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才租赁期待成熟(论文文献综述)
李国正(Kuo-Cheng Lee)[1](2021)在《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的理论与实践 ——以北京、上海、江苏之两岸青创基地为例》文中研究指明“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基地”是中国大陆吸引台湾青年赴陆“创业、就业、实习”以实践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的重要措施。本文旨趣为探讨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基地(示范点)的政策执行上是否能体现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精神,扩大吸引台青西进;促进台青融入中国大陆经济、社会生活;并进一步对台湾青年的政治偏好产生影响。本文实地访查北京、上海、江苏三省市共20处国台办授牌之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就业基地(示范点),透过访谈前述青创基地之营运管理团队和进驻基地之台籍青年,分析中国大陆各地方政府政策落实状况,以及分析个别青创基地或不同区域的两岸青创实践工作成果。本文另以电子问卷形式调查于北京、上海、江苏三省市实习、就业、创业之台籍青年对中国大陆市场环境、社会生活的观感以及其政治态度。研究发现:(1)北京、上海、江苏地区两岸青创基地吸引台湾青年进驻创业、就业、实习的人数极少。多数基地营运出现困境,除零星具持续发展潜力的案例外,前述地区之两岸青创基地已出现退场、低度运作甚至与进驻台青发生纠纷等现象。(2)两岸青创基地政策及惠台措施并非台青西进发展的主要考虑因素,影响台青西进与否的主要因素为中国大陆经济与市场潜力。(3)两岸青创基地对台青的社会融合影响、政治偏好影响尚不显着。本文章节安排如下:第一章绪论说明本文架构、第二章建立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的理论架构与实践分析指标,据此设定两岸青创基地之理想政策目标,以及政策执行力评估指标。第三章分类评述两岸青创基地的营运现况以及落实政策目标的程度。第四章分析问卷调查结果,探讨两岸青创基地对台湾青年的经济、社会和政治影响。第五章总结两岸青创基地的发展与挑战、两岸青创基地对台湾青年的影响程度,以及政策展望。
管淑慧[2](2021)在《国有企业内部审计职能定位与升级路径》文中研究表明当前,许多国有企业都建立了包含内部审计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但是国有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在国家相关政策下,国有企业的内部审计面临着升级的挑战。文章分析了当前国有企业内部审计职能定位与升级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国有企业应当改善内部审计形象、细化职能定位、注重内外部风险的管控、建立新型增值型内部审计体系,以切实提高国有企业的整体效益。
张重洲[3](2021)在《高昌国佛教寺院经济研究》文中提出高昌国是丝绸之路上的重要节点,佛教势力的发展及寺院经济兴衰问题,一直是吐鲁番佛教史和经济史研究的热点问题。本文通过研究认为,高昌国建政及对初期佛教的政策,奠定了佛教发展和寺院经济的基本走向。佛教地理决定了寺院经济的根本发展模式和路径,但高昌国佛教经济体制与国家政治体制、经济体制之间,呈现出相近及相悖的两种趋势。高昌国的寺院经济以佛教主导,同时包含有多种宗教下的经济成分,其在高昌国内兴衰与发展均有一定的必然性因素支撑。高昌国的寺院经济是以佛教寺院和僧尼寺户为主体,围绕这两个主体所产生的各项经济活动,形成了以土地经营为核心的基本经济形态,寺田在性质、数量、来源等方面均与世俗社会保持一致,经营门类和方式也大致相当。寺院经济具有宗教性、社会性、封闭性、地域性四个较为明显的特征。寺院内部财务收、支平衡,兼营多种经营门类,有完整且成熟的“常住”管理制度与财务核算方法。国家设置有专门的僧务机构,形成了僧官阶层,两种制度和体系共同运行管理寺院财产。此外,还通过《僧尼籍》来管理寺院僧尼及其附属人口,按照一定标准征收赋税劳役,其征收标准随着经济体制而发生改变。寺院内部僧尼群体间地位高低和财产分化明显,存在“中层僧尼”群体,普遍在寺院之外还从事着各自的经济活动,与豪门望族往来密切,深入到基层社会的日常生活中,贯穿社会发展的始终。高度的世俗化产生了强烈的社会效益,尼僧群体、货币支付、国家体制、社会动荡等诸问题均与寺院经济的发展密切相关,均加剧并最终导致了社会形态和寺院经济的固化。唐西州建立后,寺院经济并没有发生“衰落”,而是逐步在改革中转型重构,最终逐渐适应新政权的改革并完成自我革新。总体而言,高昌国寺院经济自身是一个闭环的完整链条,其发展经历了从萌芽到兴盛,最终至衰落的全过程,形成了特有的经济体系,构成了复杂的社会共同体。
张良驯[4](2021)在《全国两会视域下青年发展政策的新走向》文中提出青年发展事务属于人的发展和社会发展事务的范畴,因而青年发展政策应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政策之中。2021年全国两会在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年度安排和中长期规划的过程中,涉及广泛的青年发展领域和众多的青年发展事务,其中许多属于政策措施,具有政策价值,预示了中国青年发展政策的新走向。从两会上相关文件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关注话题看,这些青年发展政策新走向,集中体现在大思政课、考试分数、青年就业、青年婚恋、老人赡养、青年住房、青年科技人才、青年收入等八个方面。分析和阐明这些青年发展政策的新走向,有助于人们加深对中国特色青年发展政策体系的认识和理解,也有利于克服目前我国青年发展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进一步提升我国青年发展的层次和水平。
谢忱[5](2020)在《我国邮轮旅游中的法律关系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自2006年以来,邮轮产业在中国迅猛发展。由于我国邮轮产业发展重心一直集中于邮轮旅游市场培育,行业管理与立法方面远远落后于现实需要,因而出现了一系列诸如低价团泛滥、恶性竞争、免责条款滥用等行业乱象,行业立法迫在眉睫。为解决行业立法滞后带来的种种问题,以上海为代表的我国邮轮产业发达城市,发布出台了一系列针对邮轮旅游的政策性文件与行业规章,例如《上海市邮轮旅游经营规范》、《上海市邮轮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等,并建立了船期保险、多部门联合调解等行业管理机制,国内邮轮旅客的小额纠纷维权渠道已经逐渐畅通。然而,我国邮轮旅游的乱象并未得到根本改善,邮轮旅客人身伤亡等严重人身侵权案件仍然时有发生,“低价出境、大量购物、旅客权益保障不足”等负面印象,仍然充斥着大众对邮轮产业的认知。究其根本原因,我国法律学界与实务界当中,存在着邮轮旅游服务实际提供者与服务销售者之间责任倒挂的错误认识,导致对邮轮旅游中的法律关系一直无法达成共识,从而限制了立法活动的层次和深度,对邮轮公司的承运人责任规制与对邮轮旅客的特别立法保护更是无从谈起。这种错误认识源自我国因为独特的旅游市场环境和法律环境所产生的独特的邮轮船票销售模式。由于《旅行社条例》等国内立法对出境游经营主体的限制,导致我国开展邮轮船票直销模式受阻,过度依赖旅行社通过包切舱模式销售船票和组织邮轮旅游。而我国理论界和实务界对包价旅游合同的研究不足,使得作为包价旅游合同主体的旅行社在大多数学者的眼中成为替代邮轮公司的责任主体,在海商法中承担了本应由邮轮公司承担的承运人责任,导致邮轮旅游中法律关系的权利义务分配明显失衡。因此,对我国特殊的法律和政策环境下所形成的邮轮旅游中的法律关系,进行系统性的深入研究,有着非常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以国内运输法兼旅游法为视角,参考大量邮轮产业发达国家相关立法和判例,对我国邮轮旅游中的法律关系在我国法特别是海商法下法律关系性质和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表现进行系统性研究,重点在于澄清学界对于包价旅游合同、邮轮舱位租用合同和邮轮船票的种种误区,在海商法和旅游法的框架下厘清包切舱旅行社、邮轮公司、邮轮休闲娱乐服务经营者等主体的法律关系和权利义务,并为我国邮轮旅游法律体系的完善提供充分的理论依据和立法建议。全文除引言和结论外,正文分为五章。第一章以邮轮和邮轮产业的历史沿革入手,对邮轮产业的行业与文化特点进行归纳,并研究不同邮轮船票销售模式的表现和成因。第二章从邮轮旅游中的法律关系定义、法律关系特点、部门法定位与涉外法律关系适用入手,在我国法下搭建邮轮旅游中的法律关系的基本框架。第三章研究分析在不同的邮轮船票销售模式下,对业界有关包切舱模式和邮轮船票直销模式的理论研究误区进行澄清,指出不同邮轮船票销售模式下,旅行社等邮轮船票销售主体对邮轮旅游的参与,都不会对邮轮公司的海上旅客运输承运人地位造成实质性影响。第四章通过对邮轮舱位租用合同的法律性质,以及邮轮休闲娱乐服务经营者的法律地位与责任连带关系进行研究,理顺邮轮旅游服务提供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第五章落脚到邮轮旅游中的法律关系最重要的部分,即海商法下邮轮公司与邮轮旅客的关系,对海商法下的邮轮运输承运人识别、承运人责任体系尤其是邮轮公司对旅客的安全保障义务进行研究。通篇形成一个从整体到部分,从一般到特殊,从全面到重点的完整研究体系。
