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展中国家的小矿资源开发与管理(下)(论文文献综述)
张月[1](2021)在《“依石而兴”:济宁市Z村工业化发展研究》文中提出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指出要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进行。与普通农村相比,资源型农村独特的资源优势使其具有先天的产业发展优势,获得了工业发展的先机。但随着资源开发的持续进行,资源型农村工业发展中的产业结构单一化、资源逐渐枯竭、生态环境受损严重等一系列问题逐渐显露,放任不管极有可能演变成为更为复杂的政治、社会问题,阻碍村庄的继续发展。资源型农村工业的发展影响村庄、村民生活的方方面面,工业与村庄、村民实则亦是“命运共同体”,工业兴则村庄兴、人民富裕。在此背景下,寻求资源型农村的工业发展路径、突破工业发展困境,迎来资源型农村的再发展,实现未来的良性、可持续性发展是不容搁置的问题。本文以“乡村振兴”为价值追求,以一个典型的资源型农村——济宁市Z村为研究对象,以可持续发展理论和产业生命周期论为支撑,通过实地调查和文献整理对Z村矿山和石材加工厂的兴起及发展的历程、发展带来的积极影响和发展面临的困境进行全面的了解发现,Z村经济依靠第二产业——石材工业的发展迅速崛起,摆脱了贫穷山村的面貌:从村庄角度来看,村庄产业结构多元化、社会结构发生转变、基础设施也正日益完善;从村民角度来看,村民的生计方式选择趋向多元化、生活方式更加现代化、社会关系网络得到拓展、村民素质也得到提升,但同时也面临着管理存在缺陷、发展不可持续性以及外部环境条件等一系列问题的制约,束缚着Z村工业的发展。基于Z村工业发展的现实困境,本研究提出了实行现代化企业管理方式、推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加强政府适度干预引导的具体措施,以期在Z村石矿资源尚未枯竭时,“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真正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
贾辉[2](2021)在《国际投资环境保护之国家责任研究 ——以中国海外投资为视角》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近年来,全球外商投资的金额呈增长趋势,中国对外投资也呈持续增长态势并已经成为全球第二大对外投资国。然而,中国对外投资近年来也出现环境保护方面的问题。忽视环境问题将成为导致中国企业海外投资失败的重要因素之一。因环境问题导致国家责任的风险也在增加。本文包括前言、正文、结论三大部分。正文包括六个章节,分别是第一章(国际投资环境保护问题和国际法律制度)、第二章(国际投资环境保护之国家预防责任)、第三章(国际投资所致环境损害之国家责任及构成要件)、第四章(国际投资所致环境损害国家责任形式、分担机制与免责问题)、第五章(特定领域国际投资环境问题之国家赔偿责任)。关于国际投资环境损害之国家预防义务,本文通过综合性国际环境立法文件和专门性国际环境立法文件探讨了预防原则,包括双边/多边投资协定与预防原则、国际投资项目环境评估与预防原则、绿色金融与预防原则。关于国际投资协定与环境保护,本文围绕国际投资协定中的环境条款,研究了NAFTA、USMCA、CPTPP、南部非洲发展共同体及美国、加拿大等国家的国际投资协定中的环境条款,比较中国投资保护协定中的环境条款,对中国所参与对外投资协定中的环境条款、中国对外投资协定中的环境保护方面的义务和中国对外投资协定中环境事件之纠纷解决机制进行了探讨。之后,该章节介绍了国际投资与环境影响评价,指出环境影响评价是减少投资建设项目对环境不利影响的重要预防措施,结合《埃斯波公约》等多边国际条约和美国、欧盟、俄罗斯等各国环境影响评价之立法实践,与中国环境影响评价之立法实践相比较,对中国对外投资环境影响评价体系进行了讨论。最后,该章节探讨了国际投资与绿色金融,从绿色金融的定义和重要意义出发,梳理了绿色金融相关之国际法体系,结合美国、巴西、印度、墨西哥、英国、马来西亚等国关于绿色金融的立法实践,比较中国关于绿色金融之立法实践,探讨了绿色金融在中国对外投资环境保护方面的可以发挥的重要作用。关于国际投资环境损害之国家责任构成要件,本文探讨了国际投资环境损害国家责任之构成要件,将国际投资行为区分国际不法行为和国际法不加禁止行为两种情形讨论了国际投资环境损害国家责任之构成要件。其次,该章节探讨了私人境外投资环境损害之国家归责,比较中国投资者境外投资环境损害国家归责之要件分析,讨论了中国投资者境外投资的国家归责问题。本文还从投资国的角度分别探讨了国家责任的承担形式、分担机制、免责情形等内容。关于特定领域国际投资环境保护之国家责任,本文首先讨论了核电领域国际投资环境保护之国家责任,从核电领域环境保护之风险出发,梳理了核事故赔偿责任之国际法体系,再结合中国核企业“走出去”之概况和中国国内立法分析,以中广核与法国电力集团、英国政府签署英国新建核电项目一揽子协议参与英国核电项目为例,分析了中国核企业“走出去”发生境外核事故之国家责任。其次,该章节探讨了航天领域国际投资环境保护之国家责任,从航天领域环境保护之风险出发,梳理了航天事故赔偿责任之国际法体系,包括《外空条约》、《责任公约》、《登记公约》、《营救协定》、《月球协定》等,结合中国航天企业“走出去”之概况,以假设案例的方式,探讨了“走出去”的中国航天企业一旦发生航天事故,是否会引发中国的国家责任等问题。最后,该章节探讨了石油产业领域国际投资环境保护之国家责任,从石油领域环境保护之风险出发,梳理了石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之国际法体系,包括《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及其议定书、《设立油污损害赔偿国际基金国际公约》及其议定书、《勘探、开发海底矿产资源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和其他相关国际公约,再结合中国石油企业“走出去”之概况,分析了中国石油企业走出去发生境外石油污染之潜在风险,并区分事故造成海洋污染和陆地污染分别就国家承担相关赔偿责任进行了分析。中国作为全球第二大对外投资国,应重视因环境问题导致国家责任的风险。本文分别在中国境外投资环境损害之国家预防义务、中国境外投资环境损害之国家责任、中国特定领域境外投资环境保护之国家责任方等方面,分别提出了中国海外投资环境保护法律制度方面的建议。
李秀华[3](2020)在《海洋污染区域治理的国际法机制研究》文中提出海洋是孕育生命的启点,也是承载地球一切物质往复的最终载体。陆地源生于海洋,看似陆地相对独立的物质循环体系最终依然无法摆脱对海洋的依赖。人类从诞生至今,对整个生态的影响非常之大,其对陆地的物质开发及使用也极大的影响着海洋的生态及环境。尽管海洋环境生态系统作为最大的生态系统有其强大的自我调节能力,但频繁的陆上及海上人类活动、废弃物排放、海洋及陆地资源的过度开发等多种因素打破了海洋生态系统的平衡,引起了海洋污染。而海洋污染物会对海洋生态系统乃至人类生命健康直接或间接的产生严重的危害。陆地因为国家的存在而具有显着的边界性,对陆地环境的处理往往以各国家和地区独立处理的内部方式为主,而海洋具有无明显边界的区域性,因此海洋环境问题具有环境区域性特征,其往往不能通过单一封闭性的思维去进行处理。海洋环境区域治理的核心要义在于海洋区域环境的整体治理,强调基于生态环境的整体性开展区域内各个层次的通力合作。人类针对当前的海洋污染现状探索了 多种海洋污染区域治理国际机制,不同区域治理机制之间有共性,也有差异性。中国作为海洋大国,目前也面临诸多严峻的海洋污染问题,这些海洋污染问题的解决有赖于中国自身治理能力的提升,也有赖于中国与周边国家借鉴已有的国际合作经验,克服区域治理中的缺陷,形成良好的区域合作治理机制。本论文也基于此研究目的而成,具体内容如下:本论文第一章首先介绍海洋污染的主要来源、海洋污染物的类型及其对应的后果,随后介绍了目前海洋污染区域性特征日益明显的背景下,开展区域性环境治理的积极作用,还介绍了海洋污染法律治理机制的实施效果;最后,结合中国当前的海洋污染问题及区域治理中的缺陷,提出治理模式的改进设想。海洋污染已经成为亟待解决的环境问题,并且已经超过一国管辖范围,依靠单个国家已经无法实现海洋污染的有效治理。海洋污染的本质具有区域性的特点,例如海洋污染分布最密集的区域是沿海地区,这就要求我们通过区域治理的方式治理海洋污染。国际社会已有的区域治理操作实践已经卓有成效,但仍然存在缺陷和问题。