、法律规定模糊、心理测评本身的误差有很大关系。作为国家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有着与生俱来的追诉主义欲望,因此依据心理测评的结果实现对涉罪未成人的精确惩罚成为一种必然,带有强烈的报应色彩。这导致心理测评以预测是否再犯为主要目的,以攻击、无情、残忍等消极人格特质为主要测试内容,很容易为涉罪未成年人贴上负面的、消极的标签,不利于对其进行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基于国家亲权的理念、以及国际公约和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心理测评必须考虑其独特的身心特点,应该坚持保护主义而非报应主义,应该以实现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为目的。通过心理测评寻找其涉罪的原因、发现其存在的心理问题,为制定教育矫正方案提供支撑。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心理测评,应该做到心理过程、心理特征与心理状态三者兼顾、积极人格特质与消极人格特质兼具、以积极人格特质为主、对其成长环境也应该充分考虑,如此才能实现保护的目的。当然,虽然都是涉嫌犯罪,但涉罪类型不同的未成年人,其人格特征肯定不同,除了一些共同的人格特质,还有着与特定犯罪类型密切相关的人格特征,因此应该构建模块化的心理测评指标体系:基础模块中包含反映不同类型涉罪未成年人共同心理特征的基本人格特质,补充模块中考虑不同犯罪类型的特点选择与该犯罪类型相关性较高的人格特质。我国未成年人刑事检察中使用的心理测评工具大体经历了三代:第一代是明尼苏达多项人格测验,第二代是卡特尔16种人格因素测验,第三代是涉罪未成年人心理测评与风险控制系统。这些工具存在着适用年龄并不是14-18周岁、解释标准陈旧、消极人格特质过多等问题,需要完善和修改。基于积极人格特质以及犯罪学的相关研究,选择了自我控制能力、公正、宽容、友善、感恩5种与犯罪关系密切的积极人格作为测评指标,把宽容、友善和感恩合并为亲社会性。同时,考虑到社会支持、价值观、应对方式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影响非常大,因此也被列为测评指标,其中价值观包括金钱观、权力观、集体观和是非观。在量表编制过程中用到的被试群体包括248名涉罪未成年人以及293名普通中学生,在效度检验中所用的被试是260名涉罪未成年人,使用的统计方法包括因素分析、相关分析、假设检验等,采用统计软件SPSS23.0进行分析。最终形成了51道题目的涉罪未成年人心理测评量表,其中包括两道测谎题。经检验,该量表的信度和效度符合测量学的标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起到预测初犯和再犯的作用,可以作为涉罪未成年人心理测评的工具,当然该量表还需要在实践中进行检验,并不断完善。使用编制的心理测评量表,通过对涉罪未成年人实施心理测评发现:男性涉罪未成年人的是非观较差,女性涉罪未成年人的一般公正世界信念和社会支持较差;与家人关系紧张的、被父亲虐待的和被母亲忽视的容易出现问题;被欺凌的社会支持、经常实施欺凌的价值观比较差。因此,依据心理测评的结果制定教育矫正方案时应充分考虑这些特点,做到教育矫正方案的针对性和个别化。心理测评是存在误差的,应用于涉罪未成年人时误差更大,目前来看心理测评的结果并不具备作为证据的条件。我国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心理测评工作相比西方发达国家虽然起步较晚,但发展速度比较快。随着心理测评制度法定化的确立,未来参与涉罪未成年人心理测评的专业心理学工作者会越来越多、跨专业的研究也会增多、心理测评可能推广到成年人身上,未来行业协会对心理测评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力度会加大,因此心理测评结果的有效性应该会得到极大提升。当然,这离不开相关制度的完善、充足的经费投入,也离不开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特殊保护理念的深入人心。
李欣[9](2014)在《暴力犯罪心理成因及防治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当今社会经济、文化、科技迅猛发展,人们的物质生活条件越来越充实丰富,但是犯罪这个古老的问题却一直困扰着人们,没能得到很好地解决。特别是暴力犯罪,虽然各国都通过制定各项法律法规进行严厉的打击和治理,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效果,但其仍然呈现不断增长的态势,尤其是近年来发生的一些极端暴力的犯罪,其行为的残忍程度已经超越了人们的心理承受范围和道德良知底线。暴力犯罪与侵财类犯罪相比虽然绝对数量稍低,但是其具有严重的人身侵害性和社会危害性,一直以来是各国政府为保障社会稳定,提高人民安全感,打击、治理和关注的重要问题,虽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可治理效果却差强人意。单纯依靠刑事打击难以从根源上解决这一问题,我们有必要从犯罪学角度出发对引发暴力犯罪心理的成因进行全面的分析,找出导致暴力犯罪心理形成和行为发生的根本原因,从而制定有针对性的、切实有效的暴力犯罪心理矫治及预防的对策。然而我国关于暴力犯罪的专门研究,尤其是从暴力犯罪心理成因的角度分析、设计暴力犯罪治理问题的系统研究相对较少。这首先体现在国内外关于暴力犯罪心理成因的专门解释学说理论方面。犯罪的心理成因及机制在犯罪学的发展过程中始终是一个核心问题,由此形成了众多的各具特色的理论学说,但是专门针对暴力犯罪心理成因的解释学说并不是很多,而且往往更倾向针对特殊群体暴力犯罪心理成因进行分析,例如青少年暴力犯罪心理、女性暴力犯罪心理分析。就决定因素来说也侧重从单一因素的角度研究和探讨。甚至在分析暴力犯罪心理时简单归结于犯罪人的残忍等主观单一因素,忽视客观社会及生物生理等因素的影响。这就容易导致暴力犯罪心理矫治及预防策略设计的偏差,最终不能达到令人满意的暴力犯罪治理效果。