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票息阻力开始显现

新的票息阻力开始显现

一、新券阻力开始显露(论文文献综述)

刘艳茹[1](2019)在《成熟型资源城市转型中政府职能优化研究 ——以鸡西市为例》文中研究表明作为国家能源安全保障的核心力量,成熟型资源城市具有开发稳定、资源产业规模庞大等特点。然而,尽管成熟型资源城市拥有较强的资源支持能力,资源枯竭与城市衰退仍是潜在的危机。许多实证研究表明:成熟型资源城市最适宜转型。这是由于成熟型资源城市的社会发展水平较高,资金、人力也相对充足,具备充足的转型条件;加之资源开采多年,产生了许多诸如产业结构单一、资源开发无序、生态破坏严重等问题。所以,成熟型资源城市只有适时转型才能有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由于市场机制的缺陷性,加之政府的权威性,使得转型需要政府采取主动。只有政府充分履行职能才能保证成熟型资源城市成功转型,实现可持续发展。而在成熟型资源城市转型过程中,政府职能在实现时不可避免的会产生问题。本文正是探究成熟型资源城市在转型中政府职能存在的问题,并根据问题提出政府职能优化的相应建议,从而推进成熟型资源城市的顺利转型。本文从成熟型资源城市和政府职能的概念和内容入手,运用相关理论作支撑,以鸡西市为例,探究成熟型资源城市转型中,政府职能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借鉴国内外相关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在成熟型资源城市转型中政府职能优化的措施。本文除绪论外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资源型城市、成熟型资源城市、政府职能的相关概念,并引用新公共服务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资源型城市生命周期理论,作为本文研究的理论基础。第二部分介绍了成熟型资源城市转型的背景和必要性,重点梳理了成熟型资源城市的发展脉络以及存在的问题。第三部分介绍了鸡西市城市转型的基本概况,重点探究了鸡西市转型中政府职能存在的问题。第四部分梳理了国内外良好的的资源型城市转型经验,以河南焦作、新疆克拉玛依、德国鲁尔、日本北九州为例,借鉴并得出了在成熟型资源城市转型中,政府应如何履行职能,发挥主导作用。根据政府职能存在的问题和国内外相关经验的借鉴,第五部分提出了在成熟型资源城市转型中政府职能优化的建议。包括树立转型观念、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科技和人才、完善民生保障建设、实施资源环境保护机制和生态治理等。

马崇文[2](2019)在《社会网络嵌入对中小企业银行借贷行为影响研究》文中提出我国中小企业普遍面临银行贷款难的问题。近年来,学术界较多地从社会网络这条非规则式的渠道去寻找解决办法,但未能有效弥补传统融资理论的“社会化不足”和“零嵌入性”问题。本文以社会网络相关理论、交易成本理论、企业金融中介理论为基础,以长春市中小企业中部分企业为样本,尝试性地将与中小企业社会网络划分为政企网络、银企网络、企业网络、产学研网络,从两个层面对社会网络与中小企业银行贷款的关系进行实证分析,即:第一,嵌入性角度。探讨子网络质量对贷款能力的影响及子网络发展质量之间的相互作用。第二,子网络关系强度角度。探讨子网络关系强度对中小企业贷款可得性和贷款额度的影响。证实了在现有的我国现行的制度环境背景下,不同类型中小企业的社会网络关系对中小企业的银行贷款影响至关重要。并得出以下结论:中小企业子网络的发展能提高自身融资能力;子网络异质性决定了中小企业的贷款可得性。政企网络、银企网络、企业网络对贷款可得性和贷款额度均有着显着的正相关关系,可以被基于人际关系视角的强关系假设解释,而产学研网络关系强度与中小企业贷款可得性之间存在着显着负相关性关系,需要加入平方项假设才能解释之;银企网络相对于其他子网络会带来更高的贷款可得性和贷款额度。银企网络贷款多被用来进行固定资产的投资,投资倾向来源于中小企业利用实体投资进行抵押贷款有关,中小企业在非实体方向的投资风险较大,与银行之间的银企关系,让中小企业有较显着规避风险倾向;企业间关系强度与借贷可得性正向相关,但影响程度最小;产学研网络与中小企业信贷存在倒U型关系。即前半段促进信贷。另一方面,研发投入使得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风险加大,增加了银行借贷的比率。后半段抑制信贷的效用,印证了产学研体系成熟后有着更强的自主融资能力,且产学研网络一般会为中小企业带来更显着的成长机会和盈利能力。

程泽时[3](2015)在《市场化与民初工业化:中国金融秩序的司法调适(1912-1927)》文中研究表明国家法制与民初工业化的“黄金时代”之间的关系问题,是近代经济史上的一桩公案,也是评价民初金融法制建设成效不能回避的一个问题。本文以引言和结论外的七章篇幅,把它限定为一个近代金融法史问题来初步解决。引言在界定金融、秩序的概念基础上,建立一个包括货币、信用、利率、市场和组织的五要素的金融秩序分析框架。第一章,考察了民初金融秩序的建构与解构。民初金融秩序的建构是产业促进取向的,而实际运作则是财政维持取向的,二者南辕北辙,金融秩序建构在纸面上,就被解构了。由此导致了货币贬值、信用不良、利率畸高、市场整合度不高和金融组织资本规模不大五个问题。民初中国金融秩序,具有影响工业化进程的不确定性的。第二章,证明中国新式法院的金融裁判具有可预测性和权威性,可以恢复商民对金融秩序的预期。都会、商埠,既是中国现代工业的发祥之地,又是外国资本在中国工业投资的集中之所,还是中国新式法院和外国法院的并存之区。中外法院都坚持程序正义原则,均以商事审判为要务,均受理和裁判华洋债讼案件。在金融债务融裁判上,既存在管辖上的竞争,又存在互认援引对方判例的趋同。外国法院、律师也常援引大理院的解释例和判决例,中国法官也虚心向外国法院学习裁判技术。都会、商埠上的金融裁判具有可预测性,中国法院权威也因此日益增强。债权平等原则,在都会、商埠乃至腹地被确立。国库对外融资大案,被司法裁判。第三章至第七章,依次描述和分析了对前述五个问题的司法调适:一是确立以立约时的货币市价为准的规则,解决货币贬值所带来的债务计算不平等问题,鼓励交易;二是促进金融信用的制度化和标准化,维护银行信用和货币信用,扩大票据和公债的流通范围;三是解释和适用违禁取利律,抑制高利贷,促进产业平均利润率的形成;四是限缩解释买空卖空,鼓励证券和期货交易;五是改变合伙债务承担规则,引导和规范公司制银行,促进金融组织从合伙制向公司制的转变。最后得出结论:对金融秩序的市场化的司法调适,是鼓铸民初工业化的“黄金时代”的匠手之一。

