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发陆上石油资源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发陆上石油资源条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论文文献综述)

温家宝[1](20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6号》文中研究说明《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的决定》已经2011年9月21日国务院第17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总理温家宝二○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国务院[2](2011)在《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的决定》文中研究指明1.2011年9月30日国务院令第606号公布2.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作如下修改:第十一条修改为:"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应当依法纳税。"本决定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1990年1月15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发布,1995年7月28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修订的《中外合作开

郑远民,冷雅宜[3](2008)在《中国能源安全中的国际长期合同问题》文中研究表明能源国际长期合同是指国家与国家之间,或国家与外国公司之间或东道国公司与外国公司之间在能源勘探、开发、生产、供给、贸易和利用等方面设定各自权利义务关系的长期协议。能源国际长期合同较其他的国际合同在法律性质、特征、成立与效力、权利和义务、争议的解决等方面存在很大的不同,因而其法律规制及在履行中的特殊性显而易见。中国应加强能源国际长期合同的研究,确保能源经济主权和安全。

王文鑫[4](2020)在《我国海洋石油对外合作体制及其影响因素研究》文中认为我国已建成了5000万吨规模持续稳产的近海油气田生产基地,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浅海、中浅海油气田开发技术和管理体系,海洋石油对外合作事业取得了阶段性的重要成果。随着国内油气资源对外依存度的逐年攀升,我国正在制定进一步增储上产计划,并在制度层面积极推进油气体制改革。作为我国油气行业重要组成部分的海洋石油工业,在这历史的关键时期,有必要审视对外合作的发展历程、组成要素和现状。因此,研究我国海洋石油对外合作体制构成及其影响因素,并在国家能源政策和油气体制改革的要求下,提出对外合作体制优化建议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本文以我国海洋石油对外合作体制为研究对象,运用文献法、访谈法和比较研究法进行系统研究。首先概述了我国海洋石油对外合作体制研究的背景、目的和意义,明确了研究内容与框架。其次,借鉴了国际石油合作相关理论,通过大量文献研究、数据整理、国际案例分析和对比,构建了我国海洋石油对外合作体制的结构框架,并在对国外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后,系统地梳理了我国海洋石油对外合作体制的各个构成要素具体内容,包括对外合作的配套法律法规体系、石油合同形式、合作主体、经营形式、合作种类等。其次,提出了国际海洋石油对外合作体制常见影响因素,并就当前影响我国海洋石油对外合作体制的因素进行的具体分析,包括我国政治经济环境、国家策略、油气能源形势和行业策略、法律法规制度的变化、财税制度情况、海洋石油资源潜力和技术水平等方面,分析了各因素的影响效用。最后,通过上述我国海洋石油体制系统分析,提出目前体制存在的问题,并给出了海洋石油对外合作体制优化建议。

徐东,崔宝琛,唐建军[5](2019)在《国内油气资源对外合作面临的新变化及对策建议》文中提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油气行业勘探开发环节及上游对外合作的改革历程,与国家油气体制整体改革基本同步,是小步快走的渐进节奏。2019年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的发布必定会促进中国油气行业勘探开发市场竞争环境更加公平开放,增加市场主体数量和参与度。总结和分析新版外商准入负面清单与之前的《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条例》和《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改革带来十个差异:政策文件层级和法律依据差异,油气矿权所有和管理模式差异,总体开发方案定位和作用差异,运营管理模式差异,油气产品销售模式差异,合作项目及其各环节执行方式差异,税费内容和缴纳方式差异,政府、外商企业和中方企业盈利分成模式差异,形成资产的所属权和支配权差异,油气样品、信息、资料、数据等管理模式差异。针对改革带来的形势变化,分别从国家和国有石油公司层面提出建议,推动外商投资进入国内油气上游业务领域政策的积极落地和有效实施,促进深化油气体制改革工作。

常宇豪,张遂安[6](2017)在《中国煤层气法律规制的回顾与反思》文中研究说明中国煤层气法律规制始于1994年,发展历程经历了起步、发展和完善三个阶段。20多年间,煤层气法律规制成绩显着,规制框架基本形成、煤层气独立产业地位确立、对外合作主体竞争机制建立。主要特点:一是激励型规制特征明显;二是软法在法律规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存在的主要问题:硬法不足,规制效果差;价值取向存在冲突,规制难形成合力。规制过程中演化路径清晰:规制模式从管制型走向激励型;价值取向从有害气体、废气向清洁能源转变。为使煤层气法律规则体系更臻完善,需从纠纷解决机制、法律规制理念、法律规制体系三方面进行完善。