本论文第二章主要从理论视角阐明海洋污染区域治理适用的基本原则,以及传统国际法律制度下“海域权益”的排他及专有性对海洋污染治理的推动和限制,进一步分析现有海洋污染区域治理合作下的国际合作主体、治理主体和法律途径的优势与不足,进而运用治理理论分析海洋环境区域治理符合治理理论的特征,最终从理论上论证海洋污染区域治理相对于仅依靠单独的国家或传统国际法治理的理论优势,为构建海洋污染区域治理机制提供法理上的基础和支持。受制于洋流、季风等自然因素影响海洋具有明显的区域性特点,该区域内的一点受到污染,则有可能扩散到整个区域,并进而影响到另外的区域。因此不同海域的污染可能面临不同的区域治理的需要。受到沿岸国家不同经济制度的影响,海洋的国际属性也催生了不同的区域的治理机制。本论文第三章在内容上主要对国际上具有代表性的海洋污染区域治理机制进行考察,就各机制之间的共性及问题进行评析,此外本章也将结合国际法律规范对所考察的区域治理进行分析,重点关注国际法律规范对区域治理问题的影响及效用。长期以来,在海洋区域污染预防和治理问题上,作为利益相关方的该区域沿海国家为防范海洋污染作出贡献的意愿,往往被主权国家海域权益的争执所阻碍。自1974年以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发起的区域海洋项目为世界上140多个沿海国家和地区提供了极好的区域内合作契机,并为区域治理构建了许多有代表性的治理机制。这些机制虽然体现在不同的区域治理模式中,但具有机制共性,是海洋区域污染治理中的重要制度。在第三章对代表性区域治理机制考察的基础上,本论文第四章着重从具体机制出发,分析相关机制的特点及内容,并结合国家、国际组织在国际法上的既有探索,从信息共享、污染源控制与治理、污染评价及赔偿、资金保障、纠纷解决五个方面入手,研究跨国界海洋污染区域治理模式中的主要机制构建。海洋污染区域治理机制的全面构建应包括基于风险预防原则的信息共享机制构建,以多方共治原则为基础的合作机制构建,海洋污染的区域治理的评价、评估及赔偿机制构建,海洋污染区域治理资金保障措施的采取和区域内争端解决机制的构建。在全球海洋治理体系深刻变革以及区域海洋污染形势日趋严峻的大背景下,随着中国综合国力的提升,中国承担海洋大国责任、为全球海洋善治贡献中国力量的意愿不断增强,参与海洋污染区域治理不断深化。当前中国积极参与全球和海洋区域治理并已有所作为,但在国际规则制定、国际合作的促进实施和国际协调方面仍存在欠缺,合作的进一步推进也面临着区域内各国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对发展海洋经济和保护海洋生态的需求不一致、相互依存度较低、争端复杂化、域外势力介入等挑战。基于中国所参与区域合作的现实并借鉴其他区域合作机制的施行经验,中国参与海洋污染区域治理,应首先与区域内各国在治理理念与目标层面达成共识,树立“人类命运共同体”、“蓝色伙伴关系”等不同层次的共同理念并形成统一的层次化的治理目标体系,继而在信息公开和信息共享、资金保障、国内法与国际法在立法和执法层面的协调、国内海洋治理完善、区域内履约监督和争端解决等多方面开展合作,最终形成全方位的区域合作制度保障。本论文第五章将对于中国参与海洋污染区域治理的动因与现状、理念与目标和制度保障进行探讨。
王中庆[4](2020)在《我国矿产资源利益分配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利益是社会历史变迁的内在动因,而利益分配则是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矿产资源以其蕴含的巨大利益有力地支撑着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史进程,但一段时期内,我国矿产资源利益分配领域所出现的两极分化、严重不公现象引发广泛而强烈的关注。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矿产资源利益分配研究仍存在诸多理论困境,矿产资源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亟需提升。本研究以我国矿产资源利益分配为研究对象,围绕矿产资源利益分配的基本理论与经验,我国矿产资源利益分配存在问题与成因分析,完善新时代矿产资源利益分配应坚持的原则与举措等三部分进行框架建构。从矿产资源相关概念与界定、理论与经验切入,梳理古今中外不同时期与制度下的矿产资源利益分配思想和观点,探讨改革开放前后及“深改”以来我国矿产资源利益分配的基本状况、经验和问题,剖析我国矿产资源利益分配中存在问题的内在成因,思考完善我国矿产资源利益分配所应坚持的原则,探索完善我国矿产资源利益分配的举措,辩证评析诸多学术观点,以期为我国矿产资源利益分配的研究进路提供智慧启迪。导论部分主要说明当前我国矿产资源利益分配研究的背景与意义,梳理国内外最新的研究现状,确定基本的研究思路和方法,考量研究中可能的创新点和不足之处。第一章为矿产资源利益分配的概述。对矿产资源利益分配的相关概念进行界定,阐释矿产资源利益分配专业术语的内涵,归纳马克思主义及中国化发展的思想理论,梳理中国古代及近代、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与社会主义国家矿产资源利益分配的实践经验,确定研究的前提和基础。第二章为我国矿产资源利益分配的经验与问题。在确定矿产资源利益分配的基本范畴内,对改革开放前后及“深改”以来三个不同发展阶段的矿产资源利益分配总体情况、基本经验和主要问题进行研究,系统探讨我国矿产资源利益分配的整体发展路径,确定研究的目标和对象。第三章为我国矿产资源利益分配中存在问题的成因分析。从理论认识和实践偏差两个维度,剖析我国矿产资源利益分配在各阶段存在问题的内在机理和形成原因,以基本原理与具体规范相结合、主观思维与客观现实相联系,找到我国矿产资源利益分配困境的根源,确定研究的重点和界线。第四章为完善我国矿产资源利益分配的原则。依据矿产资源利益分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成因,从党的领导、国有化、人民共享和社会共建等四个方面,思考完善我国矿产资源利益分配所应坚持的原则,确定研究的规范和依据。第五章为完善我国矿产资源利益分配的举措。探索并完善新时代我国矿产资源利益分配的理论,通过全面深化矿产资源体制改革路径,以权益金制度、税费体系、法治化和生态文明制度体制建设等举措,有效提升矿产资源利益分配的现代化治理水平,以期更好地适应新时代的纵深发展。
宁杰[5](2020)在《全球供应链重构下的我国矿业对外直接投资转型 ——基于投资模式和效率研究》文中指出中美贸易摩擦带来了全球范围内产业链的转移,导致全球供应链的断裂和重构。矿产资源作为重要的生产原材料,处于供应链中最上游,也是我国在重构全球供应链时必须着重考虑的一环。我国虽然拥有丰富的矿产资源,但不能完全满足经济发展的需求,供需缺口长期存在,需要从外部进口。对外直接投资和通过国际贸易获取矿产资源相比,在增强一国长期能源和资源的安全性上更加可靠。我国的矿业对外直接投资近年来在规模和数量上都出现了大幅的下降。目前处于结构转型期的我国经济,对矿产资源的需求开始出现结构变化,给我国矿业对外投资带来了相应的转型要求。了解当前我国矿业对外直接投资的状态和模式,对我国矿业对外投资转型有重要的参考意义。投资模式的选择是决定投资成败的重要因素。本文通过对比中国矿业对外进行绿地投资和跨国并购的数据,分析了两种模式各自的优劣,发现我国矿业对外直接投资中使用的主要模式是绿地投资模式,进而对各种影响因素研究发现,和东道国之间的地理距离是影响投资模式选择的主要因素。投资效率是制定我国的全球矿产资源战略布局和投资策略的重要参考。通过对我国矿业全球投资效率的研究发现,东道国的经济水平对中国矿业对外投资有正相关关系,而劳动力成本和制度距离有负相关关系。从总体上看我国矿业对外投资的效率相对于前沿水平的偏差为-36.3%,表现为投资不足的状态。而分区域来看,我国对大洋洲出现投资过度,对亚洲、非洲、美洲和欧洲则出现投资不足。在对104个国家和地区研究发现,我国在17个国家投资过度,而在剩下的87个国家投资不足。对特定区域研究发现,我国对“一带一路”沿线投资不足,对战略矿产资源丰富的国家研究发现,我国在这些国家的整体投资水平也呈现不足的状态。针对于目前我国矿业对外直接投资出现的投资不足和分布不均的情况,本文建议应合理选择投资模式,充分利用矿业资本市场对全球资源进行布局,同时也应加强对“一带一路”沿线的投资,构建矿产资源供给多元化的供应链体系。