张莉[4](2012)在《证券公司创新发展过程中集约化的中台登记结算中心管理模式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证券公司的组织架构里面,现有登记结算管理处于证券业务链末端、对业务未发生直接作用,负责整个公司的登记存管、清算、客户资金管理、交收业务和部分核算业务,被归为后台职能部门。而经纪、自营、资产管理、投行等直接面对客户和市场,处于证券业务链的前端,被归为前台业务部门。现有的登记结算模式主要特征是:历史原因造成公司资源按业务条线分割,各业务条线内部仍嵌入了部分后台业务,前后台职能界定模糊;后台职能部门整合公司资源的赋权不足,现在被定位为业务跟随型模式,在业务部门引领下有序开展工作。该模式在中国证券行业发展初期具有积极作用,对各证券公司抢占市场做出了重要贡献,但从证券公司未来发展趋势来看需要向集约化方向转变。证券市场和计算机技术的快速发展,各项交易业务的实现方式、技术架构及清算交收等日益复杂,前后台部门对各项业务的认识差距日益加大,传统的后台部门支持模式难以为继,证券公司组织架构和职能的调整势在必行。随着券商业务品种日益丰富、前台部门业务人员流动性加大、各公司开始追求规范化和精细化发展的环境下,负责开拓市场的业务条线和负责业务实现的支持条线逐步分离是必然趋势。前台部门希望能更集中精力于其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环节,提供更多的业务种类以满足客户个性化、多样化的需求。由于各项新业务的实现方式日益复杂,券商的登记结算业务职责界限不明晰,前台部门难以直接与后台部门进行有效沟通,后台部门对前台业务反应迟缓、相互推诿,需要有明确的部门来分析前台部门各类业务对登记结算的需求,提出整体结算解决方案,并就后续环节与相关部门进行充分沟通,从而促成业务需求的高效实现。在此过程中,逐步将部分分散的登记结算业务集中进行高效运作,成为中台管理部门。目前,证券行业内证券公司成立了清算部门负责登记结算工作,是券商业务正常运营和开拓创新的基础,也是资金财务管理和风险控制工作规范和优化的前提,是作为券商经营后台和主要的风险控制环节,大部分的登记结算业务已实现集中管理,从工作性质看,券商登记结算业务定位于后台支持工作,由于定位于后台,登记结算工作尚未实现集约化管理。本文阐述了以证券公司登记结算条线的流程重构作为切入点,将分散在各相关部门的资源和职能进行集中,逐步完成登记结算职能整合和业务架构调整,建成集中客户账户管理、集中清算、集中交收和资金管理、集中客户资金核算四个基础体系,并通过中台登记结算中心管理模式,大幅提高工作效率,实现集约化发展。本文的创新之处在通过对登记结算中心建立的可行性分析的基础上,得出了证券公司业务创新需要登记结算业务实现集约化管理的结论。提出了体系建立的具体设想和实施框架,从专业化、资源共享、业务流程重构以及部门职责调整等方面为证券公司集约化登记结算管理寻找理论基础,这种模式的优势体现在:1、降低运营成本,增加公司的灵活性;2、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3、控制业务风险;4、实现资金资源共享;5、强化登记结算管理,提升竞争力,帮助战略的实现。通过对证券公司登记结算业务的整合,将结算的职能前移,梳理结算支撑的有效路径,努力满足业务需求,确定最佳的登记结算实施方案。在这个过程当中,结算管理部门逐步完成由业务跟随向业务推动转型,从而助推券商的创新业务开展。最后,本文就证券公司实施集约化中台管理案例和实施新业务的集约化登记结算管理案例进行了分析,对两家券商在实施过程中的主要做法、成效和经验进行了介绍,并总结了它们实施成功的关键因素,以期获得在证券行业应用中台集约化登记结算中心管理模式的实践启迪。

刘杰[5](2012)在《安徽近代地方公债研究(1910-1941)》文中研究指明公债,即为公共债务,政府向国内的个人和单位举借的债,称为国内公债(即内债),政府向国外举借的债就是国外公债(即外债),而按发行债券的政府不同级别划分,又可分为中央公债和地方公债。公债作为政府筹款、调节收支以及分配社会资源的重要手段,一直以来是政府财政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就历史来看,中国近代的地方公债发端于清末,由于地方财政亏空,各省或因编练新军需要、或因举办新政所需,开始发行了大量的地方债券。1905年,直隶总督袁世凯以练兵、扩充北洋军队为由,以潘库银等作为抵押品,率先公开发行公债,开启了近代中国地方公债发行的序幕。随后湖北、安徽等省皆效仿这一模式,公开在各自的省区发行公债券。1909年12月,安徽巡抚朱家宝以省库亏空严重为由,奏请发行地方公债,揭开了安徽省发行地方公债序幕。然而清末安徽公债,由于发行量大、应募者少,最后只得交与外商银行包销,变为了一笔外债。民国建立后,由于债权主体的变化,这笔公债欠款一直悬而未决,双方交涉变为了三方交涉,最终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才并入了整理内外债委员会,清理完毕,前后历经20余年,给地方公债发行带来了持续深远的影响。北京政府时期,倪嗣冲等先后治皖,不顾实际前后发行了10多次地方公债。就安徽地方公债发行目的来看,基本上是弥补军需政费,没有任何一项是从服务地方经济建设考虑而发行的。因此,多次遭到旅沪等安徽民众团体的激烈反对。北京政府时期的安徽地方公债就形式上来看,大多数也不具有现代意义上的公债性质。安徽省地方公债发行后,难以推销。毫无节制的发行,忽视了公债偿还基金的储备,也对后续还款产生了重大的影响。这样的恶性循环,实际上在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并没结束,直到地方公债发行历史结束,这样的情形才终止。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安徽省地方政府继续发行公债,直到1941年,中央政府为应对日益严重的财政危机,国民政府召开了第三次全国财政会议,重新计划抗战时期国内财政,将属于各省的预算的一切收入和支出,并入国家财政之内,由财政部来接收整理,并规定自1942年起,各省不得再发行新公债。安徽省地方公债发行历史才告一段落。从安徽省地方公债发行历史来看,与江浙沪地区还是有一定区别,源于近代安徽地方金融的滞后,安徽省地方公债多次采取摊派和包销给中国银行、交通银行等形式。近代安徽地方公债不仅发行次数位居全国前列,而且数量不断扩大,用途集中以弥补军政费用为主,公债发行后,屡次延期,导致债信丧尽、管理混乱。文章结语,总结历史,观照现实。安徽近代地方公债结合现实来看,其历史教益无疑是丰富的,在地方公债政策日益放松的今天,发行地方公债条件日益成熟,而发行地方公债必须建立合理的偿债募债机制,构建良好的债信,进行科学的规划,合理控制规模,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以及继续构建完善的法制基础,这些才是最关键的。

