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白银上市交易实施方案出台(论文文献综述)
杨欣和[1](2021)在《资本市场助力甘肃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研究》文中认为本文基于甘肃省中医药产业发展实际状况和中医药上市企业现状,对资本市场支持全省中医药产业的情况进行了可行性分析,指出当前资本市场支持中医药产业发展过程中,面临企业小散弱、直接融资意识和运作能力不高、企业培育和引进力度不足、各省中医药产业竞争趋于激烈等困难,提出了通过推动资本市场和中医药产业协同发展、加大产业培育力度、做大做强上市公司、用足用好生态产业基金等政策建议,以更好地支持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谢颖[2](2020)在《土地一级开发项目风险管理研究 ——以北京市丰台区青龙湖片区一级开发项目为例》文中提出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均以各地国土资源部门为主体,并由其下属的土地储备分中心负责具体实施,企业参与度低。自2010年国土资源部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不得直接从事土地一级开发后,一级开发项目将主要由企业具体投资实施,政府也逐步由市场的直接参与者向规则制定者和行业监管者的角色转变。为了确保一级开发项目的顺利进行,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涵盖一级开发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征地拆迁、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考古勘探、管理费用(企业利润)、资金成本、税费等全过程的法规和政策,对于规范一级开发市场秩序,降低一级开发项目风险做出了重大贡献。但就现实情况看,企业参与的土地一级开发项目仍存在拆迁难、回迁难、融资难、开发周期长、进度失控、资金使用效率低、利润微薄等各类风险。此外在一级开发项目中关于经济、政策、社会、环境、技术及市场相关风险层出不穷,企业在参与城市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加强风险管理意义深远。本文运用文献研究法、实例分析法,首先从项目风险管理理论及土地一级开发相关概念入手,重点介绍了项目风险管理过程及土地一级开发的操作模式、融资模式、成本构成和土地一级开发流程。其次,本论文结合北京市丰台区青龙湖一级开发项目风险管理现状及风险管理理论,按照风险管理程序和一级开发流程,分析了该项目在市政规划环节、前期环节、征地实施环节、拆迁实施环节、土地上市环节及资金筹集环节等方面存在的风险,列出风险识别清单,并运用层次分析法对项目进行风险评价。最后,提出了青龙湖一级开发项目风险对应的控制措施,推而广之,提出了做好项目投资可行性研究工作、合理制定项目征地拆迁实施计划、以融资资金破解发展难题,实现资金周转、加强项目跟踪管理,做好项目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及结合国家政策变动及时调整投资策略5条管理建议,为A公司剩余6-11号地棚户区改造及其他一级开发企业如何有效防控风险提供参考与借鉴。
张璇[3](2020)在《中国股票市场制度有效性研究》文中指出制度是规范个人行为的各种规则和约束,制度的主要作用是通过提供有效信息减少不确定性、降低交易费用,形成对经济人的激励与制约。因此,制度是否有效对于制度相关人来说至关重要。股票市场的规范发展在现代经济社会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2001年3月,中国股票发行实行核准制度;2014年5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顶层规划重构概念以及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度改革;2019年11月,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强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2020年3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正式实施。中国股票市场制度建设已经进入关键时期,在此背景下,分析股票市场制度有效性,发现制度设计与执行缺陷,构建高效、合理、被相关人普遍认同和遵守的制度,已经显得越来越迫切。本文选取中国股票市场制度有效性研究这一选题,采用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中国股票市场制度有效性进行分析与客观评价,并提出提升股票市场制度有效性的建议。本文的主要内容为:第一,界定股票市场制度有效性并分析相关的制度经济学基本理论。由于尚未有学者对股票市场制度有效性进行界定,因此,本文在借鉴新制度主义政治学对于制度有效性理解的基础上,提出股票市场制度有效性包含两层含义,一层含义是从应然性理解,指价值意义上的制度有效性,即股票市场制度安排的合理性;另一层含义是从实然性理解,指结果意义上的制度有效性,即股票市场制度实施效率。通过分析制度、交易费用、制度变迁及包容性制度等新制度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形成了股票市场制度有效性的两个评价标准:第一是股票市场制度应然有效性,主要评价股票市场制度的合理性,重点考察制度设计、制度实施机制及制度参与主体三个维度;第二是股票市场制度实然有效性,主要评价制度成本既定下股票市场制度功能效率。第二,比较分析中国股票市场制度与美国股票市场制度。诱致性制度变迁引致中国股票市场制度的产生,而强制性制度变迁则推动中国股票市场制度发展。在中国股票市场发展过程中,随着相关制度的完善,股票市场制度功能的发挥也由以本源功能、基本功能为主逐步发展到本源功能、基本功能、衍生功能共同作用。在阐述美国股票市场制度发展基础上,通过对比分析中美两国股票发行制度、退市制度、信息披露制度、投资者保护制度等制度的基本规定及实际运行效果,发现中国股票市场制度建设的优势与不足,为评价中国股票市场制度有效性打好实践基础。第三,分析及评价中国股票市场制度应然有效性。运用定性分析方法从三个方面分析中国股票市场制度安排的合理性,评价标准包括:股票市场制度安排的普适性与包容性、股票市场制度实施机制的有效性、股票市场制度对参与主体的约束力。中国股票市场在中央政府将区域性股票市场推向全国的过程中,将其作为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的主要场所,政府成为上市公司和中介服务机构的“隐性担保人”,政府主导与市场均衡、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之间的冲突导致股票市场制度安排缺乏一定的稳定性与包容性,并未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监管层监管职能错位、监管方式行政化、监管制约机制匮乏导致股票市场制度实施机制低效;上市公司违规频发、中介服务机构诚信缺失、投资者行为偏差导致股票市场制度软约束。因此,在应然性方面,中国股票市场制度安排不尽合理,制度是低效的。第四,分析及评价中国股票市场制度实然有效性。运用定量分析方法评价股票市场制度实施效率,即股票市场基本功能和衍生功能效率。对于筹资-投资功能效率的分析,选取筹资总额、投资者收益率、IPO公司数量、退市公司数量、直接融资比率、国内生产总值、股票流通市值、平均换手率、居民储蓄存款增加额等指标构建DEA模型,结果表明,中国股票市场筹资-投资功能效率整体为“弱有效”,投资功能是缺失的,但2015年以后筹资功能效率经过测算为“有效”,说明中国股票市场自2015年以来的改革方向是正确的,筹资功能效率得到较大提升。对于资本定价功能效率的分析包括股票发行市场和股票交易市场两个方面,结果表明中国股票市场资本定价功能整体效率较低,上证综合指数、深圳成分指数和创业板综合指数三种代表性股票指数呈现均值回避特征,股票交易市场资本定价功能缺失;股票发行市场虽然资本定价功能效率不高,但从分阶段来看,发行定价机制是日趋合理的,定价效率也在逐步提高,进一步说明中国股票市场制度建设方向的合理性。对于资本配置功能效率分析,在资本配置效率经典模型基础上构建以净资产融资率为被解释变量、净资产收益率为解释变量的回归模型,从行业和地区两个维度分析中国股票市场资本配置效率,结果表明,中国股票市场资本配置行业间、地区间差异较大,资本未能实现向高报酬率行业或地区的流入,反而流向了低报酬率行业或地区,资本未被有效使用,资本配置功能效率较低。对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功能效率的分析,选取股权结构、董事会治理、管理层激励、信息披露以及财务绩效等方面的指标构建DEA模型,经过测算,188家上市公司中仅有23家公司的公司治理效率为“有效”,占比为12.23%,股票市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功能未得到充分发挥。对于分散风险功能效率的分析,选用Va R方法和GARCH模型测度沪深300指数风险并与标准普尔500指数进行比较,结果表明,沪深300指数的日Va R值偏高且波动性较大,中国股票市场承担较高风险,分散风险能力较弱,分散风险功能效率较低。对于信息传递功能效率的分析,选取上证综合指数月度收益率、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速、CPI指数变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速、进口增长率、出口增长率、M0增长率、M1增长率、M2增长率等构建多因素回归模型,结果表明股票市场与宏观经济之间存在长期协整关系,但Granger因果关系并不显着,股票市场信息传递功能尚未充分发挥其效用。第五,提出提升中国股票市场制度有效性的建议。通过定性与定量分析,无论是从应然性方面还是实然性方面都能够看出,中国股票市场制度整体是低效的。因此,提升中国股票市场制度有效性的主要建议包括:中国股票市场制度变迁应由“政府主导型”向“市场主导型”转变,以股票发行注册制的全面推行为突破口进行“市场化”取向的制度创新;通过重新定位监管层监管职能、构建市场化监管机制、形成国家层面和全社会范围内的外部监督机制以提高股票市场制度实施机制的执行力度;通过控制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加强中介服务机构诚信制度建设以及培育理性投资者强化股票市场制度约束力。