基于此,本文在结合犯罪心理成因及机制学说中与暴力犯罪心理形成密切相关的本能论、挫折攻击理论、异常生物因素论等理论以及犯罪原因多元论的基础上,提出了暴力犯罪心理形成的“主体内外多因素综合作用论”,从更加科学的角度全面地分析及解释暴力犯罪心理的成因。与此相对应,我们应在暴力犯罪“主体内外多因素综合作用论”的基础上,对影响暴力犯罪心理形成的主体内外主客观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研究,从犯罪人心理矫正与治疗、行为人自我控制力培养、社会环境因素改造等方面思考,设计出切实有效的暴力犯罪心理矫治和预防的针对性策略。此外,我国目前关于暴力犯罪心理研究的整体结构不是很完整,没有形成完善的理论体系,也使得在实践应用过程中不能给予具体工作强有力的支撑、支援。基于此,我们有必要对暴力犯罪心理成因及防治问题进行全面的梳理和研究。同时,将在暴力犯罪治理实践工作中形成的经验以及反映出的问题,及时反馈于理论体系,使其更新和完善。文章在绪论对论文的选题背景和意义、文献主要内容与观点、论文基本框架、研究方法等问题进行了简要的总结和介绍。暴力犯罪与侵财类犯罪相比虽然绝对数量稍低,但是其具有严重的人身侵害性和社会危害性,一直以来是各国政府打击治理的重点,虽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对暴力犯罪进行治理,可效果却差强人意。单纯依靠刑事打击难以从根源上解决这一问题,我们有必要从犯罪学角度出发对暴力犯罪的心理及成因进行全面的分析,从而制定切实有效的犯罪心理矫治及治理对策。文章运用心理、文献、统计、比较以及案例分析等研究方法从暴力犯罪心理成因角度入手,探讨了有关暴力犯罪心理成因的解释学说,影响暴力犯罪心理形成的主体内外因素以及暴力犯罪心理的矫治等问题,从新的视角对当代社会多发的严重影响人民生活、社会治安稳定的暴力犯罪进行思考和研究。界定了暴力犯罪的相关概念,总结了暴力犯罪的心理特征。主要对暴力犯罪相关概念、特征等问题进行阐释。首先对暴力犯罪、攻击、犯罪心理结构等概念进行界定;其次,分析了我国暴力犯罪的特点以及暴力犯罪心理特征等问题,以期能够理清有关暴力犯罪及其心理的基本概念和特征。分析暴力犯罪心理成因相关学说的利弊,提出关于暴力犯罪心理成因的新观点。主要介绍了有关暴力犯罪心理成因的一些比较有代表性或具有借鉴性的学说理论,结合犯罪心理成因及机制学说中与暴力犯罪心理形成密切相关的本能论、挫折攻击理论、异常生物因素论等理论以及犯罪原因多元论的基础上,提出了暴力犯罪心理形成的主体内外多因素综合作用论。阐述了影响暴力犯罪心理形成的主体内外因素。首先从心理、生理以及行为三方面分析了影响暴力犯罪心理形成的主体内部因素。心理因素主要包括:不完全的心理过程、病变或扭曲的个性心理倾向、特定或消极的个性心理特征、控制系统缺陷;生理因素主要包括:年龄、性别、神经(气质)类型、异常的生物因素、遗传负因、疾病、精神障碍等。行为因素包括:不健康的活动内容、不良的行为习惯和学习模仿不良的行为模式等。其次从社会环境的宏观和微观环境两方面分析影响暴力犯罪心理形成的外在客观因素。宏观环境因素,是指个体生活的整个社会环境,包括社会政治、经济、文化、风气、习俗、特定自然条件等,也称大社会环境因素。宏观环境中的不良因素,对个体暴力犯罪心理形成的性质和类型以及犯罪率的高低都会产生影响。微观环境因素,是指个体生活的具体环境,包括家庭、学校、朋友、工作和生活环境、具体情境等因素,也称小社会环境因素。微观环境因素比宏观环境因素更为直接地影响着个体暴力犯罪心理的形成。最后提出了关于暴力犯罪心理防治策略的设计。主要从犯罪人心理矫治,行为人自我控制能力的培养,客观社会环境的改善和治理等方面对暴力犯罪的心理矫治及预防进行了构想,以期能够对暴力犯罪的治理尽一份微薄之力。
苗楠[10](2014)在《当代大学生病态人格的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在我国教育研究的各个领域中,人格理论研究一直处于相对薄弱和滞后的状况,而备受关注的病态人格问题更是非常的稀少,有关于病态人格的研究缺少系统的理论和指导。随着社会的发展,很多大学生心理问题的出现矛头直指人格,迫切需要关注的是病态人格的出现,但很多研究病态人格的文章、丛书都不能全面深刻的分析得出结论。值得欣慰的是,近年来有一批关于病态人格的研究成果相继推出,开启了关于病态人格探究的高潮,使得关于病态人格方面的研究有了很大程度的突破。本文共分为四章:围绕人格和病态人格展开论述,探究关于病态人格的相关问题和研究成果。在探索转型期中国社会人格应如何转变的过程中,了解和结合中国国情来研究大学生健全人格模式无疑会给我们极大的启迪和产生实际的社会意义。第一章就人格与病态人格的基本理论问题,展开探究。这部分就人格的含义、人格的特点及对当代大学生心理的影响进行了阐述。说明了健康人格有利于当代大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有利于当代大学生成长成才、有利于当代大学生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有利于当代大学生与社会和谐共处。使大学生了解人格相关的具体问题,为具体研究病态人格做好了铺垫。第二章重点阐述了什么是病态人格,在此基础上具体的分析病态人格有哪些害处。病态人格对于大学生心理的危害具体表现出来的形式、生理的危害以及为什么病态人格会导致大学生自残、自杀等行为。第三章集中探讨了当代大学生病态人格类型、表现及成因。其中第一部分阐述了当代大学生病态人格的主要类型。分为:反社会型病态人格、冲动型病态人格、分裂型病态人格、暴发型病态人格、偏执型病态人格、强迫型病态人格、癔病型病态人格、焦虑型病态人格、依赖型病态人格。通过这些具体的说明分析当今大学生病态人格的类型。第二部分阐述了当代大学生病态人格的表现形式。第三部分阐述了当代大学生病态人格的主要成因,从而让更多的大学生了解病态人格,更深刻的认识到处于青少年的大学生如何去预防、消除病态人格,更好的帮助大学生如何形成健康的人格。第四章集中讨论了当代大学生病态人格的防治与健康人格的塑造。第一部分研究讨论了当代大学生病态人格的防治以及具体的类型和防治方法阶段等问题,具体介绍了集中病态人格防治的方法,比如认知疗法、行为疗法等,帮助大学生去理解如何塑造健康的人格,教会大学生如果通过这几种方式方法去治疗自身的病态人格。第二部分通过重点阐述培养大学生优良的性格、培养大学生优秀的气质、培养大学生卓越的能力、培养大学生坚韧的意志说明如何培养大学生坚韧的意志。培养健康的人格对于处在即将走入社会的大学生具有重要的意义,无论是目前的学习,还是未来走入社会的工作,健康的人格都会起到积极的作用。