覃慧宁[6](2010)在《一个“中间圈”的“世界” ——广西宜州历史与信仰的人类学考察》文中提出广西宜州处于岭南西部的中心地带,在封建帝国时代曾是连结西南的黔、滇与东南的粤、湘并沟通岭南内外的重要区域,自唐宋以来在南方边疆的文明化过程中处于重要位置,对岭南西部“蛮夷”地区的“剿”和“抚”——教化与羁縻是中央王朝治理宜州的主要策略。明清两朝在横贯宜州的下枧河—龙江流域的险要枢纽处,设有屯兵卫所,加紧对这一地区的控制,在中央朝廷镇压地方族群反抗、逐渐设立并巩固统治机构的同时,汉、苗、瑶等族群的移民由岭南东部、北部两个方向流入宜州。不同人群的交流及融合过程,也是地方文化观念与历史记忆不断形成的过程。历史对现实的影响往往深远而不着痕迹,宜州民间社会对历史的淡忘、传统的丢失,并非肇始于现代,而是深层文化观念作用的结果;通过考察宜州民间社会的艺术及信仰仪式展演,仍然可以看出从上古时代儃递至今的信仰及仪式体系的运作,这一象征性体系是中央王朝与地方世界共同建构的整体性、包容性文明在岭南的具体组成部分。从国家大历史进程看宜州,这里的社会建构、历史记忆、信仰及民间艺术展演传统等,既有地方族群的文化特征,也有外来移民的文化特征,不同的文化在地方统治者与民众的历史记忆中构成混融的信仰传说与信仰对象——莫一大王与吴平大王,两者由外来的帝国权威性赋予不同程度的神力,由此也有着不同的命运。作为原住族群中的“地方权威”,在羁縻的中心与非中心地带,类似的地方神灵命运同中有异,但最后均超脱被帝国镇压导致的抗争失败,成为地方保护神。这一进入地方史志的民间传说在宜州及其西北面的天河以不同的模式流变,以宜州的中心庆远镇为中心,城北的会仙山因唐末道家隐士陆禹臣,成为地方世界与上天连接的地方,象征着外来文明的隐修者成为当地人吴生的传说转化为莫一大王神话母题的决定因素。这在本质上正构成了马歇尔·萨林斯所谓“外来者—王”跨越地方秩序而获得地方权力的历史结构,而获得外来者神力的“王”在这一地区最终没有成为统治者,而是以失败——成为地方保护神终结其神话,这正是“蛮夷”族群最终没有获得统治权的映射。宜州地区的“帝国化”过程,亦即由“异域”而“新疆”最终成为“旧疆”,由“化外之地”走向“化内之地”的历史中,帝国的知识与制度通过朝贡体制、科举制度、军事征服以及信仰与祭祀的国家化而逐步自上而下传播。民众在观念上接纳其中蕴含的“天下”观念体系,即是逐渐在历史实践中将帝国化的信仰与仪式纳入地方社会结构,将因帝国权力的到来而产生的冲突、矛盾、挫折及混乱的现实及记忆转化为超越世俗的信仰与传说的内容,继而逐渐将这些内容嵌入由地方仪式典籍及民间传说、歌谣构成的非官方“历史”中。从地方社会内部来看,民间信仰与艺术的仪式展演在其中起着重要作用。首先这体现在社区的两个至今仍有重要意义的群体节庆祭祀:家族共同体的清明节祭祀,家族外部村落共同体的春秋社日祭祀。清明祭祀和“做社”,一祈求家族繁衍,一以“春祈秋报”祈求丰产,“内”与“外”两个层面的年度公共仪式,共同确认着家族祖先神与地方保护神的神圣性,恰与封建帝国时代从帝王、贵族、士大夫到庶民的等级性社会中的“祭祖”和“祭社稷”之“朝圣”仪式共同构成由“上”而“下”勾连起国家等级性的信仰系统。其次,艺术与信仰仪式从其出现到整个发展过程中也具有某种同构性。传承民间知识与历史的地方精英、仪式专家同时往往也是山歌手。山歌以男女对唱的形式、男女结盟的展演、求爱连情的歌唱内容,以象征性的角色装扮,地构成地域之间以两性关系为纽带构成的社会基本关联;而清代传入宜州的桂剧与彩调两种戏剧形态,则进一步强化了这种兼具娱乐性与仪式性的装扮演出,帝国文明话语下的道德礼仪,以更复杂的形式与被纳入“天下”体系等级的社会结构结合在一起的。信仰展演中,女性仪式专家——娅禁、法童(乜麽)与男性仪式专家——道公、鬼师(麽公)分别以无文字与有文字、巫术信仰与地方化道教信仰两个维度共同连结起民间社会的信仰世界,与民间艺术展演同样是以两性亦即“人”连接起“天—地”亦即神圣与世俗的社会结构,其中女性在此艺术与信仰的整体性体系中既居于男性之下,但又具有超越性于其上的预言与通灵特质,这来自于其性别本身象征的地方的生命力和生殖力,女性作为婚姻中被“交换”的部分成为跨越地域、连接不同社区的纽带。由此,在宜州的地域社会中社区的年度祭祀、信仰与艺术的仪式展演、在“天下”观念逐渐散播的“文明化”过程中,可以看到大历史与小历史的彼此连结。地方社会由男女两性、文化空间的内与外、地域等级的上与下、帝国辖域的中心与边缘从整体上构成地方社会的文化世界。从对宜州这一介于文化上的西南与东南地区的“中间圈”的中间地带的研究,表达的是岭南作为文化空间由“居”与“游”整合而成的一个历史个案——外来及本地民众从战乱、迁徙的不断流动中走向定居、融合的过程,亦即葛兰言所谓的自上古时代流传至今的节庆祭祀仪式中,社会共同体构成的过程。理解这样一个看似历史痕迹淡薄、文化特征模糊的地区的文明进程,对深入复杂社会认识“中间圈”的历史与现实有着重要意义。对这一地域个案探讨的深化,也将推动我们更深入地思考汉族与少数民族聚居的岭南社区对理解宏观历史与文明所存在的理论价值。