方传棣[6](2019)在《长江经济带矿产资源开发-经济-环境耦合协调发展研究》文中提出长江经济带是我国经济重心所在、活力所在,也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安全保护区域之一,同时还是我国矿产资源供给区域之一。1949年以来,资源供应保障一直是长江经济带矿产资源开发的主基调,矿业产值及经济总量不断提高。然而,该区域长期过量的矿产开发导致生态退化和环境问题日益恶化。如何在环境约束下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已成为长江经济带的重要议题。现阶段,长江经济带的发展战略已明确。2016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调研时强调,“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不仅体现了我国在全球生态治理中的大国担当,而且是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大决策。因此,在“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下,如何建构矿产资源开发与经济、环境之间的协调关系;如何促进长江经济带矿产资源开发与经济、环境协调发展;长江经济带矿产资源开发-经济-环境耦合协调发展呈现何种趋势;长江经济带矿产资源开发对区域协调发展产生何种影响效应等,是需要展开系统研究的重要课题。目前,国内外关于资源-环境-经济耦合协调发展定量分析的文献较为丰富,主要通过“耦合”模型对其进行模拟与评价。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研究和探讨:第一,梳理和总结长江经济带矿产资源的现状特征,应用VAR模型分析长江经济带矿产资源开发和经济的相互作用程度,深入理解长江经济带矿产资源开发和经济的耦合关系。第二,对长江经济带矿产资源开发进行环境影响识别,应用加权TOPSIS法评价长江经济带矿产资源开发的环境影响,探索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的耦合关系。第三,构建矿产资源开发、经济、环境的耦合协调发展的指标体系,通过耦合协调度模型情景分析“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的影响,并进行分地区的协调水平及发展趋势分析与讨论。第四,通过空间计量模型估算长江经济带协调发展的空间关联性,并探索矿产资源开发对区域协调发展空间溢出效应的影响。通过上述研究,得到如下结论:第一,长江经济带的经济对矿产资源开发的推动作用相对较大,而矿产资源开发对于经济的推动作用相对较小。方差分析结果表明,在10个冲击期内矿产资源开发平均解释了经济发展5.98%的预测方差,经济发展解释了矿产资源开发79.05%的预测方差。表明近年来矿产资源开发和经济发展的协调关系,逐步由资源导向型发展模式向经济高质量发展模式迈进。第二,矿产资源开发对长江经济带各省市的环境影响仍需高度重视,同时不同类型的环境影响具有差异性。计算得出长江经济带矿产资源开发的综合环境影响评价值为0.36,评价等级为较差。其中,上海市的评价值为1.00,评价等级为良好;安徽省的评价值为0.47,评价等级为一般;江苏省、浙江省、江西省、湖北省、重庆市、四川省评价值分别为0.39、0.35、0.37、0.24、0.38、0.35,评价等级为较差;湖南省、贵州省、云南省评价值分别为0.15、0.15、0.11,评价等级为极差。第三,“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对长江经济带矿产资源开发-经济-环境耦合协调发展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在“大保护”情景下,与经济优先情景相比2016年矿产资源开发-经济-环境耦合协调度与之相似,2017年高出0.02,约高3.38%;预测到2025年较2018年增长0.04,涨幅6.34%,年均涨幅0.93%,较2025年经济优先情景高出0.06,约高9.82%。第四,矿产资源开发对长江经济带协调发展的空间溢出效应具有一定的推动作用。通过空间面板数据模型估计得出矿产资源的利用水平、收益水平和集约水平每上升1%,协调发展的空间溢出效应分别上升0.112%、0.149%、0.022%,产量水平每上升1%,协调发展的空间溢出效应下降0.113%。据此提出政策建议:优化空间结构,减少布局性风险;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推动矿业城市资源产业转型升级;严格实行限采区限采制度,高污染和保护性矿种限量开采;推进矿山清洁化、集约化发展,加快绿色矿山建设;建立流域矿产资源生态补偿机制。
袁立明[7](2018)在《矿产综合利用是矿企新的增长极 矿业大会矿产资源节约和高效利用分论坛指出矿业发展方向》文中研究说明矿产资源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资源,也是生态环境的构成要素之一。近年来在生态文明建设的大潮涌动之下,我国矿产资源节约工作呈现出新面貌。特别是十八大以来,在我国已有法律法规、规划等框架下,矿产资源节约利用工作更加受到重视。
张曦[8](2016)在《“一带一路”背景下我国西部五省矿业对外发展战略研究》文中提出中国作为世界第三大矿产资源国家、东亚工业体量最大的经济体、东亚最大的初级产品进出口加工基地,其在亚太地区发展中国家的核心地位毋庸置疑。尽管目前经济转型发展步伐加快,但庞大的矿产资源消耗的基数和较低的资源人均占有量,决定了矿产资源产业结构升级成为了我国整体产业结构升级中无法逾越的重要部分。与此同时中国西部欠发达区的矿产资源储量丰富,且矿业为其支柱产业之一,对于这种高度依赖矿产资源经济的西部地区来说,其经济转型的过渡和未来出路是亟待探讨和研究的。2013年9月“一带一路”战略构想的提出,为中国西部地区带来了对外交流的窗口,同时也为西部地区的矿产资源经济“走出去”提供了良好的机会。结合资源产业经济学、区域经济学、管理学等相关理论,本文首先对矿产资源产业概念及特征进行界定,根据矿产资源产业的特征划分部门范围。进一步梳理和筛选了相关研究方法,在对搜集数据整理分析的基础上,运用偏离份额法和区位熵分析法构建模型,计算和分析了矿业产业及部门的竞争力和专业化程度。本文通过对西部五省份的矿业开发总值和矿业细分部门的总产值进行实证分析,计算得出了五省份矿业产业及细分部门的份额因素、产业结构因素、区位竞争力因素以及区位熵值,取得的主要结论如下:(1)五省份的矿业产业整体水平高于全国水平,属于支柱性产业,对各省份的经济贡献大,并具有对外发展的优势。(2)在对矿业细分部门进行实证分析后,发现五省份的优势产业部门主要集中在采选业,而加工业相对落后,产品附加值,产业结构不合理。(3)五省份矿业企业普遍存在规模小,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率低的问题,不利于矿业整体的发展。本文用SWOT分析法对五省份矿业对外发展的优势、劣势、机会和威胁进行详细分析,提出了SWOT战略组合;并分析了周边国家的矿业投资环境以及“一带一路”战略对西部五省与周边国家矿业合作的影响。最后提出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增强矿业整体实力;淘汰落后产能、加快推进绿色制造工程;政策支持和鼓励企业兼并重组、提高企业竞争力;加强区域间合作、形成产业集聚等对策和建议。
杜雪明[9](2015)在《中国矿业权空间布局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当前全球新兴经济体不断崛起,世界经济和政治格局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发达国家已不再是刺激全球生产和消费的唯一源泉,未来不断崛起的发展中国家应通力合作改变全球政治和贸易形势。中国作为新兴经济体中的典型代表,发展势头强劲。但发展带来的矿产资源消费量大幅上涨,全球矿产品市场、矿业投资环境的变化和矿业结构的调整,这一系列变化将对我国矿业产生深远的影响,对中国矿政管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矿政管理的核心是矿业权管理。国家以矿产资源所有权人的身份,通过矿业权管理,实现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的基本要求。我国的矿业权管理历来是以政府管理为主体,在不同的时期,政府的定位不同。矿业权管理的重心在于矿业权布局的研究。目前为止国内涉及矿业权的文献也较多,但绝大多数都是研究矿业权(探矿权和采矿权)的性质、矿业权立法、矿业权管理的规范文件、矿业权制度改革、矿业权价值评估及我国矿业权市场,而有关矿业权布局的文献少之又少。然而对于矿业权如何进行合理布局、如何进行科学分区,如何把矿业权科学而已定量化,诸如此类问题的相关研究不多。本文通过对现有矿业权布局相关文献的分析,认为矿业权布局领域有以下科学问题需要解决:(1)究竟什么样的矿业权布局不合理?——要解决这个科学问题,则须对矿业权布局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系统总结分析归类。(2)如何解决矿业权布局不合理的问题?——要解决这个科学问题,则须对矿业权布局不合理的典型类型提供优化方案和模式总结。(3)如何把矿业权布局定量计算?——要解决这个科学问题,则须对矿区中影响矿业权布局的因素进行探讨,并把矿业权布局定量化。(4)什么样的矿区需要优化布局?矿业权布局较好的矿区又需要注意些什么?——要解决这个科学问题,则须根据矿业权布局等指标对矿区进行分类,明确各类矿区在矿政管理中的重心和主要任务。本文将围绕上述科学问题,对矿业权布局进行初步的理论探索。由于笔者水平及论文篇幅有限,有些问题未能进行深入研究,可以留作下一步研究。矿业权布局考虑的因素过多,如无特别说明,本文中的“矿业权布局”均指矿业权究竟布局。