马池春[4](2020)在《秩序再造:资本下乡的实践图景 ——以育村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近年来,随着国家精准扶贫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资本下乡日趋活跃和频繁,对农村生产生活方式产生了深刻影响,潜在推动着乡村社会的秩序变革。当前,围绕资本下乡议题学界争论不断,既有资本下乡的坚定支持者,也有资本下乡的强烈反对者,争论双方的核心关切是资本下乡究竟促进还是损害农民利益?本文以粤东北地区的育村为研究个案,综合运用文献研究、实地调查等研究方法,采用政治经济学、政治社会学等理论分析框架,详细考察了资本下乡在个案村的具体实践过程。资本下乡中的村庄秩序形态变革是本研究所关注的核心内容。资本下乡能否促进农民利益根本上取决于多元主体间利益秩序均衡与否,关键在于资本下乡良性机制的建构。而资本下乡良性机制的建构过程本质上是资本下乡中多元主体利益博弈的过程,是农民利益发展与利益保护的均衡过程,也是村庄秩序再造和乡村社会制度变迁的过程。本研究聚焦资本下乡中的政府、企业与农民,深入分析资本下乡中的利益主体行为,全景展现资本下乡中村庄秩序再造的过程及其结果,并试图揭示资本下乡良性机制建构的内在逻辑机理。本文主要由导论、正文、结论与讨论三部分组成。导论部分主要回答本选题的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回顾和梳理相关文献并进行简要评述,介绍主要的研究方法和案例概况及本研究的创新和不足之处。正文部分共由五个章节构成,围绕资本下乡中的政府、企业与农民,按照事件发展的过程脉络,论述和呈现资本下乡对村庄秩序的再造过程和结果,揭示和分析村庄秩序再造的逻辑进路、治理效应及其限度。第一章主要从政府、企业和村集体三个层面分析资本下乡中的利益主体行为逻辑,研究认为政府的治理逻辑、村庄的发展逻辑与企业的生存逻辑具有内在契合性,推动了资本下乡中利益主体行动路径的适应性耦合,实现了乡村关系、政企关系和村企关系的再造,形塑了资本下乡中的动态“三角平衡”格局。第二章主要呈现资本下乡中政府和企业对村治精英的双重吸纳过程,分析认为村治精英在资本下乡中发挥着桥梁纽带作用,加速了资本下乡中利益主体间的信任建构进程。企业的“需求—回应”机制和政府的体制压力传导是资本下乡中精英吸纳的主要动力来源。资本下乡中政府与企业对村治精英的双重吸纳实现了对村治精英的再造,引致村治精英“政治化”。第三章主要展现资本下乡中企业主导的现代规则与乡土规则的碰撞过程,分析认为资本下乡为重塑和再造乡村社会的规则体系提供了契机。资本下乡中乡村社会基于共同需要具有规则再造的内在动力,而政府的强制性矫正则为乡土规则再造提供了外部辅助。同时,资本下乡中企业理性与农民理性的耦合过程也内涵着企业对乡土规则的再造。第四章主要分析资本下乡中农民再组织化的动因,呈现农民再组织化过程。资本下乡中企业基于生产成本控制需要,具有吸纳农民参与的内在动力。而企业基于交易成本控制需要,则将分散化的农民参与推向了再组织化。研究认为资本下乡中的农民再组织化有助于乡村社会自主性“集体”建构。农民再组织化搭建了农民组织化利益表达新秩序,重塑了农村政治经济格局,拓展了乡村精英成长空间,推动了村社集体再造。第五章主要分析资本下乡中村庄秩序再造的逻辑进路、治理效应及其限度。研究认为资本下乡中村庄秩序再造遵循内在多重逻辑进路,具有积极治理效应,对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具有助推作用。同时,现代性与地方性知识的潜在冲突、政企关系诱变、间接信任背景下的松散型村企关系使得资本下乡中的村庄秩序再造有其限度。基于对案例的分析研究,围绕如何建构和完善资本下乡良性机制,推动资本下乡秩序均衡,促进农民利益,本文得出以下结论:资本下乡中利益主体间的信任建构是基础;新型政企关系是资本下乡可持续的保障;有效的利益联结分配机制是稳定村企关系的关键;村治精英是资本下乡中的主要桥梁和纽带;打造党建引领下共建共治共享的乡村治理格局是资本下乡进程中乡村治理模式的转型方向。
理方园[5](2020)在《中金黄金债转股模式及实施效果研究》文中指出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已经步入“新常态”,经济发展方式也发生转变,经济发展质量逐渐提高。但是我国实体经济债务问题仍然较为突出,非金融企业的杠杆率偏高,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居高不下,对我国经济发展非常不利。市场化债转股是在我国供给侧改革背景下减轻企业负债、降低企业杠杆率以促进企业提高经营水平的重要举措。早在20世纪90年代末,为帮助国企降低财务负担以及解决四大国有银行的不良债务问题,我国推行过一轮政策性债转股。2016年新一轮的债转股坚持市场化、法制化原则,鼓励社会资本参与,与首轮债转股明显不同。自2016年《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以及附件《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政策文件出台以来,不少企业尤其是大型央企国企积极抓住政策机遇开展债转股工作,并取得良好的成效。市场化债转股实施工作程序复杂、涉及多方利益且风险较大,交易模式的选择尤为重要。中金黄金是首家采用“债转股+优质资产注入”债转股模式的企业,实现了对市场既有债转股模式的创新,起到了一定的示范作用。本文以中金黄金债转股为研究案例,首先对国外债转股经验进行总结,此外又我国两轮债转股实施的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并对市场化债转股的政策进行梳理,总结市场化债转股的特点;然后采用案例研究法对中金黄金债转股项目进行介绍和研究,着重对其实施债转股的动因、债转股模式、实施效果以及经营风险等进行分析,研究发现,债转股使中金黄金降低资产负债率,成功摆脱财务困境并且有利于改善公司经营治理状况,但仍存在一些风险和不足;最后得出研究结论并从债转股模式的选择、拓宽融资渠道等方面对我国债转股的发展提出相关建议,为后续实施债转股企业提供参考。
张焱[6](2020)在《中国绿色能源产业发展研究 ——基于企业、民众和宏观三个层面的实证分析》文中研究表明能源是经济发展的动力,也是社会经济运行与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础,更是社会稳定与国家安全的重要物质保证。能源的短缺是社会动荡的开始,20世纪70年代和80年代接连爆发了两次石油危机,石油输出组织(简称“欧佩克”)因不满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的中东政策,对西方国家采取石油禁运的措施,这导致了石油的价格从几美元一桶迅速提高到30多美元一桶。进而导致缺油国家的工业生产成本大幅度上升,出现了因为石油短缺而导致经济衰退的现象。中国是少油国家,经济发展所需石油基本依靠国外进口,在石油主导权被中东以及西方国家掌控的背景下,中国的经济发展犹如悬着一把利剑。中国煤炭资源丰富,正是由于资源禀赋的限制,煤炭是中国主要的消费能源,但随着中国城镇化、工业化、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深入,煤炭消耗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也日益突出,二氧化碳排放总量已经跃居世界首位。在此背景下,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经济增长与环境恶化的矛盾问题,并将该问题定位为中国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根本问题。在经济发展、能源安全、气候变化和可持续发展的多重压力之下,中国发展绿色能源势在必行。本文以中国绿色能源为研究对象,主要内容由九个章节组成,每个章节具体内容如下:第一章:导论。介绍论文的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在此基础上概括了本文的研究内容并提出了研究框架,最后阐述了本文的研究方法、创新与不足。第二章:首先对绿色能源和产业政策两个关键词的内涵和概念进行了总结,并阐述了绿色能源与产业政策的关系。然后对本文的理论基础做了介绍,包括可持续发展理论、市场失灵理论、产业管制理论与产业组织理论。其次从四个方面进行了文献综述:一是绿色能源产业发展研究综述;二是绿色能源企业发展研究综述;三是民众对绿色能源支付意愿的研究;四是绿色能源消费与经济增长关系的研究综述。第三章:本章阐述了以水能、风能、太阳能和核能为代表的中国绿色能源产业发展的现状,梳理了中国近年来发布的所有与绿色能源产业相关的政策文本,然后从文本数量、颁发部门等方面对政策文本进行了统计,最后从财政政策、税收优惠政策、价格补贴政策三个方面对所有的政策进行了归类分析。第四章:本章对美国、德国、日本三个发达国家绿色能源产业发展现状以及支持绿色能源产业发展的产业政策进行了梳理。经过梳理与比较后发现,为推动绿色能源产业的发展,发达国家通常采用税收优惠、财政补贴、技术与研发激励等政策工具。最后阐述了国外绿色能源产业政策对我国的启示。第五章:本章首先从理论角度分析了中国绿色能源产业成长的动力机制,同时提出了促进绿色能源产业成长的动力因素。然后在此基础上,从政府导向和市场导向两个方面对绿色能源产业的成长路径进行了分析。第六章:本章首先在第五章的基础上阐述了绿色能源企业的成长路径,然后运用面板数据模型对影响绿色能源企业发展的因素进行了实证分析。第七章:本章通过“民众能源问题政策倾向调查”的数据研究发现,中国民众对绿色能源的支持度较高,对电价问题比较关心。大多数民众的社会责任感也比较强,为了保护环境,降低环境污染,宁愿多承担部分用电成本也支持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发展。除此之外,本章通过实证还系统地研究了中国民众对绿色能源支付意愿的影响因素:人口统计学特征、教育水平及能源知识、环境意识。第八章:本文通过时间序列模型先来测定中国绿色能源消费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库兹涅茨曲线,对二者之间的发展趋势进行判断。然后加入城镇化、产业结构等因素通过构建ECM模型对我国绿色能源消费与经济增长之间的长期均衡关系做出进一步分析。第九章:本章首先对全文进行了概括总结,得出了五个结论。然后从完善绿色能源产业财税政策、改进绿色能源定价制度、加强绿色能源产业研发、强化政府与民众之间联系四个方面进行政策建议。本文得出以下结论:(1)中国绿色能源产业政策的特征是宏观规划类文本过多,微观执行类文本过少;税收优惠政策数量过少。(2)企业获得的财政补贴对企业效益的促进作用并不明显,企业投资、研发支持与劳动力投入对企业效益呈正向的影响关系。通过企业经营类别异质性分析发现,财政补贴对太阳能企业呈正向影响,而对风能企业影响作用不明显;企业融资对风能企业呈正向影响,而对太阳能企业影响作用不明显。(3)中国民众对绿色能源的支持度较高,对电价问题比较关心。大多数民众的社会责任感也比较强,为了保护环境,降低环境污染,宁愿多承担部分用电成本也支持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发展。(4)人口统计学特征、教育水平及能源知识、环境意识等因素对民众支付意愿的影响随着能源类型的不同而产生了差异性。