杨洋[6](2020)在《组织力:城市社区党组织建设的一个重大命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理论研究对接党中央提出的要求,把基层党组织组织力纳入学术视野是一项现实任务。目前有关基层党组织组织力的研究正处于积极发展阶段,主要分为理论性和实务性研究,一是对组织力内涵、内容等理论建设和讨论,二是对如何提升党组织组织力的对策性建议。这两种研究的方式和思路是未来一个阶段开展相关研究的重要基础,然而,影响组织力的制约因素以及对其进行观察的方式尚有进一步拓展的空间。也就是说,连接二者之间的“桥梁”性研究可能是未来的重点之一。尽管组织力的研究热潮源自于十九大报告,但这一理论背后有着丰厚的思想渊源、理论论述和实践基础。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等经典作家虽然没有直接提出组织力这一概念,也根本不可能为中国发展实际提供直接的思路,但他们的思想包含有无产阶级政党组织力理论的观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们有关党的支部建设、组织建设、人民史观等等思想,是无产阶级政党加强组织力建设的思想指南,对中国共产党提高基层党组织组织力的新时代实践具有现实意义。在此基础上,中国共产党人将其与中国实践相结合,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党历经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各个时期,党和国家领导人就组织力建设发表过一系列的论述,为十九大形成组织力重大命题奠定了重要基础。党在对自身理论继承和创新的基础上,总结出了“组织力”这一党“**力”体最新的话语表达,为指导实践提供了话语支撑。十九大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组织力命题推向深入,为基层党组织建设指明了方向。在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重大战略部署的宏观背景下,全党开展了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这一顶层设计与战略决策相结合的方式,为组织力建设提供了坚实的实践基础。自改革开放以来,城市街道社区党组织建设历了初步探索、全面推进和新的起点三个阶段,在每一个阶段,基层党组织建设都在不断推进。党中央持续加强部署城市基层党组织各项建设,经过不断的理论创新和科学实践,街道社区党组织在队伍建设、组织架构、主要职责等方面的规定更加合理更加精准。上海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在探索中形成了以“凝聚力工程”为抓手的特色党建形式,在此基础上逐渐构建起“1+2”街道社区党建工作体制、“三三制”社区党建管理模式,这些兼具创新性和实效性的实践方式,为党组织自身建设和党建引领城市治理提供了科学的保障,也为其他城市提供了有益的借鉴。本研究选择了上海几个社区进行调研,辅以官方文件等相关资料,深入社区中观察社区党组织在自身建设和引领社区建设的各项状况,探讨和分析制约当前城市社区党组织组织力的影响因素。上海市主要有三种类型的居民社区,它们有着各自的特点也有着普遍性,经过初步调研和比较,最终决定选取四个社区开展进一步观察,分别为:一个历经了由差向好“根本性”扭转的大型社区、一个市中心老公房社区、一个市中心的纯商品房社区和一个兼具前三个社区部分特色的近郊商品房社区。组织力在这四个社区中呈现出强弱各异且有两极分化等的趋势。结合理论与实际,社区党组织组织力的强弱主要与党组织自身组织建设、功能建设,以及在社区中传播政党文化和树立政党权威有关,这样的观察结果就构成了制约组织力提升因素的分析框架,不仅对应着现实,也与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内涵相互照应。从主体性因素来看,主要是组织建设和功能建设问题。组织建设是基层党组织各项建设的根本,其中带头人队伍和组织体系建设是首要因素。具有很强个人能力和党性原则的干部队伍,能够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带头作用,具有科学合理和不断优化的组织结构能够为党组织开展各项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功能建设的弱化必然导致党组织整体上的逐步弱化。自建立以来,党就凭借自身的先进性和战斗力,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发挥各项功能,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来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在新时代,社区党组织提升组织力必须以更新的时代任务为契机,按照党中央的精神和人民群众的需要,大力拓展以服务为中心的各项政党功能建设,在实现政党功能中提升党员素质,在推动自身对社区的有效领导和有效服务中打造坚强战斗堡垒,提升自身的组织力。从政党文化因素的角度来看,主要是发挥其从内部支撑向外部传播的问题。党的先进文化是党组织各项建设的价值支撑,这为推动服务型党组织的构建以及向外科学的传播提供了坚实的精神力量。文化是党和国家建设的推动性因素。在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现今,一些错误价值取向和腐朽文化不断冲击着党的先进文化体系,给党和国家事业带来危害。在城市社区,党组织必须不断传播优秀的政党文化,才能抵制各类错误价值取向和腐朽文化,形成以党的文化为核心的价值体系,形成推动整个社会发展的根本性力量。通过文化的传播,在社区形成政党文化与其他优秀文化的良性互动,推动党组织组织力的提升。从政党权威的角度来看,主要是构建以党组织为核心的社区共同体问题。面对逐渐形成的原子化社会,党组织需要通过树立权威的形象,将持续分化的基层社会弥合起来。缺乏认同的社区难以跟上党组织各项建设的脚步,党组织的发展也缺乏强有力的支撑,这就形成了边缘化的态势。因此,无论是党员还是群众,增强其认同感是树立政党权威的根本。从社区角度出发,需要通过物理空间、组织空间和关系空间的建构,形成以党组织权威和核心的共同体,才能实现党组织组织力的有效提升。组织力的提升需要有效地破解思路。第一,增强队伍建设和组织结构优化是组织建设的主体内容,也是其他几项思路的基本前提。只有选优配强党组织的带头人队伍,才能为不断扩大的党组织工作覆盖面提供充足的人力支撑,才能不断满足来自党中央和社区两个方向上的合理期待。第二,强化功能建设是党组织开展有效服务的基本方式,对内的监督管理和规范方面、对外的服务整合和动员方面是社区党组织功能建设的重点,也是组织力提升的重要内容。第三,政党文化具有影响社区的持久性力量,厚植政党文化、抵制腐朽文化和科学的传播将为凝聚社区,特别是为构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提供根本的精神依托。第四,在政党权威的建构下,党组织组织力将实现主动式和协同式的有效提升。尽管破解组织力难题的思路还有许多,但这几种思路是当前和未来一个时期城市社区党组织提升组织力较为主要的优化路径。