秦楠[10](2014)在《论循环型矿业法律制度》文中研究表明随着我国矿业的迅速发展,加上人类不合理的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使得很多矿山面临环境危机,导致生态失衡,给当地居民和社会发展带来了巨大的灾害,如何减少和遏制矿产资源开采对环境的破坏,使矿业经济与社会协同发展,已经成为我们亟需解决的问题。循环经济的理念提出后,随着在国内外逐渐得到实践,产生了良好的生态效应和环境效益。循环经济的“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的经济发展原则在我国得到了高度认同,已成为我国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矿业开发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的特殊性决定了其发展循环经济的客观要求和现实需要,将矿业开发和循环经济相结合,建立循环型矿业是遏制矿业环境问题的有效出路。法制是循环型矿业发展的重要保障,以有效的法制手段来保障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协调,促进循环型矿业发展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以循环型矿业法律制度为研究对象,围绕着制度的起源、发展以及构成,层层递进展开分析,得出循环型矿业法律制度的建立并不是简单的将循环经济法律制度与矿业法律制度、环境保护法律制度融合在一起,而是应注意到矿业开发和矿业环境保护的特殊性,将相关法律制度进行完善后,在生态规律的指导下,按照有利于矿业开发和矿业环境保护的逻辑重新设计。当然,循环型矿业法律制的建立,并不是对以往环境法、行政法、矿业法律规制手段的抛弃,而是在对传统手段完善的基础上,与其整合,发挥各自的优势,对矿业生产全部环节做到有效的环境监督。本文正文分为4个章节。第一章:循环经济的起源是多方面的,它是各种社会问题的一个综合解决思路,是环境保护、经济增长、社会发展三者结合的一体化。由于矿产资源是由人而不是由自然来定义的,就像环境法、经济法、社会学对人的认识不一样,不同的学科由于知识背景的不同在对矿产资源的定义上往往也带有自己学科的特征,所以不同的学科对于循环经济的侧重点不同。在环境法上,发展循环经济的目的是希望通过在矿业生产中引入循环经济的手段,使矿产资源得到多层次的循环利用,不但可以达到保护和节约利用矿产资源的目的,更是可以解决目前中国严重的矿业污染破坏问题,为当前整个中国的环境危机消除一块难啃的“骨头”,所以本文在第一部分的开头首先介绍了矿业环境问题的类型和严重性,以此说明矿业环境问题必须得到控制,而法律是解决矿业环境问题的最好手段。接下来我们通过梳理新中国建国以来我国矿业法律的发展,摸清了我国目前矿业法律的主干法律和其配套的法律制度,得出的结论是,我国矿业法律虽然从无到有,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仍旧没有解决矿业环境问题。其根本的原因就是我国的矿业法律制度是建立在线性经济基础上的大工业观法律,法律的目的是为经济的发展服务,保护环境仅仅是为了更好的发展经济,绿色矿业是这种大工业观法律的最新成果,虽然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矿业环境问题,但是却治标不治本。而循环经济是对传统经济发展模式的变革,循环经济承认环境是有极限的,这就限定了经济也是有极限的,所以环境保护不应当是经济发展的附庸,而是应当在生态环境的可承受范围之内,做到经济和环境协同发展,所以发展矿业循环经济是解决矿业问题的有效手段,我们在第一部分的最后,提出了发展循环型矿业的思路,对循环型矿业的内涵和理论进行了展示,并与传统矿业的发展模式进行了对比,为下文建立循环型矿业法律制度打下理论基础。第二章:在上一章我们提出了循环型矿业的概念后,为了承接上文,我们在这一章就要将循环型矿业制度化,因此本章开头首先介绍了循环型矿业法律制度的内涵和特征,以及建立循环型矿业法律制度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法律是客观实际的反映,循环型矿业法律制度也要遵循这一原则,为了让循环型矿业法律制度符合矿业发展的需求,具有法律实效,我们在展开具体的法律建构前,一定要了解矿业发展的实际需求,以及目前我国矿业法律对这些要求的支撑力是否足够,如果不足,必须要在哪些方面完善,以此建立起符合实际需要的循环型矿业法律制度,这是本章要达到的目的。通过我们的考察发现,现行法律制度无法支撑起循环型矿业法律制度的运行,并对现行矿业法律制度的缺陷进行了分析归纳,为下文的完善埋下伏笔。第三章:本章是研究国外比较有代表性的发达国家如美国、德国、日本等国矿业法律制度的先进经验,再对我国的矿业制度进行对比,找出我国矿业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为我国发挥后发优势,制定循环型矿业法律制度提供宝贵经验。通过对于外国矿业法律制度的研究发现,因为国情和矿产资源赋存状况的不同,导致国外对于循环经济的理解不同。日本和德国都是发展循环经济的典型国家,但是这两个国家因为矿产资源的匮乏,所以这两个国家没有完全对应于我国的循环型矿业法律制度,这些国家的法律大部分是针对矿业废物的处理。矿业丰富的国家,如美国等,虽然矿产丰富,但是这些国家只把循环经济当作环境保护的手段而已,没有上升为国家环境政策的层面,比较性都不直接,所以国外矿业发达国家没有我国意义上的以循环经济作为发展模式的矿业法律制度,所以在这一章进行与外国法律对比的时候,对比的仅仅是对于促进我国循环型矿业有借鉴意义的外国矿业法律制度,而不是直接拿外国的循环型矿业法律制度与我国的矿业法律制度进行对比。第四章:在本章中,我们详细论证了循环型矿业法律制度的实质、特点、立法原则、调整范围和基本的立法框架,并根据循环型矿业的强烈需求和国外矿业发达国家的经验,提出了建立我国循环型《矿业法》的设计思路,并详细论证了循环型《矿业法》存在的必要性,以及循环型《矿业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定位,以及该法与其他法律的衔接和配合。在文章的最后,我们建立了循环型矿业法律制度的特殊制度。当然,这并不是说其他制度不需要或者不重要,作为循环经济的一种,循环经济的普通制度在矿业循环经济中也是通用的,但是限于篇幅,再加之矿业的发展变化,1制度的设计也不是一成不变的,需要随时调整,所以我们在论文中对于普通的循环经济制度就不再赘述,而是“精确打击”式的提出循环型矿业最直接、最敏感的特殊制度。
二、发展中国家的小矿资源开发与管理(下)(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发展中国家的小矿资源开发与管理(下)(论文提纲范文)
(1)“依石而兴”:济宁市Z村工业化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文献综述 |
(一)国外研究状况 |
(二)国内研究状况 |
(三)文献简评 |
三、基本概念 |
四、理论工具 |
五、研究方法 |
六、创新之处 |
第一章 Z村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
一、Z村基本情况 |
(一)自然状况 |
(二)社会经济状况 |
