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入WTO后我国重点行业的发展前景(论文文献综述)
孙舒[1](2020)在《WTO框架下中美贸易争端中的法律技术脱节研究》文中指出法律技术脱节是指国际体系中同属特定领域国际公约的缔约方,在公约框架下的法律制定技术与法律适用技术的不一致。法律技术脱节研究是基于对法律主体在特定法律领域的立法技术和法律适用技术的研究,研究方法是采取定量方法与定性方法相结合的实证研究,得出该主体与其他国际法律主体之间存在立法技术和法律适用技术的不一致的现象。针对特定领域法律技术脱节的研究成果,可以直接转化称为该领域法律技术的调整依据。法律技术脱节作为国际法领域普遍存在的现象,长久以来没有得到我国学术界和实务界重视,缺乏系统的理论和实证研究。2017年8月以来,美国对华发起“301调查”1并根据调查结果威胁加征关税,中美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互相申诉的同时利用国内措施互相进行贸易制裁施压,中美贸易关系急转直下,贸易争端解决成为中美关系的核心议题。当前中美贸易对立关系已经形成,在大国权利政治的较量之下,法律技术是处理中美经贸关系的有力合法武器,中国应根据中美贸易法律技术脱节的发展演变及时做出相应的调整。鉴于实践和理论需要,论文以中美贸易法律技术脱节为研究切入点,以中美在世界贸易组织的39起争端解决案件为观察样本,研究中美在WTO框架下法律技术脱节的现象和原因,进而提出中国贸易法律技术的调整方案。论文共分为七部分。第一部分为导论,主要概述了WTO框架下中美贸易争端中的法律技术脱节的研究背景、研究思路、创新点和现有研究述评。论文第二章重点解释了法律技术脱节的内涵和外延,法律技术脱节的概念是基于法律技术提出的。本文对传统法律技术概念进行了拓展,认为法律技术包括立法技术和法律适用技术。在此基础上,本文认为法律技术脱节是指国际体系中同属特定领域国际公约的缔约方,在公约框架下的法律制定技术与法律适用技术的不一致。这一部分的重点是论文的理论概念解析。第三章内容为WTO框架下中美贸易争端中的法律技术脱节的背景,包括WTO概况、中国对美贸易法律技术脱节的背景以及美国对华贸易法律技术脱节的背景,这一部分是后面的研究背景。第四章为法律技术脱节背景下中美世贸争端案件的统计分析。论文这一部分统计了中国诉美国的16起WTO争端案件和美国诉中国的23起WTO争端案件,并根据案件统计信息分析了案件的基本特点。第五章为WTO框架下中美实体法律规则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本章分析了中美互相提起的39起世贸案件涉及的WTO实体规则,以及通过案件分析中美在实体规则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即立法技术和法律适用技术在实体领域的不一致。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中美在WTO实体规则体系下存在法律技术脱节的原因。第六章为WTO框架下中美程序法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本章重点分析案件中涉及的程序性规则,重点集中在“双反”调查的程序和DSU程序下中美法律技术脱节的现象和原因。论文最后一部分为中国贸易法律技术的调整方案。针对前文分析的中美在实体法和程序法领域存在的法律技术脱节现象及原因,提出中国应对中美在WTO框架下法律技术脱节的方案,主要是贸易法律价值合法化、立法技术和法律适用技术调整路径。综上所述,本论文统计分析了中美互相在WTO争端解决机制提起的39起争端案件,并以法律技术脱节为切入点,分别分析了中美在实体和程序领域的具体法律技术脱节现象和原因。最后提出了中国应对中美贸易法律技术脱节的调整方案。论文要强调的是国际法律技术脱节存在必然性,在应对国际法律技术脱节做出具体法律技术调整的过程中必须不以国内法律技术脱节为代价,这样一国的法律技术才能在相关法律领域发挥最大的效力。
肖文兴[2](2012)在《加入世贸组织对中国农业产业安全的影响分析》文中研究表明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也是一个发展中的人口大国,农业产业的发展关系到国家的粮食安全,关系到近九亿农业人口的生存问题和全国人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协调、健康、持续发展。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对农业进行扶持和保护是当今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中国农业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因此,对农业进行保护,确保入世后的农业产业安全不仅是必要的,而且非常紧迫。农业产业安全是指一个国家的农业在经受国内外各种不利因素的影响时,能够基本上不受威胁、干扰和破坏而保持正常的运行和发展,不会引发国内农产品供给的严重不足,它是国家经济安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提高农业竞争力是保障农业安全的基本手段。加入世贸组织后农业产业安全面临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新形势下的挑战,如外资对我国农业的控制增强,潜在风险增加;国际农产品市场对我国农产品市场的影响日益加深,农产品国际贸易环境不容乐观;我国农业产业链不发达,产业整体竞争力受到制约等。经济全球化通过金融全球化、生产全球化、贸易投资全球化加剧了全球农业产业的竞争。一些开放度高、缺乏有效调控手段的产品受贸易和外资进入影响大,产业安全状况面临非常严峻的挑战,其中羊毛、棉花、大豆是较为典型的三个品种。加入“WTO”后,我国的经济作物所受到的影响相对较大一些,包括棉花、糖料作物和油料作物;在粮食作物中受到冲击最大的是玉米、大豆和大麦。而小麦和大米受到的影响相对较小;入世会对水果、蔬菜和畜产品带来有利影响。加入“WTO”给中国农业带来的冲击大于机遇。根据何维达和何昌(2002)的研究,中国农业在2001前基本安全,本文改进研究方法,借鉴全球最具权威性的关于产业国际竞争力的研究机构IMD和WEF在整合国际竞争力的多指标体系时的方法,建立农业产业安全评价模型。用模糊综合评价法得出探索性的结论:根据本文的研究,加入“WTO”后,2002-2009年,中国农业的安全度虽然有所下降,但中国农业仍然是“基本安全”,接近“不安全”的边缘,因为有一些不安全因素增加,需要建立预警机制,采取防范措施。与其他一些研究者的结论基本一致。而且,首次对湖南农业产业安全状况进行了实证分析。对加入“WTO”给中国农业带来的影响进行了全国范围内的问卷调查。同时,编写了附录一的案例:“中国反贸易壁垒第一案”。根据农业产业安全评价的五个安全度区域及其状态标识本研究创新地设置相应的预警灯信号,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其它国家农业保护政策启示我们:应完善我国的合规性贸易壁垒体系,有效保护我国农业;产业保护与产业结构的优化结合起来,才能实现产业的良性发展;扩大内需和开拓国际市场应并重,重视对农业的合理支持;保护手段力求多样化和灵活性;利用世界贸易组织程序性规定,加强国内农业保护;运用世贸组织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协议和规定,加强对本国地方名特农产品的品牌保护。在世界贸易组织《农业协议》下,我国要全面深化农业体制改革;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建立农业创新体系;建立农业保障体系,保持农业可持续发展;实行乡镇企业的战略性调整,加速农村城市化建设;提高中国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利用国际市场扩大农产品出口;推进农业税制改革和国家财政支持,合理利用外资。我们必须要构筑起确保中国农业产业安全的“防火墙”,树立“大开放”、“大发展”、“大安全”的农业产业安全观,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于扩大开放的相互依存中促进大发展,于大发展的相互合作过程中谋求大安全。但是,农业产业安全具有其产业特色所要求的特殊性,应采取如下保障措施:树立新的国家产业安全观;健全相关法规体系,提升农业产业竞争力;统一规划农业产业安全体系,建立专门的产业安全机构;建立灵敏有效的安全预警系统,防范产业安全风险;积极参与多边贸易谈判,利用决策机制维护农业产业安全;用好用足WTO赋予的特殊和差别待遇,积极进行发展战略和贸易政策的调整;充分利用WTO贸易救济机制和争端解决机制,实施多元化出口战略,出口国家、出口产品多元化;中国农业企业要做大做强,建立完整自主的产业链条,形成自主品牌,自主定价体系,降低对外依存度,促进产业的良性发展,抵御外部冲击,保障产业安全。
张耀平[3](2007)在《中国农村金融风险:问题、设计和前景》文中指出农村金融风险是与农村金融的经营行为相伴而行的,它具有与一般行业经营风险不同的特点。一般行业的经营风险对经济的影响只是局部的,一般不会构成对整个农村社会经济的巨大破坏。而农村金融一旦出现较大的经营风险,如出现较大范围存款挤兑,就会迅速酿成金融风波,其结果将会使农村金融乃至整个社会经济的运行陷于瘫痪。它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危害,不仅在于将大大削弱金融机构的支付能力,损害广大存款人的利益,损害社会主义农村金融业的良好信誉,而且将严重激化财政收支矛盾,迫使中央银行增发货币,最终导致通货膨胀,危及国民经济运行的稳定发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乃至整个社会经济生活的一件大事。尤其是在农村金融领域,当前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比以往任何时期都显得迫切和重要。目前关于中国农村金融风险的研究文献很多,但大多数研究一方面偏重于个体化的研究,另一方面偏重于静态化的分析,没有充分考虑到WTO对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的影响。本研究则突破了这一束缚,从管理学、金融风险、农业经济学、制度经济学、社会学角度探寻中国农村金融风险产生的理论根源及价值,在此基础上提出了防范和化解我国农村金融风险的战略。本研究共九章,按照“问题—设计—前景”的逻辑关系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第一至三章,属总论部分,主要是从宏观角度来论述本项研究的目的与意义,以及农村金融风险的理论涵义、经济分析及我国农村金融风险的表现形式和成因。