二、浅谈人格障碍的特征、成因及防治(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浅谈人格障碍的特征、成因及防治(论文提纲范文)
(1)犯罪学学科构建问题研究 ——以学科性质为切入(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的缘起 |
1.2 国内外相关的研究现状 |
1.2.1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外研究评述 |
1.3 研究思路和方法 |
1.4 创新与不足之处 |
第2章 犯罪学学科性质的争议及其原因 |
2.1 考察犯罪学学科性质问题的意义 |
2.2 犯罪学学科性质的争议 |
2.2.1 利斯特的学科性质争议归纳 |
2.2.2 我国学者关于学科性质争议归纳 |
2.2.3 犯罪学学科性质单一论 |
2.2.4 犯罪学学科性质综合论 |
2.3 学科性质争议之原因分析 |
2.3.1 学科性质的流变 |
2.3.2 犯罪学与法律科学的关系 |
2.4 学科性质争议的弥合之法 |
第3章 犯罪学学科性质的历史分析 |
3.1 犯罪学学科产生与学科发展阶段划分 |
3.1.1 犯罪学的学科产生 |
3.1.2 犯罪学学科发展阶段划分 |
3.2 犯罪学早期思想渊源所展示的学科性质 |
3.3 前科学阶段犯罪学学科性质的发展变化 |
3.3.1 古典学派确立了犯罪研究的对象 |
3.3.2 马克思主义学派在学科研究内容上的突破 |
3.3.3 统计学派将数理统计的研究方法应用于犯罪研究 |
3.3.4 迪尔凯姆展开了对“犯罪”本体的思考 |
3.4 准科学阶段犯罪研究学科性质的发展变化 |
3.4.1 犯罪人类学在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上的变化 |
3.4.2 实证犯罪学尝试构建犯罪学理论体系 |
3.4.3 犯罪社会学派将社会学理论和研究方法应用于犯罪研究 |
3.5 科学阶段犯罪学学科性质的发展变化 |
3.5.1 以菲利为代表的实证犯罪学将犯罪原因当做犯罪研究的中心问题 |
3.5.2 犯罪生物学在研究方法上的贡献 |
3.5.3 犯罪心理学在研究方法上的贡献 |
3.5.4 现代社会学理论在研究内容和方法上的贡献 |
第4章 犯罪学学科建构的理论共识 |
4.1 基本理论设定的必要性 |
4.2 关于犯罪的本质的理论设定 |
4.2.1 个体自利与社会合作的冲突 |
4.2.2 人类行为的生成机理 |
4.2.3 个体需要与社会秩序的协调 |
4.2.4 犯罪学的“犯罪”本质 |
4.3 关于犯罪学研究对象的理论设定 |
4.3.1 犯罪行为与犯罪现象 |
4.3.2 行为、现象相对应的理论体系 |
4.3.3 避免犯罪原因的跨层次解释 |
4.4 关于犯罪原因分析的理论设定 |
4.4.1 犯罪行为原因的一般理论——亚伯拉罕森的犯罪行为定律 |
4.4.2 犯罪现象原因的一般理论——犯罪现象秩序-控制定律 |
第5章 犯罪学学科建构的现状与完善 |
5.1 社会变化对犯罪学的影响和当代犯罪学的关注领域 |
5.1.1 社会变化对犯罪学的影响 |
5.1.2 当代犯罪学的研究领域 |
5.2 犯罪学学科建构需借鉴的“学科学”理论 |
5.3 犯罪学学科性质的重新定义 |
5.4 犯罪学应具有学科任务和学科价值 |
5.4.1 犯罪学应具有的学科任务 |
5.4.2 犯罪学应具有的学科价值 |
5.5 犯罪学研究对象、内容和研究方法的整理与完善 |
5.5.1 犯罪学研究对象的整理与完善 |
5.5.2 犯罪学研究内容的整理与完善 |
5.5.3 犯罪学研究方法的整理 |
5.6 犯罪学与其他学科关系梳理 |
5.7 犯罪学学科体系与知识生产的完善 |
5.7.1 犯罪学现有的学科体系 |
5.7.2 犯罪学现有的知识生产 |
5.7.3 完善犯罪学学科体系与知识生产的建议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期间发表的研究成果 |
(2)当前我国吸毒人员暴力犯罪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现状 |
1.3.1 国内研究现状 |
1.3.2 国外研究现状 |
1.3.3 研究小结 |
1.4 研究方法 |
2 吸毒人员暴力犯罪概述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毒品、吸毒的界定 |
2.1.2 吸毒人员的界定 |
2.1.3 暴力犯罪的界定 |
2.1.4 吸毒人员暴力犯罪的界定 |
2.2 毒品与暴力犯罪的关联性 |
2.2.1 吸食海洛因与暴力犯罪的关联性 |
2.2.2 吸食可卡因与暴力犯罪的关联性 |
2.2.3 吸食冰毒与暴力犯罪的关联性 |
3 当前我国吸毒人员暴力犯罪的总体形势及特征 |
3.1 我国吸毒人员暴力犯罪的总体形势 |
3.2 我国吸毒人员暴力犯罪呈现的特征 |
3.2.1 犯罪数量特征 |
3.2.2 犯罪主体特征 |
3.2.3 犯罪类型特征 |
3.2.4 犯罪被害人特征 |
3.2.5 犯罪时空特征 |
3.2.6 犯罪动机特征 |
4 当前我国吸毒人员暴力犯罪的原因 |
4.1 个体层面 |
4.1.1 生理因素 |
4.1.2 心理因素 |
4.2 刑事政策层面 |
4.2.1 现行法网存在疏漏 |
4.2.2 刑罚威慑力较弱 |
4.3 吸毒人员管控机制层面 |
4.3.1 管控体系规定笼统 |
4.3.2 分类评估不科学 |
4.3.3 退出机制不合理 |
4.3.4 脱失现象较为严重 |
4.4 教育矫正层面 |
4.4.1 矫正理念存在偏差 |
4.4.2 教育内容与方法简单 |
4.4.3 心理矫治存在不足 |
4.5 社会帮扶层面 |
4.5.1 政策帮扶欠缺 |
4.5.2 家庭帮扶不足 |
4.5.3 失业问题突出 |
4.5.4 贴标签现象凸显 |
4.6 亚文化层面 |
5 我国吸毒人员暴力犯罪防控对策的完善 |
5.1 完善吸毒人员暴力犯罪刑事政策 |