(三)文化状况 |
二、Z村工业化发展的基础——石企 |
(一)石企经营方式 |
(二)石企经营者 |
第二章 Z村工业化的兴起和发展 |
一、2003 年前Z村矿产的开采和加工 |
(一)石企兴起的必然性 |
(二)石企兴起的偶然性 |
二、初期石企的建立和发展 |
(一)政策激励下的初期石企 |
(二)带头人的示范引领 |
三、石企的规模化发展 |
(一)招商引资初见成效 |
(二)石企数量井喷与环境污染加剧并存 |
(三)筹建工业园区应对发展隐患 |
四、石企的标准化建设 |
(一)政策导向转变下的石企 |
(二)石企转型发展 |
第三章 Z村工业化发展对经济社会的积极影响 |
一、工业化发展对Z村的影响 |
(一)产业结构多元化 |
(二)社会结构转变 |
(三)基础设施日益完善 |
二、工业化发展对Z村村民的影响 |
(一)生计方式多元化 |
(二)生活方式现代化 |
(三)社会关系网络拓展 |
(四)村民素质提升 |
第四章 Z村工业化发展的困境 |
一、管理存在缺陷 |
(一)家长制管理作风 |
(二)管理非规范化 |
二、发展非可持续性 |
(一)依附之危 |
(二)土地受损严重 |
三、外部环境制约 |
(一)自然地理环境制约 |
(二)市场环境制约 |
(三)政策环境制约 |
第五章 突破困境——Z村工业化发展的未来 |
一、实行现代化企业管理方式 |
(一)促进企业规范化管理 |
(二)建立科学合理的人才引进制度 |
二、推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
(一)构建完整的土地管理体系 |
(二)优化多元主导型产业结构 |
(三)加强环境污染治理 |
三、加强政府的适度干预引导 |
(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
(二)加强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访谈提纲 |
附录二 研究相关的图片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和研究成果 |
致谢 |
(2)国际投资环境保护之国家责任研究 ——以中国海外投资为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前言 |
第一章 国际投资环境保护问题和国际法律制度 |
第一节 国际投资之环境保护问题 |
一、国际投资与其环境效应问题 |
二、国际投资环境保护之国家责任问题 |
三、国际投资环境保护之国家责任的法律逻辑分析 |
第二节 国际投资环境保护相关国际法律制度 |
一、国际投资环境保护相关国际法和案例 |
二、投资国关于境外投资环境保护之立法 |
三、东道国关于外商投资环境保护之立法 |
四、投资国与东道国双边投资协定之法律协调 |
第三节 中国境外投资环境保护现有法律体系及其问题 |
一、中国境外投资环境保护现有法律体系介绍 |
二、中国境外投资环境保护现有法律体系的问题 |
第二章 国际投资环境保护之国家预防责任 |
第一节 国际投资之环境保护与预防原则 |
一、预防原则之概述 |
二、国际投资环境保护国家预防责任之体现 |
三、中国境外投资中预防责任之体现 |
第二节 国际投资环境影响评价方面的国家预防责任 |
一、国际投资与环境影响评价 |
二、各国环境影响评价之立法实践 |
三、中国环境影响评价之立法实践 |
四、中国境外投资环境影响评价法律制度之完善 |
第三节 国际投资与绿色金融相关之国家预防责任 |
一、国际投资与绿色金融 |
二、各国关于绿色金融之立法实践 |
三、中国关于绿色金融之立法实践 |
四、中国境外投资绿色金融法律制度之完善 |
第四节 国际投资协定环境条款中国家预防责任 |
一、国际投资协定之环境条款 |
二、中国投资保护协定中环境条款之现状 |
三、中国投资保护协定中环境条款之完善 |
第三章 国际投资所致环境损害之国家责任及构成要件 |
第一节 国际投资所致环境损害之国家责任 |
一、传统国家责任理论 |
二、国际法不加禁止行为所致国家责任 |
三、国际投资所致环境损害的国家责任之具体构成要件分析 |
四、中国境外投资所致环境损害的国家责任分析和完善建议 |
第二节 私人境外投资所致环境损害之国家归责 |
一、域外私人行为之国家归责 |
二、中国境外投资所致环境损害之国家归责 |
第四章 国际投资所致环境损害之国家责任形式、分担机制与免责问题 |
第一节 国际投资所致环境损害之国家责任形式 |
一、国家责任的主要形式 |
二、国际投资所致环境损害相关国家责任的形式 |
第二节 国际投资所致环境损害之损失分担机制 |
一、跨界损害之损失分担机制 |
二、国际投资所致环境损害之损失分担机制 |
三、中国境外投资所致环境损害的损失分担机制之完善 |
第三节 国际投资所致环境损害的国家赔偿责任之免责情形 |
一、同意或重大过错 |
二、不可抗力 |
三、危难和危急情形 |
四、已经采取了一切必要和适当措施 |
第五章 特定领域国际投资环境问题之国家赔偿责任 |
第一节 核领域国际投资所致环境问题之国家赔偿责任 |
一、核领域环境损害之国家赔偿责任 |
二、中国核领域境外投资所致环境问题之国家责任分析 |
三、中国核领域境外投资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之完善 |
第二节 航天领域国际投资所致环境问题之国家赔偿责任 |
一、航天领域事故损害之国家赔偿责任 |
二、中国航天领域境外投资所致环境损害之国家责任 |
三、中国航天领域境外投资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之完善 |
第三节 石油产业领域国际投资所致环境问题之国家赔偿责任 |
一、石油产业领域环境损害之国家赔偿责任 |
二、中国石油领域境外投资所致环境损害之赔偿责任分析 |
三、中国石油领域境外投资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之完善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后记 |
(3)海洋污染区域治理的国际法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三、问题意识 |
四、研究方法 |
五、文献综述 |
五、学位论文预期创新点 |
第一章 海洋污染治理机制的现状问题 |
第一节 海洋污染产生的原因及其后果 |
一、海洋污染的主要来源 |
二、海洋污染物的自然类型及其后果 |
三、海洋污染区域性恶化的现状 |
第二节 海洋污染法律治理机制的类型及效果 |
一、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为基础的全球海洋污染治理机制 |
二、海洋污染全球治理所面临的问题 |
三、海洋污染区域性治理机制 |
第三节 中国海洋污染问题及区域治理的现状 |
一、中国海洋生态环境污染现状 |
二、中国海洋污染区域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
第四节 小结 |
第二章 海洋污染区域治理的主要理论分析 |
第一节 海洋污染区域治理的基本原则 |
一、国际合作原则 |
二、风险预防原则 |
三、综合生态系统管理原则 |
第二节 海洋污染治理理论的主要内容 |
一、全球治理理论对海洋污染治理的影响 |
二、全球海洋治理的内容及问题 |
第三节 海域权益对海洋污染治理的影响 |
一、海域权益的基本类型 |
二、海域权益的生态性 |
三、海域权益的排他及专有性 |
第四节 区域治理理论的适用性 |
一、区域治理的主要理论基础 |
二、海洋污染区域治理的基本内容 |
三、海洋污染区域治理的主体适用性 |
四、海洋污染区域治理的法理优势 |
第五节 小结 |
第三章 海洋污染区域治理机制的考察与分析 |
第一节 国际法对海洋污染区域治理机制的硬实施及软影响 |
一、硬法对海洋污染区域治理机制的影响和作用 |
二、软法的实施及对海洋污染区域治理机制的影响 |
第二节 各国际法主体对海洋污染区域治理机制的影响 |
一、国家行为在海洋污染治理中的善治 |
二、国际组织对海洋污染区域治理机制的引领和推动 |
三、海洋非政府组织对海洋污染区域治理的参与及促进 |
第三节 对部分代表性区域治理机制的概述 |
一、地中海模式 |
二、波罗的海模式 |
三、西北太平洋行动计划 |
四、黄海大海洋生态系统项目 |
五、对代表性区域治理机制的分析 |
第四节 区域性法律规制对海洋污染区域治理的影响 |
一、区域规制对海洋污染区域治理的影响力 |
二、区域性规制在海洋污染治理中的局限性问题 |
第五节 小结 |
第四章 海洋污染区域治理的机制构建 |