在这一部分除了对我国农村金融风险进行现状评估以外,还有大量篇幅是对发展中国家农村金融风险管理的国际比较的研究。主要通过从体制及文化背景等方面对印度、巴西、埃及农村金融风险管理的分析,寻求对我国农村金融风险管理的启示。第二部分为第四章至第八章,是论文的核心部分,主要是针对我国农村金融风险的防范和化解设计战略规划。作者在第一部分分析比较研究的基础上就提出了防范和化解我国农村金融风险的战略方针应该是:根据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围绕“十一五”计划和2010年农业发展远景目标,重构以合作金融为基础,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分工协作的农村金融体系,以加强农村金融监管为依托,以深化农村金融产权制度改革为基础,优化外部环境,构建中国农村金融风险管理系统,防范和化解农村金融风险,进一步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增加对农业的投入,促进贸、工、农综合经营,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对外开放。第二部分基本按照这一逻辑展开研究,分别从重构农村金融体系、加强农村金融监管、深化农村金融产权制度改革及优化外部环境等角度论述防范与化解我国农村金融风险的战略规划。在此基础上,构建了中国农村金融风险管理系统。论文的第九章是第三部分——前景部分,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探讨和分析在WTO框架下我国农村金融的发展前景及风险防范问题。关于农村金融风险相关研究的文献浩如烟海,一方面为本论文的研究提供了大量可供参考的资料,但同时又使研究较难突破传统研究范式而有所创新。本论文试图从内容体系及方法论两个角度突破这一范式,可能的创新之处体现于:第一,分析和探讨了农村金融风险的理论涵义及成因。农村金融风险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村金融活动中客观存在的货币资金损失的不确定性。其中不确定性是农村金融系统的内在属性,无法将其完全消除,它与市场经济系统的运行密切相关,对农村稀缺资源在竞争目标中的配置有着重要影响。农村金融风险是与农村金融的经营行为相伴而行的,它具有与一般行业经营风险不同的成因。从外部环境看,市场机制不健全、宏观调控负面效应和法制不健全、难落实是形成农村金融风险的主要原因;从内部分析,农村金融风险主要是由于经营指导思想出现偏差、内控机制不健全、员工队伍整体素质低下等原因所造成。第二,提出了防范和化解我国农村金融风险的战略方针。本研究从总体上力求全面系统地把握和研究整个农村金融风险问题,提出防范和化解我国农村金融风险的战略方针应该是:根据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围绕“十一五”计划和2010年农业发展远景目标,重构以合作金融为基础,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分工协作的农村金融体系,以加强农村金融监管为依托,以深化农村金融产权制度改革为基础,优化外部环境,构建中国农村金融风险管理系统,防范和化解农村金融风险,进一步提高农村金融服务水平,增加对农业的投入,促进贸、工、农综合经营,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对外开放。第三,提出了构建我国农村金融风险管理体系的具体设想。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本研究借助经济学、金融学、农村经济管理学,提出了构建我国农村金融风险管理体系的具体设想,即建立农村金融宏观风险预警机制,完善事前预警功能;建立农村金融中观风险预警机制,发挥事中监测作用;建立农村微观风险预警机制,降低风险程度。从而对金融机构实施全方位监管,保护各级各类金融机构的稳健运营。第四,探讨和分析了在WTO框架下我国农村金融的发展前景及风险防范。本研究将农村金融置于WTO框架下,探讨了WTO框架下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的宏观前景——国际化趋势、本土化趋势和竞争化趋势,分析了WTO框架下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的微观前景——混业式趋势、多元化趋势和电子化趋势,并以此为基础,提出了我国农村金融风险防范的关键是建立一个独立高效的金融监管体制和一套完整健全的金融监管制度。
师华[4](2007)在《入世过渡期后我国建筑服务贸易法律对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2001年12月11日我国正式成为WTO成员方,在这五年的过渡期内,我国建筑业市场逐渐对外开放,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大量地进入我国承揽工程和承包项目。我国按照入世时在建筑业领域的承诺以及WTO关于《服务贸易总协定》等规则的精神,在政府、企业、行业等各个层面采取了相应的措施使建筑业管理制度逐渐完善。尽管如此,在建筑业国际化的过程中仍然存在许多的问题。本文在分析WTO与建筑服务贸易相关规则和我国入世以来建筑业管理制度特别是建筑服务贸易法律制度以及借鉴WTO成员方建筑市场准入技术性壁垒经验的基础上,提出过渡期后我国建筑服务贸易的法律对策。 我国建筑市场对外开放的管理制度是伴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的对外开放而产生和建立的。在建筑业对外开放中,政府的管理体现为从政府主导型到政府主导与其他利益相关者驱动型相结合的方式;企业改制逐渐规范化法制化,建筑企业的管理正在向科学化、现代化和国际通行的模式转变;行业组织和中介组织等服务机构得到进一步培育和规范,中介服务功能得到进一步发挥。在这种多层次的管理中,法制管理是最高层次的管理,建筑业对外开放主要是通过建筑服务贸易法律制度加以规范的。 本文的研究工作主要有以下内容: 1、研究了WTO主要成员方在建筑服务贸易领域的承诺,特别是其实施建筑服务贸易市场准入技术性壁垒的经验,为过渡期后我国建筑服务贸易法律制度的建立、健全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2、论述了建筑服务贸易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制度经济学理论、法理学理论和政府规制理论。为进一步研究建筑服务贸易法律制度及其完善奠定了理论基础。 3、在研究服务贸易、建筑服务贸易的内涵、特征、发展特点的基础上,重点分析了我国入世时在建筑服务贸易方面的承诺和过渡期建筑服务贸易领域的主要法律规范,指出在建筑服务贸易法制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过渡期后健全、完善建筑服务贸易法律制度指明了方向。4、分析了WTO规则——这一国际社会成员国政府共同规范国际贸易行为的规则,特别是与建筑服务贸易相关的一系列规则,为过渡期后建筑服务贸易法律制度的制定提供了必须遵循的法律依据 5、探讨了过渡期后我国建筑服务贸易法律对策:以WTO规则为依据,既要对我国建筑产业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又要促进建筑业的对外开放,这也是我国建筑业走向国际市场的前提条件。 6、结合上海2010年世博会中外双方共同建设场馆的特点,分析了世博会场馆建设中的建筑服务贸易法律问题,着重研究了世博会建设中外国承包商市场准入中的主体资格法律问题。 7、在对本文研究内容总结的基础上,提出以后研究工作的方向。
施震宇[5](2006)在《基于渠道与渠道力分析的医药批发企业营销渠道构建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我国国民经济持续的高速增长,医药产业也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不仅在短期内扭转了医药产品供不应求的局面,还推出了更多、疗效更好的新产品,为提高国民的健康水平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同时,伴随国民经济的发展,我国城乡居民收入也呈现较大幅度的增长,由此也引发了人们健康意识的提高。这二个方面互动的结果就体现为近十几年以来我国的医药保健品市场所始终呈现出的积极、活跃的状态,并且随着医药经营渠道的多样化和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医药产品消费终端的活跃程度将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里继续得到提高。这就要求医药产业、尤其是承担着医药产品向商品实现转化的医药批发企业必须摆脱长期以来在计划经济时代所形成的经营模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多元化的生存和竞争模式下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实现企业的发展和壮大。本文从对我国医药产业经济的发展和预测研究入手,重点分析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尤其是在加入WTO后我国市场竞争形式将要出现的变化,指出了我国现行医药批发行业中所存在的问题和改革的发展方向,并对今后医药批发企业的发展趋势进行了总结。在此基础上,结合管理学、营销学的有关原理,提出在正视医药产品的“商品”属性的条件下医药批发企业所应承担的渠道职能。在对渠道进行理论分析时,通过对渠道流程、渠道职能的阐述,指出了渠道管理对于企业创建核心竞争力和构建战略联盟的重要意义;通过对营销管理的4Ps组合的理论分析,指出了渠道管理在企业管理与经营中重要的战略意义。而这些结论又再次利用产业结构性分析理论、核心竞争力理论和价值链理论等管理学经典理论加以了印证。既然渠道是医药批发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根本,同时又是提升其核心竞争力的源动力,因此对渠道各种流程的细致分析和在流程中实现有效控制就是企业渠道战略的主要内容——由此引入渠道力的理论来对医药批发企业创建竞争优势进行分析。渠道力作为一种对商品流通全过程的协调和整合的能力,广泛存在于渠道运转的各个环节之中,它的各项组成要素也交叉存在于渠道的各流程之中。充分发挥渠道力的作用,可以协助医药批发企业发展和巩固企业的战略联盟关系、设计出合理的产品—市场的营销渠道模型并建立起具有优势竞争能力的营销渠道,在向市场提供差异化服务的同时提升企业形象、创造企业品牌。结合以上的理论分析,在本文的第三部分中,就目前我国医药批发行业的经营现状进行了全面的产业环境、竞争结构和行业SWOT分析,并利用竞争优势