郭楠,秦鹏[7](2016)在《能源体制改革下油气对外合作开采的规制失灵与规范路径——以《对外合作开采海洋(陆上)石油资源条例》为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对外合作开采海洋(陆上)石油资源条例》自诞生之始就在油气对外合作开采领域铸就了"资源国家所有、国企负责专营"的运作模式。该条例的现有规定存在行政主管部门不明、油企环保义务缺失、法律责任虚化的弊端。在新一轮能源体制改革的背景下,该条例应当从行政垄断的制定者、国企特权的维护者,转变为市场规则的裁判者、公共利益的扞卫者。条例的修改应当明确主管部门的范围及权限,明晰油气国有企业的环保义务和法律责任,使政府规制的公益目标付诸于立法行动与法律施行之中。

张卫国,周志波[8](2015)在《中国资源税改革路径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资源税改革不仅要注重顶层设计、基本方向,还应当关注具体的制度安排和设计。文章在分析中国资源税改革的政策背景、现实困难的基础上,认为中国资源税改革应当重新定位资源税功能,普遍建立权利使用金制度,构建复合型资源税制度,并优化资源税制要素。基于此,文章提出以下政策建议:一是扩大征税范围,并建立动态税率制度,提高资源税作为政策工具调节经济的作用;二是改变资源税计税依据,体现环境保护的政策导向;三是全面清理各类资源收费制度,规范资源税优惠政策,降低"政府俘获"风险;四是按照租税分流原则,建立复合型资源税制度,完善权利使用金制度。

杨华[9](2013)在《“直接适用的法”论要》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直接适用的法"是从国际私法实践中逐步发展起来的一个重要范畴,在分析其特征的基础上,对"直接适用的法"的定义进行重新界定是十分有必要的。"直接适用的法"与国际私法中的其他相关概念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2011年4月1日开始生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条在我国首次确立了"直接适用的法"制度,对该规定的性质、强制性规范的识别以及"直接适用的法"与意思自治、公共秩序保留的适用关系都应当准确把握。

许生[10](2012)在《石油财税法律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目前,我国涉及石油勘探、开发、炼制、运输、经营、进出口及石油储备等各环节的财税法规,均散见于现行财税制度的多个方面,尚未形成完备的石油法律制度体系。现行石油财税法律制度不利于企业公平竞争和自主创新,不利于资源节约和保护环境,不利于协调相关方的利益关系,难以体现石油资源的全民所有制性质。要依据公平税负、风险共担、鼓励创新、生态补偿、生命周期性等五项原则,完善石油生产领域的法律制度;依据适度消费、环境保护等两项原则,完善石油消费领域的法律制度;依据"资源公有、利益共享"、"收益分享、成本共担"、代际分配等三项原则,协调石油利益相关方之间的利益关系,加快出台包括石油财税法律制度在内的《石油法》专业法律制度。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论文提纲范文)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6号(论文提纲范文)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外国合同者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石油作业
    第四章争议的解决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2)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的决定(论文提纲范文)

附: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
    第七条
    第八条
    第九条
    第十条
    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
第二章 外国合同者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
    第十六条
    第十七条
    第十八条
    第十九条
第三章 石 油 作 业
    第二十条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四条
第四章 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五条
第五章 法 律 责 任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七条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九条
    第三十条
    第三十一条

(3)中国能源安全中的国际长期合同问题(论文提纲范文)

一、能源安全与能源国际合同
二、能源国际长期合同
三、中国能源国际长期合同的法律规制问题
    1.外国合同者的权利和义务
    2.中国合同者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四、中国能源国际长期合同履行中存在的特殊问题
    1.国家违约问题。
    2.合同风险问题。
五、中国应对能源国际长期合同安全的策略与措施