第一节 海洋污染区域治理信息共享机制 |
一、基于风险预防原则的信息共享机制 |
二、信息共享的内容及范围界定 |
第二节 海洋污染区域治理合作机制 |
一、以多方共治原则为基础的合作机制 |
二、区域内污染源控制与治理措施 |
第三节 海洋污染区域治理的评价、评估及赔偿机制 |
一、海洋污染区域治理的评价及评估机制 |
二、海洋污染区域治理损害赔偿机制 |
第四节 海洋污染区域治理资金保障措施 |
一、既有资金保障措施 |
二、其他资金保障措施探讨 |
第五节 海洋污染区域治理中的争端解决机制 |
一、海洋污染区域治理中争端的自愿调解程序 |
二、海洋污染区域治理中争端的强制程序 |
第六节 小结 |
第五章 中国参与海洋污染区域治理的实施路径 |
第一节 中国参与海洋污染区域治理的动因与契机 |
一、中国参与海洋污染区域治理的动因 |
二、中国参与海洋污染区域治理的契机 |
第二节 中国参与海洋污染区域治理的理念与目标 |
一、区域合作的深化——树立共同理念 |
二、区域合作的深化——确立统一目标 |
第三节 中国参与海洋污染区域治理的机制保障 |
一、信息公开和信息共享机制 |
二、资金保障机制 |
三、协调区域内多个层面的立法和执法机制 |
四、完善国内海洋治理机制 |
五、履约监督和争端解决机制 |
第四节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目录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4)我国矿产资源利益分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国内研究综述 |
(二)国外研究综述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四、创新与不足 |
(一)可能的创新点 |
(二)研究的不足之处 |
第一章 矿产资源利益分配概述 |
1.1 相关概念界定 |
1.1.1 矿产资源 |
1.1.2 利益 |
1.1.3 利益分配 |
1.1.4 矿产资源利益分配 |
1.2 矿产资源利益分配相关理论 |
1.2.1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矿产资源利益分配思想 |
1.2.2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矿产资源利益分配思想 |
1.2.3 西方矿产资源利益分配相关理论 |
1.3 矿产资源利益分配实践经验 |
1.3.1 中国古代及近代矿产资源利益分配实践经验 |
1.3.2 资本主义国家矿产资源利益分配实践经验 |
1.3.3 社会主义国家矿产资源利益分配实践经验 |
第二章 我国矿产资源利益分配的经验与问题 |
2.1 改革前矿产资源利益分配的经验与问题 |
2.1.1 总体情况 |
2.1.2 基本经验 |
2.1.3 主要问题 |
2.2 改革中矿产资源利益分配的经验与问题 |
2.2.1 总体情况 |
2.2.2 基本经验 |
2.2.3 主要问题 |
2.3 “深改”以来矿产资源利益分配的经验与问题 |
2.3.1 总体情况 |
2.3.2 基本经验 |
2.3.3 主要问题 |
第三章 我国矿产资源利益分配中存在问题的成因分析 |
3.1 理论认识误区 |
3.1.1 忽略对矿山地租理论的研究 |
3.1.2 地质矿业规律理解错位 |
3.1.3 法律规范存在逻辑矛盾 |
3.2 政策实践偏差 |
3.2.1 借鉴国内外经验不全面 |
3.2.2 税费政策运用不准确 |
3.2.3 利益主体不平衡 |
第四章 完善我国矿产资源利益分配的原则 |
4.1 坚持党的领导 |
4.1.1 加强党对矿产资源利益分配的领导 |
4.1.2 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 |
4.2 坚持国有化方向 |
4.2.1 国有化的依据 |
4.2.2 国有化的内涵 |
4.2.3 国有化的步骤 |
4.3 坚持人民共享目标 |
4.3.1 侧重民生领域建设 |
4.3.2 健全利益共享可持续发展机制 |
4.4 坚持社会共建方式 |
4.4.1 中央统筹矿产资源利益分配 |
4.4.2 协调相关主体权利冲突 |
第五章 完善我国矿产资源利益分配的举措 |
5.1 完善矿产资源利益分配理论 |
5.1.1 规范参与分配的规则依据 |
5.1.2 健全参与分配主体范畴 |
5.1.3 调整矿产资源利益分配价值取向 |
5.2 全面深化矿产资源体制改革 |
5.2.1 坚守矿产资源国家所有制 |
5.2.2 全面放开竞争性环节 |
5.3 提升矿产资源利益分配治理水平 |
5.3.1 完善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 |
5.3.2 健全矿产资源税费体系 |
5.3.3 矿产资源利益分配法治化建设 |
5.3.4 生态文明制度体制建设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 |
(5)全球供应链重构下的我国矿业对外直接投资转型 ——基于投资模式和效率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1.1 国际矿业新形势 |
1.1.2 国内矿业形势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对外投资理论研究综述 |
1.3.2 我国矿业对外直接投资研究综述 |
1.4 主要内容 |
1.5 研究路线与研究方法 |
1.6 主要创新点 |
2 全球供应链重构与矿产资源 |
2.1 现代全球供应链的定义和内涵 |
2.2 全球供应链的重构分析 |
2.2.1 全球供应链的重构历程 |
2.2.2 全球供应链的重构趋势 |
2.3 全球供应链重构对中国的影响 |
2.3.1 全球供应链重构的背景 |
2.3.2 中国全球供应链的战略意义 |
2.4 全球供应链重构的矿业视角分析 |
2.4.1 供应链上游的话语权和利益分配 |
2.4.2 供应链上游的竞争和战略产业发展 |
2.5 我国供应链上游面临的问题与对策 |
2.6 本章小结 |
3 我国矿产资源特征及对外直接投资现状 |
3.1 我国矿产资源特征分布 |
3.2 我国矿业对外直接投资发展历程 |
3.2.1 初始阶段(1993年以前) |
3.2.2 起步阶段(1993-2000年) |
3.2.3 增长阶段(2000-2013年) |
3.2.4 调整阶段(2013至今) |
3.3 我国矿业对外投资现状 |
3.3.1 投资规模和数量 |
3.3.2 投资区域分布 |
3.3.3 投资种类和权益分布 |
3.3.4 投资主体构成 |
3.4 我国矿业对外直接投资趋势 |
3.4.1 我国矿业对外投资的机遇正在形成 |
3.4.2 我国矿业对外投资的需求不断加大 |
3.5 本章小结 |
4 我国矿业对外直接投资的模式分析 |
4.1 我国矿业对外直接投资模式比较 |
4.2 中国矿业对外投资模式演进历程 |
4.2.1 绿地投资模式 |
4.2.2 跨国并购模式 |
4.2.3 两种投资模式对比分析 |
4.3 我国矿业对外投资模式选择的影响因素分析 |
4.3.1 企业自身因素对投资模式的影响 |
4.3.2 东道国因素对投资模式的影响 |
4.4 中国矿业对外投资进入方式影响因素实证分析 |
4.4.1 数据来源与变量选取 |
4.4.2 模式建立与估计方法 |
4.4.3 实证结果分析 |
4.5 本章小结 |
5 中国矿业对外直接投资效率分析 |
5.1 研究方法介绍 |
5.2 变量选取和数据说明 |
5.2.1 变量选取和说明 |
5.2.2 数据来源及描述 |
5.3 单边随机前沿模型 |
5.3.1 模型构建 |
5.3.2 实证结果和分析 |
5.4 双边随机前沿模型 |
5.4.1 模型构建 |
5.4.2 基础模型估计 |
5.4.3 实证结果和分析 |
5.4.3.1 投资效应总结 |
5.4.3.2 投资净效应区域分布 |
5.4.3.3 投资净效应国家分布 |
5.4.3.4 一带一路和战略矿产国家的投资净效应 |
5.5 本章小结 |
6 我国矿业对外直接投资的转型探索 |
6.1 中国矿业对外直接投资的模式选择 |
6.1.1 并购为主的投资模式 |
6.1.1.1 有利于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
6.1.1.2 有利于获得矿产品定价权 |
6.1.2 并购的具体策略 |
6.1.2.1 以间接并购为主,直接并购为辅 |
6.1.2.2 以联合并购为主 |
6.1.2.3 灵活使用支付手段 |