5.1.1 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
5.1.2 推进严重吸毒行为犯罪化 |
5.1.3 完善吸毒暴力犯罪人社区矫正 |
5.2 构建吸毒人员暴力犯罪教育矫正体系 |
5.2.1 转变矫正理念 |
5.2.2 丰富教育内容与方法 |
5.2.3 加强心理干预与药物治疗 |
5.3 健全吸毒人员管控机制 |
5.3.1 明确工作范围 |
5.3.2 加强排查工作 |
5.3.3 建立网上布控追查机制 |
5.3.4 完善退出机制 |
5.3.5 完善分类评估体系 |
5.4 健全吸毒人员社会帮扶体系 |
5.4.1 完善吸毒人员社会福利制度 |
5.4.2 健全吸毒人员安置帮教体系 |
5.4.3 完善吸毒人员就业援助机制 |
5.4.4 完善吸毒人员家庭援助 |
5.4.5 建立吸毒人员中途宿舍 |
5.4.6 推进吸毒人员去标签化 |
5.5 完善吸毒人员社区康复体系 |
5.5.1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
5.5.2 组建社区康复队伍 |
5.5.3 扩大社区康复对象范围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学研究成果 |
致谢 |
(3)重庆市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人格特征、心理健康、自我效能感及相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缩略语表 |
英文摘要 |
中文摘要 |
第一章 研究背景与研究问题 |
1.1 研究目的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 既往研究不足之处 |
1.4 研究假设 |
1.5 研究思路 |
第二章 研究内容 |
2.1 研究一重庆市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人格特征流行病学特点 |
2.2 研究二重庆市强隔离制戒毒人员人格特征吸毒相关因素分析 |
2.3 研究三重庆市强隔离制戒毒人员心理健康特点 |
2.4 研究四重庆市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一般自我效能感特点 |
2.5 研究五强戒人员人格特征、心理健康、自我效能感的相关性研究 |
第三章 总讨论与结论 |
3.1 本研究的意义 |
3.2 强戒人员人格特征流行病学特点 |
3.3 强戒人员人格特征吸毒相关因素分析 |
3.4 强戒人员心理健康特点 |
3.5 强戒人员一般自我效能感特点 |
3.6 强戒人员人格特征、心理健康、自我效能感的相关性分析 |
3.7 强戒人员教育矫治建议 |
3.8 本研究的创新性 |
3.9 本研究有待进一步深化的内容 |
3.10 结论 |
参考文献 |
文献综述 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人格特征的研究进展 |
参考文献 |
附录 1 |
硕士研究生期间科研成果情况 |
致谢 |
(4)人格刑法理论视域下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目的 |
三、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内研究现状 |
二、国外研究现状 |
第三节 研究方法 |
一、实证分析法 |
二、图表综合分析法 |
三、比较分析法 |
四、文献分析法 |
第四节 创新与不足之处 |
一、创新之处 |
二、不足之处 |
第一章 未成年人犯罪与人格刑法理论 |
第一节 未成年人犯罪概述 |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界定 |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相关理论 |
第二节 人格刑法相关理论 |
一、人格概述 |
二、犯罪人格的一般理论 |
三、人格刑法理论 |
第三节 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人格刑法理论 |
一、刑法人格化有利于制定合理的刑事政策 |
二、刑法人格化有利于实现刑法的公正性 |
三、刑法人格化有利于评估人身危险性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新特点、成因和预防现状 |
第一节 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新特点 |
一、网络犯罪亚文化和不良信息影响较大 |
二、有组织犯罪和网络犯罪逐渐增多 |
三、城市社区未成年人和农村留守儿童犯罪增多 |
四、犯罪动机简单且手段残忍 |
五、侵犯财产和涉毒案件逐渐增多 |
第二节 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 |
一、社会不良环境容易诱发思想偏差和行为失范 |
二、传统家庭教育环境未足够重视人格塑造 |
三、学校教育环境过于看重分数 |
四、文化商业市场监管失灵 |
五、农村留守儿童犯罪问题难以解决 |
六、专门学校的运行面临困境 |
七、传统帮教制度和理念有待创新 |
第三节 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现状 |
一、网络环境的预防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 |
二、家庭环境预防没有突出人格预防 |
三、学校环境预防不够重视人格预防 |
四、社区环境预防效果有待进一步改善 |
五、心理预防尚未成为人格预防的重点 |
六、未成年人的道德思维塑造乏力 |
七、社会团体的防治潜能尚未发挥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国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借鉴 |