周丽娜[7](2009)在《现代性悖论与被压抑的物质言说 ——论中国现代小说中的金钱书写》文中研究指明货币是人类文明发展进程中的重要事物。货币的出现,促进了人类从野蛮的初民社会向文明社会的转变。伴随货币经济的发展,货币功能的普遍化和深入化,“金钱”大量而频繁地出现于文学文本中。在人类的文化领域和精神领域,金钱所表征的是“经济理性”与“道德理性”之间的“现代性悖论”。论文以此为理论依据采用内外结合、点面结合的方式分析论述中国现代小说金钱书写的主要特征、价值和意义。全文分为导论、中国现代小说金钱书写的语境、中国现代小说金钱书写的主体、罪财:道德理性视角的存留与遮蔽、工具:经济理性视角的深度与限度、穷人的生存悲剧与美德、知识者的生存与理想、女性的商品化与独立性、个案研究以及结语,共十部分。导论部分阐明了“经济理性”、“道德理性”、“现代性悖论”以及“中国现代小说中的金钱书写”的涵义,介绍了本选题的研究现状和研究价值及本论文的逻辑框架和创新性。论文主体部分首先描述和分析了中国现代小说金钱书写的具体历史语境和书写主体的特征。第一章主要总结了中国现代小说金钱书写的社会现实语境和思想文化语境的特征。中国现代社会的经济发展初具现代性特征,开始由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和货币经济发展和过渡,现代货币制度也初步建立和发展起来,而这种以金钱为核心的经济结构必然渗透到人的精神结构中,影响和制约着中国现代思想文化的发展与表述。第二章主要分析了中国现代小说金钱书写主体的产生、特征及其金钱观念。由中国现代社会经济发展所带来文学运作方式和知识分子谋生方式的变化,促进了以稿酬为生的中国现代职业作家——中国现代小说金钱书写主体的产生。可靠的金钱收入既为中国现代职业作家保持人格独立、思想自由和对黑暗现实的批判立场提供了最大可能,同时由于中国现代商品经济发展的不充分和现代文化市场的不成熟,金钱也成为制约他们行动和选择的重要因素。在中西价值理念的共同作用下,中国现代书写主体的金钱观充满矛盾和悖论,他们既从现代经济理性的角度反思和重估了中国传统的德性主义金钱观,又兼具“金钱万恶”的“罪财意识”和“精神优于物质”的道德主义取向,总是力图在物质与精神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点。论文的第三章至第八章是对中国现代小说文本中金钱书写的具体分析和论述。第三章主要分析了中国现代小说金钱书写的首要特征:“罪财意识”。在“罪财意识”支配下,中国现代小说从道德理性的角度书写金钱和金钱欲望,深刻地揭示了由金钱所制造的人的异化过程和结果,在特定的时代背景下塑造金钱异化人形象。“罪财意识”使书写主体能够始终坚持对金钱负面影响的清醒认识和批判立场,从而使中国现代小说的金钱书写达到一定的批判与反思的深度与广度,但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对金钱正面影响和积极作用的表述,不能更全面的揭示金钱的现代性内涵,遮蔽了对人的物质存在意义的全面书写与深入探索。第四章主要分析了中国现代小说金钱书写中的“工具意识”。它与“罪财意识”相反,是从积极的意义上将金钱视为现代人生存必需的重要工具和手段,是从现代经济理性的角度肯定金钱对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正面作用和意义。正是在现代经济理性的烛照下,中国传统的生存方式和观念显示出其保守性和落后性,显示了其与现代经济环境的错位与不适。其客观书写方式也使得在现代商品经济和货币经济环境中所产生的现代金钱化社会关系获得了崭新的思想价值和美学意义。在现代经济理性的影响下,书写主体不仅在物质生存层面肯定了人的物质欲望和金钱欲望的合理性,而且也在精神层面肯定了这种欲望的价值和意义,塑造了富有生命活力与质感的金钱欲望人形象。现代经济理性为中国现代小说的金钱书写主体提供了新的具有现代意义的思考维度和表达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中国现代思想在物质生存问题方面思考的不足。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分析论述了在传统道德理性与现代经济理性双向影响下,中国现代小说在穷人与金钱、知识者与金钱、女性与金钱关系的书写中,所体现出的现代性悖论。第五章分析了中国现代小说的金钱书写主体对生存权,尤其是底层劳动者的生存与命运的关注。他们既从道德理性的角度赋予了“贫穷”以美和善的价值,书写穷人的美德,同时也从经济理性的角度将“贫穷”作为不合理因素,批判和否定了现存社会制度。第六章论述了中国现代知识者与金钱的复杂关系,这也是书写主体自身金钱体验的表达。在现代经济环境中,中国现代知识者既要维持自身的生存,又不愿轻易放弃崇高的理想和追求;既在精神层面蔑视金钱,又在物质层面离不开金钱。这使他们一方面陷入与环境博弈的囚徒困境,另一方面又无法摆脱生存的焦虑。第七章论述了在中国现代经济环境中,女性与金钱之间的复杂关系。中国现代小说文本首先揭示的是“典妻”、“卖妻”等以女性为物品或商品等野蛮风俗的非人性特征。男性视点下的女性商品化集中于对事件发生过程的叙述与反思,而女性视点下的女性商品化则着重于“典妻”过程中,女性作为一个有感情的人其身心俱受折磨和摧残的叙述和表达,这种书写方式既是对金钱负面影响的反思,同时也指向了不合理的男权制度。中国现代小说书写了女性因掌握了经济权而具有独立的意志和人格,从而在两性关系中掌握着充分的主动权;也书写了女性争取经济权的艰难过程及经济独立后的悲剧性命运。第八章分析论述了六位代表性作家小说文本中金钱书写的特征和意义。鲁迅的小说文本最早建构了具有多重现代性内涵的金钱话语,且具有鲜明的现实指向性,表现出强大的人文力量和实践力量。他对“金钱”这一现代社会“世俗之神”的智性审视开启了中国现代小说对人的物质存在的现代反思。作为一位具有鲜明政治理念的现实主义作家,茅盾的小说文本既客观地书写了“金钱”在现代社会生活各个层面所产生的巨大影响,揭示了其所具有的“双刃剑”特征,同时也以政治表述方式书写了中国现代经济的整体发展与变化。郁达夫在其小说文本中极力渲染知识者主人公的贫困生活处境,表达了生存于传统和现代夹缝之间的中国现代知识分子的物质生存焦虑,也是无法摆脱沉重传统负担的中国现代知识分子在现代经济环境中自我身份认同焦虑的折射。早年的贫穷生活和在英国这个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生活经历和体验给予了老舍双重影响,使其既坚守着穷人的立场,关注着金钱对人的精神和灵魂的影响,书写穷人的美德,也在一定程度上认同现代经济理性,反思和批判了无法适应现代经济环境的传统金钱观和生存观。张恨水通过金钱、性别与爱情三者复杂关系的叙事,既在一定程度上肯定了人的金钱欲望和物质欲望的合理性,也将这种欲望的膨胀作为一种道德失范进行了否定。张爱玲的小说文本是女性“金锁记”的书写。在其文本世界中,女性的金钱欲望隐含双重意义:一方面,它展示的是人性的脆弱;另一方面,它又解构了传统的女性形象,展示了女性生命中被压抑和忽略的深层真实。这六位作家都是在“现代性悖论”中揭示金钱的现代内涵,同时又都在不同程度的压抑状态中言说和表述人的物质存在和物质欲望。结语部分通过与西方文学的比较,总结了中国现代小说金钱书写的特征:压抑性的物质言说方式和缺乏对人的物质生存和精神生存关系复杂性的深层探索与书写。论文以金钱作为切入中国现代小说文本的一种经济维度,分析研究中国现代小说中的金钱书写,改变了以往经济视角的现代文学研究中过分注重外部研究的倾向。这种研究方式既意味着一个文本研究新视角的引入,也意味着一个新的研究领域的开辟。基于中国现代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和中国现代思想对人的物质存在问题所进行的现代思考的不足,中国现代小说如何言说和表述金钱及其相关问题将是一个具有独特思想价值和美学意义的尚待研究和梳理的新问题。论文既着重于从这一视角对传统经典文本进行新的阐释,同时也力图发掘更多已被历史淹没的文本,借此阐明中国现代小说中的金钱书写对于现代文学、文化以及思想等发展的价值和意义。在实践方面,论文希望能够针对我们生活的时代发言,帮助当代人认识货币作为现代文明发展标志物所具有的多重现代性内涵,能够更好地适应货币经济时代的发展。