6.1.2.4 以参股为主,谨慎控股 |
6.1.3 识别和应对并购风险 |
6.1.3.1 并购风险识别 |
6.1.3.2 风险应对策略 |
6.1.4 把握对外并购时机 |
6.2 中国矿业直接对外直接投资的策略建议 |
6.2.1 合理布局全球矿产资源 |
6.2.1.1 理性选择投资目标和区位 |
6.2.1.2 充分利用发达国家的矿业资本市场 |
6.2.2 加大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投资规模 |
6.2.2.1 我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之间的投资机遇 |
6.2.2.2 我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面临的挑战 |
6.2.2.3 我国矿业投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策略建议 |
6.3 本章小结 |
7 结论 |
7.1 本文结论 |
7.2 本文不足与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6)长江经济带矿产资源开发-经济-环境耦合协调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作者简历 |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存在问题 |
1.2.1 矿产资源开发-经济耦合关系研究进展 |
1.2.2 矿产资源开发-环境耦合关系研究进展 |
1.2.3 矿产资源开发-经济-环境耦合关系研究进展 |
1.2.4 长江经济带协调发展研究现状 |
1.2.5 存在问题 |
1.3 研究目的与内容 |
1.3.1 研究目的 |
1.3.2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5 论文创新点 |
1.6 论文工作量 |
1.7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矿产资源开发-经济-环境耦合协调发展理论基础与定量分析方法 |
2.1 概念界定 |
2.1.1 耦合 |
2.1.2 协调和协调发展 |
2.2 理论基础 |
2.2.1 矿产资源经济理论 |
2.2.2 环境经济与环境影响理论 |
2.2.3 可持续发展理论 |
2.2.4 环境库兹涅茨理论 |
2.2.5 系统科学理论 |
2.3 定量分析方法 |
2.3.1 向量自回归分析方法 |
2.3.2 耦合协调度分析方法 |
2.3.3 空间自回归与空间误差分析方法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长江经济带矿产资源开发与经济耦合关系研究 |
3.1 长江经济带矿产资源分布与矿业发展 |
3.1.1 长江经济带矿产资源分布特征 |
3.1.2 长江经济带矿业发展特征 |
3.2 长江经济带矿产资源开发与经济耦合关系分析 |
3.2.1 向量自回归模型构建 |
3.2.2 数据来源与处理 |
3.2.3 向量自回归结果分析 |
3.3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长江经济带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耦合关系研究 |
4.1 长江经济带环境现状与矿区环境现状分布 |
4.1.1 长江经济带总体环境现状 |
4.1.2 长江经济带矿区环境现状分布 |
4.2 长江经济带矿产资源开发的环境影响识别 |
4.3 长江经济带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耦合关系分析 |
4.3.1 空间占用影响 |
4.3.2 污染排放影响 |
4.3.3 土壤环境影响 |
4.3.4 地质环境影响 |
4.3.5 综合环境影响及评价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大保护战略下长江经济带矿产-经济-环境耦合协调度时空演化研究 |
5.1 耦合协调度模型构建 |
5.1.1 耦合协调度测算 |
5.1.2 耦合协调度预测 |
5.2 情景设置 |
5.3 指标体系与数据处理 |
5.3.1 指标体系 |
5.3.2 数据来源与处理 |
5.4 耦合协调度分析 |
5.4.1 综合评价指数分析 |
5.4.2 耦合协调度结果分析 |
5.5 耦合协调度预测及情景分析 |
5.6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长江经济带矿产资源开发与协调发展的空间溢出效应研究 |
6.1 空间相关性分析 |
6.1.1 空间权重矩阵设定 |
6.1.2 数据来源与处理 |
6.1.3 空间自相关性检验 |
6.2 空间溢出效应分析 |
6.2.1 空间计量模型构建 |
6.2.2 数据来源与处理 |
6.2.3 空间溢出效应结果分析 |
6.3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长江经济带矿产资源开发-经济-环境协调发展政策建议 |
7.1 优化空间结构 |
7.2 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 |
7.3 推动矿业城市资源产业转型升级 |
7.4 严格实行限采制度 |
7.5 推进矿山清洁化和集约化发展 |
7.6 建立流域矿产资源生态补偿机制 |
第八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8.1 研究结论 |
8.2 未来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1 长江经济带矿区环境现状汇总表 |
附录2 长江经济带矿区与禁止开发区重叠情况汇总表 |
附录3 2006-2017年长江经济带经济指标数据 |
附录4 2006-2017年长江经济带环境指标数据 |
附录5 2006-2017年长江经济带矿产资源开发指标数据 |
(8)“一带一路”背景下我国西部五省矿业对外发展战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1.2.1 国外资源产业经济研究进展 |
1.2.2 国内矿产资源产业研究进展 |
1.2.3 国内矿业对外发展研究现状 |
1.3 研究目的与研究意义 |
1.3.1 研究目的 |
1.3.2 研究意义 |
1.4 研究内容 |
1.5 研究关键和技术难点 |
1.5.1 研究关键 |
1.5.2 研究难点 |
1.6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及完成的工作量 |
1.6.1 研究方法 |
1.6.2 技术路线 |
1.6.3 完成的工作量 |
1.7 主要成果及创新点 |
2. 矿业对外发展战略研究的理论基础 |
2.1 矿产资源产业概述 |
2.2 矿产资源产业对外发展研究理论基础 |
2.2.1 矿产资源最优耗竭理论 |
2.2.2 资源产业发展理论 |
2.2.3 区域经济空间结构理论 |
2.2.4 区域分工理论 |
2.2.5 资源资本理论 |
2.3 矿产资源产业研究方法体系 |
2.3.1 经济学方法及模型 |
2.3.2 数学统计法 |
2.3.3 计量经济学方法 |
2.3.4 管理学方法及模型 |
3.基于偏离份额法西部五省矿业实证分析 |
3.1 研究区域概况 |
3.1.1 地理位置 |
3.1.2 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
3.1.3 矿产资源情况 |
3.1.4 矿产资源产业情况 |
3.2 偏离份额法 |
3.2.1 数据来源 |
3.2.2 数学模型 |
3.3 五省矿业实证分析 |
3.3.1 矿业产业分析 |
3.3.2 矿业部门分析 |
3.4 本章小结 |
4.西部五省矿业区位熵分析 |
4.1 区位熵分析法 |
4.2 矿业产业区位熵分析 |
4.3 矿业部门区位熵分析 |
4.3.1 青海矿业细分部门区位熵分析 |
4.3.2 新疆矿业细分部门区位熵分析 |
4.3.3 云南矿业部门区位熵分析 |
4.3.4 西藏矿业部门区位熵分析 |
4.4 本章小结 |
5. 西部五省矿业对外发展SWOT分析 |
5.1 周边国家矿产资源及经济发展情况 |
5.1.1 东盟十国 |
5.1.2 中亚五国 |
5.1.3 其他国家 |