对于可再生能源来讲,女性支持的概率较高,而对于核能则男性支持概率更高;年龄对两种能源的影响作用一致,随着民众年龄的上升,民众支持绿色能源的概率是下降的;收入因素对于两种能源的影响结果也是一致的,随着收入的提高,民众对可再生能源和核能的支持概率都会上升;受教育程度与能源知识均对民众可再生能源的支付意愿有正向促进作用,但是受教育程度因素对核能支付意愿的影响并不显着;拥有环保意识会提高民众对可再生能源的支付意愿,而对于核能来说这一因素的影响并不显着。(5)绿色能源消费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呈向右上倾斜的“N”字型,且没有拐点,表明绿色能源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并不会像煤炭能源会出现“增长极限”的问题。加入城镇化水平、产业结构等因素进一步分析后得出绿色能源消费、经济增长、产业结构与城镇化水平之间存在长期均衡。绿色能源消费与经济增长之间呈现双向影响关系,即绿色能源的消费量会随着经济增长而不断提高,国家经济发展总量的扩大和发展质量的提升都会促进绿色能源的发展;绿色能源消费对经济增长具有正向影响作用,但在短期内影响力度较小,在长期内影响力度逐渐增大。本文创新点有三:(1)研究视角的创新。本文在宏观、企业微观与民众个体微观三个层面对绿色能源产业的发展进行了分析。(2)数据开发的创新。本文中民众对绿色能源支付意愿的个体微观数据是通过问卷调查的途径来获得的,这具有独一无二性。在对数据进行整理之后,首先针对民众对绿色能源政策的态度倾向、民众对绿色能源的偏好等问题进行了描述性统计,并形成了一个有关能源公共政策的调查报告。其次,使用probit计量模型,对影响民众对绿色能源支付意愿的因素进行实证分析。(3)对绿色能源与经济增长关系进行了创新性论证。本文通过时间序列模型对绿色能源消费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后得出,绿色能源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并不会像煤炭能源会出现“增长极限”的问题,绿色能源消费量的增加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是可持续的。
杨化冰[7](2020)在《安化黑茶的文化生态史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茶业的形成,是民族文化与生态环境在超长历史时期内相互作用的产物。研究安化黑茶即是探索安化黑茶从普通植物物种向茶业发展转化中,所体现出来的文化与生态环境之间的相互适应与调适的过程。本文以安化黑茶为研究对象,从文化生态学的视角,借助跨学科的综合分析方法,对安化黑茶的发展脉络进行一个全方位的历史梳理。在层次上主要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安化黑茶在商品化的历史进程中,其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密切关联;二是安化黑茶产业社会功能与社会地位变迁的问题。安化黑茶作为一项重要产业,影响和推动其形成的因素不是纯自然环境,不是纯经济因素,也不是纯政治、文化因素或者某一民族独创的产物。他是当事民族为了本民族全体成员的生存与繁衍,凭借民族文化对当地生态系统进行不断适应、改造与利用的结果。可以说,安化黑茶的发展史就是一部茶叶文化生态史。因此,对这一关系的厘清,本文主要分为以下五个部分进行阐述。第一部分是论文的第三章和第四章。安化所处的自然生态系统,如土壤、气候、地理位置等自然生态条件均是最适宜茶树生长的地带之一,这成为安化黑茶产业发展的基本前提。从远古时代到北宋王朝,伴随着梅山文化的形成,大量汉族民众开始定居此地,融入当地文化,并参与到当地民族的茶叶经营。多民族文化的交织、互动以及调适使得安化黑茶的种植、加工制作技艺开始走向成熟,并与市场接轨,开始了商品化进程。第二部分是论文的第五章。这里主要运用文化生态学的相关理论,分析茶政变迁对安化黑茶发展所产生的影响。唐德宗年间始征茶税,茶叶被纳入国家统一的税赋管理体制。宋代西北边防吃紧,朝廷启动“茶马互市”政策,在西北边疆“以茶易马”,一直延续至清代中期。安化黑茶以其优良的品质和优惠的价格,从以非正规渠道逐步转向正规渠道进入“茶马互市”,并从中获利。明代以降,安化地区被确定为“盐茶开中”政策的主要执行区。清道光以后,为平息太平天国事件,湘军和淮军等地方武装为筹集军饷,转而插手控制茶叶的销售渠道,同时扩大自身的政治影响。清廷被迫放弃“茶引制”,改行“以票代引”。这一举措不仅化解了经费开支浩繁的难题,财政收入的增加,同时也促进了安化黑茶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安化黑茶由此而跻身世界名茶之列。可以说,安化的黑茶产业是在历代封建王朝的盐茶专卖制度体系下发展起来的。安化黑茶从民间普通商品交易,发展成为国家专卖物资,是社会制度和民族文化干预的结果。安化黑茶的身份、地位发生了质的变化,也为成为一项世界级的繁荣产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第三部分是论文的第六章。这部分主要探讨安化黑茶的边疆贸易和对外出口贸易。中国西北内陆以及北亚、俄罗斯等地,由于其特殊的自然与生态环境,当地民众形成了逐水草而居的游牧生计方式。茶叶不仅可以为他们提供所缺的碳水化合物、维生素C等营养成分,还可以作为一种蔬菜的替代品,进而饮茶的生活方式逐渐成为当地民众获取营养物质的重要来源。安化黑茶这一物美价廉的茶品在进入西北民众视野后,很快就被接纳,并广泛传播开来。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安化黑茶产业的快速发展。同时,在应用于政治、经济和文化、宗教等社会交往过程中,黑茶被西北、蒙古乃至俄罗斯的民众赋予了多重文化意义。黑茶已经不单单是一种简单的商品,而是经过异域文化调适过的“文化”产物,具有了一种社会“生命”物质的属性,并且已经完全融入到当地民众的日常生活之中,不可获缺。第四部分是论文的第七章。这一章运用文化生态学的理论,阐释了安化黑茶产制技艺的形成、发展和演变与政治、经济、民族文化等社会环境和气候、地理等自然环境密切相关。安化黑茶的育种、种植、采摘、制作等技术系统都明显带有浓厚的地方特色,这同样是民族文化与生态环境互动调适的产物。第五部分是论文的第八章。这一章通过对当地遗留下来的碑文深入剖析,证明安化黑茶产业在当地社会经济生活中所占据的重要地位,几乎整个社会都是围绕黑茶这一文化事项而展开,充分展示出在茶叶市场建构过程中,由于国家强制力的干预,而促成了各种制度及市场机制的形成,不同利益主体在不同时空条件下的互动,以及各种权利诉求、利益分配、社会文化资源的交互作用和影响,进而使得规范和约束茶叶种植和买卖的相应茶规也应运而生。以茶规为依托,围绕着茶叶的种植和运销活动,安化这一地方社会也逐渐发展出一整套适应市场需要的运行机制和新秩序。本文的第九章分析和总结了安化茶业社会功能与社会地位变迁的问题。纵观安化黑茶产业在传统社会的发展历程,从远古时期到清朝,安化黑茶从普通的植物物种一跃成为一项世界级的产业,其在社会中所发挥的政治和军事功能一直相伴而生。但是,伴随着国内、国际格局的巨变,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到来,安化黑茶产业发展的社会环境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随着国家性质的改变,国家政策的调整,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黑茶产业一直以来所发挥的政治和军事功能逐渐弱化,甚至开始退出历史舞台,从而导致黑茶产业在很长一段时期内的慢慢衰落,原来的富裕地区出现了贫困现象。暂时的衰败,绝对不能否定茶叶产业上千年的繁荣和所作出的历史贡献。在新时代背景下,茶叶产业的生态价值、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符合当代社会的发展需求,仍然能够发挥重要的作用。因此,对于安化黑茶的复兴,应该换一种思路,将其从旧社会制度的桎梏中脱离出来,置入新的社会制度之中,并赋予其新的文化生态价值和生命力,对其革新而不革命。只有通过这样的历史经验的总结和反思,才能提出推动安化黑茶产业复兴与可持续发展的有效举措,推动当下的生态文明建设,同时为类似地区的可持续脱贫提供有效借鉴和路径选择。
曹书[8](2019)在《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法律机制研究》文中指出随着我国现代经济体系改革的日益深化,在为国民经济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过程中,资源型城市国家能源、资源安全保障义务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权利间的矛盾冲突愈演愈烈,通过利益补偿机制化解该项“非对称性矛盾”已然成为区域协调发展紧迫的现实需求。为此,国家通过资源税改革及中央财政专项拨付等方式为资源型城市提供了纵向补偿,形成了补偿机制“纵多横少”的格局。但是财税体系的纵向补偿因周期性与有限性无法独力扭转资源型城市颓势,还须为资源型城市脱困振兴提供长效性横向补偿机制。2018年11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意见》,在“健全区际利益补偿机制”当中将“健全资源输出地与输入地之间利益补偿机制”予以重点强调,指出“围绕煤炭、石油及其他矿产等重要资源,坚持市场导向和政府调控相结合,加快完善资源开采、生态治理等外部成本内部化的资源价格形成机制,鼓励资源输入地通过共建园区、产业合作、飞地经济等形式支持输出地发展接续产业和替代产业,加快建立支持资源型地区经济转型长效机制。”可见,作为资源输出地的资源型城市获得作为资源输入地的非资源型城市横向利益补偿之正当性已经得到国家认可,资源型城市要避免矿竭城衰的悲剧,必须构建切实可行的横向补偿机制,引导非资源型城市利益回流,让资源红利反哺当地。但在当前,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问题仍停留在战略与指导思想层面,其具体机制的构建问题亟待学界破题。横向补偿研究的滞后主要表现于补偿主体、补偿客体、补偿权利义务关系、补偿原则、补偿标准、具体补偿方式等要素尚未制度化、权利化与法律化,一套科学合理的横向补偿法律机制能够为资源型城市的横向补偿提供理论基础与权利依据,以权利结构为指引设计横向补偿技术性措施,并在确权入法中引导和鼓励作为资源输出地的资源型城市与作为资源输入地的非资源型城市间建立约束性横向补偿关系,落实横向补偿效应,从而推动资源型城市利益横向补偿向权利化、法律化及常态化的补偿路径倾斜。截至目前,法学界对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法律机制的理论研究还很少,无法为操作层面提供有效支撑。本文对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的法律机制展开研究,其目的即是为了从经济法学角度填补这个法律机制短板。因此,该项研究具备一定的理论价值、现实迫切性与实践指导意义。本文主文部分共分为六章,形成递进与总分的逻辑结构。