郭明远[6](2005)在《加入WTO后我国建设监理行业的发展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工程建设监理制是建设领域中的一项国际惯例和先进的管理制度,在工程建设中,这种制度使工程业主、承包商、监理三者构成相互制约的关系,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它是当前国外大多数国家公认的工程项目建设的重要原则,被誉为“合理使用资金和满足物质文明需要的关键”。为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我国自1988 年开始实行建设监理制度,给我国工程建设领域带来深刻的变化,在提高工程质量、投资效益、规范建设行为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在过去长期计划经济的影响下,我国的建设监理行业还在经营机制、人员素质、管理制度等诸多方面存在很多不足的地方。在当前我国加入WTO 的新的历史形势下,随着国外有实力的监理企业进入国内市场及我国的监理企业走出国门参与市场竞争,我国建设监理行业面临严峻的考验,但挑战和机遇并存,我们应该分析问题、找出差距、制定策略为我国的监理行业寻求一条良性发展之路。 本文在对国外建设项目管理及我国建设监理基本情况进行广泛调研的基础上,主要做了以下工作:对我国建设监理的发展进行了概括和总结,并提出存在的问题;详细介绍了国外建设项目管理的概况和主要特点;利用统计比较分析的方法,对我国的建设监理与国外的建设项目管理从模式、准入制度、人员素质、监理取费、人员收入方面进行比较,找出差距;深入分析了存在差距的主要原因;提出并分析我国建设监理行业在WTO这个特殊的历史条件下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预测论述了我国监理行业进入WYO 以后的发展方向;并从两个方面(政府、企业)提出具体的应对策略。 通过分析论述,本文主要得出以下结论: (1)加入WTO 后我国建设监理行业的5 个发展方向:全社会对监理需求及认知度的提高;监理业务向纵深化发展,包括监理业务的扩展和监理业务的精细;监理企业的两极化;监理人才的高素质化;监理市场竞争环境的改观。 (2)加入WTO 后我国监理行业发展的应对策略:政府应对策略主要包括建立高效率的行政管理制度、发挥监理行业协会的作用、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市场监管、企业策略主要包括进行监理企业改制、重视企业资本、培养造就高素质的人才队伍、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企业文化。
王国珍[7](2005)在《入世以来中国传媒市场生态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本论文围绕传媒市场生态选题,在分析我国入世承诺和传媒生存环境的基础上,着重探讨了我国传媒市场主体和市场竞争两大问题,并以此为切入点对我国传媒市场作了现状分析、问题探究和对策思考。 在入世承诺方面,较为全面地梳理了我国入世时与传媒相关的承诺,深入分析了我国的入世身份、权利和义务的平衡分歧等问题。我国是以“发展中国家身份”入世的,可享受一些优惠待遇,而承担相对较少的义务。“发展中国家身份”,就成为我国入世时争取到的权利和义务平衡支点。但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增强,我国将被要求接纳WTO较为完整的权利与义务框架,而这才是权利与义务平衡的真正支点。WTO所倡导的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等原则,将为我国未来发展提供一个外来的参照。就我国传媒业而言,虽然入世承诺十分有限,但开放趋势还是端倪可见。鉴于传媒的意识形态属性,我国传媒市场的进一步开放需要考虑国情因素,但过多的媒体保护显然不利于传媒业的活力激发。 在传媒生存环境方面,主要分析了入世后我国政治和经济环境的变化,以及传媒与政府、市场关系模式的相应变化。WTO要求其成员能够充分尊重国际规则,尊重市场机制,尊重贸易自由,这推动了我国入世后相应改革措施的出台。在我国传媒对政治的从属关系中,需要引入一个健全的法律体系,赋予传媒相对独立地位。传媒与政府关系的调适,是传媒与市场关系达致和谐的保障。 在传媒市场主体方面,分析了我国传媒市场主体的渐进式培育过程,探究了我国传媒市场主体内涵的缺失问题。从市场经济角度看,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或个人,需要具备三大内涵:产权独立、拥有自主决策权和追求自身经济效益最大化,其中产权独立是核心内涵。产权具有一个本质特征:排他性。而我国传媒的国有产权却具有“共享性”特征,是一种虚置产权,容易导致委托-代理问题。只有赋予传媒真正意义上的市场主体内涵,我国传媒才能激发出进一步的生机和活力。 在传媒市场竞争方面,探讨了我国传媒市场的竞争态势。市场经济本质上是竞争经济。在市场竞争中,拥有独立产权的市场主体,会努力进取,以避免产权转移到其他竞争者手中。市场准入的自由度,是衡量竞争公平性的重要因素。因为即使是高度垄断的行业,只要市场准入之门不被关闭,潜在争胜者的竞争可能,会促使市场垄断者想方设法提高效率。我国传媒市场,呈现一种垄断竞争态势,市场准入控制也十分严格。从市场经济角度看,我国传媒市场竞争机制还有待健全:一方面,政府应减少对市场的干预,为市场竞争提供法律保障;另一方面,传媒不应通过政治庇护获得竞争优势,而应更多地引入WTO公平竞争理念。 入世之路,我国走了漫漫15年。“入市”(争取WTO其他成员承认我国的市场经济地位),我国还要走多久呢?这无疑取决于我国破除深层障碍的改革决心。我国的传媒改革,已落后于其他行业的改革进程。鉴此,以一定的学术勇气和理性,就传媒市场相关问题进行深刻独到的剖析,就显示出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际意义。
秦学[8](2004)在《旅游业跨区域联合发展的理论与实证研究——机理、模式与协调机制》文中认为经济一体化、区域化成为当今世界的一大趋势,世界性、地区性的经济合作组织如雨后春笋般出现。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区域经济集团化进程的加速,世界各国各地区近年来明显加快了旅游业区域合作的步伐,尤其以包括亚洲在内的发展中国家最为突出。中国旅游业的国内国际合作也呈现出蓬勃发展之势,近年来与周边国家和地区广泛开展了旅游开发合作、旅游研究合作,国内的旅游业区域联合发展更是方兴未艾、一浪高过一浪。 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期的改革开放,使中国经济迈上快速发展之路,促使中外经济文化交流的不断扩大,旅游业在这样的背景下迎来了发展的春天。1984年中共中央提出发展旅游业“五个一起上”的方针政策,在经济发展、开放扩大、政策英明的综合作用下,20世纪80年代末期中国国内旅游形成了的以广东开放地区为先导、以江南繁盛之地为中心,神州大地、自南向北、由东往西的蓬勃发展之势。全国各地区的旅游业潜能和积极性被大大激发,各地旅游业出现了突破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界限,形成了跨行业、跨地区协作发展的良好开端和普及之势。进入90年代后,中国旅游业“大旅游、大市场、大产业”的格局初步形成,国内各具特色、规模有别、层次不同的旅游区域层出不穷。这些旅游区域内各旅游经济主体(地方政府、企业、民间)之间开展了广泛深入的旅游业合作,合作形式多种多样,合作内容日益全面,合作机制日臻完善,合作效果越来越明显。 在国内各个旅游合作区域中,以广东省、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为主体的“粤港澳大珠江三角洲旅游区”是旅游业区域合作开展得最为成功的地区。粤港澳旅游区位于我国华南地区、中国和东南亚及南亚的过渡地带,处于极重要的战略位置。该区域以广东、香港和澳门三省(特区)为核心区域,辐射到周边的海南省、广西东南部、湖南和江西南部、福建西部,形成我国目前范围最大、旅游经济最发达的跨省(区)旅游合作区域。20世纪80年代中期三地提出的“粤港澳大三角旅游区”构想,形成三地旅游业合作的理论雏形;以1993年12月成立的“粤港澳珠江三角洲旅游联合推广机构”为标志,三地旅游业进入实质性合作阶段。特别是,90年代中后期港澳相继回归祖国,2003年广东与内地部分城市居民个人赴港澳旅游市场的开放,2004年内地与港澳两个CEPA的实施,“泛珠江三角洲”概念的提出,粤港澳三地的旅游业合作进入迅速提升“广(度)深(度)高(度)速(度)”的阶段。10年来,粤港澳三地旅游业通过密切合作、荣辱与共,已高度融为一体,成为国内最活跃、亚洲知名、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旅游区域。作为区域旅游目的地的形象已经形成,目前世界已有40多个国家500家旅行社销售这一旅游线路。“大珠江三角洲紧密整合型经济区”和“粤港澳旅游金三角”在国际上的影响和地位越来越重要。 本文根据以上背景,以粤港澳大珠三角地区为案例,全面探讨了旅游业跨区域联合发展的内在机理、合作模式、合作内容、协调机制与对策等深层次问题。粤港澳地区旅游业合作是世界旅游业区域合作的一个典型代表,因此论文首先按照从宏观到中观再到微观的逻辑顺序,对国内外旅游业跨区域合作进行全面的综述。论文在简要分析世界旅游合作的背景和总体格局后,重点分析了中国旅游业区域关系总体态势、旅游业跨区域联合发展概貌以及国内旅游业跨区域合作典型案例,为人们展现了一幅中国区域旅游业合作的壮观图景,从中也可以了解到粤港澳旅游业合作的宏观背景。 在论文的第二部分,全面分析了旅游业跨区域联合发展的内在机理,首先分析了旅游业区域成长的一般规律,侧重分析区域旅游业的空间扩张以及由此引起的空间竞争与合作原理。接着深入探讨了旅游业跨区域联合发展的经济学理论、地理学原理、社会学和文化学原理和系统理论等理论机制,并从区域利益机制、微观动力机制、产业空间扩张机制几个方面探讨了旅游业跨区域联合发展的动力机制。随后对中国及粤港澳地区的旅游业区域合作的内在机理进行了实证分析,论文从中国旅游业区域差异及问题、中国旅游业中的“行政区经济”现象、中国旅游业跨区域联合发展的必要性与现实条件几个方面作了细致入微地分析;也对粤港澳三地旅游业合作存在的内在机理和动力机制作了深入探讨。使人们对粤港澳三地深厚的历史和文化渊源、对我国实施“一国两制”的伟大创举有更深刻的认识和理解. 论文第三部分,根据世界旅游业发展的实践全面系统地总结了旅游业跨区域合作的模式,包括区域模式、合作主体模式、合作领域、合作内容、合作方式等,并以粤港澳地区为例进行了实证分析。论文不仅系统回顾了粤港澳旅游业联合发展的历史和发展阶段,并且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对该地区的旅游业区域联合发展进行了全面归纳,总结出该地区旅游业联合发展的模式。 论文第四部分,着重探讨了旅游业区域合作的协调机制,首先分析了旅游业区域协调机制的特殊性,指出政府协调机制对旅游业区域联合发展的重要意义;继而对粤港澳大珠三角地区旅游业合作协调机制的演变历程及特点、本区域旅游业合作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障碍进行了详细