5.2 五省与周边国家贸易情况 |
5.2.1 广西与东盟贸易情况 |
5.2.2 云南与东盟贸易情况 |
5.2.3 西藏边境贸易情况 |
5.2.4 青海对外贸易情况 |
5.2.5 新疆与中亚贸易情况 |
5.3 SWOT分析 |
5.3.1 优势分析 |
5.3.2 劣势分析 |
5.3.3 机会分析 |
5.3.4 威胁分析 |
5.4 本章小结 |
6. “一带一路”对西部五省与周边国家矿业发展影响分析 |
6.1 周边国家矿业投资环境分析 |
6.1.1 哈萨克斯坦矿业投资环境分析 |
6.1.2 塔吉克斯坦矿业投资环境分析 |
6.1.3 乌兹别克斯坦矿业投资环境分析 |
6.1.4 吉尔吉斯斯坦矿业投资环境分析 |
6.1.5 东盟各国矿业投资环境分析 |
6.2 “一带一路”战略对西部五省与周边国家矿业发展影响分析 |
6.2.1 国家层面上促进矿业领域合作 |
6.2.2 “一带一路”战略优先基础设施建设 |
6.2.3 “一带一路”战略推动绿色经济发展 |
6.3 本章小结 |
7. 西部五省矿业对外发展的对策建议 |
7.1 优化调整矿业产业结构,增强矿业整体实力 |
7.2 鼓励企业兼并重组,提高矿业企业竞争力 |
7.3 淘汰落后产能,加快推进绿色制造工程 |
7.4 增强五省份间的合作,促进资源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 |
7.5 企业实现由“走出去”到“融进去” |
8. 结论 |
8.1 结论与认识 |
8.2 讨论与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9)中国矿业权空间布局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引言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1.3 矿业权管理研究综述 |
1.4 矿业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
1.5 研究的内容和方法 |
1.6 主要工作量 |
第2章 中国矿业权管理现状 |
2.1 中国矿产资源法律体系 |
2.2 现有的矿产资源管理制度 |
第3章 矿业权设置方案制度探析 |
3.1 矿业权设置方案制度的推行 |
3.2 矿业权管理统计分析 |
3.3 对矿业权设置方案制度思考 |
第4章 矿业权布局研究 |
4.1 矿业权设置方案与矿业权管理 |
4.2 矿业权布局案例分析 |
4.3 矿业权布局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
4.4 矿业权整合模式探讨 |
4.5 矿业权设置的原则总结 |
4.6 矿业权整合合理性边界模型 |
4.7 矿业权设置方案制度优化布局的功能实现 |
第5章 矿业权布局模型初探 |
5.1 矿区布局模型(ML模型)简介 |
5.2 矿区管理综合模型(REL)中的重要系数 |
5.3 矿业权布局模型中各坐标的内涵讨论 |
5.4 矿业权布局模型的建立 |
5.5 基于矿业权布局综合模型(REL模型)的矿区分类 |
第6章结论 |
6.1 论文的主要结论和成果 |
6.2 论文的创新点 |
6.3 下一步研究 |
附表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论循环型矿业法律制度(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第一章 循环型矿业的起源 |
第一节 矿业开发与环境保护 |
一、 我国当前矿业污染破坏的严重性 |
二、 矿业环境问题的类型和成因 |
第二节 我国现有矿业法律体制 |
一、 中国矿业法律的发展 |
二、 中国现有矿业环保法律制度的构成 |
第三节 绿色矿山制度带来的新发展 |
一、 绿色矿山的缘起 |
二、 绿色矿山的内涵和取得的成绩 |
三、 绿色矿山对于解决矿业环境问题的不足 |
第四节 我国矿山环境保护法律问题的识别 |
一、 矿业法律是矿业环境问题的回应 |
二、 矿业环境问题的实质 |
第五节 循环型矿业:解决矿业环境问题的有效途径 |
一、 循环型矿业的含义 |
二、 矿业循环经济的理论重构 |
三、 循环型矿业与绿色矿山的区别与联系 |
四、 循环型矿业的理论基础 |
第二章 循环型矿业的法律需求 |
第一节 循环型矿业法律制度的内涵 |
一、 循环型矿业法律制度的定义 |
二、 循环型矿业法律制度的特征 |
三、 循环型矿业法律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
第二节 循环型矿业的基本法律需求 |
一、 重视法律制度的整体性 |
二、 重视法律制度的过渡性 |
三、 重视法律制度的协调性 |
四、 重视法律制度的公正性 |
五、 重视法律制度的创新性 |
六、 重视法律制度的可操作性 |
第三节 我国现行法律制度的缺陷 |
一、 现行立法体系分散打破了循环型矿业的整体性 |
二、 循环型矿业立法经验不足 |
三、 现行立法观念落后不符合循环型矿业的要求 |
四、 法律责任的缺失和不当使循环型矿业缺乏保障 |
五、 缺乏技术支持使循环型矿业失去存在的物质基础 |
六、 循环型矿业公众参与机制滞后 |
第三章 国内外与循环型矿业有关的法律制度的比较研究 |
第一节 与国外矿业制度对比 |
一、 清洁生产制度对比 |
二、 尾矿处理制度对比 |
三、 小矿制度对比 |
四、 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对比 |
五、 法律责任制度对比 |
第二节 与典型国家矿业法律对比 |
一、 日本矿业法律 |
二、 美国矿业法律 |
三、 马来西亚矿业法律 |
第四章 循环型矿业的法律制度的建设 |
第一节 循环型矿业立法模式比较研究 |
一、 以德国和日本为代表的综合立法模式 |
二、 以美国为代表的混合立法模式 |
三、 我国循环型矿业的立法模式选择 |
第二节 我国循环型矿业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 |
一、 立法协调原则 |
二、 循环经济“3R”原则 |
三、 从实际出发原则 |
四、 坚持“政府主导、市场推进、公众参与”原则 |
第三节 我国循环型《矿业法》的构建 |
一、 制定循环型《矿业法》 |
二、 制定循环型《矿业法》应注意的问题 |
第四节 循环型矿业特殊法律制度的建构 |
一、 循环型矿业规划制度 |
二、 循环型矿业矿业权制度 |
三、 循环型矿业整合制度 |
四、 循环型矿业二次资源利用制度 |
五、 循环型矿业下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
六、 循环型矿业造血式生态补偿制度 |
七、 循环型矿业公众参与制度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历 |
发表的学术论文和进行的科研项目 |
四、发展中国家的小矿资源开发与管理(下)(论文参考文献)
- [1]“依石而兴”:济宁市Z村工业化发展研究[D]. 张月. 云南师范大学, 2021(08)
- [2]国际投资环境保护之国家责任研究 ——以中国海外投资为视角[D]. 贾辉. 中国政法大学, 2021(11)
- [3]海洋污染区域治理的国际法机制研究[D]. 李秀华. 山东大学, 2020(01)
- [4]我国矿产资源利益分配研究[D]. 王中庆. 山西大学, 2020(12)
- [5]全球供应链重构下的我国矿业对外直接投资转型 ——基于投资模式和效率研究[D]. 宁杰.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020(01)
- [6]长江经济带矿产资源开发-经济-环境耦合协调发展研究[D]. 方传棣. 中国地质大学, 2019(03)
- [7]矿产综合利用是矿企新的增长极 矿业大会矿产资源节约和高效利用分论坛指出矿业发展方向[J]. 袁立明. 地球, 2018(02)
- [8]“一带一路”背景下我国西部五省矿业对外发展战略研究[D]. 张曦.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016(08)
- [9]中国矿业权空间布局研究[D]. 杜雪明.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015(10)
- [10]论循环型矿业法律制度[D]. 秦楠. 中国海洋大学, 201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