李宏舰[7](2020)在《城中村背景下青年共享社区的改造策略研究 ——以厦门为例》文中指出随着房价的攀升和生活压力的加大,长租公寓成为了缓解青年人群居住压力的必要选择。同时市区高昂的租金使得城中村涌入大量外来青年人群,在此背景下,2017年,深圳出现首个由城中村握手楼改造而成的青年共享社区—福田水围柠盟人才社区。在没有任何先例和规范指引的情况下完成。既解决了外来青年人群的居住问题,又改善了城中村的环境,开启了城中村旧房改造的无限可能。因此笔者在此趋势下,研究城中村青年共享社区的改造策略,为城中村的改造提供一种新的发展方向。本文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研究:首先通过对青年共享社区相关概念的梳理,明确研究对象—内外并重地对城中村进行改造,建立社区式的青年公寓即青年共享社区。同时通过对青年社区改造的融资、盈利、发展模式的探讨和实践案例的借鉴分析,提出适合城中村背景下的“村企引导、多方合作”的改造模式和“多功能、多层次,多文化”的公共空间改造方法。以此作为城中村青年共享社区改造的理论基础。接着通过对厦门城中村公共空间和青年公寓的实地调研,总结出公共空间现状特征问题:“点”、“线”空间较多、缺乏“面”空间;⑵商住功能高度混合,影响居住生活;⑶街巷空间交通系统混乱,容易迷失方向感;⑷有多样化的业态,但不能满足青年群体的休闲娱乐需求;⑸公共设施老化,损坏严重;⑹白天与夜间的使用率差异明显等;。并得出相应的空间改造启示。以此作为城中村青年共享社区的改造依据。其次通过对城中村青年群体的现实采访和问卷调查,总结出青年群体的生活现状和需求特征:⑴生活模式不固定,充满生活压力;⑵生活圈和交际圈固定,渴望交流与认同;⑶生活乏味单调,渴望丰富的娱乐健身活动;⑷生活节奏快、家务劳动社会化、⑸追求品牌消费和感性消费;⑹生活、工作一体化趋势明显。并得出相应的改造启示。以此作为城中村青年共享社区的改造方向。最后,结合理论指导和调研现状提出相应的改造策略和模式,包括五大原则和七大策略:运营、盈利策略;选址、定位策略;街区改造策略;公共空间改造策略;居住空间改造策略;绿化景观策略和社区升级策略。并以厦门蔡塘村作为改造对象,进行设计实践运用。
吴敬晗[8](2020)在《公租房REITs案例分析 ——以深圳人才安居集团项目为例》文中研究表明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近年来,为建立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长效机制,保障全体人民住有所居,我国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不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然而,在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运营中,现有融资渠道无法满足巨额投资需要,阻碍了公租房建设发展。2018年11月,深创投人才安居REITs将深圳市人才安居住房作为底层资产发行上市,对REITs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可持续发展做出了探索。通过对我国公共租赁住房发展与融资概况进行梳理可以发现,公共租赁住房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在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体系中逐渐占据重要地位,但目前还存在建设资金缺口较大的问题。财政支持有限,融资渠道匮乏,缺乏系统的融资体系,导致公租房建设进展缓慢。借鉴美国、瑞典、新加坡等国家公共租赁住房融资的成熟经验,在今后的公租房融资体系建设中,需要加强公租房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建立专业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体系,构建科学完善的住房金融体系,以此促进公租房融资模式的改善。采取案例分析的方法,针对深创投人才安居REITs进行研究,主要分析了项目交易结构、破产隔离手段、信用増级措施、退出机制和利息覆盖倍数等五个方面。项目优化交易结构、采取结构化分层,为专项计划提供了有效增信;首次匹配基金管理和主动投资职能,为项目和标的资产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储架式发行提高了发行效率;原始权益人的主体优势提供有效增信,降低了发行成本;物业及承租群体能够促进综合现金流的增长。然而,项目中租金收入的稳定性易受行政效率等多种因素影响,并且还存在信用担保约束较多、投资门槛过高、增值收益无法获取等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改进建议。深创投人才安居REITs具有积极示范效应,显示了公共租赁住房领域的巨大资产储备和持续发行潜力。要进一步推动公租房REITs发展,还需要制度框架体系的设计与架构,为此,提出如下政策建议: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进中国特色公租房REITs发展;完善法律及税收制度配套措施,为公募REITs搭建支撑骨架;建立健全公租房融资管理体系,促进形成良好金融生态;先行先试人才租赁住房REITs,关注资产价值提升;开展多地区公租房REITs试点,积累丰富试验经验。
赵跃[9](2020)在《宋庄:中国艺术界的当代实践》文中研究表明本文以世界最大的艺术家聚集区宋庄作为研究对象,以中国改革开放40年的社会变迁,以及宋庄近30年的发展历程为背景,考察中国艺术区发生和发展的本土化实践之路,从艺术界的角度探讨了中国当代文化变迁的实践策略。宋庄的研究价值在于其文化的多样性、差异性和矛盾性,变迁中的艺术实践调动了本土文化中的“关系世界”,系统与个人能动性的交互在各个维度被激活,“变迁的危机”“历史的矛盾”“重构的试错”等。在本土与全球、现代与前现代、精英与大众、制度与精神、自由与公平、消费与审美的文化冲突中理解宋庄,有助于我们对本土文化复杂性的深刻自觉,更有助于我们理解当代艺术界和当代中国。本文将问题聚焦在艺术界的关系交互和文化系统的再生产上。从最初的画家村的“乌托邦”想象,到市场繁荣下“艺术家社区”的生态变迁,再到政府主导下的“艺术创意小镇”的不断自觉,宋庄的每一个时期都在“关系世界”的参照中进行着创造性的文化交互和文化再生产。从“乌托邦”的建构与实践,到“自觉的错位”和“期待的不对等”;从系统的功能分化,到“官民共创”的创造性实践;从时代中的“艺术区消亡”,到“艺术超链接”的实践创新,宋庄作为一个时代的缩影,从艺术界的角度展现了中国人在面对“全球化”和“社会转型”时的行为模式和精神图示。本文希望从艺术界关系交互的实践策略出发,为了解中国艺术界的变迁动因以及当下文化实践提供一种人类学的视角。宋庄的历史实践表明,艺术的创造是一张网,而人的能动性和社会系统的衍化高度“混融”。艺术实践在“后现代”的语境中更多表现为一种“自我观照”的能力,艺术开始真正回归日常生活。而艺术界的意义在于,宋庄用近30年的实践证明了艺术在社会变革中的强大作用和对未来发展的重要启发意义,那就是艺术界是一个有关希望和创造的想象共同体,而我们每个人都在其中,我们不断在本土文化的“关系网络”中寻找精神自觉和文化生态的和谐,以不断生产希望和勇于创造的精神面对未来的风险和挑战。这也是中国人用自己的实践反思文化艺术的社会价值,更是本土艺术界研究的现实意义所在。
欧阳亦梵[10](2020)在《嵌入公有地权体系结构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续期问题,是事关中国土地产权制度体系进一步改革与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特别是住宅建设用地期间届满后的自动续期问题更是社会各界一直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2007年《物权法》确立了国有土地上住宅和非住宅建设用地续期的“双轨制”。2015年至今,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已取得重要制度成果,并已经落实到2019年土地管理法修正案中,但当前各界对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期间届满续期问题缺乏关注。本项研究拟建构中国特色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续期制度建设的基本理论,并进一步针对国有住宅建设用地、国有非住宅建设用地以及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这三类建设用地的续期问题展开分类研究。总体来看,目前学界对中国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问题已经开展了大量有意义的研究,这些研究在视角、方法和分析框架上有较大差异。其中,有不少研究往往脱离中国公有地权体系结构而孤立地探讨续期问题。从域外经验看,土地所有与使用“两权分离”时的续期制度均是嵌入其土地产权制度体系总体中的一个构成部件,中国也不会例外。基于这一认识,本文构建了一个嵌入中国特色公有地权体系结构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制度分析框架。