首先以资源型城市补偿机制的演变为开端,指出横向补偿机制对资源型城市的重要意义;随后分析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法律机制的核心构成;紧接着探讨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法律机制的补偿技术;在前三章所述内容的基础上,对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具体方式展开论证,包括横向补偿基金的规则设计、横向补偿PPP项目的引导与规制及对口合作的横向补偿路径三种类型。具体要点如下:第一章——“资源型城市补偿机制的演变”。本章主要讨论资源型城市与非资源型城市损益间的因果律、资源型城市纵向补偿的不足、横向补偿机制的价值与缺陷,以及横向补偿法律机制的作用。首先,界定资源型城市的基本内涵与外延。尽管人们对“资源型城市”一词早已熟知,但其具体内涵与外延却在随情势变更而不断变动,对其作出限定实有必要。同时,经济发展停滞、社会保障落后及生态环境恶化构成了我国资源型城市的发展障碍。因此,本文在深入探讨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法律机制之前,有必要将资源型城市的基本范畴与所面临的主要问题阐述清楚;其次,明确横向补偿机制的应有之义。补偿机制在各学科及同一学科不同领域均有广泛且深入的研究与应用,并衍生出众多的研究范畴。究竟是哪一学科最早将补偿机制作为一种专业术语加以使用,现已无从考证,但近些年在法学领域对补偿机制的研究持续升温却是不争的事实。法学的初期研究领域主要在于国家合法行为对公民损失的行政补偿机制,而后开始转向生态补偿机制的各要素研究。随着研究的深入,补偿机制开始分化为政府补偿与市场补偿、纵向补偿与横向补偿等机制类型,各自的内涵与外延也在不断丰富、发展与演进。故此,在本文深入研究横向补偿法律机制之前,对横向补偿机制的限定也十分必要;再次,提出资源型城市与非资源型城市损益间的因果律,找准现有横向补偿机制的症结,为法律机制研究提供价值依据。从现实国情角度看,对资源的大量开发与过度开采,导致资源型城市的迅速崛起,为国民经济做出了巨大贡献,但因资源的有限性与不可再生性,长期开发后的资源型城市也必将面临资源储备量递减甚至枯竭,资源型城市也随之衰落,并引发了产业升级转型、下岗就业与再就业、社会保障不足、生态环境修复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仅靠资源型城市自身是无法承受的,也不该让其独立承担,亟待外部大量的资金、资本及其他带有活力的生产要素投入。相较而言,非资源型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程度要远高于资源型城市,这些城市在资金、资本及优质生产要素方面具有显着的比较优势,是改革发展成果的实际享有者。因此,本章揭示出资源型城市发展滞后与非资源型城市“受益板块”的高速发展之间存在显着关联性,提出“两类城市的损益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观点,并在梳理我国资源型城市的补偿机制之后,发现横向补偿机制的症结所在,为后续法律机制的构建指明了方向。第二章——“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法律机制的构成”。本章主要讨论横向补偿机制的权利化意义、横向补偿权存在的必要性、生成的可行性,以及横向补偿权的基本内涵、生成逻辑与权利结构等问题。首先,明确由横向补偿机制向法律机制蜕变的路径。法律机制是有关权利与义务的规范工具,法学领域业已关注法律机制在资源型城市补偿实践中的重要作用。然而,对法律机制的含义、机制向法律机制转化的路径以及权利作为法律机制核心的认识等方面仍未深入,只谈法律机制之形,不谈法律机制之魂,造成机制与法律机制混为一谈。因此,在探讨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法律机制的具体措施之前,应率先对机制向法律机制转化路径予以界定,并对横向补偿权的内容进行深入研究,以描述出该法律机制权利化的具体形态;其次,证明横向补偿权存在的必要性与生成的可行性。资源型城市的补偿权最早出现于因资源开采引发生态环境问题所进行的补偿实践,但资源型城市能源资源安全、生态安全等多重保障义务对传统补偿权提出了挑战。考察横向补偿权存在的必要性与生成的可行性,有助于更准确的理顺新型补偿权的内在法律逻辑,指导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具体举措的设计;再次,揭示横向补偿权的内涵、生成逻辑与权利结构。由于资源型城市的横向补偿属于现有行政区域关系的横向化,主要以横向补偿权为核心的法律机制来完成,故而将横向补偿权称为该法律机制的核心构成。此外,与传统生态补偿权不同,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权涉及的利益相关者众多且错综复杂,因此在阐述横向补偿权基本内涵与权利结构的基础上,应在不同类型利益关系中界定权利主体与义务主体。第三章——“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法律机制的补偿技术”。本章主要讨论横向补偿的原则、横向补偿方式的总体设计及横向补偿标准的设定三方面。首先,在进行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时,具体的横向补偿措施与补偿标准应当依据一定的原则设定。资源型城市的横向补偿须遵循区域利益协调、社会福利增加、多元主体参与及比较优势互补四大原则。其中,区域利益协调原则为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机制设计的基本原则,社会福利增加原则为横向补偿措施的评价原则,多元主体参与及比较优势互补则为横向补偿行为的适用原则;其次,总体设计横向补偿方式。基于前述分析,资源型城市确实存在“资金、公共事业与生产要素跨区域补偿”之客观需要,且该横向补偿客观需要具有显着的层次性。⑴资源型城市公共事业横向补偿因主要围绕民生改善,可被界定为满足生存需要的补偿,即生存性补偿方式,其在横向补偿方式体系中处于基础地位;⑵对资源型城市资源价值、生态保护、公共事业及经济可持续的资金横向补偿虽可对资源型城市系统生存与发展各方面予以全面补偿,但无法做到按需补偿,是在保障资源型城市基本生存条件的基础上为其提供发展机会的适当补偿,即兼具生存性与发展性的适当补偿方式;⑶资源型城市经济可持续需要新兴产业的培育和接续产业的选择,关键在于劳动力、土地、资本、信息、科技及企业家才能等优质生产要素的引入,非资源型城市在良性资产充裕度和优质生产要素活跃度等方面均具有显着的比较优势,这些优质生产要素的跨区域补偿属于发展性补偿方式。本文认为,基金、公私合作PPP模式及对口合作三种制度的功能性与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的客观需要具有一致性。三种制度与具体补偿领域相结合,能够形成横向补偿基金、横向补偿PPP项目和短缺生产要素的对口合作三大横向补偿方式。三大横向补偿方式只有紧急结合,形成合力,方能全方位保障资源型城市的资源有效输出、经济可持续发展、民生改善及生态保护等多元任务的落实;再次,设定横向补偿标准。在将经济学外部性理论确定为横向补偿标准的理论依据后,本文深入探讨了横向补偿标准的量化方法、量化障碍与创新路径。第四章——“横向补偿基金的规则设计”。本章主要讨论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中的资金不足问题、可持续发展准备金的应对思路与缺陷,以及横向补偿基金的修正路径。首先,指出补偿资金不足与补偿需求充裕的矛盾。“资金不足”是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进程中亟待解决的首要问题。资源型城市的资源价格与价值剪刀差、生态环境的恢复与建设、产业升级与转型及民生福祉的提升均需要大量资金的注入,但资源型城市现有的地方财政收入及中央财政纵向补偿规模与上述事权并不匹配,资金缺口很大,亟需另觅补偿资金来源;其次,归纳可持续发展准备金的应对思路与缺陷。如前所述,资金缺乏是资源城市面临的共同问题,绝非某类资源型城市所独有。就此而言,中央财政专项划拨对资源枯竭型城市的补偿实质上是一种应急措施。早在首批资源枯竭型城市评选之前(2007年),国家就着手设计能够全覆盖各类资源型城市的基础性、长效性的资金补偿筹措机制——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准备金,并由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准备金管理试行办法》,希望在2015年中央财力性转移支付结束之季由准备金制度接力,继续对资源型城市转型提供资金保障。但时至今日,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准备金制度仍未出台,中央财政对资源枯竭型城市的补偿也已疲态尽显。那么,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准备金在理论上如何设计的?是否在实践中已有试点?相关指引迟迟无法出台的原因为何?存在哪些缺陷?上述疑问均须作出准确解答;再次,总结横向补偿基金的修正路径。横向补偿基金具有多元的资金来源、分散的资金用途与多变的资金管理三大典型特征,将有效弥补可持续发展准备金的缺陷。横向补偿基金与可持续发展准备金既有相同点,又存在显着的差异。二者的相同点体现于资金用途的分散性,即所提取的资金均被用于资源型产业的升级、接续与转型、战略新兴产业的培育、生态环境治理、民生福祉的改善等资源型城市系统问题的解决,而非专门用于某方面问题的风险处置,这是横向补偿基金与可持续发展准备金之间形成合作关系的基础。二者的不同点在于:⑴资金来源方面。可持续发展准备金源于当地资源型企业,准备金的多寡与企业的资源开采数量正相关;横向补偿基金则由原始资金与积累资金组成。其中,原始资金来源于非资源型城市政府横向财政转移支付、非资源型地区资源使用权市场交易额的提成及经国务院批准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积累资金为原始资金的投资收益,原始资金与积累资金所形成的基金由中央政府集中用于资源型城市系统建设。⑵资金使用方面。总体而言,可持续发展准备金所负担的任务过重,有些任务并非仅凭资金支持即可解决,还须其他方式配套进行。同时,可持续发展准备金对政府与市场在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中的分工作出了明确划分,但分配给资源型企业的负担过重,政府应承担的责任过轻;横向补偿基金在使用上须明确补偿基金的专用性与适当性,并须强调“哪些问题应该由政府承担、哪些方面要由市场实现”,充分考量政府与市场能力范围的前提下实现其责权利的平衡。⑶资金管理方面。可持续发展准备金不具备增值功能,横向补偿基金则应在保证基金资产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投融资市场实现基金资产的保值与增值。总之,正是基于可持续发展准备金与横向补偿基金的异同关系,二者方能相互补充,形成合力,共同保障资源型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资金的充裕。