第一节 美国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实践 |
一、美国的少年司法制度与基本理念 |
二、美国的“转向处遇”制度 |
三、美国的“零容忍政策”和“恢复性政策” |
四、美国的“圆桌谈话” |
第二节 日本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实践 |
一、日本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立法概况 |
二、日本的“非行少年程序” |
三、日本的“家庭裁判所” |
四、日本的“少年司法体系”和司法理念变迁 |
第三节 英国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实践 |
一、英国的“国家亲权主义”制度 |
二、英国的儿童福利保护 |
三、英国的社区矫正制度 |
第四节 意大利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实践 |
一、意大利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模式 |
二、意大利的“‘帮助身边的人’核心计划” |
三、意大利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教育和矫治 |
第五节 韩国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实践 |
一、韩国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刑事政策 |
二、韩国的“保护处遇制度” |
第六节 德国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实践 |
一、德国的少年儿童立法概况 |
二、德国的“社会调查制度” |
第七节 国外共性的经验与借鉴 |
一、重视通过立法手段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 |
二、重视专门机构和专业人员的教育和矫治作用 |
三、重视家庭环境预防和学校环境预防的作用 |
四、重视心理预防和避免标签效应 |
五、坚持“最大化保护未成年人”原则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创新环境预防中的人格预防 |
第一节 加强网络环境预防 |
一、科学引导未成年人合理使用网络 |
二、防范网络不良行为影响人格塑造 |
三、提升网络环境的预防水平 |
第二节 优化家庭环境预防 |
一、家庭环境预防应当突出人格预防 |
二、建立以“爱”为核心的家庭环境预防模式 |
三、围绕人格预防加强亲职教育 |
四、重视家庭环境对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的影响 |
第三节 创新学校德育教育 |
一、用中国传统文化精髓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德育教育 |
二、学校德育教育应当突出健康人格塑造 |
三、创新德育教育的内容、方法和体系 |
四、德育教育的成败应上升到国家安全战略高度 |
第四节 提升社区功能和综合防治能力 |
一、优化社区功能与环境条件 |
二、创新社区教育和帮教模式 |
三、社区防治应结合专门学校的改革进行 |
四、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社区帮教工作 |
第五节 改善农村留守儿童犯罪防治 |
一、加强农民工就业政策调整 |
二、重视农村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问题 |
三、改善农村学校教育环境 |
四、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强制监护制度 |
五、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救助有效机制 |
六、整合社会资源与加强综合治理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以人格预防为导向的开放式预防体系之构建 |
第一节 人格预防的重点在于心理预防 |
一、积极防范未成年人形成犯罪心理 |
二、加强未成年人社会交际的心理引导 |
三、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道德观 |
四、科学运用“认知疗法”进行教育、矫治 |
五、创造有利于心理健康的环境条件 |
第二节 犯罪人格的生物预防 |
一、犯罪人格的生物因素分析 |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生物性原理 |
三、生物学治疗创新预防新思路 |
四、人格调查应作为生物学治疗的前提 |
五、新技术手段提升生物预防水平 |
第三节 实践以道德思维为导向的人格预防 |
一、道德思维概述 |
二、神经学视域下的道德思维干预 |
三、道德思维水平对塑造道德思维的影响 |
四、道德思维教育应超越犯罪本身 |
五、道德思维能力培养应作为道德思维教育的核心 |
六、道德思维教育应融入三种教育 |
第四节 构建犯罪思想道德监测体系 |
一、犯罪思想道德监测的内涵和原则 |
二、监测犯罪思想道德的指标体系 |
三、构建犯罪思想道德监测体系的具体实践 |
第五节 加强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防治 |
一、未成年人不良行为概述 |
二、未成年人不良行为防治的理论基础 |
三、创新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综合预防体系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5)小学生校园欺凌的现状与对策 ——基于12个案例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与问题提出 |
(一)研究背景 |
(二)问题提出 |