袁毅[9](2004)在《WTO对我国农业管理体制的影响与改革模式研究》文中认为在系统分析加入WTO对农业管理体制的影响和我国农业管理体制现状的基础上,重点研究了农业管理体制改革的理论、趋势、模式和代表国家农业管理体制的特点,并选择我国沿海发达地区、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农业管理体制改革典型案例,采用问卷调查和典型调查方法研究我国农业管理体制的主要障碍,探讨我国农业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主要对策与建议。重要结论如下: 1、根据WTO的农业规则对政府管理的刚性约束原则以及WTO对我国政府管理的总体要求与WTO规则对我国政府管理的基本任务的要求分析研究,提出了我国适应WTO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方向:政府必须致力于实行市场化的经济管理方式;政府必须致力于对外经济贸易政策和公共事务的透明;在国家治理方面,政府必须致力于法治化;政府必须致力于实现“小政府、大社会”的管理格局。借鉴对国际经验的分析,提出了我国农业管理体制向现代型转变的8个重点: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力度,调整农业保护的政策;树立“大农业”观念;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加强社会化服务:政府观念转变——变直接管理为间接管理;完善农业法律法规体系与执法机制;制定和完善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标准:决策机制完善——透明化;提高农业行政效率。 2、采用问卷调查法,选择黑龙江、山东、重庆的有关县、乡、村一级干部和群众为代表,从对WTO认识、政府组织结构、管理职能、决策能力与机制、管理机制、人力资源等方面进行了富有创新性的研究。结果表明:(1)我国基层对WTO的熟悉程度总体停留在了解和熟悉的人在53.5%-67.1%之间。不同区域表现出对WTO的熟悉程度不一致,山东和重庆对WTO非常熟悉的比大庆高出约15%。(2)现有的农业管理体制存在的主要障碍可归结为八个方面:行政机构组织臃肿、职能不清(选择“职能范围太小、有些事情管不了”的问卷在山东省占48.7%,重庆市占62.6%,大庆市占28.1%);行政干部队伍的能力及素质不适应新的要求,问卷显示县、乡政府农业管理干部素质一般;决策能力欠缺、透明程度不够;信息渠道不够顺畅且区域差异很大;农产品流通机制亟待加强,全国不同区域满意的比例为39.0%-52.6%,不太满意的占34.8%-42.1%:农业社会化服务薄弱,问卷认为技术服务薄弱、发挥不了应有作用(山东占53.9%,重庆占63.0%,大庆占44.9%);农业保护缺乏力度,行政干部认为农业保护机制较好的比例高于群众,说明农业保护未能落到实处;农业法律法规不够健全。
段晓明[10](2003)在《WTO框架下提高湖北农产品竞争力的支撑体系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是安天下的产业,因此,历来受到世界各国的高度重视和关注,对中国这样一个农业和人口大国而言,其意义更是不言而喻。加入WTO,将使我国在更高层次和更广领域全面融入世界经济大潮。面对经济全球化时代的激烈市场竞争,历经沧桑、负重前行的中国农业如何应对挑战,健康发展,这既是党和政府的一大隐忧,也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破解这道难题,答案有多种,但根本途径还是提高农业整体素质,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这是必须实现的跨越,也是一次质的飞跃,如何加以有效推进,理论界在苦苦思考,实际工作者在艰难探索,为此,以农业大省湖北为例,就WTO框架下提高农产品竞争力的支撑体系进行系统深入的研究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和制度创新思路,无疑对湖北、中部地区乃至全国农业发展有着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本文综合运用农业经济学、产业经济学、区域经济学、比较经济学、计量经济学、国际贸易学和农业自然科学等学科的知识与原理,遵循理论与实践相统一的原则,采取宏观分析与微观分析相结合、实证研究与规范研究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以及比较分析、统计分析和计量经济模型等多种方法,对影响农产品竞争力的关键要素展开系统深入的分析评价,得出相应的政策含义和依据,最后提出对策建议并加以耦合,进而上升到制度创新的层面加以阐述。 论文除导言外,按照内在逻辑顺序共分为9章。导言部分阐明了本研究的目的、意义与国内外研究动态,概述了论文的指导思想、研究方法、基本思路和框架结构,归纳了论文的主要创新点。作为研究背景,第1章简要介绍了WTO农业框架的基本内涵和中国加入WTO关于农业问题的主要承诺。第2章就加入WTO对中国及湖北农业发展的总体影响包括对不同区域、不同产业和不同行为主体的影响进行了较为详尽的分析,并提出了中国及湖北农业应对加入WTO挑战的主要障碍和全球化背景下农业发展的宏观对策取向。第3章在阐述农产品比较优势与竞争力的内涵、影响要素及测定方法的基础上,对中国及湖北主要农产品的比较优势与竞争力进行了综合分析评价。第4章至第8章分别就结构、质量、技术、市场、投入等影响农产品竞争力的关键要素和支撑体系展开了较为系统深入的分析研究,并得出了相应的政策含义和对策思路。第9章则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归纳提出了WTO框架下提高湖北中文摘要农产品竞争力的关键对策并加以藕合,进而上升到制度创新的层面予以阐述。 本研究的主要创新之处,一是就加入WTO对我国不同产业、不同区域和不同行为主体的影响作了定性、定量分析,并提出了各自应对原则及相互关系:二是对农产品比较优势与竞争力的测定方法进行了对比分析和筛选评价,研究提出了农产品竞争力及影响要素的概念模型;三是以特定的区域经济为研究对象,对WTO框架下影响农产品竞争力的关键要素和支撑体系作了系统深入的分析研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并加以祸合,进而上升到制度创新层面加以描述,初步构建了提高区域农产品竟争力的基本模式;四是将企业战略联盟、品牌经营和现代物流等理论导入农业发展对策研究,系统提出了实施农业企业战略联盟和农产品品牌营销等现代农业发展理念与提高农产品竞争力的新构想。
二、加入WTO后我国重点行业的发展前景(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加入WTO后我国重点行业的发展前景(论文提纲范文)
(1)WTO框架下中美贸易争端中的法律技术脱节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 |
一、中美贸易争端解决对中国贸易发展的重要性 |
二、WTO争端解决机制对中美争端解决的重要意义 |
三、中美法律技术脱节和中美贸易争端的关系 |
第二节 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现实意义 |
第三节 文献综述 |
一、关于法律技术脱节的研究 |
二、关于WTO争端解决机制的研究 |
三、关于中美贸易争端的研究 |
四、关于中国贸易法律技术的研究 |
五、关于美国贸易法律技术的研究 |
六、关于中美贸易发展和战略的研究 |
七、关于中国发展战略和实力的研究 |
八、研究现状评述及启示 |
第四节 研究内容 |
一、研究范畴 |
二、研究重点、难点和创新 |
三、研究思路 |
第一章 法律技术脱节的内涵与外延 |
第一节 法律技术的概念发展及特征 |
一、法律技术的概念渊源 |
二、法律技术的概念拓展 |
三、法律技术的特性 |
第二节 法律技术脱节的基本内容 |
一、法律技术脱节的内涵 |
二、法律技术脱节的原因和特征 |
第三节 法律技术脱节的影响 |
一、法律技术脱节在国内领域的影响 |
二、法律技术脱节在国际领域的影响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WTO框架下中美法律技术脱节的背景分析 |
第一节 WTO的发展与现状 |
一、WTO制度发展 |
二、WTO规则体系的困境 |
第二节 中国对美国贸易法律技术脱节背景 |
一、入世后中国贸易发展概况、特点和前景 |
二、中国对美贸易战略演变 |
三、中国贸易法与WTO规则关系 |
第三节 美国对中国贸易法律技术脱节背景 |
一、2001 年至今美国贸易发展概况、特点和前景 |
二、美国对华贸易战略演变 |
三、美国贸易法与WTO规则关系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中美贸易争端的法律技术脱节案例表现 |
第一节 中国诉美国的WTO争端案件统计与分析 |
一、年度起诉案件变化规律 |
二、美国应诉方式法律性强 |
三、从案件结果看 |
第二节 美国诉中国的WTO争端案件统计与分析 |
一、年度起诉案件变化规律 |
二、案件涉及传统贸易和美国优势领域 |
三、中国应诉方式政治性强 |
四、从案件结果看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中美在WTO实体法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 |
第一节 中美贸易争端涉及的实体法领域概况 |
第二节 中美实体法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内容和特点 |
一、涉案WTO实体法规下中美法律技术脱节的内容 |
二、涉案WTO实体法规下中美法律技术脱节的特点 |
第三节 中美实体性法律技术脱节的原因 |
一、实体性立法领域的原因 |
二、实体法适用领域的原因 |
第五章 中美在WTO程序法领域的法律技术脱节 |
第一节 中美“双反”案件中程序性的法律技术脱节 |