第五章——“横向补偿PPP项目的引导与规制”。本章主要讨论PPP模式的横向补偿品质、横向补偿PPP项目的评审对象及横向补偿PPP项目的锁定期制度。首先,挖掘PPP模式的横向补偿品质。在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中,不仅可以通过设立横向补偿基金实现对资源型城市的资金补偿,还可以由非资源型城市优质社会资本方与资源型城市政府间通过PPP项目实现资本补偿,以大幅度提升资源型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的质量与公共服务的效率。“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是PPP模式的精髓,这一精髓决定PPP模式具有横向补偿的品质;其次,设计横向补偿PPP项目的评审对象。资源型城市能够运用PPP模式在与非资源型城市公私合作中实现资本的跨区域补偿,横向补偿PPP项目可以成为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的主要方式。与一般PPP项目相比较,横向补偿PPP项目更加强调公私合作对资源型城市的补偿效果,这种补偿效果的落实须依赖横向补偿PPP项目评审对象的合理设计,主要包括适用范围及相应合作类型、实施主体、采购方式、特定融资方式及评估方式五个方面;再次,规范与重构横向补偿PPP项目的锁定期制度。作为横向补偿PPP项目的先行者,国有资本应起到样板作用。但是,横向补偿PPP行业有效市场的形成更须充分激发民营资本的参与热情,PPP制度优势才能得以发挥。同时,也应清醒的意识到,由于资源型城市营商环境的恶化、机制体系的陈旧及支付与消费观念的落后,致使非资源型城市民营资本对该区域的PPP项目必将保持更加谨慎的态度。民企的谨慎态度主要源于因股权变更限制所导致的横向补偿PPP项目投资回报周期长和资本运营效率偏低问题。作为平衡政府与民企对股权变更限制与自由的重要工具,我国PPP模式锁定期制度应发挥消除民企参与横向补偿PPP项目的顾虑,确保横向补偿PPP行业形成有效的市场环境。第六章——“对口合作的横向补偿路径”。本章主要讨论对口合作的源流与横向补偿效应、对口合作的横向补偿思路与缺陷,以及对口合作的横向补偿法制化路径。首先,梳理对口合作的源流,抽象其横向补偿效应。在横向补偿中,资源型城市与非资源型城市不仅可以通过资金、PPP项目方式对横向补偿权予以具体化,还可以结成对口关系,以对口合作机制促成二者间的横向补偿关系。对口合作源于对口支援,但并非仅限于对口支援的适用范畴,将对口合作机制引入资源型城市与非资源型城市的结对关系中,能够起到横向补偿资源型城市的效应。其次,指出对口合作的横向补偿思路及缺陷。对口合作横向补偿应然效果以“飞地经济”为理论基础,但其应然状态转化为实然状态还须配备可行性路径。当前,资源型城市与非资源型城市间对口合作主要以中央积极参与和地方主动对接为主要推动力,但存在“领导力与执行力”不足的风险;再次,设计对口合作的横向补偿法制化路径。法制化能够为资源型省市与非资源型省市政府间对口合作提供稳定的领导力与执行力。法制建设的内在逻辑品质是从实践经验出发,发现规范对象的内在规律性、存在使命与本来面目,不仅要回答“是什么”,还须回答“为什么”的问题,只有实然与应然的结合才能够理解法制建设对于资源型省市与非资源型省市协调发展战略不可替代的现实意义。对口合作横向补偿效应的法制化是其“领导力与执行力”的长效来源,但地方立法对“对口关系”方互补共赢的规范力度不足,无法胜任该法制化要求,唯有跨区域经济法制建设才能满足对口合作横向补偿效应法制化的客观需要。为此,须在地方协同立法的基础上,加强国家层面的综合性立法与专门性立法,以便真正落实资源型城市与非资源型城市间的对口合作横向补偿的实效性。
罗钒玮[9](2019)在《整体上市对公司绩效的影响 ——以绿地整体上市为例》文中研究说明随着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分拆上市的弊端逐渐显现出来,比如说同业竞争行为、关联交易,这些行为使得资源配置效率降低,进而降低了公司绩效。整体上市被市场寄予厚望,希望能够有效解决分拆上市带来的问题。与此同时,国资委和证监会从2002年开始便大力推动企业进行整体上市,因此在此契机下研究整体上市能否提高公司绩效具有重要的研究意义。2015年8月18日,绿地集团成功借壳金丰投资完成整体上市,正式登陆A股市场。本文以绿地集团的整体上市案例作为研究对象,探讨整体上市后上市公司的绩效如何发生改变以及整体上市通过何种路径影响上市公司绩效。本文在介绍绿地集团整体上市的背景、动机、整体上市模式选择和具体实施方案的基础上,从外部融资约束、多元化产业协同、公司治理机制三个方面来分析整体上市对绩效的影响路径,并且利用事件研究法研究整体上市带来的短期市场绩效以及用会计研究法研究整体上市带来的财务绩效。本文研究发现:绿地通过整体上市带来了正的短期市场绩效,提高了公司的盈利能力、营运能力、成长能力,但没有改善公司的偿债能力;正的市场绩效以及三大能力的提高得益于公司整体上市以后缓解了外部融资约束、通过多元化的产业协同避免了关联交易以及治理机制的完善,但需要注意的是偿债能力并没有因为绿地的整体上市而有所提升。本文启示如下:鼓励国企改革时,往往走整体上市这种方法,因为整体上市能够带来盈利、营运、成长性的提高。但是与此同时,我们要看到,整体上市虽然可以避免分拆上市带来的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但是其整体业务板块的上市发展,对于整个上市公司的偿债能力会产生较大的压力,对公司会有一定的财务风险。因此企业进行整体上市时需要注意这一点。
刘晓阳[10](2019)在《滨州市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研究》文中指出企业健康有序的发展能够推动经济社会稳步向前,而企业的发展离不开政府有力的指导和支持。滨州市作为山东省的北大门,经济社会发展相对省内其他地市略显滞后,重要原因之一便是企业发展不够有力。本文通过研究企业发展、扶持政策的制定等概念、理论,采用文献研究、社会调查、数据分析等方法,首先系统阐述了目前中小企业发展的现状和趋势,然后详细介绍了滨州市中小企业发展的情况,并深入阐明了对中小企业政策研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随后深度剖析了政府在发挥职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最后结合滨州市实际,提出了政府在推动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方法路径,主要是加强规划谋发展、为中小企业打造广阔空间、多措并举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本文旨在通过对滨州市党委、政府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过程的分析,探讨政府如何更好地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进而为新形势下地方党委政府如何更好的发展当地优势企业、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方式方法,最终推动“富强滨州”目标的实现。
二、白银上市交易实施方案出台(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白银上市交易实施方案出台(论文提纲范文)
(1)资本市场助力甘肃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可行性分析 |
(一)通过资本市场大力发展中医药产业符合国家政策鼓励方向 |
(二)通过资本市场大力发展中医药产业符合甘肃省产业发展需要 |
(三)通过资本市场大力发展中医药产业有利于做大做强甘肃省资本市场 |
基本情况 |
(一)中医药产业发展总体情况 |
(二)甘肃省中医药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
主要困难 |
(一)全省中医药企业普遍存在小、散、弱的特征,通过资本市场发展壮大的意识和能力不足 |
(二)上市公司中还未培育出龙头企业,对经济带动效应有限 |
(三)部分省份已积极通过资本市场发展壮大中医药产业,同甘肃省形成竞争关系 |
建议 |
(一)加强制度衔接和政策保障,将联合推动资本市场和中医药产业发展 |
(二)着力加大产业培育力度,争取在多层次资本市场培育一批有竞争力的企业 |
(三)加大上市公司支持力度,持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
(四)用足用好产业基金,为中医药企业提供资金保障 |
(2)土地一级开发项目风险管理研究 ——以北京市丰台区青龙湖片区一级开发项目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2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3 研究内容、方法和技术路线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技术路线 |
1.4 本文创新点 |
第二章 土地一级开发项目风险管理概述 |
2.1 项目风险相关理论及风险管理程序 |
2.1.1 项目风险相关理论 |
2.1.2 项目风险管理程序 |
2.2 土地一级开发相关概念 |
2.2.1 土地一级开发定义 |
2.2.2 土地一级开发操作模式 |
2.2.3 企业投资土地一级开发项目融资分析 |
2.2.4 土地一级开发成本构成 |
2.2.5 土地一级开发流程 |
第三章 北京市丰台区青龙湖一级开发项目风险管理现状 |
3.1 项目基本情况介绍 |
3.1.1 项目公司A公司基本介绍 |
3.1.2 青龙湖片区一级开发项目介绍 |
3.2 青龙湖片区一级开发项目风险管理现状 |
3.2.1 风险管理观念淡薄 |
3.2.2 内部风险管理机制不完善 |
3.2.3 未建立成熟的风险管理体系 |
3.3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北京市丰台区青龙湖片区一级开发项目的风险识别 |
4.1 市政规划环节风险识别 |
4.2 前期报规环节风险识别 |
4.3 征地实施环节风险识别 |
4.4 拆迁实施环节风险识别 |
4.5 土地上市环节风险识别 |
4.6 资金筹集环节风险识别 |
第五章 北京市丰台区青龙湖片区一级开发项目的风险评价与控制 |
5.1 构建层次分析模型进行风险分析 |
5.1.1 构建青龙湖片区一级开发项目多阶梯结构风险因素指标表 |
5.1.2 应用两两比较法构建风险因素判断矩阵 |
5.2 青龙湖片区一级开发项目风险评价 |
5.3 青龙湖片区一级开发项目风险控制措施 |
5.3.1 风险转移、风险分担措施 |
5.3.2 风险自留措施 |
5.3.3 风险回避措施 |
5.3.4 风险利用措施 |
第六章 土地一级开发项目风险管理建议 |
6.1 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 |