(4)我国海洋石油对外合作体制及其影响因素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绪论
    1.1 选题背景
    1.2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1.2.1 研究的目的
        1.2.2 研究的意义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1.3.1 国外研究现状
        1.3.2 国内研究现状
        1.3.3 国内外研究评价
    1.4 研究内容与方法
        1.4.1 研究内容
        1.4.2 研究方法
第2章 相关理论基础
    2.1 国际合作理论
        2.1.1 国际合作生产理论
        2.1.2 社会契约理论
        2.1.3 国际投资引力论
    2.2 国际石油合作相关理论
        2.2.1 国际现行石油合同的种类与特点
        2.2.2 石油合同财税制度关键要素
第3章 我国海洋石油对外合作体制及其构成分析
    3.1 石油行业对外合作体制构成框架
    3.2 典型海洋石油开采国对外合作体制分析
        3.2.1 巴西
        3.2.2 尼日利亚
        3.2.3 英国
        3.2.4 典型海洋石油国对外合作体制评价
    3.3 我国海洋石油对外合作法律法规
        3.3.1 海洋石油对外合作法律法规构成
        3.3.2 《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条例》的产生背景
        3.3.3 《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条例》的主要内容解析
    3.4 我国海洋石油对外合作石油合同
        3.4.1 石油合同的条款构成
        3.4.2 我国海洋石油对外合作石油合同的属性界定
    3.5 我国海洋石油对外合作主体情况
    3.6 我国海洋石油对外合作经营形式
        3.6.1 国际石油合作经营形式的发展
        3.6.2 我国海洋石油对外合作经营形式
    3.7 我国海洋石油对外合作典型案例
        3.7.1 南海东部CACT作业者集团
        3.7.2 蓬莱19-3合作油田
        3.7.3 QHD32-6合作油田
第4章 我国海洋石油对外合作体制影响因素分析
    4.1 国际石油对外合作体制影响因素分析方法
    4.2 资源国国际石油对外合作体制影响因素
        4.2.1 国际石油合作内部影响因素综述
        4.2.2 国际石油合作外部影响因素综述
    4.3 我国海洋石油对外合作体制的影响因素
        4.3.1 政治经济环境和国家战略
        4.3.2 石油与天然气能源形势
        4.3.3 油气行业国家策略与计划
        4.3.4 海洋石油对外合作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
        4.3.5 财税制度变化因素
        4.3.6 国际油价影响因素
        4.3.7 海洋石油资源潜力因素
        4.3.8 海洋石油资源开发技术能力因素
    4.4 我国海洋石油对外合作体制影响因素效用分析
        4.4.1 定性影响综述
        4.4.2 定量影响综述
        4.4.3 对外合作体制影响因素构成框图
第5章 我国海洋石油对外合作体制优化建议
    5.1 完善配套法律法规
    5.2 推进财税制度整合
    5.3 多元合同形式选择
    5.4 放开合作主体权限
    5.5 拓展对外合作领域
结论
参考文献
个人简介
致谢

(5)国内油气资源对外合作面临的新变化及对策建议(论文提纲范文)

1 改革历程及政策沿革回顾
2 新负面清单发布后可能形成的差异
    2.1 政策文件层级和法律依据差异
    2.2 油气矿权所有和管理模式差异
    2.3 总体开发方案定位和作用差异
    2.4 运营管理模式差异
    2.5 油气产品销售模式差异
    2.6 合作项目及其各环节执行方式差异
    2.7 税费内容和缴纳方式差异
    2.8 政府、外商企业和中方企业盈利分成模式差异
    2.9 形成资产的所属权和支配权差异
    2.1 0 油气样品、信息、资料、数据等管理模式差异
3 对策建议
    3.1 国家层面
    3.2 国有石油公司层面

(7)能源体制改革下油气对外合作开采的规制失灵与规范路径——以《对外合作开采海洋(陆上)石油资源条例》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 油气改革进程中的 《条例》 演变
    (一)1998年之前:全面行政垄断时期
    (二)1998年之后:“三桶油”的寡占竞争时期
    (三)能源发展转型期:多元参与的市场化格局
二、 《条例》 检视: 油气对外合作的规制失灵
    (一)主管部门:职能交叉与监管低效
    (二) 油企国有化: 膨胀的垄断特权
三、 《条例》 完善: 油气对外合作的规范路径
    (一)明确主管部门,列示权力清单
    (二)强化国企义务,化解负外部性
    ( 三) 增设民事责任, 规制国企特权
四、 结论