一、AD和 SCM中的程序性规定 |
二、中美涉反倾销或反补贴程序案的概况 |
三、中美在双反领域中的程序性法律技术脱节 |
第二节 中美在DSU程序中的法律技术脱节 |
一、DSU程序性规定 |
二、中美WTO争端案件涉DSU程序概况 |
三、中美在DSU程序下的法律技术脱节 |
第三节 中美WTO争端中程序性法律技术脱节的原因 |
一、程序价值理念不一致 |
二、程序性立法差异 |
三、程序法适用差异 |
第六章 WTO体系下中国的贸易法律技术调整方案 |
第一节 贸易法价值合法化 |
一、维护WTO多边贸易体制 |
二、坚持自由贸易和公平贸易原则 |
三、实体法和程序法并重原则 |
第二节 中国对美贸易立法技术调整方案 |
一、平衡内外的立法方针 |
二、调整立法机制和机构 |
三、确立科学的立法规范 |
第三节 中国对美贸易法律适用技术调整方案 |
一、法律适用部门分工专业化机制化 |
二、积极主动参与国际贸易争端解决 |
三、建立与立法机构的反馈机制 |
四、转变“第三方”思维,实践中提高对实体法的解释能力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一、中文参考文献 |
(一)中文着作 |
(二)中文译着 |
(三)中文论文 |
(四)中文学位论文 |
二、英文参考文献 |
(一)英文着作 |
(二)英文论文 |
三、相关网站数据库 |
附件:中美提交WTO争端案件统计(2001-2019) |
致谢 |
(2)加入世贸组织对中国农业产业安全的影响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附图索引 |
附表索引 |
第一章 绪论 |
1 本文研究的目的,对国民经济或学术上的意义,国内外动态和发展趋势 |
1.1 研究目的 |
1.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动态和发展趋势 |
1.4 当前研究的缺陷和进一步研究的方向 |
2 本文研究的内容,设计方案、预期效果 |
2.1 论文的结构及研究内容 |
2.2 研究方法 |
2.3 研究思路和效果 |
2.4 研究框架 |
2.5 本研究的创新和局限 |
第二章 产业安全与农业产业安全 |
1 产业安全的内涵 |
2 用模型诠释产业安全 |
2.1 基本假设 |
2.2 基本理论模型 |
2.3 最佳产业安全状态的确定 |
2.4 产业安全水平的测度 |
3 农业产业安全 |
3.1 农业产业安全的定义 |
3.2 农业产业安全的决定因素 |
3.3 农业产业安全体系的基本框架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加入WTO对我国农业产业的影响 |
1 按照“WTO”规则,调整农业政策 |
1.1 调整农业法律法规 |
1.2 调整国内支持政策 |
1.3 农产品关税配额管理 |
1.4 调整农产品食品卫生安全政策 |
1.5 减让农产品进口关税 |
2 加入“WTO”后中国农业生产的变化 |
2.1 我国粮食生产的变化 |
2.2 其它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状况 |
3 加入“WTO”对我国农业贸易的影响 |
3.1 加入WTO以来我国农产品贸易变化情况 |
3.2 加入WTO对我国农产品贸易伙伴的影响 |
4 加入世贸组织对我国农业生产者的影响 |
5 加入世贸组织对我国农业产业安全的影响及产生的安全风险 |
5.1 加入世贸组织对我国农业产业安全的影响 |
5.2 加入世贸组织给我国农业产业安全带来的风险 |
6 展望我国农产品贸易发展趋势与新一轮WTO谈判 |
6.1 展望我国的农产品贸易发展趋势 |
6.2 中国如何应对新一轮WTO谈判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中国农业产业安全的评估与预警 |
1 中国农业现状 |
1.1 食物与社会生态平衡系统中面临5个方面的矛盾 |
1.2 食物社会生态平衡系统中存在的“三个不可逆转” |
1.3 中国农业资源的优势与劣势 |
2 我国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状况及竞争因素分析 |
2.1 中国农产品国际竞争力状况 |
2.2 价格竞争因素分析 |
2.3 质量竞争因素分析 |
3 加入“WTO”后中国农业产业安全的评估 |
3.1 产业安全评估指标体系 |
3.2 对中国农业安全度的估算 |
3.3 湖南农业产业安全度的初步估算 |
4 农业产业安全预警 |
4.1 产业安全预警的涵义 |
4.2 建立农业产业安全预警系统的紧迫性 |
4.3 农业产业安全预警的阶段 |
4.4 农业产业安全预警系统的执行 |
5 中国农业产业安全危机的事发、事后管理 |
5.1 中国产业安全危机的特征 |
5.2 政府是产业安全危机管理的主体 |
5.3 农业产业安全危机事发、事后管理的构想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维护农业产业安全的国际经验 |
1 发达国家和地区如何保护农业 |
1.1 欧盟、美国、日本等对农业的扶持政策 |
1.2 欧盟、美国、日本等对农产品的贸易保护 |
2 发展中国家对农业的保护措施 |
2.1 创造条件,促进农业科技的发展,提高农民收入 |
2.2 大量使用技术性贸易壁垒、反倾销、关税等措施保护国内农业 |
2.3 实行适度的政府配售和购销价格政策,保护农业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利益 |
2.4 建立产供销一体化以及与国际市场接轨的出口服务体系,促进农业外向型发展 |
2.5 加大农业投资和补贴,提供农业信贷优惠,支持农业发展 |
3 世界各国农业保护政策对我国的启示 |
3.1 完善合规性贸易壁垒体系,有效保护农业 |
3.2 开拓国际市场和扩大内需并重 |
3.3 重视对农业的合理支持,利用世贸组织程序性规定,加强国内农业保护 |
3.4 加强对本国地方名特农产品的品牌保护,加强农业人才的培养 |
3.5 应用灵活性和多样化的保护手段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构建我国农业产业安全的“防火墙” |
1 在WTO《农业协议》条件下,中国应采取的应对措施 |
1.1 全面深化农业体制改革 |
1.2 加快农业结构调整 |
1.3 增加国家财政支持和农业税制改革的力度,合理利用外资 |
1.4 提高中国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利用国际市场扩大农产品出口 |
1.5 建立农业创新体系 |
1.6 实行乡镇企业的战略性调整,加速农村城市化建设 |
1.7 建立农业保障体系 |
1.8 保持农业可持续发展 |
2 维护我国农业产业安全的政策保障 |
2.1 树立新的国家产业安全观 |
2.2 健全法规体系,提升农业产业竞争力 |
2.3 统一规划农业产业安全体系,建立专门的产业安全机构 |
2.4 做好农业产业损害风险评估工作,建立灵敏有效的产业安全预警系统 |
2.5 充分利用WTO贸易救济机制和争端解决机制,保障产业安全 |
2.6 用好用足WTO赋予的特殊和差别待遇,积极进行发展战略和贸易政策的调整 |
2.7 积极参与多边贸易谈判,利用决策机制维护国家产业安全 |
2.8 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出口国家、出口产品多元化 |
本章小结 |
研究结论及研究趋势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案例:“中国反贸易壁垒第一案”—“中国紫菜出口日本案” |
附录二:《加入世贸组织对中国农业的影响调查问卷》 |
致谢 |
作者简历 |
在读期间科研学术成果目录 |
(3)中国农村金融风险:问题、设计和前景(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言 |
第一节 研究的目的与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农村金融风险研究的进展 |
一、关于金融风险的基本理论 |
二、关于农村金融风险的成因 |
三、关于防范和化解农村金融风险的措施 |
第三节 研究内容与创新 |
一、研究的主要内容 |
二、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 |
三、本研究的可能创新 |
第二章 农村金融风险的理论涵义和经济分析 |
第一节 风险的性质与管理 |
一、风险的概念和性质 |
二、风险管理的理论分析 |
三、风险管理的实践步骤 |
第二节 金融风险与农村金融风险 |
一、金融风险的概念和特征 |
二、金融风险的表征分析 |
三、农村金融风险的相关概念 |
四、农村金融风险与一般金融风险的区别分析 |
第三节 农村金融风险的一般理论 |
一、马克思理论对金融风险的一般解释 |
二、有关金融风险的西方理论与假说 |
三、农村金融风险的特有理论 |
第四节 我国农村金融风险的表现形式和成因 |
一、当前我国农村金融的现状分析 |
二、农村金融风险的表现形式 |
三、我国农村金融风险的成因透视 |
第三章 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农村金融风险管理的国际比较 |
第一节 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农村金融风险管理比较 |
一、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农村金融特点 |
二、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各经济类型的农村金融风险 |
第二节 台湾的农村金融风险管理及启示 |
一、完整、稳定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是台湾有效控制农村金融风险的基础 |
二、构建规范的合作金融体系,减少农村金融风险 |
三、台湾的农业信用保证制度能够有效分担贷款风险 |
四、存款保险制度是台湾地区减少农村金融机构风险的关键因素 |
第三节 印度的农村金融风险管理及启示 |
一、放松对银行金融机构设立与扩张的限制,建立多元化的农村金融组织 |
二、放松对银行金融机构放款数量的限制,调整监管目标、方式和手段 |
三、放松对银行金融机构放款方向的限制 |
四、要求各银行提高资本充足率,减少金融机构风险 |
五、积极采用新的金融工具和金融中介 |
六、放松对银行存贷利率及货币对外汇本的限制 |
七、完善农村金融市场的监管体系 |
八、加大对农村金融违规的惩罚力度 |
第四节 韩国的农村金融风险管理及启示 |
一、农村金融管理机构的改革 |