6.1.1 做好项目投资成本与动态及静态收益的测算工作 |
6.1.2 准确评估项目可能存在的外部风险 |
6.1.3 做好项目全面论证分析工作 |
6.2 合理制定项目征地拆迁实施计划 |
6.2.1 充分利用好政府这只无形的手 |
6.2.2 做好拆迁前的摸底调查工作 |
6.2.3 适时获取回迁安置房的建设权 |
6.2.4 创新支付方式,灵活采取分期的支付方式 |
6.3 以融资资金破解发展难题 |
6.3.1 提高企业资本金,满足资金配比 |
6.3.2 创新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 |
6.4 加强项目跟踪管理,做好项目风险管理体系建设 |
6.5 紧盯国家政策变动,及时调整投资策略 |
第七章 结论与展望 |
7.1 结论 |
7.2 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和科研成果 |
(3)中国股票市场制度有效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选题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文献综述 |
1.2.1 制度有效性的衡量标准研究 |
1.2.2 制度有效性的影响因素研究 |
1.2.3 股票市场制度研究 |
1.2.4 国内外研究评析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可能的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1.4.1 可能的创新点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股票市场制度有效性相关概念界定与理论分析 |
2.1 基本概念界定 |
2.1.1 股票与股票市场 |
2.1.2 股票市场制度 |
2.1.3 股票市场制度有效性 |
2.2 新制度经济学对股票市场制度有效性的理论分析 |
2.2.1 制度的基本理论与股票市场制度功能界定 |
2.2.2 交易费用理论与股票市场制度成本测度 |
2.2.3 制度变迁理论与股票市场制度演变的路径依赖 |
2.2.4 包容性制度理论与股票市场制度创新的包容性 |
2.3 股票市场制度有效性评价标准 |
2.3.1 股票市场制度应然有效性评价 |
2.3.2 股票市场制度实然有效性评价 |
第3章 中国股票市场制度与美国股票市场制度比较 |
3.1 中国股票市场制度产生与发展 |
3.1.1 诱致性制度变迁引致中国股票市场的产生 |
3.1.2 强制性制度变迁推动中国股票市场的发展 |
3.2 中国股票市场制度功能定位 |
3.2.1 股票市场制度功能的一般论述 |
3.2.2 中国股票市场制度功能演进 |
3.3 美国股票市场制度与中美股票市场制度比较 |
3.3.1 美国股票市场制度 |
3.3.2 中美股票市场制度比较 |
第4章 中国股票市场制度应然有效性分析 |
4.1 股票市场制度安排的普适性与包容性分析 |
4.1.1 政府主导与市场均衡的冲突 |
4.1.2 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冲突 |
4.2 股票市场制度实施机制有效性分析 |
4.2.1 监管层与被监管者博弈模型 |
4.2.2 监管职能弱化导致股票市场制度实施机制低效 |
4.3 股票市场制度对参与主体的约束力分析 |
4.3.1 信息不对称与上市公司违规行为频发 |
4.3.2 短期利益效应与中介服务机构诚信缺失 |
4.3.3 先验信念与投资者投资行为偏差 |
4.4 中国股票市场制度应然有效性分析小结 |
第5章 中国股票市场制度实然有效性检验——股票市场基本功能效率评价 |
5.1 筹资-投资功能效率与中国股票市场制度有效性 |
5.1.1 股票市场筹资-投资功能效率评价方法 |
5.1.2 中国股票市场筹资功能效率评价 |
5.1.3 中国股票市场投资功能效率评价 |
5.2 资本定价功能效率与中国股票市场制度有效性 |
5.2.1 中国股票发行市场资本定价功能效率评价 |
5.2.2 中国股票交易市场资本定价功能效率评价 |
5.3 资本配置功能效率与中国股票市场制度有效性 |
5.3.1 股票市场资本配置功能效率衡量标准 |
5.3.2 中国股票市场行业维度资本配置效率评价 |
5.3.3 中国股票市场地区维度资本配置效率评价 |
5.4 中国股票市场基本功能效率评价小结 |
第6章 中国股票市场制度实然有效性检验——股票市场衍生功能效率评价 |
6.1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功能效率与中国股票市场制度有效性 |
6.1.1 指标选择与数据来源 |
6.1.2 中国股票市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功能效率评价 |
6.2 分散风险功能效率与中国股票市场制度有效性 |
6.2.1 研究方法 |
6.2.2 中国股票市场分散风险功能效率评价 |
6.3 信息传递功能效率与中国股票市场制度有效性 |
6.3.1 指标选取与模型设定 |
6.3.2 中国股票市场信息传递功能效率评价 |
6.4 中国股票市场衍生功能效率评价小结 |
第7章 中国股票市场制度有效性的评价与提升建议 |
7.1 中国股票市场制度有效性的评价 |
7.2 中国股票市场制度有效性的提升建议 |
7.2.1 中国股票市场制度创新的路径选择 |
7.2.2 提高中国股票市场制度实施机制执行力度 |
7.2.3 强化中国股票市场制度约束力 |
第8章 研究结论与未来研究展望 |
8.1 研究结论 |
8.2 未来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4)秩序再造:资本下乡的实践图景 ——以育村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缘起及意义 |
(一)选题缘起 |
(二)选题意义 |
二、文献回顾与评述 |
(一)资本下乡研究综述 |
(二)乡村治理研究综述 |
(三)政企关系研究综述 |
(四)村企关系研究综述 |
(五)农民组织化研究综述 |
(六)对既有研究的评述 |
三、关键词的界定 |
四、研究方法与案例概况 |
(一)主要研究方法 |
(二)研究案例概况 |
五、分析框架与结构安排 |
(一)论文分析框架 |
(二)论文结构安排 |
六、创新之处与研究不足 |
(一)创新之处 |
(二)研究不足 |
第一章 利益主体行为逻辑及其关系再造 |
1.1 引资入村:政府的治理逻辑 |
1.1.1 以资引资:国家资源下乡的策略 |
1.1.2 政府入股:政治资源的隐性配置 |
1.1.3 政府的市场观与市场化中的政府 |
1.2 乡村争资:村治逻辑转换与权力内嵌 |
1.2.1 产业振兴:村集体的富民兴村策略 |
1.2.2 社会资本获取:工商资本的政治表达 |
1.2.3 竞争捷径:主动谋求政府支持 |
1.3 选村投资:政府干预下的资本下乡 |
1.3.1 情感偏好:资本下乡中的政府意志 |
1.3.2 企业配合:寻求政策倾斜与扶持 |
1.3.3 村企共谋:强化获取政府资源的能力 |
1.4 资本下乡中的利益主体关系再造 |
1.4.1 企业参与下的乡村关系再造 |
1.4.2 村庄参与下的政企关系再造 |
1.4.3 政府参与下的村企关系再造 |
1.4.4 资本下乡中的动态“三角平衡”格局 |
1.5 小结 |
第二章 村治精英吸纳与乡村精英再造 |
2.1 经济精英主导下的村庄治理 |
2.1.1 做企业家:从“草根”到经济能人 |
2.1.2 张榜竞选:从经济能人到村治精英 |
2.1.3 精英的困局:村庄治理内生性缺失 |
2.2 资本下乡中企业对村治精英的吸纳 |
2.2.1 情感俘获:私人关系的公共性拓展 |
2.2.2 需求对接:对村治精英破局构想的回应 |
2.2.3 信任建构:企业股权结构的社会效应 |
2.3 资本下乡中政府对村治精英的吸纳 |
2.3.1 先建后补:政府对村治精英的承诺 |
2.3.2 垫资建厂:村治精英对政府承诺的回应 |
2.3.3 褒奖与荣誉:政府对村治精英的反馈 |
2.4 精英吸纳的动力来源及其再造结果 |
2.4.1 可信承诺:企业的政治关联效应 |
2.4.2 “三强四带”:政党能力建设机制 |
2.4.3 “联乡兴村”:政府权力下沉机制 |
2.4.4 再造结果:村治精英“政治化” |
2.5 小结 |
第三章 现代规则下乡与乡土规则再造 |
3.1 资本下乡中的现代规则下乡 |
3.1.1 股份合作:企业的利益联结策略 |
3.1.2 市场排斥:村集体反对股份合作制 |
3.1.3 按价收租:村集体的确定性追求 |
3.2 乡土规则运行下的秩序冲突 |
3.2.1 宗族认同:乡土规则的生成机理 |
3.2.2 规则碰撞:产权与收益单位的分合 |
3.2.3 祖宗与神明:分配失序下的暴力抗争 |
3.2.4 资本逃离:地方性知识的挤压 |
3.3 政府参与下的乡土规则再造 |
3.3.1 寻找土地:选定新址与产权重构 |
3.3.2 利益均沾:秩序建构的均衡过程 |
3.3.3 程序再造:权力渗透与强制性矫正 |
3.3.4 资本回流:乡土规则再造的效应 |
3.4 企业参与下的乡土规则再造 |
3.4.1 拒绝签约:农民的理性选择策略 |
3.4.2 寻找中间人:企业的行动逻辑 |
3.4.3 推举代理人:农民的行动逻辑 |
3.5 小结 |
第四章 农民再组织化与村社集体再造 |
4.1 农民再组织化:企业的治理逻辑 |
4.1.1 企业成本控制:农民再组织化缘起 |
4.1.2 向政府说好话:重新俘获中间人 |
4.1.3 为政府造亮点:寻求政府支持 |
4.2 “四社协同”:农民再组织化的过程 |
4.2.1 劳务合作社:闲散劳动力组织化 |
4.2.2 产业合作社:产业过程组织化 |
4.2.3 资金合作社:农民分散资金集聚化 |
4.2.4 土地合作社:土地碎片化及其整合 |
4.3 组织化利益表达:农民的集体行动 |
4.3.1 表达梯度:从中间人到代理人 |
4.3.2 理性抗争:利益再表达的过程 |
4.3.3 “新中间人”的诞生:政府 |
4.4 集体再造:农民再组织化的效应分析 |
4.4.1 权力渗透:经济过程中的政治表达 |
4.4.2 政经分离:农村政治经济格局重塑 |
4.4.3 精英塑造:农民的“新代理人” |
4.5 小结 |
第五章 秩序再造的逻辑进路、治理效应及其限度 |
5.1 村庄秩序再造的逻辑进路 |
5.1.1 利益主体关系:从失衡到均衡 |
5.1.2 制度建设:从碎片化到体系化 |
5.1.3 组织建设:从失序到有序 |
5.1.4 农民能力建设:从单一到全面 |
5.1.5 农民认知转型:从封闭走向开放 |
5.2 村庄秩序再造下的乡村治理 |
5.2.1 秩序再造下的乡村治理体系 |
5.2.2 秩序再造下的乡村治理能力 |
5.2.3 资本下乡与乡村治理现代化 |
5.3 资本下乡中村庄秩序再造的限度 |
5.3.1 现代性与地方性知识的碰撞冲突 |
5.3.2 政企关系的诱变及其风险 |
5.3.3 间接信任背景下的松散型村企关系 |
5.4 小结 |
结论与讨论 |
一、基本结论 |
(一)资本下乡中利益主体间信任建构是基础 |
(二)村治精英是资本下乡的主要桥梁和纽带 |
(三)新型政企关系是资本下乡可持续性的保障 |
(四)有效的利益联结机制是稳定村企关系的关键 |