(8)中国资源税改革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中国资源税改革的宏观情境
二、现行资源税制度遭遇的困境
    ( 一) 税种功能定位存在偏差
    ( 二) 税制设计不够科学
    ( 三) 资源税收入分配格局失衡
    ( 四) 资源企业非税负担较重
三、未来资源税改革的基本思路
    ( 一) 重新定位资源税税种功能
    ( 二) 进一步完善资源税费体系
    ( 三) 建立复合型资源税制度
    ( 四) 协调好资源税改革各方利益
四、资源税改革的路径选择
    ( 一) 扩大资源税征税范围
    ( 二) 实施资源税动态税率制度
    ( 三) 改变资源税计税依据
    ( 四) 清理规范资源税收优惠政策
    ( 五) 建立石油资源超额利润税制度

(9)“直接适用的法”论要(论文提纲范文)

一、“直接适用的法”的定义
二、“直接适用的法”与相关概念的关系
    (一) “直接适用的法”与单边冲突规范
    (二) “直接适用的法”与“自我限定规范”
    (三) “直接适用的法”与国内法中的强制性规范
    (四) “直接适用的法”与“专用涉外实体规范”
三、《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条规定的解读
    (一) 规定的性质
    (二) 规定中“法律”的范围
    (三) 规定中“强制性规定”的理解
    (四) 规定与意思自治、公共秩序保留的适用关系

(10)石油财税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 石油财税法律制度现状
    (一) 石油税收法律及政策。
        1.石油勘探及开发领域税收法律制度。
        (1) 流转税方面:
        (2) 企业所得税方面:
        (3) 财产行为税方面:
        2.石油经营领域税收法律制度。
        (1) 流转税方面:
        (2) 企业所得税方面:
    (二) 石油财政制度。
        1.矿业权体制。
        (1) 矿业权的基本概念。
        (2) 市场经济国家的矿业权制度。
        (3) 我国现行矿业权体制。
        2.石油合同体制。
        (1) 石油合同的概念。
        (2) 我国石油合同体制的基本特点。
        3.石油财政收入分配。
        (1) 石油企业所得税分税制度。
        (2) 石油增值税分享制度。
        (3) 石油消费税中央政府专享制度。
        (4) 石油资源税分享制度。
        (5) 矿产资源补偿费分成制度。
二、 石油财税法律存在的问题
    (一) 石油税收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1.生产环节税收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2.消费环节税收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3.生态环境补偿环节税收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 石油财政制度存在的问题。
        1.政府与石油企业之间的利益协调。
        2.中央与地方政府关于石油财政利益之间的分配。
        3.生态补偿责任的划分。
三、 相关立法建议
    (一) 石油生产领域的立法建议。
        1.经济立法原则。
        2.立法建议。
    (二) 石油消费领域的立法建议。
        1.经济立法原则。
        2.立法建议。
    (三) 相关部门利益调整的立法建议。
        1.经济立法原则。
        2.立法建议。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06号[J]. 温家宝. 化学工业, 2011(11)
  • [2]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的决定[J]. 国务院. 司法业务文选, 2011(35)
  • [3]中国能源安全中的国际长期合同问题[J]. 郑远民,冷雅宜. 时代法学, 2008(05)
  • [4]我国海洋石油对外合作体制及其影响因素研究[D]. 王文鑫. 东北石油大学, 2020(04)
  • [5]国内油气资源对外合作面临的新变化及对策建议[J]. 徐东,崔宝琛,唐建军. 国际石油经济, 2019(10)
  • [6]中国煤层气法律规制的回顾与反思[J]. 常宇豪,张遂安. 西南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05)
  • [7]能源体制改革下油气对外合作开采的规制失灵与规范路径——以《对外合作开采海洋(陆上)石油资源条例》为研究[J]. 郭楠,秦鹏. 国际经贸探索, 2016(03)
  • [8]中国资源税改革路径研究[J]. 张卫国,周志波.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06)
  • [9]“直接适用的法”论要[J]. 杨华. 理论月刊, 2013(08)
  • [10]石油财税法律制度研究[J]. 许生. 经济研究参考, 20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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