二、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 |
第五节 启示 |
一、分离人民银行金融监管职能和货币政策职能,建构风险管理主体 |
二、加快建立我国存款保险制度 |
三、增强金融机构信息披露的透明度 |
四、建立有效的金融机构信用评估制度 |
五、实行谨慎的金融监管政策和金融财务会计政策 |
第四章 重构农村金融体系:防范与化解农村金融风险的首要条件 |
第一节 农村金融体系与农村金融风险:理论分析 |
一、农村金融体系的定义及功能探讨 |
二、农村金融风险与金融体系:基于金融体系脆弱性理论的考察 |
三、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内在脆弱性是金融风险的主要成因 |
第二节 我国农村金融体系重构的分析框架 |
一、我国农村金融体系重构分析的方法论和切入点:转轨经济分析视角 |
二、我国农村转型特征对农村金融体系发展的要求 |
第三节 我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现状描述 |
一、我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结构缺陷 |
二、我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的功能缺陷 |
第四节 我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重构的基本设想 |
一、中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重构的约束 |
二、多观点下中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重构的讨论 |
三、结论性评述:重构中国农村金融组织体系 |
第五章 加强农村金融监管:防范与化解农村金融风险的重要依托 |
第一节 现代农村金融监管的作用 |
一、农村金融监管的定义与发展历程 |
二、农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 |
第二节 中国农村金融监管现状分析与优化路径 |
一、我国农村金融监管的制度变迁 |
二、以农村金融风险视角看我国农村金融监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三、新形势下完善和加强我国现代农村金融监管的路径 |
第三节 现代农村金融监管的基础:内部控制机制 |
一、内控机制的定义 |
二、构建农村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制度的框架、标准及原则 |
三、构建标准的内部控制机制 |
四、现代农村金融监管:农村金融机构的外部监督控制制度 |
第四节 外部监管与内部控制协调分析 |
一、协调的必要性 |
二、协调的内容 |
第五节 农村问题性金融机构的救助制度 |
一、危机救助制度缺陷 |
二、构建金融机构救助制度 |
第六章 深化农村金融产权制度改革:防范与化解农村金融风险的基础 |
第一节 现代产权理论的基本观点与分析方法 |
一、产权的定义 |
二、现代产权理论的基本观点综述 |
三、金融产权及其特征 |
第二节 中国农村金融产权制度的历史考察 |
一、中国农村金融产权体制变迁 |
二、农村金融产权变革的必要性 |
第三节 我国农村合作金融产权制度改革政策建议 |
一、农村合作金融产权制度分析 |
二、我国现行农村合作金融产权制度的缺陷 |
第四节 我国农村合作金融产权制度改革的方案设计 |
一、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产权制度设计的原则 |
二、农村合作金融产权制度改革方案设计:确立真正的合作产权制度 |
第五节 我国农村商业金融机构产权制度改革政策建议 |
一、我国农村商业银行产权制度缺陷 |
二、我国农业银行产权改革的目标 |
三、农村商业银行产权制度改革设计 |
第七章 优化外部环境:为防范与化解农村金融风险创造良好条件 |
第一节 农村宏观经济与农村金融 |
一、现阶段农村经济发展的现状、特点和问题 |
二、农村经济与农村金融的内在关系 |
第二节 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农村金融 |
一、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农村金融的关系 |
二、农业产业化各阶段农村金融供求分析 |
第三节 农民文化理念与农村金融 |
一、中国农业文化的几个特征 |
二、农户的融资次序 |
第四节 社会信用、政策法律与农村金融 |
一、社会信用环境与农村金融风险 |
二、农村政策环境与农村金融风险 |
三、金融法律环境与农村金融风险 |
第五节 优化外部环境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
一、优化农村宏观经济环境,扶持乡镇企业发展 |
二、支持农业产业化,优化农村金融的外部环境 |
三、优化社会信用环境,提高农民素质 |
四、优化农村政策环境,加大对农村金融组织的保护 |
五、优化农村法律环境,加快合作金融立法 |
第八章 构建中国农村金融风险管理系统 |
第一节 金融风险预警系统的主要框架 |
一、金融风险预警系统的必要性和运行程序 |
二、国内外金融风险预警系统综述 |
三、构建我国金融风险预警系统的基本框架 |
第二节 农村金融风险预警系统构建的理论设想 |
一、建立农村金融风险预警系统的意义 |
二、建立完善的农村金融风险预警系统的设想 |
第三节 农村金融风险预警系统构建的具体步骤 |
一、农村金融风险预警信息系统构建 |
二、农村金融风险预警指标系统构建 |
三、农村金融风险预警分析系统构建 |
四、农村金融风险预警处理系统构建 |
第四节 中国农村金融风险管理状况 |
一、风险管理决策的一般理论分析 |
二、我国农村金融风险管理的现状分析 |
第五节 完善中国农村金融风险管理体系的政策途径 |
一、完善农业银行风险管理的政策途径 |
二、完善农业发展银行风险管理的政策途径 |
三、完善农村信用社风险管理的政策途径 |
第九章 农村金融发展:接轨与前景 |
第一节 WTO对中国金融业影响的一般分析 |
一、中国金融业发展的国际环境 |
二、WTO对中国金融业的影响 |
第二节 机遇和挑战:中国农村金融 |
一、加入WTO对中国农业的影响 |
二、加入WTO对农业银行的影响 |
三、加入WTO对农业发展银行的影响 |
四、加入WTO对农村信用社的影响 |
第三节 WTO框架下未来农村金融风险防范 |
一、WTO框架下农村金融体系的未来前景 |
二、未来农村金融风险的表征分析 |
三、未来农村金融风险的防范措施探讨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入世过渡期后我国建筑服务贸易法律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研究背景和选题依据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选题依据 |
1.2 研究目的和研究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1.3.1 研究的主要内容 |
1.3.2 研究的思路与方法 |
1.4 论文的主要创新点 |
第2章 文献综述—国内外建筑服务贸易法律制度研究 |
2.1 国外研究状况 |
2.1.1 关于“承诺” |
2.1.2 关于建筑市场准入的“技术性壁垒” |
2.2 国内研究现状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建筑服务贸易法律的理论基础 |
3.1 制度经济学关于制度的理论 |
3.1.1 制度的内涵 |
3.1.2 制度的构成 |
3.1.3 制度的变迁 |
3.1.4 法律制度在制度变迁中的地位、需求和供给 |
3.2 法理学关于法的理论 |
3.2.1 法的功能 |
3.2.2 法的作用 |
3.2.3 法的功能和法的作用的关系 |
3.3 政府规制理论 |
3.3.1 政府规制的概念、产生原因 |
3.3.2 政府规制失效及优化 |
3.3.3 入世与政府规制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入世过渡期我国建筑服务贸易法律现状分析 |
4.1 服务贸易与建筑服务贸易 |
4.1.1 服务贸易—国际贸易新的增长点 |
4.1.2 建筑服务贸易 |
4.2 我国建筑服务贸易法律现状分析 |
4.2.1 我国入世时在建筑服务贸易领域的承诺 |
4.2.2 我国入世承诺的履行 |
4.2.3 入世过渡期建筑服务贸易法律制度评析 |
4.2.4 现行法律存在的问题 |
4.3 本章小结 |
第5章 WTO与建筑服务贸易相关的规则分析 |
5.1 WTO法律框架及规则 |
5.2 WTO与建筑服务贸易相关的规则 |
5.2.1 《货物贸易多边协定》与建筑服务贸易相关的原则 |
5.2.2 《服务贸易总协定》与建筑服务贸易相关的原则 |
5.2.3 与建筑服务贸易相关的知识产权规则 |
5.2.4 与建筑服务贸易相关的政府采购规则 |
5.2.5 与建筑服务贸易相关的争端解决规则 |
5.3 本章小结 |
第6章 过渡期后我国建筑服务贸易法律对策 |
6.1 坚持 WTO规则的前提下,完善建筑服务贸易法律 |
6.1.1 加强建筑服务贸易市场准入技术性壁垒的研究 |
6.1.2 学会利用WTO规则的弹性空间和例外条款 |
6.1.3 以《政府采购协定》引导我国建筑服务贸易法律的制定 |
6.2 实施建筑业担保、保险制度,防范建筑工程风险 |
6.2.1 工程保证担保与建筑工程领域风险的防范 |
6.2.2 工程保险和建筑工程领域风险的防范 |
6.2.3 工程保证担保与工程保险在防范建筑工程风险方面的区别 |
6.2.4 运用国际工程保证担保和国际工程保险化解建筑工程风险的对策 |
6.3 建立建筑行业国际执业资格制度,促进建筑业的对外开放 |
6.3.1 国外建筑行业执业资格制度的比较分析 |
6.3.2 我国建筑行业执业资格制度建立的进展情况及特点 |
6.3.3 我国建筑行业执业资格制度的发展建议 |
6.4 本章小结 |
第7章 案例分析—世博会建设中建筑服务贸易法律问题 |
7.1 世博会场馆建设中承包主体资格的法律问题 |
7.1.1 我国建筑企业承揽世博场馆项目工程的主体资格条件 |
7.1.2 外商投资建筑企业承揽世博场馆项目工程的主体资格条件 |
7.1.3 外国承包商承揽世博场馆项目建设的主体资格条件 |
7.2 外国承包商承接世博场馆建设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问题 |
7.3 本章小结 |
第8章 结束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历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个人简历: |