刘俊宇[8](2004)在《论企业债券市场的交易成本与效率 ——一个新的分析框架》文中研究说明本文选题为“论企业债券市场的交易成本与效率”,文章以对我国企业债券市场运营效率的实证分析为基础,运用制度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对实证结果进行讨论,从中寻找若干有助于企业债券市场效率提高及市场发展的制度措施。文章共分为五个主要部分: 第一部分是“导论”,简要介绍本文的研究选题、主要观点、结构安排与研究方法。作者认为,投融资体制改革是当前我国经济整体改革的重要环节,建立一个高效率的资本市场则是关键所在。现阶段,不平衡发展是我国资本市场的重要特征和显着弊端,在整个资本市场体系中,企业债券市场管制最严,规模最小,效率极低,必须开展制度创新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因此文章选择企业债券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为研究主题。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分析论证,本文的主要观点为:(1) 目前企业债券市场效率低下,还没有实现资源优化配置;(2) 企业债券市场低效率的根本原因在于不合理的制度设计所导致的过高交易成本;(3) 推动制度改革与创新,将降低市场交易成本,促进企业债券市场效率提高。在研究工具及方法上,本文以制度经济学的基本原理为指导,确立合理的分析逻辑与框架,采取规范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展开对企业债券市场实证结果的理论分析,从而发现市场效率的制度性病症,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 第二部分是“文献综述及分析框架”,即本文第一章。本部分与前文“导论”部分共同构成全文的理论基础。文献综述涉及:(1) 资本市场效率理论。通过经典资本市场效率理论的简要回顾,提出判断企业债券市场效率的四条标准,即债券价格能够充分反映所有公开信息,市场的供给弹性和需求弹性大,市场流动性好,债券市场的交易成本低廉,交易便利,且资金能通过市场实现资源的最优化配置。(2) 新制度经济学关于经济组织的制度设计与效率的一般原理。在对国内外制度学者的有关制度、交易成本、经济效率的经典论述进行概要分析的基础上,提出贯穿全文的基本观点,即制度设计决定交易成本,进而决定经济效率。(3) 新古典经济学有关资本结构的理论分析。作为一个比较分析的对象,指出MM定理由于忽略制度分析的根本缺陷以及由此导致的与资本市场现实脱节的弊端,然后引述制度学者对资本结构理论的合理化解释,以佐证制度设计对于资本市场的重要性。在这些理论综述的基础上,根据新制度经济学的基本观点,本文提出企业债券市场效率问题的分析框架:企业债券的制度设计决定市场交易成本,最终决定市场效率,提高企业债券市场效率的根本途径在于革新制度设计以降低过高的市场交易成本。 第三部分是“企业债券市场的效率实证分析”,即本文第二章。本部分首先描述了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的变迁过程,将我国企业债券市场近二十年的发展划分为从萌芽、初步发展、清理整顿到恢复发展、市场创新五个阶段,提供了对企业债券市场进行制度分析的样本。其次以企业债券一级市场及二级市场的各个构成要件为分析单元,对企业债券市场的内在效率及外在效率进行分析,进而对企业债市场的总体效率水平进行评价。分析认为,(1) 在企业债券一级市场上,发行主体数量极少,且所有制性质单一,多为纯国有或国有高度控股的企业;企业债券发行品种逐渐丰富,但发行规模受到严格的行政控制,在发行总量上及增长速度上都远落后于GDP及股票、国债筹资额;发行定价存在严重的价格管制,票面利率的趋同化使不同企业在筹资成本上差异并不明显;债券的加权期限呈现延长的趋势,但信用评级则流于形式;(2) 在企业债券二级市场上,市场总规模很小,流动性较低;交易方式过少,基本上以现货

马志刚[9](2001)在《中国近代银行业监理法律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文章共分七个部分。第一部分乃文章绪论,介绍了选题原意、立论依据及论述路径。在相当程度上,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促使了作者及作者导师的创作灵感。在任何社会的任何时候,即使是在一个国家的战争时期(如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抗日战争时期)或凯恩斯主义时期,抑或亚当·斯密主义时期乃至货币主义及供给学派时期,甚至在当今金融自由化和全球化的浪潮中,银行业均是政府和法律监理最为严厉的领域,因此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均是有现实意义的。 第二章介绍了银行之系统、立法及近代化问题。文章认为,近代中国银行业之出现,与西方银行业经历了截然不同的路径。西方银行业缘起于其发达的商业环境,因此体现出典型的原生型特征,即使如法德日等继生型国家,也渐次形成其独具特色的银行体系和银行制度。近代中国银行业缘起于鸦片战争后外商银行之进驻和西学东渐之习染,大凡银行之译介、银行之新设、银行之立法,均仿外国而为,起初是英国,其后是日本,再后则遍采欧美各国之成例,而与中国之实情相借镜,渐次形成本土化之银行体系、银行制度和银行立法,因此在当时各国银行立法成例中,颇显先进;而近代中国票号钱庄等本土信用机构则随新式银行之遍设,其自己又不言改制,终陷于金融竞争之生存绝境,并渐次衰败。 第三章论及了银行业监理之体制问题。文章认为,中国近代中央银行始终未能揽具金融监理之职能,银行业之监理实际为财政部之职权。南京国民政府时期虽建立一线多元监理体制,而当时应战争需要建立的四联总处亦着实发挥了超级金融监理者的智能化专家治理效能,战后财政部亦曾部分授权中央银行行使金融监理者的职能,但随着四联总处之裁撤,中央银行法定职能的优秀培养者出现阙如,而此时的中央银行在金融监理方面尚还显得稚嫩,因此一直未能实际承担金融监理这一职能。在财政部监理体制下,银行业之监理终难摆脱政府监理之巢臼,既不利于建立强有力且具独立性权威性之中央银行,又不利于离散政府与金融利益之纠缠,其所致的最危险结果将是中央银行发行业务变为财政发行。 第四章论及了银行业市场准入之监理问题。文章认为,于市场准入之监理问题,自清末以来,中国仿采世界立法成例,弃自由设立主义而改行核准主义和特许主义,为近代银行业监理之端倪。其时的银行立法,不仅对中央银行,而且对商业银行,专业银行,乃至其各分支行处均实行市场准入之监理,尤而进之,自北洋开始,首开外商银行市场准入监理之先河,北洋时期采行准则主义,至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则改采特许主义,显示了当时立法的相当准时性和先见性。于银行业市场准入之法定条件方面,当时的立法均重银行业资本充足性和合格经理人员之规制,而在银行业资本充足性之监理方面,采行资本法定及法定资本最低限额制度,为当时银行立法之通例。 第五章论及了银行业业务审慎监理和银行业危机整治制度问题。文章认为,中国近代迄清以来,银行业业务之审慎监理于当时的银行立法中颇具完善,包括银证混业及银行专业化之监理、银行业资本充足率之监理、银行业资本流动性之监理、银行贷款集中之监理,均属立法所完善规制之内容。而于银行业危机整治方面,清末北洋危机频仍,而当时的中央银行其最后贷款人职能尚未形成,因此,银行业危机整治主要依靠同业救助;至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废两改元和法币改革使得政府最终放弃了银本位,金汇兑本位制的实行为中央银行完善法定职能创造了有利的信用环境,战时四行专业化改制、发行统一以及各商业银行存款头寸和各发行银行发行头寸之集中,为中央银行揽具全国票据集中交换职能、再贷款再贴现职能以及最后贷款人职能创造了必备条件,中央银行遂成为战时接济、整治银行业危机之效能健全机关;况于战时,银行业同业救助制度沿袭旧时习例,成为当时辅助中央银行整治银行业危机之双重保险之一。双重保险制度为中国近代银行业危机整治制度之卓着特色,为战时银行业渡过因战争导致的遍在危机贡献了实效支持。 摘 述 第六章论及了发行监理及国家货币信用总危机问题。文章认为,清末整治国法欲实行金本位,终因国库存金有限而改行银本位,同时政府授权铜币发行具有合法性,终致习例相沿的银钱并行未能断绝、银本住具有先天缺陷,且于银本位方面,银币银两并行制度导致两元并行,计算标准既不统一、计算方法亦相当繁复;北洋时期,政府国币改革试图再行银本位,但两元并行之局限依然没有克服。至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废两改元终于使得银本位彻底化,但不久发生的美国白银事件导致银本位难以维系,遂实行法币改革,改行金汇兑本位制。金汇兑本住制之采行,当属国际货币金融体制之通例,亦为克服白银危机、兴旺经济繁荣作出巨大贡献。于中央银行发行业务方面,战时在四联总处督导下,随着发行之统一和四行业务之专业化,各发行银行积存之发行准备头寸亦集中由中夹银行保管,在法定现金准备和

