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继续教育论文算多少分

广东继续教育论文算多少分

问:会计继续教育具体计分是怎么计分的?
  1. 答:专技人才网服务人员回答您:
    新、老规定对继续教育都实行学分制管理,但新规定的总分是90分,老规定的总分是24分。
    不仅总分设定不同,而且各具体分项计分的项目和分值也不同,且即使项目相同,但分值也不同。所以,会计人员要注意新规定对具体计分规定的变化。
    例如:老规定对会计人员发表的会计类论文每篇折算24分,仅此一项就可达到总分24分的要求,新规定虽是每篇折算30分,但仅占总分的1/3,需要完成三篇文章才能满足总分90分的要求。
    再如:老规定对参加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以及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每通过一科折算为24分。
    新规定仅对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或被录取的,折算为90分。
问:会计继续教育学分怎么折算?
  1. 答:(一)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每通过一科考指友试或被录取的,折算为90学分;(也就是说2020年通过的小伙伴第一年可以不用进行继续教育)
    (二)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每天折算为10学分;
    (三)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门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90学分;
    (四)独立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灶缓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课题主持人折算为90学分,其他参与人每人折算为60学分;
    (五)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30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隐逗模折算为3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0学分;
    (六)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60学分。
  2. 答:学分折算:
    1、参加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考试或我省会计领军人才考试,被录取,折算为24学分。
    2、参加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折算为24学分。
    3、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专科以上学位,通过当年度一个学习科目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24学分。
    4、独立承担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或其认可的会计学术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24学分。
    与他人合作完成,每项研究课题的第一扰陪清作者折算为24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2学分。
    5、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每篇论文折算为24学分缓前。
    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24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2学分。
    6、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每本会乱慎计类书籍折算为24学分。
    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24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2学分。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会计继续教育的相关信息,推荐选择恒企教育。
    恒企教育和国内多所知名高校都有长期的业务合作关系,如、江西财经大学、、河南科技学院、河南经贸职业学院等院校。
    同时,恒企自考学历的老师都是经过正规的考核机制考核后才可以上岗,充分的保证了恒企的教学质量。
问:广州继续教育学分申请 广州继续教育学分申请条件是什么?需要哪些材料?
  1. 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个人可以提出申请:
    1、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考试以及广东省财政厅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考试,当年年度被录取的,折算为24学分;
    2、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训,当年年度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3、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当年年度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4、参加广东省财政厅组织的高端人才培训年度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5、参加当年年度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经所属注册会计师协会确认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6、参加当年年度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当年年度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的,折算为24学分;
    7、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专科以上学位学历教育,当年亏带年度通过一个学习科目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24学分;
    8、独立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其认可的会计学术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当年年度课题结题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24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第一作者折算咐空茄为24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2学分;
    9、当年年度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24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衡察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24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2学分;
    10、当年年度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24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24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2学分;
    11、当年年度参加广东省财政厅组织或其认可的会计类知识大赛,成绩合格或受到表彰的,折算为24学分;
    12、我局认可的其他形式。
广东继续教育论文算多少分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