已发表论文: |
研究项目: |
(5)基于渠道与渠道力分析的医药批发企业营销渠道构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加入WTO 后我国医药市场环境变化的分析 |
1.1 我国医药产业发展概况 |
1.2 加入WTO 对我国医药产业的影响 |
1.3 我国医药批发企业的总体发展趋势 |
第二章 批发企业的渠道及渠道力分析 |
2.1 企业应遵循的“渠道”观念 |
2.2 批发企业的营销渠道建设思路 |
2.3 企业营销中的渠道力分析 |
第三章 基于渠道和渠道力分析的医药批发企业营销的渠道优势的构建 |
3.1 现阶段医药批发企业所面对的宏观市场环境分析 |
3.2 现阶段医药批发企业所面对的行业环境分析 |
3.3 医药批发企业竞争优势的建立 |
3.4 医药批发企业建立差异化竞争优势的营销渠道建设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加入WTO后我国建设监理行业的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第一章 绪论 |
1.1 国外建设监理的起源和发展 |
1.2 我国建设监理的发展概况 |
1.2.1 我国建设监理制度产生的背景 |
1.2.2 我国建设监理的概念 |
1.2.3 我国建设监理的任务和内容 |
1.2.4 我国监理工程师的准入资格制度 |
1.2.5 我国工程建设监理的现状 |
1.3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4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发达国家工程项目管理概况和特点 |
2.1 工程项目管理的发展过程 |
2.2 国外工程项目管理模式介绍 |
2.2.1 DBB 模式 |
2.2.2 CM 模式 |
2.2.3 PM 模式 |
2.2.4 项目总承包模式 |
2.2.5 EPC 模式 |
2.3 国外项目管理人员准入制度介绍 |
2.3.1 美国项目管理人员准入制度 |
2.3.2 法国项目管理人员准入制度 |
2.4 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 |
2.4.1 FIDIC 对工程师权力的规定 |
2.4.2 FIDIC 道德准则 |
2.5 发达国家项目管理机构的主要特点 |
第三章 我国建设监理与国外工程项目管理的比较和分析 |
3.1 我国建设监理与国外工程项目管理差别的比较 |
3.1.1 国外项目管理模式与我国建设监理的比较 |
3.1.2 中外监理企业及监理人员准入制度的比较 |
3.1.3 中外监理人员素质的比较 |
3.1.4 中外监理取费及监理工程师收入的比较 |
3.1.5 中外监理存在环境的比较 |
3.2 我国建设监理与国外工程项目管理存在差别的原因分析 |
3.2.1 监理服务范围狭窄的原因分析 |
3.2.2 监理人员素质低的原因分析 |
3.2.3 监理收费低的原因分析 |
3.2.4 监理效果和作用不理想的原因分析 |
3.2.5 委托性质有差别的原因分析 |
第四章 加入WTO 后我国监理行业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
4.1 《服务贸易总协定》基本内容 |
4.1.1 普遍义务原则 |
4.1.2 具体承诺方式 |
4.2 加入WTO 后我国建设监理行业面临的挑战 |
4.2.1 对政府管理体制的挑战 |
4.2.2 对监理市场竞争的挑战 |
4.2.3 对监理行业体制的挑战 |
4.2.4 对监理全行业的挑战 |
4.3 加入WTO 后我国监理行业面临的机遇 |
4.3.1 推进工程建设招投标的规范化 |
4.3.2 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的执法工作 |
4.3.3 推动我国监理企业的联合 |
第五章 加入WTO 后我国建设监理行业发展方向的分析判断 |
5.1 全社会对建设监理认知度及需求的变化 |
5.1.1 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
5.1.2 国外监理企业的成功做法 |
5.2 监理业务的纵深化发展 |
5.2.1 监理业务的扩展 |
5.2.2 监理业务的精细 |
5.3 监理企业的两极分化 |
5.4 监理人才的高素质化 |
5.5 监理取费标准的提高 |
5.6 监理市场竞争环境明显改观 |
第六章 加入WTO 后我国建设监理行业发展的应对策略 |
6.1 政府策略 |
6.1.1 建立高效率的现代行政管理制度 |
6.1.2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 |
6.1.3 完善法律法规 |
6.1.4 加强市场监管 |
6.2 企业策略 |
6.2.1 进行监理企业改制 |
6.2.2 重视监理企业资本 |
6.2.3 培养造就高素质的监理人才队伍 |
6.2.4 积极主动开拓国际市场 |
6.2.5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企业文化 |
第七章 结论与建议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7)入世以来中国传媒市场生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绪论 |
一、研究问题的提出 |
二、文献综述 |
三、主要研究内容和研究架构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选题意义 |
第一章 入世承诺:权利和义务的平衡 |
一、WTO基本原则 |
二、以发展中国家身份入世 |
三、服务贸易领域内与传媒相关的承诺 |
1. 《服务贸易总协定》 |
2. 《服务贸易具体承诺表》中与传媒相关的承诺 |
3. 服务贸易领域相关承诺的特征分析 |
四、货物贸易领域内与传媒相关的承诺 |
1. 关税减让方面的承诺 |
2. 非关税减让方面的承诺 |
3. 信息技术产品方面的特别承诺 |
4. 货物贸易领域相关承诺的特征分析 |
五、权利和义务的平衡分歧 |
1. 我国入世后享有的权利 |
2. 我国入世后需要承担的义务 |
3. 权利和义务的平衡分歧 |
六、小结 |
第二章 传媒生存环境变化的政治经济分析 |
一、政治环境的变化:“权力型”向“规则型”的转变 |
二、经济环境的变化:“入市”和“毕业”的考验 |
1. “非市场经济地位”问题 |
2. “毕业”条款的考验 |
3. 经济体制改革:市场化的制度变迁 |
三、传媒与政府、市场三者关系模式的变化 |
1. 传媒与政府:在自由与控制之间 |
2. 传媒与市场:私有、国有和公有的选择 |
四、众多环境变数与传媒变迁的关联度分析 |
五、小结 |
第三章 传媒市场主体的培育及其内涵审视 |
一、“市场主体”概念的经济制度含义 |
1. 政府与市场 |
2. 市场经济制度下的政府职能 |
3. 计划经济制度下的政府职能 |
4. 市场主体的不同经济制度含义 |
二、计划经济下传媒市场主体的缺失 |
1. 传媒的公有理念 |
2. 建国之初传媒的市场化尝试 |
3. 传媒的喉舌功能 |
三、我国传媒市场主体的渐进式培育 |
1. 传媒市场主体的渐进式培育过程 |
2. 传媒的产业化和企业化 |
3. 传媒产业的版块区划 |
四、国有传媒的阿里斯之踵:委托-代理问题 |
1. 委托-代理问题的成因 |
2. 国有企业委托-代理问题的顽固性 |
3. 国有传媒的委托-代理问题 |
4. 国有传媒委托-代理问题的制度根源 |
五、对传媒市场主体内涵的重新审视 |
1. 市场主体的三大基本内涵 |
2. 市场主体的核心内涵:产权独立 |
3. 国有企业:“公平”愿望的落空 |
4. 私有企业:效率型的市场主体 |
5. 我国传媒与市场主体之间的距离 |
6. 我国传媒市场主体培育的未来空间 |
六、小结 |
第四章 传媒市场的竞争态势分析 |
一、市场竞争的有益性 |
1. 激发人的活力,促进社会繁荣 |
2. 消弭个人化冲突,营就和平安全的社会环境 |
3. 有效传播知识,纠正错误,推动科技进步 |
二、我国传媒曾经的非竞争性环境 |
1. 经济活动的完全集中管理 |
2. 以阶级斗争取代市场竞争 |
3. 政府对市场的干预 |
三、对传媒市场竞争的认同 |
1. 竞争表现出一定程度的生产性 |
2. 竞争主体所争夺的资源比较丰富 |
3. 媒体数量和种类迅速增加 |
4. 竞争局限在行政性垄断允许范围之内 |
5. 竞争出现趋向激烈的苗头 |
6. 传媒市场垄断现象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 |
四、传媒竞争意识的强化 |
1. 竞争趋向激烈,并渗入了一定程度的破坏性 |
2. 以传媒集团化为标志的垄断竞争格局开始形成 |
3. 应对境外传媒,成为行政力量介入市场竞争的理由 |
五、对 WTO公平竞争理念的接受 |
1. 多元化竞争主体的出现 |
2. 在垄断竞争中出现合作趋势 |
3. 市场竞争呈现政府主导下的零敲碎打式变革态势 |
六、传媒市场竞争的诸多制约因素 |
1. 非竞争理念下对竞争的逃避 |
2. 对竞争的政治限制和私人限制 |
3. 市场向潜在竞争对手的关闭 |
七、小结 |
第五章 结语 |
一、本研究的主要观点 |
二、传播生态理论的启示 |
三、本研究的主要价值 |
全文主要参考文献 |
后记 |
论文独创性声明 |
论文使用授权声明 |
(8)旅游业跨区域联合发展的理论与实证研究——机理、模式与协调机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研究综述--旅游研究进展及本文宗旨 |
一、 相关研究进展分析 |
1 国外旅游研究进展简述 |
2 中国旅游研究概要 |
二、 旅游研究的趋势展望 |
三、 本论文研究宗旨与研究范畴 |
1 本文的出发点和立论依据 |
2 论文研究思路与总体框架 |
3 研究方法与特色 |
第二章 背景综述--世界旅游业区域协作联合浪潮 |
一、 世界旅游业区域合作--背景、总体格局 |
1 世界旅游业区域合作组织 |
2 世界旅游业区域合作的总体格局 |
二、 典型案例--世界旅游业跨区域联合发展实证分析 |
1 区域层次的旅游业合作框架 |
2 次区域旅游业合作状况 |
三、 中国的实际--国际国内旅游业区域联合发展总览 |
1 中国旅游业跨国(区域)联合发展概况 |
2 中国国内旅游业区域联合发展蓬勃形势 |
第三章 机理分析--旅游业跨区域联合发展的理论基础与动力机制 |
一、 基本概念与范畴 |
二、 旅游业跨区域联合发展的理论基础 |
1 经济学理论 |
2 地理学原理 |
3 社会学和文化学理论 |
4 系统论 |
三、 区域旅游业成长与空间扩张机制 |