二、新券阻力开始显露(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新券阻力开始显露(论文提纲范文)

(1)成熟型资源城市转型中政府职能优化研究 ——以鸡西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三)研究框架
    (四)研究方法
    (五)研究创新点及不足之处
一、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一)概念界定
    (二)理论基础
二、成熟型资源城市转型的背景和必要性
    (一)成熟型资源城市转型的背景
    (二)成熟型资源城市转型的必要性
三、成熟型资源城市转型中政府职能实践探索——以鸡西市为例
    (一)鸡西市城市转型概况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四、资源型城市转型中政府职能优化经验与借鉴
    (一)国内资源型城市转型经验
    (二)国外资源型城市转型经验
    (三)经验借鉴总结
五、成熟型资源城市转型中政府职能优化建议
    (一)树立转型开放理念,加强自身建设
    (二)推动产业转型升级,营造转型环境
    (三)发展科技和人才,提供转型动力
    (四)完善民生保障建设,强化转型支撑
    (五)建立资源环境保护机制,实施生态治理
结语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致谢

(2)社会网络嵌入对中小企业银行借贷行为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导论
    1.1 研究背景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1.2.1 研究目的
        1.2.2 研究意义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1.3.1 研究思路与技术路线
        1.3.2 研究方法
    1.4 可能的创新之处
第二章 文献综述与理论基础
    2.1 国内外研究概况
        2.1.1 中小企业银行贷款问题
        2.1.2 不同类型社会网络嵌入的作用
        2.1.3 国内外研究述评
    2.2 理论基础
        2.2.1 社会嵌入理论
        2.2.2 关系借贷理论
第三章 社会网络视角下的小企业借贷现状分析
    3.1 中小企业融资结构不合理
        3.1.1 中小企业融资对象单一
        3.1.2 中小企业融资主体单一
    3.2 中小企业信息不对称
        3.2.1 中小企业获取信息能力不足
        3.2.2 中小企业信息可信度低
        3.2.3 银企间利益目标不同
    3.3 中小企业借贷交易成本高
    3.4 中小企业信用文化缺失,经营风险大
        3.4.1 中小企业违约率高
        3.4.2 中小企业信誉文化缺失
第四章 社会网络对贷款行为的影响分析
    4.1 数据来源与描述性统计
        4.1.1 数据来源
        4.1.2 描述性统计
    4.2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4.2.1 政企网络关系对中小企业贷款影响
        4.2.2 银企网络关系对中小企业贷款影响
        4.2.3 企业网络关系对中小企业贷款影响
        4.2.4 产学研网络关系对中小企业贷款影响
    4.3 社会网络的测度
        4.3.1 网络规模
        4.3.2 网络强度
        4.3.3 网络关系长度
第五章 社会网络对贷款行为影响的实证分析
    5.1 变量选择
        5.1.1 被解释变量
        5.1.2 解释变量
    5.2 模型设定
    5.3 结果分析
        5.3.1 政企网络关系对中小企业贷款额度影响
        5.3.2 银企网络关系对中小企业贷款额度影响
        5.3.3 企业间网络关系对中小企业贷款额度影响
        5.3.4 产学研网络关系对中小企业贷款额度影响
第六章 结论、建议与展望
    6.1 研究结论
    6.2 政策建议
    6.3 需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参考文献
致谢
作者简介