二、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意义 |
三、研究综述 |
(一)国内研究综述 |
(二)国外研究综述 |
四、“校园欺凌”的概念界定 |
五、理论基础 |
(一)生态系统理论 |
(二)社会控制理论 |
六、研究方法 |
(一)研究方法概述 |
(二)案例研究在本文的应用 |
第一章 小学生校园欺凌现状 |
一、小学生欺凌者多为男性,且欺凌双方存在性格缺陷 |
二、小学生的欺凌多发生于“玩笑”之间,且多以网络视频形式公开 |
三、小学生的欺凌多发生于校内课余时间,涉及多种欺凌形式 |
四、小学生的团体欺凌和“以大欺小”倾向明显 |
五、小学生的欺凌处理方式多为批评教育 |
六、小学生与中学生校园欺凌现状的对比分析 |
(一)小学生与中学生校园欺凌现状的不同之处 |
(二)小学生与中学生校园欺凌现状的相似之处 |
第二章 小学生校园欺凌的成因分析 |
一、小学生身心发展的局限性对校园欺凌的影响 |
(一)小学生身体发育不成熟,自我保护能力不足,易受校园欺凌 |
(二)小学生心理发展不成熟,易造成认知偏差,产生欺凌行为 |
(三)小学生道德与法律意识缺乏,易产生“玩笑”式欺凌行为 |
二、学校全面管理的缺位对校园欺凌的影响 |
(一)学校教育理念偏差与教师关注不足,易滋生校园欺凌行为 |
(二)学校安全管理落实的不到位,易导致校园欺凌的发生 |
(三)形式化的德育与法制教育,易导致小学生道德与法律意识缺乏 |
三、小学生家庭教育的不足对校园欺凌的影响 |
(一)家长对校园欺凌的忽视与认知偏差,易促使欺凌行为复发 |
(二)家庭关爱的不足与错误的教养方式,易引发校园欺凌行为 |
(三)不良家庭环境影响,易引发校园欺凌行为 |
四、多元文化的诱导对小学生校园欺凌的影响 |
(一)传统“和”文化使校园欺凌更具隐秘性 |
(二)小学生易受“暴力”网络文化影响产生欺凌行为 |
(三)网络媒体报道易影响大众对校园欺凌的认知 |
五、校园欺凌相关法律的缺失对校园欺凌的影响 |
(一)法律对于欺凌定性的困难,易纵容欺凌行为的发生 |
(二)刑事责任年龄划分的不合理,易纵容恶性欺凌行为的发生 |
(三)反校园欺凌法律法规的缺失,易纵容欺凌行为的复发 |
第三章 小学生校园欺凌的防治建议 |
一、深化小学生对校园欺凌的认知,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
(一)深化小学生校园欺凌认知,提高自身道德修养 |
(二)加强小学生法律知识培养,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
(三)鼓励小学生积极参与学校、社区活动,提高人际交往能力 |
二、加强小学生课外管理,落实德育与法制教育 |
(一)提高小学师资队伍素质,加强对学生的课外管理 |
(二)分设小学德育与法制课程,监督并考核课程学习效果 |
(三)细化学校管理工作,提高欺凌事件应对能力 |
三、营造良好家庭氛围,合理选择教育方式 |
(一)提高家长自身素养,深化对校园欺凌的认知 |
(二)转变家庭教养方式,提升父母期望水平 |
(三)营造良好家庭氛围 |
四、营造良好社会文化氛围,加强网络监管力度 |
(一)正确宣扬传统文明,避免曲解传统文化 |
(二)营造良好社会气氛,建立健康网络环境 |
(三)加强网络媒体报道监管,避免舆论炒作 |
五、完善欺凌相关法律法规,联合社区力量防治校园欺凌 |
(一)建议试行恶意年龄补足制度,遏制校园欺凌低龄化 |
(二)联合社区力量,共同防治小学生欺凌行为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A:129例小学生校园欺凌事件清单 |
致谢 |
作者简历 |
(6)报复社会型犯罪的成因及治理(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章 报复社会型犯罪的现状 |
第一节 报复社会型犯罪的分类 |
一、个人型报复社会犯罪 |
二、社会型报复社会犯罪 |
三、临时起意的报复社会型犯罪 |
四、蓄谋已久的报复社会型犯罪 |
第二节 报复社会型犯罪的社会现状 |
一、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 |
二、案件结果呈严重化趋势 |
三、社会影响的不断恶化 |
四、犯罪行为人的社会地位趋向边缘化 |
第二章 报复社会型犯罪的特征 |
第一节 犯罪主体特征 |
一、犯罪主体的性别特征 |
二、犯罪主体的社会地位特征 |
三、犯罪主体的生理特征 |
四、犯罪主体的动机特征 |
第二节 犯罪行为特征 |
一、犯罪行为具有明显的突发性 |
二、犯罪手段的简单残忍性 |
三、犯罪行为的可复制性和传染性 |
第三节 犯罪对象和犯罪场所特征 |
一、犯罪对象特征 |
二、犯罪场所特征 |
第四节 犯罪结果特征 |
一、犯罪结果的双重危害性 |
二、高度的社会危害性 |
三、犯罪结果的持久社会危害性 |
第三章 报复社会型犯罪的成因 |
第一节 犯罪行为人的主体原因 |
一、犯罪主体反社会型人格障碍 |
二、犯罪主体家庭、生活遭受挫折 |
第二节 犯罪行为人主体外的原因 |
一、社会治安治理机制的不健全 |
二、贫富差距过大、社会资源分配不均 |
三、社会整体价值观扭曲、公民个人责任感匮乏 |
四、媒体报道欠缺制度化规范 |
五、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滞后于社会的发展 |
六、公众防范意识差、应急反应能力弱 |
第四章 报复社会型犯罪的预防 |
第一节 报复社会型犯罪的社区预防 |
一、完善基层警务的情报信息主导功能 |
二、建立村居小组报告制度,普及心理干预措施 |
三、加强公共场所的安全防范建设 |
四、建立媒体报道行为规范 |
第二节 报复社会型犯罪的被害预防 |
一、加强个体防范意识 |
二、遇袭过程中保持冷静降低伤害性 |
三、遇袭后减少结果的伤害性 |
参考文献 |
作者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 |
致谢 |
(7)泉州市个人极端暴力事件应急管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的背景及意义 |
一、研究的背景 |
二、研究的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现状综述 |