在这一分析框架下,中国公有地权体系与其续期制度之间存在着一个因果反馈关系结构,即:一方面,我国公有地权体系结构的内在规定性对其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制度的发展和形成起着决定、约束和塑造的作用,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制度是公有地权体系的内在逻辑展开的结果;另一方面,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制度又必然是对中国公有地权体系的表达,公有地权体系的内核也将通过续期制度得到再现和巩固,但续期制度的改革与发展又势必推动着中国公有地权体系结构的创新发展。同时,土地使用权的续期问题并非中国大陆所独有,其他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国家和地区在土地“两权分离”中使用权续期问题上已经积累了丰富的实践和理论经验,这些理论和经验可资我们借鉴。对于国有土地上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自动续期,由于住宅建设用地具有存续期限长、产权人数量众多、续期规模极大、与公民的居住权密切关联等特殊属性,住宅建设用地到期后的续期问题绝非一个单纯的合同期限延长的法律问题,而是一项涉及公有地权改革、事关政治和社会长治久安的重大制度变革。2007年《物权法》提出的住宅建设用地实行“自动续期”,明确了这一重大改革方向。本研究表明,自动续期的要义是土地使用权人无须申请,无须与原出让人达成合意,也无须交付对价即可自行启动续期程序。而要保障续期自动机制的实现,最终须将其落实到法定续期的轨道上,即使用权期间届满时使用权人可依法自动地完成续期,原出让人得依法予以配合。但是,自动续期程序之启动不以交付对价为要件,这并不意味着使用权人无须承担新期间的土地使用费。针对住宅建设用地续期收费制度,本研究引入特征价格模型,以杭州市住宅二手房市场成交数据为基础,对二手住宅成交价格的各项特征因素进行回归分析后发现,住宅建设用地剩余年限的长短对二手成交房价格具有正向影响,但相比较于交通条件、医疗条件、容积率、装修程度、户型等其他影响因素,剩余年限因素对房价的影响程度相对较低,这表明住宅二手房市场对住宅建设用地剩余年限问题是有所反应的,购房者对未来住宅建设用地70年产权到期后采取有偿续期是有预期的,但重新缴纳类似于建设用地首次出让时的高昂土地出让金则超出了购房者的心理预期。基于这样的民意基础,本研究引入有偿续期的年金制度,在法定续期的制度框架下,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在新的使用期间内应履行缴纳年金的法定义务。在年金的征缴方式设计上,可通过设置房地产税附加,在未来开征的房地产税的基础上,设置合理的房地产税附加税率,对期间届满续期后的房地产按不同情形依法征缴数额不同的年金。对国有非住宅建设用地的续期问题,由于非住宅建设用地所涉及的个人业主相对较少,受众范围相对较窄,同时其土地利用活动具有多样性,且主要以私益最大化为目的的经营与生产活动,这决定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后的续期不宜采法定续期的方式,而应选择申请续期制度,为土地使用者提供表达个人续期意志的空间和途径,以满足非住宅建设用地之上差异性土地利用活动的多样化续期需求。不同于住宅建设用地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的申请续期本质上是“合意续期”。从法律关系上来说,非住宅建设用地的“合意续期”是在公法规范约束下的意思自治,即土地使用权人与原出让人双方通过达成约定、订立合同的行为来实现新的合同期限的延展。其中,保障土地使用权人相对于原出让方的相对优势地位,公法给予一定的规范,这一制度逻辑体现在续期申请、行政审批、土地出让金缴纳及地上物处理等非住宅建设用地申请续期制度的诸关键环节上。就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而言,续期问题是当前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中无法回避的重大问题。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具有地域性、经营性与高风险性的特征,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的内部关系上虽然以公法规范为主,但在对外关系上则以遵从私法规范为主,这决定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总体上属于私法领域内对等的私法主体之间的民事行为。基于私法自治的基本理念,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续期应当走“合意续期”的路径。与国有非住宅建设用地相比,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续期“合意”的程度更高、范围更广,在不涉及公共利益和不违背公序良俗的情况下,公权力可不予以干预。依私法自治原则,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届满后续期的基本制度是:双方已作约定的,即依其约定;未作约定的,须协商一致。在这一续期法律关系中,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有者发送续期申请,集体作为土地所有者则有权决定是否同意。至于集体内部对续期同意与否的决策,则应遵从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土地管理法等相关公法规范。纵览国有住宅建设用地、国有非住宅建设用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续期,这三类建设用地的续期在“意思自治”尺度上存在分异。本研究发现,在国有住宅建设用地、国有非住宅建设用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这三类建设用地续期制度逻辑中,公法规范介入的广度和深度呈递减状态,而私法规范作用的力度则呈递增状态。亦即,这三类建设用地续期的意思自治的广度与深度依次递增,续期的法定性程度则依次递减,我国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制度方案设计要遵从这一基本逻辑。在续期制度设计的价值取向问题上,这三类建设用地续期制度呈现出从“保护土地使用者的绝对优势地位”、到“保护土地使用者的相对优势地位”和“保护双方相对平等地位”的分异格局。
二、人才租赁期待成熟(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人才租赁期待成熟(论文提纲范文)
(1)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的理论与实践 ——以北京、上海、江苏之两岸青创基地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缘起 |
1.2 文献回顾 |
1.2.1 两岸关系研究的路径:以经促统 |
1.2.2 对台工作的政策受众与场域:台青与两岸青创基地 |
1.2.3 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的理论基础:经济治略与社会融合理论 |
1.3 研究目的 |
1.4 研究设计 |
1.4.1 概念界定与研究对象 |
1.4.2 研究范围 |
1.4.3 研究方法 |
1.4.4 章节安排 |
1.4.5 研究流程 |
第二章 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的政策目标与理论建构 |
2.1 分享经济机遇 |
2.1.1 以经促统 |
2.1.2 对台工作配合发展中国大陆经济 |
2.2 深化经济社会融合与促进政治认同 |
2.2.1 化敌为友与社会整合 |
2.2.2 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观与实践 |
2.2.3 从融合到认同 |
2.2.4 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理论架构与两岸青创基地三阶段政策目标 |
2.3 两岸青创基地政策执行与政策影响评估指标建构 |
2.3.1 两岸青创基地分类 |
2.3.2 政策执行力1:营运理念 |
2.3.3 政策执行力2:台湾青年进驻状况 |
2.3.4 台青意向先期调查结果 |
2.3.5 台青问卷调查指标 |
2.3.6 “分享机遇”评估指标:台青发展状况 |