(3)市场化与民初工业化:中国金融秩序的司法调适(1912-1927)(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一、民初工业化“黄金时代”的中外解释歧疑
        二、民初司法档案的新近整理成果及代表性
        三、本文所引用的其他补充资料
    第二节 研究综述
        一、近代中国金融法研究的进展
        二、近代中国金融法研究的方法困境
        三、近代中国金融法研究的拓展方向
    第三节 选题研究的意义
        一、对近代金融法史的内在贯通、整体的解释
        二、对今天的中国金融市场化改革提供有益启示
    第四节 研究方法
        一、法律的历史分析法
        二、案例分析法
        三、比较分析法
        四、金融秩序的综合分析法
    第五节 金融秩序的分析框架
        一、金融秩序的界定
        二、金融秩序五要素:货币、利率、信用、市场和组织
第一章 民初金融秩序的建构、解构与不确定性
    第一节 金融秩序的建构
        一、货币立法及币制整理
        二、银行立法
        三、金融市场立法
        四、妥善处理大清银行的信用危机
    第二节 金融秩序的解构:财政本位
        一、南京临时政府时期
        二、袁世凯政府时期
        三、皖直奉三系交替执政时期
    第三节 民初金融秩序的不确定性
        一、币值涨落不定问题
        二、金融信用不良问题
        三、高利贷问题
        四、金融市场整合度不高问题
        五、金融组织资本规模弱小问题
第二章 民初金融裁判的可预测性与权威性
    第一节 以商埠和债讼为重点的中外法院配置与竞合
        一、配置于商埠和都会的新式中国法院
        二、配置通商口岸的外国法院
        三、中外法院关于债讼裁判的竞合
    第二节 债权平等原则的确立
        一、确立债权、资本平等保护原则
        二、明确行政机关放贷涉讼中的民诉主体资格
        三、明确县知事行政处分和裁判债讼的非终局性
        四、确认县知事行政处分赖债行为的合法性
    第三节 国库对外融资的司法审查:权威与接轨
        一、奥国借款合同与罗文干案
        二、司法全面审查与公债国际法
    第四节 确立国际债务计价和评价规则:金佛郎案
        一、金佛郎案的由来
        二、检控论争及京师高等检察厅的审查
        三、确立国际债务计价和评价的技术性规则
第三章 校准货币尺度:以立约时货币市价为准
    第一节 大理院对各种货币作为价格标准的校准
        一、贬值但未失强制通用效力的中国货币的校准
        二、贬值且失去强制通用效力的中国货币的校准
        三、以不通用的外国货币计价的校准
        四、通用的外国货币的校准
        五、以货币清偿债务的支付规则
    第二节 大理院校准货币作为价格标准的原则
        一、货币的市价优先于货币的面额、铭价以及政府定价
        二、货币的市价以立约时的时价为准
    第三节 校准货币尺度的判例要旨和解释的效力
        一、在北洋政府时期的法律拘束力
        二、在南京政府时期的法律拘束力
    第四节 简要评价
第四章 维护金融信用:制度化与标准化
    第一节 维护银行信用
        一、上海会审公堂支持上海中行抵制停兑令
        二、上海地审厅支持商股股东维护上海中行信用
        三、司法部支持中行收回各省所发滥钞
        四、长春地检厅维护长春中行货币期货买卖信用
        五、处罚当铺、钱店背信行为
    第二节 维护货币信用
        一、解释伪造货币罪、诈欺取财罪和伪造有价证券罪
        二、平政院审查县知事查禁贩运制钱行为
    第三节 对票据标准化的规范与引导
        一、兼用习惯和条理处理票据争议
        二、将票据类型化为汇票、期票、支票和其他四类
    第四节 维护外国短债和内国公债信用
        一、审查财政部的发行公债行为
        二、平政院审查地方政府的承销内国公债行为
第五章 抑制高利贷:违禁取利之旧律新义
    第一节 违禁取利条律的溯源及其正当性
        一、律条溯源
        二、正当性
    第二节 违禁取利条在民初的时代意义
        一、民初的三个金融活动圈及其利息基准
        二、三种金融活动圈和三种利率水准并存的消极影响
    第三节 解释和适用违禁取利律
        一、“每月取利,不得过三分”的解释与适用
        二、“年月虽久,不过一本一利”的解释与适用
        三、利息计算期间的界定
    第四节 平政院适用“月息不过三分”规定
    第五节 违禁取利规则的适用效果
第六章 放开金融市场:买空卖空的驰禁
    第一节 关于买空卖空的法律冲突
        一、新旧法律冲突
        二、买空卖空的中外法律冲突
    第二节 大理院对买空卖空的解释
        一、期货市场中的买空卖空
        二、货币市场中的买空卖空
        三、外汇市场中的买空卖空
    第三节 大理院对买空卖空适用赌博罪的解释
        一、商人反对买空卖空入赌博罪的解释
        二、大理院再次解释限缩入罪范围
    第四节 地方司法机关对买空卖空解释的适用
        一、地审厅的裁判适用
        二、民商事习惯调查中的评价适用
    第五节 平政院审查设立物品交易所的行政许可
        一、许可设立物品交易所的条件及其救济
        二、上海华商棉业交易所诉农商部行政许可不当案
        三、司法促进了上海棉花期货交易所的发展
    第六节 司法为中国金融市场留设发展空间
        一、大理院早于农商部驰禁了买空卖空
        二、农商部只是后许可交易所之内的买空卖空
        三、大理院引导了金融市场的发展
        四、驰禁买空卖空也经受了“信交风潮”的考验
    第七节 对驰禁买空卖空、放开金融市场的评价
        一、理论认识上的革命
        二、实践上的经济效果
第七章 优化金融组织:从合伙制到公司制
    第一节传统金融组织的合伙制
        一、票号
        二、钱庄
        三、典当业
    第二节 合伙债务从按股分担到“连合分担”
        一、“按股分担”合伙债务的固有习惯
        二、逐步确立合伙债务“连合分担之制”
        三、上海、天津等商界抵制“连合分担之制”
        四、《民国民律草案》采纳了“连合分担之制”
    第三节 引导和规范公司制银行
        一、明确设立公司非经依法注册即为合伙的规则
        二、规范银行募股行为
        三、引导银行的公司治理规范化
        四、明确公司注册的条件
    第四节 金融组织的司法调适的评价
        一、司法调适的正当性
        二、初步的统计验证
结论
    一、市场化
    二、司法调适
    三、金融裁判的可预测性
    四、司法中立
参考文献
致谢

(4)证券公司创新发展过程中集约化的中台登记结算中心管理模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目录
1. 绪论
    1.1 本文的研究背景与意义
        1.1.1 研究背景
        1.1.2 选题意义
    1.2 文献综述
    1.3 论文的基本思路和方法
        1.3.1 基本思路和逻辑结构
        1.3.2 研究方法
        1.3.3 创新与不足
2 证券公司登记结算体系的发展及现状
    2.1 我国证券公司登记结算业务的发展历史
        2.1.1 分散登记结算阶段(1992年-2001年)
        2.1.2 集中登记结算阶段(2001年至今)
    2.2 证券公司登记结算业务的现状
        2.2.1 登记结算业务运行的总体情况
        2.2.2 券商创新发展对结算支持的要求
        2.2.3 证券行业内清算部门的现状
3 证券公司登记结算模式发展趋势探讨
    3.1 证券公司现行登记结算管理模式的局限性
    3.2 证券公司登记结算管理模式发展新趋势
        3.2.1 证券公司的组织架构
        3.2.2 证券公司流程重构
        3.2.3 证券公司集约化管理
4 证券公司登记结算业务实现集约化发展的可行性
    4.1 金融行业集约化发展的先例
    4.2 客户资金安全使业务集约化管理具备了条件
    4.3 登记结算业务的专业化要求
    4.4 登记结算业务中台化集约化是证券公司发展的内在要求
    4.5 集约化中台登记结算体系的目标
        4.5.1 通过业务流程重构明确各部门职责
        4.5.2 通过部门职能的调整实现登记结算职能的集中
        4.5.3 通过信息技术助推登记结算业务集约化管理
        4.5.4 通过流程管理提高风险管控能力
        4.5.5 着重业务实现弱化人员管理
        4.5.6 规划集约面向未来创新业务发展
5 证券公司集约化中台登记结算体系的建立
    5.1 职能调整
    5.2 登记结算中心的业务架构
    5.3 集中客户账户体系建设
        5.3.1 客户账户体系流程重构
        5.3.2 集中客户账户体系
    5.4 集中清算体系建设
        5.4.1 清算体系流程重构
        5.4.2 集中清算体系
    5.5 集中交收体系建设
        5.5.1 交收体系流程重构
        5.5.2 集中交收体系
    5.6 集中客户资金核算体系建设
        5.6.1 客户资金核算体系流程重构
        5.6.2 集中客户资金核算体系
6 集约化的登记结算模式实践启迪
    6.1 HT证券公司实施集约化中台登记结算管理模式案例
        6.1.1 HT证券建设集约化中台登记结算管理模式概况
        6.1.2 实施集约化中台业务支撑的主要做法
        6.1.3 实施集约化中台登记结算管理的主要成效
        6.1.4 HT证券公司实施集约化中台登记结算管理模式的主要特点
    6.2 HX证券公司实施新业务的集约化登记结算管理案例
        6.2.1 HX证券公司实施新业务集约化登记结算管理概况
        6.2.2 实施集约化登记结算管理在融资融券业务中的主要做法
        6.2.3 HX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实施集约化登记结算管理的主要成效
    6.3 案例总结
参考文献
致谢