1 区域旅游业成长的一般过程与阶段 |
2 区域旅游业空间扩张与旅游业区域竞争 |
3 旅游业空间演进之趋势--跨区域协作联合 |
四、 旅游业跨区域联合发展的动力机制 |
1 旅游业跨区域联合的区域利益机制 |
2 旅游业跨区域联合的微观动力机制 |
3 旅游产业空间扩张机制 |
第四章 实证分析--旅游业跨区域联合发展内在机理的区域反映 |
一、 中国旅游业跨区域联合发展的内在机理 |
1 中国旅游业区域差异及问题分析 |
2 中国的旅游“行政区经济”剖析 |
3 中国旅游业跨区域联合发展的必要性 |
4 中国旅游业跨区域联合发展的现实条件 |
二、 粤港澳地区旅游业区域联合的内在机理分析 |
1 地理环境的整体性和差异性--粤港澳地区旅游业区域联合的自然基础 |
2 人文历史的悠久性与传承性--粤港澳地区旅游业区域联合的文化渊源 |
3 经济发展的差异性与互补性--粤港澳地区旅游业区域联合的社会必然 |
第五章 模式探讨--旅游业跨区域联合发展的形态特征 |
一、 旅游业跨区域联合发展模式的解析 |
1 旅游业跨区域联合发展的形态分析 |
2 旅游业跨区域联合发展的模式总结 |
二、 粤港澳地区旅游业联合发展概述 |
1 粤港澳地区旅游业联合发展历史回顾 |
2 粤港澳地区旅游业联合发展典型案例 |
三、 粤港澳地区旅游业联合发展模式探讨 |
1 粤港澳地区旅游业联合发展的内涵分析 |
2 粤港澳地区旅游业联合发展的模式探讨 |
第六章 协调机制及创新--旅游业跨区域联合发展的实施保障 |
一、 旅游业发展的区域协调机制分析 |
1 旅游业协调机制的特殊性 |
2 旅游业发展的政府调控机制简析 |
二、 粤港澳地区旅游业联合发展协调机制分析 |
1 粤港澳地区旅游业联合发展协调机制的演变轨迹 |
2 粤港澳地区旅游业联合发展协调机制评述 |
三、 粤港澳地区旅游业联合发展存在的问题与障碍 |
1 “一国两制”--粤港澳地区旅游业区域联合的硬性约束 |
2 “行政区经济”--珠江三角洲地区旅游业合作的最大障碍 |
3 “被爱情遗忘的角落”--广东旅游业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 |
4 现行协调机制:粤港澳旅游业联合发展中的不完善 |
四、 粤港澳地区旅游业联合发展协调创新机制探讨 |
1 粤港澳地区旅游业联合发展的区域创新机制--支持系统创新 |
2 粤港澳地区旅游业联合发展协调新机制探索 |
第七章 总结与思考 |
一、 本文主要观点总结 |
1 旅游业跨区域联合发展的内在机理方面 |
2 旅游业跨区域联合发展的形态模式方面 |
3 旅游业跨区域联合发展的协调机制方面 |
二、 粤港澳旅游合作区域未来走向的思考 |
1 无障碍旅游区--粤港澳大三角旅游区功能特征的未来定位 |
2 泛珠三角旅游区--粤港澳大三角旅游区空间成长的必然走向 |
3 世界级旅游区--粤港澳大三角旅游业合作与发展的最终目标 |
三、 中国旅游业跨区域联合发展趋势之思考 |
1 中国国内旅游业区域合作趋势的思考 |
2 中国旅游业跨国(地区)合作前景 |
附图 |
参考文献 |
读博期间的科研论文及相关成果 |
致谢 |
(9)WTO对我国农业管理体制的影响与改革模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引言 |
第一章 WTO对农业管理体制影响的宏观原理分析 |
第一节 WTO的农业规则对政府管理的刚性约束原则 |
一、WTO《农业协议》的基本要求 |
二、WTO规范下成员国政府的基本行为准则 |
第二节 WTO规则对我国政府管理的总体要求 |
一、WTO规则对我国政府管理的基本任务 |
二、适应WTO的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方向 |
第三节 WTO成员国农业管理体制类型与特点 |
一、农业行政管理系统的基本内容与类型 |
二、美国的农业管理体制与特点分析 |
三、日本的农业管理体制与特点分析 |
四、国际经验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
第二章 我国现行农业管理体制的综合分析 |
第一节 我国农业管理体制的现状与问题分析 |
一、产业人为分割,机构平行设置,职能重复交叉 |
二、管理事无巨细,职能宏观抽象,缺乏具体配套措施 |
三、管理以行政手段为主,不善于运用市场机制 |
四、过分侧重于管理,服务能力跟不上 |
五、中央与地方机构重叠,职能雷同,条块分割 |
第二节 加入 WTO后我国农业管理体制的主要障碍分析 |
一、政府组织结构障碍 |
二、政府管理职能障碍 |
三、决策能力障碍 |
四、管理体制障碍 |
五、人力资源方面的障碍 |
第三章 典型区域农业管理体制案例分析 |
第一节 黑龙江省大庆市农业管理体制现状分析 |
一、对WTO的认识 |
二、大庆市农业管理机制现状分析 |
第二节 山东省农业管理体制现状分析 |
一、对 WTO的认识 |
二、山东省农业管理机制现状分析 |
第三节 重庆市农业管理体制现状分析 |
一、对WTO的认识 |
二、重庆市农业管理体制现状分析 |
第四节 我国区域农业管理体制现状及存在问题对比分析 |
一、对WTO的认识 |
二、我国不同区域农业管理体制现状对比 |
第四章 我国农业管理体制改革的思路与模式 |
第一节 国际农业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理论与模式 |
一、基本理论 |
二、改革模式 |
第二节 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模式选择 |
一、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展 |
二、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模式选择 |
第三节 我国政府职能转变思路与途径 |
一、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基本思路 |
二、提升我国政府行政职能能力 |
三、政府职能转变中的农业职能转变 |
第四节 我国农业管理体制的体系建设 |
一、农业管理机构体系建设 |
二、与WTO规则对接的农业法律体系建设 |
三、加强农业市场体系建设 |
四、政务信息体系建设 |
第五节 我国农业管理的政策改革途径 |
一、宏观调控政策 |
二、农业保护政策 |
三、农业补贴政策 |
四、农产品贸易政策 |
五、农业结构调整 |
六、农业行业协会政策 |
第五章 若干典型区域农业改革调查与分析 |
一、山东省博兴县 |
二、浙江省绍兴县 |
三、江西省广丰县 |
四、重庆市永川市 |
五、甘肃省静宁县 |
论文重要结论与建议 |
致谢 |
参考文献 |
(10)WTO框架下提高湖北农产品竞争力的支撑体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导言 |
一、 研究的目的与意义 |
二、 国内外研究动态 |
三、 研究的指导思想与方法 |
四、 研究的基本思路与论文结构 |
五、 研究的主要创新点 |
第一章 WTO农业框架评述 |
一、 经济全球化与WTO概述 |
二、 WTO农产品贸易规则框架的基本内容与主要内涵 |
三、 中国加入WTO关于农业问题的主要承诺 |
第二章 加入WTO对我国农业发展的影响分析 |
一、 总体影响评价 |
二、 对不同区域的影响分析 |
三、 对不同产业的影响分析 |
四、 对不同行为主体的影响分析 |
五、 中国农业应对加入WTO挑战的主要障碍 |
六、 全球化背景下中国及湖北农业发展的宏观对策取向 |
第三章 农产品比较优势与竞争力分析 |
一、 农产品比较优势概述 |
二、 农产品竞争力概述 |
三、 中国农产品比较优势与竞争力分析 |
四、 湖北农产品比较优势与竞争力分析 |
第四章 提高湖北农产品竞争力的结构支撑体系研究 |
一、 湖北农业区域经济布局 |
二、 湖北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
三、 湖北农业组织结构优化 |
第五章 提高湖北农产品竞争力的质量支撑体系研究 |
一、 农产品质量标准概述 |
二、 湖北农产品质量状况评价及影响要素分析 |
三、 湖北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构建 |
四、 湖北农产品质量检验监测体系构建 |
五、 湖北农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构建 |
六、 湖北无公害农产品发展 |
七、 湖北农业品牌营运 |
第六章 提高湖北农产品竞争力的技术支撑体系研究 |
一、 湖北农业科技创新 |
二、 湖北农业教育创新 |
三、 湖北农技推广创新 |
四、 湖北农业高新技术发展 |
第七章 提高湖北农产品竞争力的市场支撑体系研究 |
一、 湖北农业信息市场体系构建 |
二、 湖北农业技术市场体系构建 |
三、 湖北农产品流通市场体系构建 |
四、 湖北农产品国际化营销策略 |
第八章 提高湖北农产品竞争力的投入支撑体系研究 |
一、 农业财政支持政策分析 |
二、 农业金融支持政策分析 |
三、 农业税制改革问题分析 |
四、 农业安全保障体系构建 |
第九章 提高湖北农产品竞争力的对策耦合与制度创新 |
一、 农业制度创新的内涵和意义 |
二、 我国农业制度创新的效用评价 |
三、 提高湖北农产品竞争力的对策耦合与制度创新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加入WTO后我国重点行业的发展前景(论文参考文献)
- [1]WTO框架下中美贸易争端中的法律技术脱节研究[D]. 孙舒. 外交学院, 2020(08)
- [2]加入世贸组织对中国农业产业安全的影响分析[D]. 肖文兴. 湖南农业大学, 2012(11)
- [3]中国农村金融风险:问题、设计和前景[D]. 张耀平. 华中农业大学, 2007(02)
- [4]入世过渡期后我国建筑服务贸易法律对策研究[D]. 师华. 同济大学, 2007(02)
- [5]基于渠道与渠道力分析的医药批发企业营销渠道构建研究[D]. 施震宇. 天津大学, 2006(05)
- [6]加入WTO后我国建设监理行业的发展研究[D]. 郭明远.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05(02)
- [7]入世以来中国传媒市场生态研究[D]. 王国珍. 复旦大学, 2005(07)
- [8]旅游业跨区域联合发展的理论与实证研究——机理、模式与协调机制[D]. 秦学. 华东师范大学, 2004(04)
- [9]WTO对我国农业管理体制的影响与改革模式研究[D]. 袁毅. 甘肃农业大学, 2004(04)
- [10]WTO框架下提高湖北农产品竞争力的支撑体系研究[D]. 段晓明. 华中农业大学, 20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