2.3.7 “社会融合”评估指标 |
2.3.8 “政治偏好转变”评估指标 |
第三章 两岸青创基地运作现况 |
3.1 两岸青创基地分布 |
3.2 台青进驻状况 |
3.3 两岸青创基地类型与发展现况 |
3.3.1 天使型两岸青创基地 |
3.3.2 企业型两岸青创基地 |
3.3.3 园区型两岸青创基地 |
3.3.4 空间型两岸青创基地 |
3.3.5 实验型两岸青创基地 |
3.4 小结:两岸青创基地的营运挑战与转型 |
3.4.1 分享机遇效果衰退:两岸青创基地招募台青成果进入高原期 |
3.4.2 营运模式具经济吸引、社会融合发展潜力案例 |
3.4.3 其他两岸青创基地的转型 |
3.4.4 青创基地营运困难,但26条对台措施政策补助门坎过高 |
第四章 两岸青创基地的融合发展作用:台青意向调查 |
4.1 受访者基本数据 |
4.1.1 两岸青创基地是否真的接触到台湾青年世代? |
4.2 两岸青创基地对台青融入中国大陆市场的影响 |
4.2.1 台青赴陆发展理由 |
4.2.2 发展阶段 |
4.2.3 创业挑战 |
4.2.4 是否准备撤离大陆市场? |
4.3 两岸青创基地与台青对中国大陆社会的态度 |
4.3.1 归属认知 |
4.3.2 他我之隔 |
4.3.3 对31 条与26 条对台措施的观感 |
4.3.4 最不适应中国大陆的主要因素 |
4.4 两岸青创基地与台青的政治态度 |
4.4.1 统独观点 |
4.4.2 国族认同 |
4.4.3 投票行为与政党偏好 |
4.4.4 厘清影响台青政治态度的主要因素 |
4.5 小结 |
4.5.1 两岸青创基地接触到更多长期在陆的“资深台青” |
4.5.2 市场前景是台青赴陆发展的主要考虑 |
4.5.3 创业台青发展阶段与主要挑战 |
4.5.4 两岸青创基地吸纳人文、艺术设计领域的基层就业台青 |
4.5.5 台青发展挑战与回流与否与中国大陆景气较为相关 |
4.5.6 两岸青创基地不是影响台青政治态度的主要因素 |
第五章 结论:两岸青创基地对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理论化与实践的启示 |
5.1 经济劝诱 |
5.2 社会融合 |
5.3 政治偏好转化 |
5.4 后新冠肺炎时期台青的迁徙与两岸青创基地政策的可持续性 |
5.4.1 大陆仍具吸引力,但吸引、融合台青相关政策配套需更细致 |
5.4.2 强化“青创基地经理人”、“台湾媒介团体”的角色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访谈清单汇总表 |
附录2:两岸青创基地经营团队问卷 |
附录3:两岸青创基地台湾青年问卷 |
致谢 |
(2)国有企业内部审计职能定位与升级路径(论文提纲范文)
0 引言 |
1 国有企业内部审计职能定位与升级面临的挑战和难题 |
1.1 职能定位模糊,业务层级较低 |
1.2 内部审计的权威性不够,没有形成一致的认同度 |
1.3 内部审计的职能定位和升级将面临文化与认知的挑战 |
2 国有企业内部审计职能定位与升级路径分析 |
2.1 细化审计职能定位,构建增值型审计业务体系 |
2.2 塑造内部审计形象,使增值型审计身份得到认同 |
2.3 扩大风险控制范围,提高增值型审计的风险管控能力 |
3 结束语 |
(3)高昌国佛教寺院经济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凡例 |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缘由及意义 |
第二节 研究史概述 |
第三节 研究重难点及创新之处 |
第四节 研究思路与方法 |
第一章 高昌国佛教及寺院经济的结构 |
第一节 高昌建国前后对佛教的政策 |
第二节 寺院经济与佛教地理 |
第三节 寺院经济的概念及与其他宗教 |
小结 |
第二章 高昌国佛教寺院的经营模式及财务收支 |
第一节 高昌国寺院的基本经济模式 |
第二节 寺院日常收入 |
第三节 寺院日常支出——对《高昌乙酉、丙戌岁某寺条列月用解斗帐历》再探讨 |
小结 |
第三章 高昌国的僧官、僧众和寺户 |
第一节 僧官阶层的执掌及管理 |
第二节 国家政权对僧众的管理及其赋税劳役 |
第三节 寺户制度及依附人口 |
小结 |
第四章 高昌国僧尼的经济活动与日常生活 |
第一节 僧尼个人的私有经济 |
第二节 释门群体与豪门望族间的往来 |
第三节 佛教僧尼的宗教活动与社会角色 |
小结 |
第五章 高昌国寺院经济的转型和衰落 |
第一节 多维视野下的寺院经济与高昌社会 |
第二节 高昌国寺院经济的转型 |
第三节 高昌国寺院经济衰落再探讨 |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校期间研究成果 |
致谢 |
(4)全国两会视域下青年发展政策的新走向(论文提纲范文)
一、关于大思政课 |
二、关于考试分数 |
三、关于青年就业 |
四、关于青年婚恋 |
五、关于老人赡养 |
六、关于青年住房 |
七、关于青年科技人才培养 |
八、关于青年收入 |
(5)我国邮轮旅游中的法律关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创新点摘要 |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三、主要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第一章 邮轮及邮轮产业 |
第一节 邮轮的定义与历史沿革 |
一、产业视角下的邮轮与邮轮旅游的定义 |
二、邮轮定义的历史沿革考证——“邮轮”与“游轮”之争 |
三、邮轮旅游产业本土化的进程与特点 |
第二节 邮轮产业的行业特点与文化特点 |
一、邮轮产业的行业特点 |
二、邮轮产业的文化特点 |
第三节 邮轮船票销售模式及其成因与结果 |
一、邮轮船票直销模式 |
二、包切舱模式 |
三、包切舱模式在我国兴起与异化的原因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我国法律框架下邮轮旅游中的法律关系 |
第一节 邮轮旅游中法律关系的定义与内容 |
一、邮轮旅游中法律关系的定义 |
二、邮轮旅游中法律关系的三要素 |
第二节 邮轮旅游中法律关系的特点 |
一、以海事法和旅游法为主线的部门法交叉管辖 |
二、国际性与本土性并存 |
三、受产业结构影响的价值平衡选择 |
第三节 邮轮旅游法律规范的部门法定位 |
一、研究部门法定位的意义和路径 |
二、世界主要国家邮轮旅游法律定位 |
三、我国对邮轮旅游法律规范应采取的部门法定位 |
第四节 涉外邮轮旅游中的法律适用问题 |
一、传统冲突规范对涉外邮轮旅游侵权的不适应性 |
二、适用母港所在地法律重构涉外邮轮侵权准据法的必要性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邮轮船票销售主体与邮轮旅客之间的法律关系 |
第一节 包切舱旅行社与邮轮旅客的法律关系 |
一、域外法下包价旅游合同的性质 |
二、我国法律对包价旅游合同的学理争议 |
三、在我国法下重新认识包价旅游合同性质 |
第二节 我国邮轮船票直销模式合法性与旅行社应然法律地位的探析 |
一、我国邮轮船票直销模式的合法性基础 |
二、邮轮船票直销模式的不同发展阶段和法律关系 |
三、邮轮船票直销模式对旅游服务合同下旅行社地位的重构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邮轮旅游服务提供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 |
第一节 包切舱旅行社与邮轮公司的法律关系 |
一、邮轮舱位租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表现 |
二、邮轮舱位租用合同在大陆法下的性质探析 |
三、美国法对邮轮舱位租用合同的性质界定 |
四、海商法对邮轮舱位租用合同的性质界定 |
第二节 邮轮休闲娱乐服务经营者与其他主体的法律关系 |
一、邮轮休闲娱乐服务经营者的定义与表现 |
二、邮轮休闲娱乐服务经营者的法律地位 |
三、邮轮休闲娱乐服务经营者的合同责任承担 |
四、邮轮休闲娱乐服务经营者的侵权责任承担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邮轮公司与邮轮旅客之间的法律关系 |
第一节 海商法视角下邮轮公司承运人身份的确定 |
一、我国《海商法》下承运人的定义和外在表现 |
二、邮轮运输服务在我国承运人制度下的定位 |
三、邮轮公司与旅行社的承运人地位选择 |
第二节 以《海商法》为主线的承运人法定责任体系 |
一、海上旅客运输法的排他性管辖效力 |
二、承运人的责任期间 |
三、承运人的归责原则 |
四、承运人的责任限制与强制保险 |
第三节 邮轮承运人安全保障义务重构 |
一、安全保障义务的定义和立法现状 |
二、邮轮承运人安全保障义务的法律特点 |