一、研究现状 |
二、研究现状述评 |
第三节 研究方法和思路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思路 |
第四节 研究内容和创新点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创新点 |
第二章 概念界定和理论基础 |
第一节 概念界定 |
一、公共安全 |
二、极端暴力犯罪 |
三、个人极端暴力事件 |
第二节 研究理论 |
一、危机管理 4R模型理论 |
二、社会控制理论 |
第三章 泉州市个人极端暴力事件应急管理现状分析 |
第一节 近年来泉州市个人极端暴力事件相关数据 |
一、事件数量变化趋势 |
二、行为人年龄分布 |
三、行为人性格特点 |
四、行为人学历 |
五、侵害对象 |
六、行为手段 |
七、事件发生地点 |
第二节 泉州市个人极端暴力事件应急管理概况 |
一、相关规定 |
二、组织机制 |
三、具体工作措施 |
第四章 泉州市个人极端暴力事件应急管理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
第一节 泉州市个人极端暴力事件应急管理存在的问题 |
一、应急管理理念落后 |
二、应急管理体系集约化低 |
三、应急指挥职能单一 |
四、应急指挥效率低 |
五、整体处置合力不足 |
第二节 泉州市个人极端暴力事件应急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政府社会管理创新滞后 |
二、法律制度不健全 |
三、政府组织缺陷 |
四、应急管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
五、理论和技术发展滞后 |
第五章 完善个人极端暴力事件应急管理的对策建议 |
第一节 事件前加强事前预防监测 |
一、政府部门的责任 |
二、常发地点的责任 |
三、社会公众的责任 |
四、建立多方信息共享平台 |
第二节 事件中提高应急管理处置能力 |
一、提高应急指挥和救援能力 |
二、提高应急响应处置速度 |
三、完善多方联动机制 |
四、改善应急信息的处理方式 |
五、加强应急管理技术手段应用 |
第三节 事件后完善事件善后工作 |
一、建立完善的事后评估机制 |
二、加快事后的恢复工作 |
三、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8)涉罪未成年人心理测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 |
(一)少年司法需要心理学的参与 |
(二)国外少年司法中心理测评被广泛应用 |
(三)我国涉罪未成年人心理测评比较落后 |
二、研究现状 |
(一)国外研究 |
(二)国内研究 |
三、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意义 |
四、概念界定 |
(一)心理测评 |
(二)涉罪未成年人 |
五、研究方法 |
(一)问卷法 |
(二)访谈法 |
(三)量表法 |
第一章 我国涉罪未成年人心理测评的历史与现状 |
一、涉罪未成年人心理测评的历史 |
(一)未成年人检察领域的初步探索 |
(二)未成年人检察实践的改进努力 |
(三)涉罪未成年人心理测评的法定化 |
二、涉罪未成年人心理测评存在的问题 |
(一)地域差异比较大 |
(二)有效的测评工具缺乏 |
(三)专业的测评人员少 |
(四)测评目的功利化明显 |
三、涉罪未成年人心理测评存在问题的原因 |
(一)基础理论研究比较薄弱 |
(二)检察官固有的国家公诉人职责 |
(三)相关法律规定比较模糊 |
(四)心理测评本身存在较大误差 |
第二章 涉罪未成年人心理测评模式的反思 |
一、涉罪未成年人心理测评的报应模式 |
(一)以追诉主义理念为基础 |
(二)以预测再犯风险为主要目的 |
(三)以与犯罪相关的消极人格特质为主要测试内容 |
(四)对再犯预测的准确性非常低 |
(五)与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理念不一致 |
二、涉罪未成年人心理测评的教育模式 |
(一)以保护主义理念为基础 |
(二)以促进成长为主要目的 |
(三)以与犯罪相关的积极人格特质为主要测试内容 |
(四)将积极人格特质与消极人格特质结合有利于实现教育矫正的目的 |
(五)与我国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政策相符合 |
三、报应模式转向教育模式的必然性 |
(一)将传统心理测评应用于司法领域面临挑战 |
(二)涉罪未成年人具有特殊性 |
(三)涉罪未成年人与普通未成年人之间并无质的差异 |
第三章 本土化涉罪未成年人心理测评量表的设计 |
一、教育模式下心理测评的应有内容 |
(一)心理过程、心理特征与心理状态兼顾 |
(二)积极人格特质与消极人格特质相结合 |
(三)内部特质与成长环境相结合 |
(四)考虑不同犯罪类型的差异 |
二、构建心理测评量表的设想 |
(一)已有心理测评量表难以满足教育的需要 |
(二)积极人格特质的相关研究为量表编制提供了基础 |
(三)根据犯罪学的相关研究选择针对性的积极人格特质 |
(四)选择与犯罪关系密切的其它因素 |
三、心理测评量表的具体编制 |
(一)参考工具 |
(二)编制步骤 |
(三)自我控制分量表 |
(四)公正世界信念分量表 |
(五)价值观分量表 |
(六)亲社会分量表 |
(七)社会支持分量表 |
(八)挫折应对分量表 |
(九)量表的合成与信效度检验 |
四、对所编制心理测评量表的评价 |
(一)心理测评量表的优点 |
(二)心理测评量表的不足 |
第四章 心理测评结果对教育矫正的启示 |
一、充分考虑两性差异 |
(一)重点关注男性涉罪未成年人的是非观 |
(二)重点关注女性涉罪未成年人的一般公正世界信念和社会支持 |
二、重视家庭因素对犯罪的影响 |
(一)重点关注与家人关系紧张的涉罪未成年人 |
(二)重点关注被父亲虐待和被母亲忽视的涉罪未成年人 |
三、关注欺凌与被欺凌对犯罪的影响 |
(一)重点关注被欺凌涉罪未成年人的社会支持 |
(二)重点关注经常实施欺负的涉罪未成年人价值观 |
第五章 涉罪未成年人心理测评制度的完善 |