(五)资本下乡中多元主体共建共治共享是根本 |
二、进一步讨论 |
(一)如何完善资本下乡中的企业治理 |
(二)如何构筑更为合理的利益增长分享机制 |
(三)如何实现乡村传统治理资源的现代性转换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 |
(5)中金黄金债转股模式及实施效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S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2.1 研究内容 |
1.2.2 研究方法 |
1.3 创新与不足 |
1.3.1 创新 |
1.3.2 不足 |
2 文献综述与理论基础 |
2.1 国内外文献综述 |
2.1.1 国外文献综述 |
2.1.2 国内文献综述 |
2.1.3 文献评述 |
2.2 债转股的定义 |
2.3 债转股的理论基础 |
2.3.1 权衡理论 |
2.3.2 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理论 |
2.3.3 信号传递理论 |
3 债转股的实施情况 |
3.1 国外债转股实施情况介绍 |
3.1.1 国外债转股实施情况介绍 |
3.1.2 国外债转股实施的特点 |
3.2 我国债转股实施状况 |
3.2.1 两轮债转股对比分析 |
3.2.2 市场化债转股政策背景 |
3.2.3 市场化债转股实施状况 |
4 中金黄金债转股案例介绍 |
4.1 案例选择标准 |
4.2 市场化债转股参与主体介绍 |
4.2.1 中金黄金及其他子公司简介 |
4.2.2 机构投资者简介 |
4.3 中金黄金债转股方案介绍 |
4.3.1 交易过程 |
4.3.2 定价策略 |
4.3.3 业绩补偿 |
4.3.4 退出机制 |
5 中金黄金债转股案例分析 |
5.1 中金黄金债转股的动因分析 |
5.1.1 国家债转股政策导向 |
5.1.2 行业状况复杂,机遇挑战并存 |
5.1.3 减轻债务压力,提升经营业绩 |
5.2 中金黄金债转股模式特点分析 |
5.2.1 参与主体符合市场化债转股的政策规定 |
5.2.2 采用“债转股+”综合优化方案 |
5.2.3 坚持市场化原则,引入社会资本 |
5.3 中金黄金债转股的实施效果分析 |
5.3.1 市场化债转股对企业的影响机制分析 |
5.3.2 对企业财务状况的影响 |
5.3.3 市场反应分析 |
5.3.4 对股权及治理结构的影响 |
5.4 中金黄金债转股的风险分析 |
6 研究结论与建议 |
6.1 研究结论 |
6.2 研究建议 |
6.3 局限性与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中国绿色能源产业发展研究 ——基于企业、民众和宏观三个层面的实证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内容与框架 |
1.2.1 研究内容 |
1.2.2 研究框架 |
1.3 研究方法 |
1.4 论文创新与不足 |
1.4.1 主要创新点 |
1.4.2 不足之处 |
2 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2.1 概念界定 |
2.1.1 绿色能源 |
2.1.2 产业政策 |
2.1.3 绿色能源与产业政策 |
2.2 理论基础 |
2.2.1 可持续发展理论 |
2.2.2 市场失灵理论 |
2.2.3 产业组织理论 |
2.2.4 产业规制理论 |
2.3 国内外相关文献综述 |
2.3.1 绿色能源产业发展研究综述 |
2.3.2 绿色能源企业发展的影响因素 |
2.3.3 民众对绿色能源支付意愿的研究 |
2.3.4 绿色能源消费与宏观经济增长关系研究综述 |
2.4 本章小结 |
3 中国绿色能源产业发展现状 |
3.1 中国绿色能源产业发展历程和现状 |
3.1.1 中国水能发电产业 |
3.1.2 中国核电产业 |
3.1.3 中国风电产业 |
3.1.4 中国光伏发电产业 |
3.2 中国绿色能源产业政策梳理 |
3.3 中国绿色能源产业政策分析 |
3.3.1 财政政策 |
3.3.2 税收优惠政策 |
3.3.3 电价补贴政策 |
3.4 中国绿色能源产业政策特征 |
3.5 本章小结 |
4 国外绿色能源产业发展借鉴 |
4.1 美国 |
4.1.1 美国绿色能源发展现状 |
4.1.2 美国发展绿色能源产业的相关政策 |
4.2 日本 |
4.2.1 日本绿色能源发展现状 |
4.2.2 日本发展绿色能源产业的相关政策 |
4.3 德国 |
4.3.1 德国绿色能源发展现状 |
4.3.2 德国发展绿色能源产业的相关政策 |
4.4 国外绿色能源产业发展对我们的启示 |
4.4.1 加强立法工作 |
4.4.2 重点运用税收优惠政策 |
4.4.3 加大技术研发力度 |
4.4.4 有效的财政补贴政策 |
4.5 本章小结 |
5 绿色能源产业成长动力机制与路径 |
5.1 相关概念 |
5.1.1 动力机制 |
5.1.2 绿色能源产业发展的动力机制 |
5.2 绿色能源产业成长与成长动力分析 |
5.2.1 产业成长与成长动力 |
5.2.2 产业生命周期理论 |
5.3 绿色能源产业成长的动力因素 |
5.3.1 绿色能源产业成长的内部动力 |
5.3.2 绿色能源产业成长的外部动力 |
5.4 绿色能源产业成长路径 |
5.4.1 政府政策的传递过程 |
5.4.2 政府导向绿色能源产业成长路径 |
5.4.3 市场导向绿色能源产业成长路径 |
5.4.4 政府导向与市场导向的协调 |
5.5 本章小结 |
6 中国绿色能源产业发展研究—基于企业层面 |
6.1 绿色能源企业成长分析框架 |
6.2 模型与数据 |
6.2.1 面板数据模型 |
6.2.2 变量定义 |
6.2.3 数据来源 |
6.3 实证结果分析 |
6.3.1 实证结果 |
6.3.2 结果分析 |
6.3.3 基于实证结果的评价 |
6.4 异质性分析 |
6.5 本章小结 |
7 中国绿色能源产业发展研究—基于民众层面 |
7.1 相关研究回顾 |
7.1.1 国外研究 |
7.1.2 国内研究 |
7.2 调查问卷设计、内容及框架 |
7.3 调查问卷基本问题数据整理与分析 |
7.4 问卷调查结果分析 |
7.4.1 基本情况 |
7.4.2 调查问题 |
7.5 中国民众对可再生能源态度影响因素实证研究 |
7.5.1 理论基础和假说 |
7.5.2 数据及变量描述 |
7.5.3 中国民众绿色能源态度影响因素分析 |
7.6 本章小结 |
8 中国绿色能源消费与经济增长关系预测 |
8.1 理论基础 |
8.1.1 经济增长理论 |
8.1.2 增长极限理论 |
8.1.3 峰值理论 |
8.1.4 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理论 |
8.2 文献研究 |
8.3 绿色能源消费与经济增长库兹涅茨曲线的测定 |
8.3.1 指标的选取 |
8.3.2 模型的选择 |
8.3.3 实证分析 |
8.3.4 研究结论 |
8.4 绿色能源消费与经济增长等多因素长期均衡分析 |
8.4.1 数据来源及变量描述 |
8.4.2 模型分析 |
8.4.3 研究结论 |
8.5 本章小结 |
9 结论与政策建议 |
9.1 结论 |
9.2 政策建议 |
9.2.1 完善绿色能源产业财税政策 |
9.2.2 改进绿色能源定价制度 |
9.2.3 加强绿色能源产业研发 |
9.2.4 强化政府与民众之间的联系 |
9.3 本章小结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博士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7)安化黑茶的文化生态史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缘起 |
第二节 文化生态学研究理论 |
第三节 安化黑茶研究现状 |
第四节 研究思路与方法 |
第五节 研究意义与价值 |
第二章 跨文化语境下的物质流通 |
第一节 早期的物质流通研究 |
第二节 政治经济学派的物质研究 |
第三节 物质流通研究新走向 |
第三章 安化的地理环境与社会文化 |
第一节 自然地理与生态环境 |
第二节 梅山地域与族属 |
第三节 “梅山”历史沿革 |
第四章 安化黑茶的商品化发端 |
第一节 资江水运及货物运输 |
第二节 《茶经》与梅山茶事 |
第三节 商品茶定名 |
第五章 茶政变迁与黑茶贸易的互动关系 |
第一节 君王们的点金术:榷茶与税茶 |
第二节 几经波折:湖茶跻身茶马政 |
第三节 不断拓展疆域的黑茶贸易 |
第四节 传统专卖体制对茶业发展的影响 |
第六章 安化黑茶的贸易拓展 |
第一节 千年前的茶叶商贸活动 |
第二节 黑茶在蒙古的商贸往来 |
第三节 黑茶在新疆的商贸往来 |
第四节 黑茶在俄国的商贸往来 |
第七章 口述史中的“产”与“制” |
第一节 炊烟袅袅:沸腾的雪峰山麓 |
第二节 黑毛茶初制的传统工艺 |
第三节 千两茶:文化范畴的再生产 |
第八章 地方社会中的茶业人和茶事 |
第一节 茶叶流通环节的社会性适应 |
第二节 茶政管理者 |
第三节 中间商 |
第四节 茶叶生产者 |
第九章 安化黑茶与生态扶贫 |
第一节 黑茶产业与生态扶贫 |
第二节 安化黑茶产业面临的的困境 |
第三节 安化黑茶产业发展对策 |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作者在学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 |
附录 |
附录一 :安化黑茶制作技艺 |
附录二 :安化地方有关茶的民歌 |
附录三 :茶亭 |
附录四 :民间传说 |
(8)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法律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六、论文主要创新 |
第一章 资源型城市补偿机制的演变 |
第一节 资源型城市的范畴与问题 |
一、资源型城市的内涵 |
二、我国资源型城市的分布与类型 |
三、我国资源型城市的经济发展困境与成因分析 |
第二节 补偿机制的分析 |
一、补偿机制的语义分析 |
二、纵向补偿机制与横向补偿机制的区分 |
三、本文语境下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机制的涵义与特征 |
第三节 我国资源型城市补偿机制辩考 |
一、纵向补偿机制的实效与资源型城市的补偿预期不契合 |
二、仅靠市场亦或自愿协商无法驱动横向补偿 |
三、横向补偿法律机制:对市场与自愿协商“不健全”的法律回应 |
第二章 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法律机制核心构成 |
第一节 由机制到法律机制的蜕变 |
一、机制与法律机制的法理界分 |
二、权利化: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法律机制生成的核心步骤 |
第二节 横向补偿权的证成 |
一、横向补偿权存在的必要性 |
二、横向补偿权生成的可行性 |