三、邮轮承运人安全保障义务的内容框架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论文 |
致谢 |
作者简介 |
(6)组织力:城市社区党组织建设的一个重大命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研究综述与文献评价 |
(一)研究综述 |
(二)文献评价 |
三、核心概念 |
(一)组织力 |
(二)基层党组织组织力 |
四、研究内容与思路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思路 |
五、研究方法与创新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创新 |
第一章 提升党组织组织力命题的思想、论述和实践基础 |
一、支部与群众: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思想渊源 |
二、党员与组织:历史实践中对组织力的理论论述 |
(一)历史文献中关于组织力的理论论述 |
(二)基层党组织组织力重大命题的形成 |
三、部署与教育: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实践创新 |
(一)全面从严治党的顶层设计与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建设的命题形成 |
(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丰富了党的工作路线思想内容 |
第二章 社区党组织组织力建设的历史发展与上海实践特色 |
一、社区党组织建设的发展:从探索到新起点 |
(一)初步探索 |
(二)全面推进 |
(三)新的起点 |
二、上海的实践特色:凝聚力工程与制度创新 |
(一)以“凝聚力工程”为抓手的基层党建实践 |
(二)以服务群众为核心的工作方向 |
第三章 社区党组织组织力建设的社会观察与制约因素 |
一、若干社区观察点选取的考虑 |
(一)三种社区类型的介绍与比较 |
(二)上海四个社区观察点的选取 |
二、四个社区组织力建设的情况 |
三、深入四个社区观察点的发现 |
四、制约组织力建设的原因分析 |
(一)组织建设与功能建设:有效领导与服务的前提 |
(二)政党文化:由内向外推动价值统合的精神支撑 |
(三)政党权威:以党组织为核心构建的社区共同体 |
(四)城市社区党组织组织力提升的影响因素的分析 |
第四章 从组织覆盖到功能强化:组织力提升的主体性因素 |
一、组织建设:提升社区党组织有效领导的根本方式 |
(一)内聚与延伸:队伍建设与对社区的示范效应 |
(二)优化与覆盖:自身架构与社区的工作覆盖面 |
(三)规范与期待:党与社区两个方向的合力塑造 |
二、功能建设:提升社区党组织有效服务的基本方式 |
(一)结构与目的:社区中政党功能的意涵与指向 |
(二)一致与差异:政党功能与组织力之间的关联 |
(三)向内与向外:政党功能聚焦发力的四项内容 |
第五章 向内支撑到向外传播:组织力提升的政党文化因素 |
一、服务型党组织:政党文化支撑与承载的具体指向 |
(一)政党文化在社区中的“服务”属性 |
(二)政党文化是服务型党组织的内核 |
二、吸引与传播:城市社区政党文化的主要建设方向 |
三、统合与转化:以政党文化提升组织力的内在逻辑 |
(一)政党文化对社区的统合 |
(二)文化力向组织力的转化 |
第六章 服从合作到主动认同:组织力提升的政党权威因素 |
一、服从与合作:政党权威在社区中的双重实质 |
二、两种认同:政党权威与组织力提升的关联性 |
三、三个空间:政党权威推动组织力建设的重点 |
第七章 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的优化路径 |
一、组织建设视角下的组织力提升 |
二、政党功能视角下的组织力提升 |
三、政党文化视角下的组织力提升 |
四、政党权威视角下的组织力提升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一、文献资料 |
二、学术着作 |
三、期刊论文 |
四、学位论文 |
附录 |
一、访谈提纲 |
二、调查问卷 |
三、访谈对象 |
四、文档资料 |
后记 |
(7)城中村背景下青年共享社区的改造策略研究 ——以厦门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1.1 城中村土地具有发展优势,环境治理受到密切关注 |
1.1.2 大量青年租房人群涌入城中村,成为城中村的新生使用者 |
1.1.3 城中村中的空间与青年群体的使用需求不匹配 |
1.1.4 目前青年公寓发展遇到瓶颈,需要探索新的发展模式 |
1.2 研究目的与研究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对象及相关概念 |
1.3.1 研究地域界定——城中村 |
1.3.2 研究范畴界定——青年群体 |
1.3.3 研究本体界定——共享社区 |
1.4 国内外相关动态 |
1.4.1 国内相关动态 |
1.4.2 国外相关动态 |
1.5 研究内容和方法 |
1.5.1 研究内容 |
1.5.2 研究方法 |
1.6 研究框架 |
参考文献 |
第2章 城中村青年共享社区改造的相关理论及案例研究 |
2.1 青年共享社区相关概念 |
2.1.1 青年共享社区社区概念辨析 |
2.1.2 青年共享社区的发展 |
2.1.3 青年共享社区构成 |
2.1.4 青年共享社区的特征 |
2.2 城中村社区型青年公寓的理论支撑 |
2.2.1 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 |
2.2.2 舒尔茨场所精神理论 |
2.2.3 扬盖尔公共空间设计理论 |
2.2.4 纽曼可防卫空间理论 |
2.3 城中村青年共享社区改造的相关问题 |
2.3.1 城中村青年共享社区的持有方式 |
2.3.2 城中村青年共享社区的融资模式 |
2.3.3 城中村青年共享社区的盈利模式 |
2.3.4 城中村青年共享社区的发展模式 |
2.3.5 城中村青年共享社区改造模式 |
2.4 城中村改造青年共享社区的相关案例研究 |
2.4.1 福田水围柠檬青年社区 |
2.4.2 集悦城塘他塘朗青年社区 |
2.4.3 深圳南头古镇公共空间改造 |
2.4.4 万科广州棠下泊寓 |
2.5 本章小结 |
参考文献 |
第3章 厦门城中村及青年公寓概况与现状 |
3.1 厦门岛内城中村概况 |
3.1.1 厦门城中村的形成发展 |
3.1.2 厦门城中村类型特征 |
3.1.3 厦门城中村的现状特征 |
3.2 厦门城中村公共空间概况 |
3.2.1 城中村公共空间类型特征 |
3.2.2 城中村公共空间现状特征 |
3.2.3 城中村公共空间现状调研总结 |
3.3 厦门青年公寓概况 |
3.3.1 厦门市区青年公寓概况 |
3.3.2 厦门城中村青年公寓概况 |
3.3.3 厦门青年公寓调研总结 |
3.4 本章小结 |
参考文献 |
第4章 城中村青年群体生活现状与需求研究 |
4.1 基于理论研究的城中村青年居住群体的需求分析 |
4.1.1 青年群体的特征 |
4.1.2 青年群体生活需求 |
4.2 基于现实状态采访的城中村青年生活现需求分析 |
4.2.1 现实状态采访的内容和目的 |
4.2.2 案例采访分析 |
4.2.3 分析总结 |
4.3 基于问卷调查的城中村青年群体生活需求分析 |
4.3.1 问卷调查的内容和目的 |
4.3.2 问卷调查分析 |
4.3.3 分析总结 |
4.4 问卷的问题与不足 |
4.5 本章小结 |
参考文献 |
第5章 城中村中青年共享社区改造的策略与模式 |
5.1 城中村青年长租社区的改造原则 |
5.1.1 节约成本,经济适用原则 |
5.1.2 以点带面,渐进改造原则 |
5.1.3 共享兼容性原则 |
5.1.4 安全性原则 |
5.1.5 社区营造原则 |
5.2 运营、盈利模式策略 |
5.2.1 运营模式 |
5.2.2 盈利模式 |
5.3 选址、产品定位策略 |
5.3.1 选址策略 |
5.3.2 产品定位策略 |
5.4 街区改造策略 |
5.4.1 改善城中村青年社区的展示面 |
5.4.2 规整城中村社区内部交通体系 |
5.4.3 优化社区整体空间结构,建立特色型空间 |
5.5 公共空间改造策略 |
5.5.1 多方拓展可用空间 |
5.5.2 整合社区功能业态 |
5.5.3 更新城中村闲置空间,挖掘空间潜力 |
5.6 单体建筑改造策略 |
5.6.1 细化改造等级、分步到位 |
5.6.2 丰富居住功能,满足多样需求 |
5.6.3 营造楼栋共享中心 |
5.6.4 完善基础服务,提升居住体验感 |
5.7 绿化景观和夜景策略 |
5.8 社区升级策略 |
5.9 本章小结 |
参考文献 |
第6章 理论指导下的设计运用——以蔡塘村为例 |
6.1 蔡塘村概况分析 |
6.1.1 历史沿革 |
6.1.2 区位分析 |
6.1.3 交通分析 |