一、不宜将心理测评结果作为司法证据 |
二、附条件强制启动心理测评 |
三、由专业的心理测评人员实施测评 |
四、检察机关主导涉罪未成年人的心理测评 |
五、适当扩大心理测评的适用范围 |
六、利用行业协会加强对心理测评工作者的管理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涉罪未成年人基本情况调查问卷 |
附录 B 涉罪未成年人访谈提纲 |
附录 C 未成年人检察官调查问卷 |
附录 D 未成年人检察官访谈提纲 |
附录 E 涉罪未成年人心理测评量表 |
附录 F 《涉罪未成年人心理测评的实施意见》(建议稿)及解析 |
致谢 |
作者简历 |
(9)暴力犯罪心理成因及防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选题背景和意义 |
二、 文献综述与观点总结 |
(一)文献综述 |
(二)观点总结 |
三、 论文基本框架 |
四、 研究方法 |
第一章 暴力犯罪及其心理概述 |
第一节 暴力犯罪概述 |
一、 暴力犯罪的相关概念界定 |
二、 暴力犯罪的分类 |
三、 我国暴力犯罪的特点 |
第二节 犯罪心理的相关概念界定 |
一、 认知结构要素 |
二、 情绪情感要素 |
三、 意志结构要素 |
四、 个性心理倾向要素 |
五、 个性心理特征要素 |
第三节 暴力犯罪心理特征 |
一、 暴力犯罪的认知特征 |
二、 暴力犯罪的情绪情感特征 |
三、 暴力犯罪的意志特征 |
四、 暴力犯罪的动机特征 |
五、 暴力犯罪的性格特征 |
第二章 暴力犯罪心理成因理论介评 |
第一节 以心理学为视角的理论介评 |
一、 本能论——源自人类本能的攻击性 |
二、 挫折攻击理论——源自挫折的攻击性 |
三、 补偿理论——源自追求优越的攻击性 |
第二节 以社会学为视角的理论介评 |
一、 模仿理论 |
二、 社会学习理论 |
第三节 以生物学为视角的理论介评 |
一、 染色体异常理论 |
二、 内分泌失调理论 |
三、 物质代谢异常理论 |
第四节 本文观点:主体内外多因素综合作用论 |
第三章 影响暴力犯罪心理形成的主体因素 |
第一节 生理因素对暴力犯罪心理形成的影响 |
一、 遗传:先天的暴力潜因 |
二、 性别:男女攻击方式存在差异 |
三、 年龄:青少年暴力犯罪比例较高 |
四、 生化物质:体内微量元素失衡致使情绪不稳、暴力性增强 |
第二节 心理因素对暴力犯罪心理形成的影响 |
一、 认识方面消极因素的影响 |
二、 不良情绪情感因素的影响 |
三、 不良意志品质的影响 |
四、 不良个性心理因素的影响 |
第三节 行为因素对暴力犯罪心理形成的影响 |
一、 不良行为的定式 |
二、 不良行为的模仿 |
第四章 影响暴力犯罪心理形成的社会环境因素 |
第一节 影响暴力犯罪心理形成的宏观环境因素 |
一、 社会转型期社会管理失范 |
二、 经济发展不平衡引发心理失衡 |
三、 暴力文化的渗透和影响 |
四、 特定自然条件的刺激和诱发 |
第二节 影响暴力犯罪心理形成的微观环境因素 |
一、 家庭背景下暴力观念的代际传承 |
二、 学校教育的缺陷对犯罪心理的影响 |
三、 情境因素的诱发和影响 |
第五章 暴力犯罪心理的防治 |
第一节 暴力犯罪心理矫治 |
一、 开展心理矫治的必要性 |
二、 心理矫治与犯罪人心理矫治的界定 |
三、 犯罪人心理的矫正 |
四、 犯罪人心理的治疗 |
第二节 自我控制能力的培养 |
一、 培养自我调节能力 |
二、 培养自我监督能力 |
第三节 影响暴力犯罪心理形成的社会环境的改善与治理 |
一、 转变不当教育方式 |
二、 营造良性文化氛围 |
三、 完善矫治机构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后记 |
(10)当代大学生病态人格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第一章 前言 |
1.1 研究的现状 |
1.2 当代大学生病态人格的研究背景与意义 |
1.3 研究的方法与过程 |
第二章 人格与病态人格的概述 |
2.1 人格的含义、特点及病态人格对当代大学生危害 |
2.2 病态人格的概述 |
第三章 当代大学生病态人格类型、表现及成因 |
3.1 当代大学生病态人格的主要类型 |
3.2 当代大学生病态人格的表现 |
3.3 当代大学生病态人格的主要成因 |
第四章 当代大学生病态人格的防治与健康人格的塑造 |
4.1 当代大学生病态人格的防治 |
4.2 当代大学生健康人格的塑造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致谢 |
四、浅谈人格障碍的特征、成因及防治(论文参考文献)
- [1]犯罪学学科构建问题研究 ——以学科性质为切入[D]. 王锐. 湘潭大学, 2020(10)
- [2]当前我国吸毒人员暴力犯罪问题研究[D]. 殷浩.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2020(11)
- [3]重庆市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人格特征、心理健康、自我效能感及相关研究[D]. 方群英.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军医大学, 2020(01)
- [4]人格刑法理论视域下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研究[D]. 张锋学. 华南理工大学, 2020(05)
- [5]小学生校园欺凌的现状与对策 ——基于12个案例的研究[D]. 孔令菊. 鲁东大学, 2020(01)
- [6]报复社会型犯罪的成因及治理[D]. 杨珺娅. 上海大学, 2020(03)
- [7]泉州市个人极端暴力事件应急管理研究[D]. 苏小芸. 华侨大学, 2018(01)
- [8]涉罪未成年人心理测评研究[D]. 滕洪昌. 鲁东大学, 2018(07)
- [9]暴力犯罪心理成因及防治研究[D]. 李欣. 吉林大学, 2014(03)
- [10]当代大学生病态人格的研究[D]. 苗楠. 吉林农业大学, 201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