第三节 横向补偿权的内涵、生成逻辑与权利结构 |
一、横向补偿权的含义与特征 |
二、横向补偿权生成的宪法逻辑 |
三、横向补偿权的权利结构与类型 |
第三章 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法律机制的补偿技术 |
第一节 横向补偿的原则 |
一、区域利益协调原则 |
二、发展成果共享原则 |
三、多元主体参与原则 |
四、比较优势互补原则 |
第二节 横向补偿方式的总体设计 |
一、横向补偿基金先行 |
二、横向补偿PPP项目筑巢引凤 |
三、生产要素的对口合作催动经济振兴 |
第三节 横向补偿标准的设定 |
一、确定横向补偿标准的理论依据 |
二、横向补偿标准的量化方法 |
三、横向补偿标准的量化障碍与创新路径 |
第四章 横向补偿基金的规则体系 |
第一节 补偿资金不足与补偿需求充裕的矛盾 |
第二节 可持续发展准备金的应对思路与缺陷 |
一、国内可持续发展准备金的理论与实践 |
二、我国可持续发展准备金的缺陷 |
第三节 横向补偿基金的修正路径 |
一、与横向补偿基金相关的立法规范及缺陷 |
二、横向补偿基金中原始资金的来源 |
三、横向补偿基金的用途 |
四、横向补偿基金的运营模式 |
第五章 横向补偿PPP项目的引导与规制 |
第一节 PPP模式的横向补偿品质 |
第二节 横向补偿PPP项目的评审对象 |
一、横向补偿PPP的项目范围、合作类型及具体方案 |
二、横向补偿PPP项目的实施主体 |
三、横向补偿PPP项目的采购方式 |
四、横向补偿PPP项目的评估方式 |
第三节 锁定期制度在横向补偿PPP项目中的重构 |
一、我国PPP锁定期制度的现实缺陷 |
二、锁定期制度在横向补偿PPP项目中的修正 |
第六章 对口合作的横向补偿路径 |
第一节 对口合作的源流及其横向补偿效应 |
一、由对口支援到对口合作的演进 |
二、资源型地区与非资源型地区间的对口合作 |
三、对口合作的横向补偿效应 |
第二节 对口合作的横向补偿思路及缺陷 |
一、对口合作横向补偿的理论基础 |
二、对口合作横向补偿的现实障碍与应对思路 |
三、基本思路的缺陷 |
第三节 对口合作的横向补偿法制化 |
一、省内经济法制的自足与对口区域间协同立法的空白 |
二、区域间协同立法的经验借鉴 |
三、国家层面立法的应有形态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9)整体上市对公司绩效的影响 ——以绿地整体上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问题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和研究思路 |
1.4.1 研究方法 |
1.4.2 研究思路 |
1.5 本文创新之处 |
2 文献综述 |
2.1 整体上市的概念研究综述 |
2.2 整体上市的动因研究综述 |
2.3 整体上市的模式研究综述 |
2.4 整体上市对公司绩效影响研究综述 |
2.4.1 整体上市对企业短期财富效应的影响研究综述 |
2.4.2 整体上市对企业长期绩效的影响研究综述 |
2.5 文献述评 |
3 理论基础 |
3.1 企业边界理论 |
3.2 效率理论 |
3.3 范围经济理论 |
3.4 股权集中度 |
3.5 战略投资者 |
4 绿地集团整体上市案例概况 |
4.1 绿地集团整体上市背景 |
4.1.1 政策背景 |
4.1.2 市场背景 |
4.1.3 行业背景 |
4.2 整体上市双方基本情况 |
4.2.1 绿地集团基本情况 |
4.2.2 金丰投资基本情况 |
4.3 绿地整体上市动因 |
4.3.1 绿地集团整体上市的外部动因 |
4.3.2 绿地集团整体上市的内部动因 |
4.4 整体上市操作流程 |
4.5 整体上市模式介绍及原因 |
4.5.1 整体上市模式介绍 |
4.5.2 整体上市模式选择原因 |
5 整体上市对企业绩效影响路径分析 |
5.1 外部融资约束 |
5.1.1 绿地集团整体上市之前的融资状况 |
5.1.2 绿地集团整体上市之后的融资状况 |
5.2 多元化产业协同 |
5.2.1 绿地水平多元化产业的协同效应 |
5.2.2 绿地垂直多元化业务的协同效应 |
5.3 公司治理机制 |
5.3.1 引入战略投资者 |
5.3.2 解决员工持股问题 |
5.3.3 股权集中度 |
5.3.4 独董比例 |
6 整体上市对公司绩效影响 |
6.1 整体上市短期市场绩效分析 |
6.1.1 事件研究法 |
6.1.2 数据分析 |
6.2 整体上市长期财务绩效分析 |
6.2.1 盈利能力分析 |
6.2.2 偿债能力分析 |
6.2.3 成长性分析 |
6.2.4 营运能力分析 |
6.2.5 小结 |
7 研究结论与不足 |
7.1 研究结论 |
7.2 研究启示 |
7.3 研究不足 |
参考文献 |
附录 |
A.学位论文数据集 |
致谢 |
(10)滨州市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意义 |
1.1.1 问题的提出 |
1.1.2 研究的背景 |
1.1.3 文献综述 |
1.1.4 研究方法 |
1.2 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研究的相关概念 |
1.2.1 中小企业的概念及划分标准 |
1.2.2 中小企业的优势特点 |
1.2.3 中小企业的发展地位 |
1.2.4 中小企业应考虑的发展战略 |
1.2.5 国家对中小企业的政策支持 |
1.3 滨州中小企业概况 |
1.3.1 滨州中小企业的发展现状 |
1.3.2 中小企业面临的发展新常态情况 |
第2章 中小企业的发展政策 |
2.1 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政策 |
2.1.1 以工业企业集聚为基础,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 |
2.1.2 以科技和金融的融合为支撑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 |
2.2 我国先进地区中小企业的发展政策 |
2.3 山东省中小企业的发展政策 |
2.3.1 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45条 |
2.3.2 关于进一步扩内需补短板促发展的若干意见42条 |
2.3.3 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35条 |
2.4 滨州市中小企业的发展政策 |
2.4.1 积极制定推进投资创业便利化政策。 |
2.4.2 制定着力服务中小企业企业成长与创新的政策 |
2.4.3 制定不断改善要素市场环境的政策 |
2.4.4 制定依法营造法治保障的政策 |
2.4.5 制定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的制度和措施 |
第3章 滨州市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制定与执行 |
3.1 制定程序 |
3.1.1 组织调研 |
3.1.2 组织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原政策评估 |
3.1.3 制定新政策,做可行性评估 |
3.1.4 建立政策执行情况追踪机制 |
3.2 执行过程 |
3.2.1 执行阶段 |
3.2.2 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
第4章 滨州市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分析 |
4.1 滨州市企业发展整体情况 |
4.2 政策运用情况 |
4.2.1 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
4.2.2 主要指标发展情况 |
4.3 滨州市中小企业生产经营面临的困境 |
4.3.1 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依然严重 |
4.3.2 降低各类成本方面仍不理想 |
4.3.3 要素保障依然困难重重 |
4.3.4 创新难于上青天 |
4.3.5 知识产权保护难说成效 |
4.3.6 营商环境仍需改善 |
4.4 原因分析 |
4.4.1 融资问题 |
4.4.2 成本居高不下的原因 |
4.4.3 营商环境不够优化的原因 |
4.4.4 企业创新不足的原因 |
第5章 滨州市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改进建议 |
5.1 保障融资方面 |
5.2 降低税收方面 |
5.3 改善营商环境方面 |
5.3.1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
5.3.2 抓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
5.3.3 抓市场开拓,促进中小企业对外合作 |
5.4 推荐帮助企业创新方面 |
5.4.1 抓创业创新,推进中小企业转型升级 |
5.4.2 抓集群发展,壮大产业集群规模 |
5.4.3 抓“互联网+”建设,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 |
5.4.4 加大科技投入,培养科技创新人才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四、白银上市交易实施方案出台(论文参考文献)
- [1]资本市场助力甘肃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研究[J]. 杨欣和. 甘肃金融, 2021(12)
- [2]土地一级开发项目风险管理研究 ——以北京市丰台区青龙湖片区一级开发项目为例[D]. 谢颖. 河北地质大学, 2020(05)
- [3]中国股票市场制度有效性研究[D]. 张璇. 吉林大学, 2020(03)
- [4]秩序再造:资本下乡的实践图景 ——以育村为例[D]. 马池春. 山西大学, 2020(07)
- [5]中金黄金债转股模式及实施效果研究[D]. 理方园.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2020(07)
- [6]中国绿色能源产业发展研究 ——基于企业、民众和宏观三个层面的实证分析[D]. 张焱. 西南财经大学, 2020(02)
- [7]安化黑茶的文化生态史研究[D]. 杨化冰. 吉首大学, 2020(02)
- [8]资源型城市横向补偿法律机制研究[D]. 曹书. 华东政法大学, 2019(02)
- [9]整体上市对公司绩效的影响 ——以绿地整体上市为例[D]. 罗钒玮. 重庆大学, 2019(01)
- [10]滨州市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研究[D]. 刘晓阳. 湖南农业大学, 201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