6.1.4 环境分析 |
6.1.5 周边设施分析 |
6.1.6 场地分析 |
6.1.7 人群分析 |
6.1.8 蔡塘村现状问题分析 |
6.2 青年社区设计分析 |
6.2.1 项目设计策略 |
6.2.2 项目设计理念 |
6.2.3 青年社区总体布局设计 |
6.2.4 公共空间功能分区设计 |
6.2.5 公共空间更新改造设计 |
6.2.6 建筑单元改造设计 |
6.2.7 公蔡塘村青年社区专项设计 |
6.3 本章小结 |
参考文献 |
第7章 结语 |
7.1 研究主要内容和结论 |
7.2 研究的不足与展望 |
致谢 |
附录A 厦门岛内城中村基础数据调研 |
附录B 青年群体生活需求问卷调查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8)公租房REITs案例分析 ——以深圳人才安居集团项目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文献评述 |
1.3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思路及方法 |
1.4.1 技术路线 |
1.4.2 研究方法 |
1.5 主要创新点 |
第2章 公共租赁住房概况及融资分析 |
2.1 国内公共租赁住房发展现状 |
2.1.1 公共租赁住房的概念 |
2.1.2 我国公共租赁住房的发展 |
2.1.3 我国公共租赁住房融资现状 |
2.1.4 我国公共租赁住房融资困境 |
2.2 国外公共租赁住房融资模式分析 |
2.2.1 美国模式 |
2.2.2 瑞典模式 |
2.2.3 新加坡模式 |
2.3 国外公共租赁住房融资模式启示 |
2.3.1 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
2.3.2 建立专业的融资管理体系 |
2.3.3 构建科学完善的住房金融体系 |
第3章 深创投人才安居REITs案例分析 |
3.1 案例概要 |
3.1.1 项目背景 |
3.1.2 项目标的资产 |
3.1.3 项目发售及流动性安排 |
3.2 案例分析 |
3.2.1 项目交易结构 |
3.2.2 破产隔离手段 |
3.2.3 信用增级措施 |
3.2.4 退出机制 |
3.2.5 利息覆盖倍数 |
第4章 深创投人才安居REITs案例总结 |
4.1 深创投人才安居REITs案例积极借鉴 |
4.1.1 结构化分层和交易结构优化 |
4.1.2 首次匹配基金管理和主动投资职能 |
4.1.3 储架式发行提高发行效率 |
4.1.4 原始权益人有效增信降低发行成本 |
4.1.5 物业及承租群体促进综合现金流增长 |
4.2 深创投人才安居REITs案例项目问题及改进建议 |
4.2.1 深创投人才安居REITs项目问题 |
4.2.2 深创投人才安居REITs改进建议 |
第5章 发展公共租赁住房REITs的相关建议 |
5.1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
5.2 完善法律及税收制度配套 |
5.3 建立健全公租房融资管理体系 |
5.4 先行先试人才租赁住房REITs |
5.5 开展多地区公租房REITs试点 |
第6章 结论与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不足及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9)宋庄:中国艺术界的当代实践(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及意义 |
一、研究对象的界定 |
二、关键词界定和阐释 |
三、由宋庄引发的问题 |
四、全球化与中国艺术界40年 |
五、宋庄研究的时代意义 |
第二节 宋庄及相关研究综述 |
一、宋庄的社区生态及文化问题研究 |
二、宋庄作为现代艺术空间的研究 |
三、宋庄艺术产业等具体问题的研究 |
四、有关艺术区的人类学及社会学研究 |
第三节 研究方法及创新 |
一、为什么以艺术界角度研究宋庄艺术区 |
二、“关系世界”:实践论的中国方案 |
三、艺术界中的“三种关系”和“四个维度” |
四、“宋庄世界”:自觉、衍化与再生产 |
五、作为“信息媒介”的实验民族志 |
第四节 论文结构与内容 |
一、全球化背景中的现代艺术“乌托邦” |
二、市场与官民共创下的“艺术家社区” |
三、社会经济“新常态”中的“艺术区孤岛” |
四、不断自觉中的“艺术创意小镇” |
第一章 全球化背景中的艺术“乌托邦” |
第一节 “盲流”艺术家与“盲流”画家村 |
一、“盲流”艺术家:“我别无选择” |
二、重要的不是“艺术”,也不是“职业” |
三、圆明园画家村崛起的“真相” |
四、中国现代艺术的全球化与“戏谑”化 |
第二节 圆明园的“遗产” 宋庄的“资源” |
一、圆明园画家村“最后的时光” |
二、圆明园画家村的真正“遗产” |
三、艺术家眼中的宋庄精神 |
四、重新理解艺术“乌托邦” |
第三节 艺术家、村民与基层组织 |
一、一位小堡村民的文化艺术观 |
二、联防队与艺术家 |
三、谁成就了“乌托邦”? |
四、谁的“乌托邦”? |
第四节 “劳模”书记与艺术“乡绅” |
一、“教父”“宋江”与“乡绅” |
二、“泥瓦匠”“书记”与“劳模” |
三、书记与“乡绅”的合谋 |
四、“乌托邦”的“破碎” |
第五节 “后现代”世界与“前现代”社群 |
一、索探“给宋庄艺术家的公开信” |
二、《纽约时报》眼中的方力钧 |
三、“春卷店老板”的无奈 |
四、全球化与“小江湖” |
本章小结 |
一、“乌托邦”:精神的实践性 |
二、期待和参照:艺术界的再生产 |
三、自觉的“错位” |
四、“后现代艺术界”的逻辑:回归本土实践 |
第二章 “官民共创”的“艺术集聚区” |
第一节 从“小堡生态”到“中国宋庄” |
一、胡书记的“苏荷”情结 |
二、“文化造镇”的顺势而为 |
三、“中国宋庄”的“百年畅想” |
四、“宋庄模式”的精神:尊重与共生 |
第二节 从“自然集聚”到“野蛮生长” |
一、最赚钱的行当:艺术 |
二、宋庄的“淘金时代” |
三、“艺术地产”与“艺术集聚”的背后 |
四、宋庄生态的“流变”与“共生” |
第三节 艺术节、艺术区与促进会 |
一、从“宋庄路”到“打开宋庄” |
二、从“链接”到“跨界” |
三、画廊、美术馆与“签约”艺术家 |
四、促进会、艺术组织与“品牌宋庄” |
第四节 原告与被告 |
一、住农家小院的“美梦”与“噩梦” |
二、城乡二元结构里的“宋庄” |
三、“赢了官司,输了信用” |
四、10 年后风波再起 |
本章小结 |
一、“关系世界”里的“自觉错位” |
二、衍化源自于“期待的不对等” |
三、“熵增”“焦虑”与“调试” |
四、创造力:动能性与系统性的辩证 |
第三章 “新常态”中的“艺术区孤岛” |
第一节 艺术区里的“陷阱” |
一、艺术区的“二次消亡” |
二、艺术区没落的背后 |
三、“破碎”的“艺术区孤岛” |
四、艺术品产业的真相 |
第二节 现代艺术的“三岔口” |
一、“小时代”的“落幕” |
二、现代艺术“招安论”背后的尴尬 |
三、现代艺术的危机和分裂 |
四、现代艺术到底在表达什么? |
第三节 “前现代”文化复兴的本土模式 |
一、“前现代”艺术“回潮”的背后 |
二、宋庄里的“山东模式” |
三、市场、价格、流通与消费 |
四、“圈子”与“潜规则”的破灭 |
第四节 想象的创造力共同体 |
一、宋庄的多重复杂性 |
二、宋庄里的“隔”与“不隔” |
三、宋庄“无画廊”的真相 |
四、对艺术界“边界”的再理解 |
本章小结 |
一、功能分化与多重复杂性 |
二、现代艺术合法性的两难和机遇 |
三、前现代文化复兴的深层逻辑 |
四、在后现代社群中理解“共同体” |
第四章 不断自觉的“艺术创意小镇” |
第一节 从“中国宋庄”到“特色小镇” |
一、宋庄的新机遇 |
二、“特色小镇”背后的发展逻辑 |
三、褪色的“明星小镇” |
四、宋庄的时代挑战 |
第二节 当代艺术家的“第三体系” |
一、对艺术家群体的误解 |
二、“重要的还是艺术” |
三、“没有传统,没有现代,只有当下生活” |
四、“第三体系”的人类学内涵 |
第三节 作为“信息媒介”的民营美术馆 |
一、美术馆“公共性”的背后 |
二、美术馆职能的衍化 |
三、树美术馆的“艺术微循环” |
四、艺术信息的“超链接” |
第四节 艺术价值生态建构的路径自觉 |
一、宋庄艺术家的“微拍自救” |
二、艺术价值生态的参考模型 |
三、网络大V与“艺术品登记认证系统” |
四、宋庄的两种危险和两种机遇 |
第五节 文化理性在艺术创作中的自觉 |
一、符号里的时代 |
二、年轻人的艺术与生活 |
三、从符号迷信到文化理性觉醒 |
四、人类学眼中的艺术自觉 |
第六节 艺术传播属性的不断自觉 |
一、艺术品如何走入大众消费 |
二、直播、微拍点燃民间热情 |
三、艺术工艺品化、IP开发与场景设计 |
四、符号消费和“新复制时代”里的“艺术灵韵” |
第七节 艺术界公共性的深度自觉 |
一、品质、创作、生活 |
二、艺术教育与社群文化的集聚 |
三、艺术技能的获得与公共性的再理解 |
四、人人都可以是艺术家 |
本章小结 |
一、“艺术+”的超链接生态 |
二、艺术的人类学精神 |
三、宋庄价值重构的多重路径 |
四、公共视野与艺术理性 |
结论:在本土实践中理解后现代艺术界 |
一、从宋庄理解“后现代文化”的逻辑 |
二、“自觉错位”是动态的,也是常态的 |
三、作为风险管理模式的文化系统 |
四、人是核心,关系是本质 |
五、艺术是一种全面自觉的能力 |
六、创造是一张网 |
七、艺术实践的本土思维 |
八、艺术界:一个有关创造与希望的想象共同体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10)嵌入公有地权体系结构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摘要 Abstract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对象与问题 |
1.2.1 研究对象 |
1.2.2 研究问题 |
1.3 研究目标与内容 |
1.3.1 研究目标 |
1.3.2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2 文献综述 |
2.1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自动续期的若干问题 |
2.1.1 自动续期的内涵 |
2.1.2 自动续期的期限问题 |
2.1.3 续期次数问题 |
2.1.4 自动续期有偿无偿的争论 |
2.1.5 自动续期的程序 |
2.1.6 自动续期的立法安排 |
2.2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问题 |
2.3 地上建筑物续期的法律后果 |
2.4 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域外研究 |
2.4.1 国内外关于英美法系土地制度相关研究成果 |
2.4.2 国内外关于大陆法系地上权制度相关研究成果 |
2.5 评论与展望 3.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的理论逻辑与分析框架 |
3.1 嵌入公有地权体系的续期因果反馈结构 |
3.2 中国特色公有地权体系的理论构造 |
3.2.1 城乡土地所有权二元分立 |
3.2.2 公有土地所有权“公私二重性” |
3.2.3 公有土地所有与使用“两权分离” |
3.2.4 土地使用权“物债二分” |
3.3 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制度的分析框架 |
3.3.1 逻辑起点:土地用益物权和土地债权续期的分野 |
3.3.2 制度内核:土地用益物权续期的有期性与有偿性 |
3.3.3 制度路径:国有与集体土地续期“意思自治”的分异性 |
3.3.4 改革目标:用益物权在地权体系中的轴心地位 |
3.4 建设用地续期制度一般及类型化 |
3.4.1 建设用地续期制度一般 |
3.4.2 建设用地续期制度的类型化 4.土地使用权续期制度的域外经验 |
4.1 两大法系下土地权利制度的差异 |
4.2 英美法系租赁地产权的续期经验 |
4.2.1 英国租赁地产权 |
4.2.2 我国香港地区土地租业权 |
4.2.3 英美法系租赁地产权的续期经验 |
4.3 大陆法系地上权的续期经验 |
4.3.1 德国地上权 |
4.3.2 日本借地权 |
4.3.3 我国台湾地区地上权 |
4.3.4 大陆法系地上权的续期经验 |
4.4 两大法系土地权利续期的比较与启示 |
4.4.1 续期的法律关系 |
4.4.2 续期机制 |
4.4.3 续期期限 |
4.4.4 续期有偿性 |
4.4.5 地上物处置 5.国有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自动续期制度 |
5.1 国有住宅建设用地续期概述 |
5.1.1 住宅建设用地的特殊性 |
5.1.2 民意对住宅建设用地续期的诉求 |
5.1.3 住宅建设用地自动续期的解读与反思 |
5.2 国有住宅建设用地自动续期的制度逻辑 |
5.2.1 法定续期权 |
5.2.2 土地出让制度的重大创新 |
5.2.3 续期制度运行成本最小化 |
5.2.4 防止土地占有不公的长期固化 |
5.3 二手房市场对住宅建设用地续期有偿性的预期与响应 |
5.3.1 二手房价格与剩余年限的关系 |
5.3.2 特征价格模型及其理论的适用性 |
5.3.3 基于杭州市二手房数据的实证分析 |
5.4 国有住宅建设用地自动续期制度的方案设计 |
5.4.1 自动续期制度的法定续期机制 |
5.4.2 自动续期的法定义务:年金制 |
5.4.3 不予自动续期的情况及纠纷处理机制 6 国有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申请续期制度 |
6.1 国有非住宅建设用地续期概述 |
6.1.1 非住宅建设用地的范围界定 |
6.1.2 非住宅建设用地的特征 |
6.1.3 非住宅建设用地申请续期的解读与反思 |
6.2 国有非住宅建设用地申请续期的制度逻辑 |
6.2.1 公私法交融下的合意续期 |
6.2.2 反映非住宅建设用地利用的多样化需求 |
6.2.3 体现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地位的相对优越性 |
6.3 国有非住宅建设用地申请续期制度的方案设计 |
6.3.1 合意续期的域外范式 |
6.3.2 申请续期程序 |
6.3.3 续期土地出让金 |
6.3.4 地上物的处理 |
6.3.5 区分建筑物所有权人的申请续期 |
6.3.6 续期纠纷的处理机制 7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申请续期制度 |
7.1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续期概述 |
7.1.1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及其使用权界定 |
7.1.2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特质 |
7.1.3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续期实践之验视 |
7.2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的制度逻辑 |
7.2.1 对等私法主体之间的合意续期 |
7.2.2 保持双方利益的相对平衡 |
7.2.3 私法调整为主、公法调整为辅 |
7.3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申请续期制度的方案设计 |
7.3.1 发送续期通知 |
7.3.2 续期的集体决议 |
7.3.3 续期价格评估 |
7.3.4 行政审核 |
7.3.5 地上建筑物的处置 |
7.3.6 土地续期中的纠纷 8.研究结论和展望 |
8.1 研究结论 |
8.2 可能的创新之处 |
8.3 不足之处及展望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
四、人才租赁期待成熟(论文参考文献)
- [1]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的理论与实践 ——以北京、上海、江苏之两岸青创基地为例[D]. 李国正(Kuo-Cheng Lee). 北京大学, 2021(09)
- [2]国有企业内部审计职能定位与升级路径[J]. 管淑慧. 当代会计, 2021(09)
- [3]高昌国佛教寺院经济研究[D]. 张重洲. 兰州大学, 2021(09)
- [4]全国两会视域下青年发展政策的新走向[J]. 张良驯. 广东青年研究, 2021(02)
- [5]我国邮轮旅游中的法律关系研究[D]. 谢忱. 大连海事大学, 2020(04)
- [6]组织力:城市社区党组织建设的一个重大命题研究[D]. 杨洋. 华东师范大学, 2020(08)
- [7]城中村背景下青年共享社区的改造策略研究 ——以厦门为例[D]. 李宏舰. 华侨大学, 2020(01)
- [8]公租房REITs案例分析 ——以深圳人才安居集团项目为例[D]. 吴敬晗. 河北金融学院, 2020(12)
- [9]宋庄:中国艺术界的当代实践[D]. 赵跃. 中国艺术研究院, 2020(12)
- [10]嵌入公有地权体系结构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制度研究[D]. 欧阳亦梵. 浙江大学, 20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