(5)安徽近代地方公债研究(1910-1941)(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研究目的及意义
        1、理论意义
        2、现实价值
    二、研究背景以及学术史回顾
        (一) 地方公债研究概况
        (二) 对安徽地方公债研究
    三、主要研究方法
    四、论文内容与思路
    五、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一) 研究的时限问题
        (二) 概念的界定
    六、论文创新之处
第一章 效仿中的晚清安徽地方公债
    一、晚清时期安徽经济与财政概况
    二、安徽地方公债首次发行
        (一) “复制”中的清末安徽公债
        (二) 偿还的艰辛——数年的交涉历程与内外债转化
    三、内外债转化影响分析
第二章 北京政府时期安徽地方公债发行
    一、北京政府时期安徽财政基本概况
        (一) 贫与乱局面的形成
        (二) 财政变动的混乱
    二、北京政府时期安徽地方公债
    三、北京政府时期安徽省地方公债发行概况统计分析
第三章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安徽地方公债
    一、南京国民政府时期(1927—1937年)安徽财政基本概况
    二、抗战前期安徽财政基本情况
    三、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地方公债发行概况
    四、安徽省地方公债发行的结束
第四章 安徽近代公债特点以及指标分析
    一、安徽与江浙沪等地方公债发行的比较
    二、近代安徽地方公债特点分析
        (一) 公债募集数量日趋扩大
        (二) 债信不坚,强制摊募
        (三) 扭曲的用途——以军政费为主
        (四) 目的与效果不佳
        (五) 公债管理由混乱渐趋正轨
结语
    一、科学规划,合理控制规模
    二、建立合理的募款机制和良好的偿债机制
    三、公债发行应该以服务地方发展为中心
    四、构建良好的债信
    五、完善公债发行的法制保障
附表一:1928—1937年度安徽省地方岁入各类占当年收入比值表
附表二:1928—1937年度安徽省地方岁入各类占当年支出比值表
附表三:申报等主要报刊对安徽近代财政经济状况的报道
参考文献
致谢
攻读学位期间学术成果

(6)一个“中间圈”的“世界” ——广西宜州历史与信仰的人类学考察(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导论
    一、课题缘起
    二、理论背景及研究方法
    三、研究框架
第二章 从宏观到微观的历史考察
    第一节 岭南文明的大历史
    第二节 大历史与小历史之间的宜州
    第三节 宜州文化、信仰及艺术概述
第三章 社区与民众的微观历史:交流及交换的运作
    第一节 下枧河-龙江流域的聚落类型
    第二节 聚落类型个案
    第三节 叶峒村的时空及"社"会
第四章 信仰的历史意义:文化符号与文化观念
    第一节 外来的"神性":地方人物神圣化的观念模式
    第二节 内外之间与阴阳之际:从权力符号到信仰符号
第五章 艺术与仪式:地方社会集体性及等级性的象征性
    第一节 歌谣与戏剧历史的人类学反思
    第二节 作为整体的艺术展演体系及其代言者
    第三节 "跳菩庙"和"娅禁":世俗与神圣之间的巫术及仪式
第六章 结论:一个地方"世界"的历史与结构
    一、"居"与"游"的历史进程
    二、承载历史记忆的观念图式
    三、构成社会的信仰与仪式
    四、研究反思及展望
参考文献
    1、地方史志及历史文献
    2、中文文献
    3. 英文书目
附录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后记

(7)现代性悖论与被压抑的物质言说 ——论中国现代小说中的金钱书写(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Abstract
导论
    一、经济理性·道德理性
    二、现代性悖论
    三、中国现代小说中的金钱书写
    四、研究现状、研究价值和逻辑框架
第一章 中国现代小说金钱书写的语境
    第一节 中国现代小说金钱书写的社会现实语境
    第二节 中国现代小说金钱书写的思想文化语境
第二章 中国现代小说金钱书写的主体
    第一节 中国现代小说金钱书写主体的产生
    第二节 金钱对中国现代书写主体的影响
    第三节 中国现代小说金钱书写主体的金钱观念
第三章 罪财:道德理性视角的存留与遮蔽
    第一节 罪恶的金钱世界
    第二节 金钱欲望的“罪与罚”
    第三节 人性恶之源
    第四节 金钱异化人
第四章 工具:经济理性视角的深度与限度
    第一节 不合时宜的生存观念
    第二节 金钱化社会关系的客观书写
    第三节 金钱欲望人
第五章 悖论之一:穷人的生存悲剧与美德
    第一节 生存的悲剧
    第二节 穷人的美德
    第三节 经济变迁与贫穷
第六章 悖论之二:知识者的生存与理想
    第一节 失落的理想
    第二节 生存的焦虑
    第三节 苍白的辩护
    第四节 人格的考验
第七章 悖论之三:女性的商品化与独立性
    第一节 男性视点下的女性商品化
    第二节 女性视点下的女性商品化
    第三节 经济独立与自由之路
    第四节 生存本位与地狱之门
第八章 个案研究
    第一节 鲁迅:对“世俗之神”的智性审视
    第二节 茅盾:政治视野中的“双刃剑”
    第三节 郁达夫:“生”的苦闷
    第四节 老舍:穷人立场与现代经济理性
    第五节 张恨水:金钱、性别与爱情
    第六节 张爱玲:女性的“金锁记”
结语:被压抑的物质言说
注释
参考文献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着
致谢

(8)论企业债券市场的交易成本与效率 ——一个新的分析框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研究主题
    二、前人研究的简要回顾
    三、本文主要观点
    四、结构安排与研究方法
第一章 文献综述及分析框架
    第一节 资本市场的效率
        一、完全竞争市场与帕累托效率
        二、有效资本市场理论
        三、企业债券市场的效率
    第二节 交易成本与经济效率
        一、交易成本与经济效率的关系
        二、制度设计与交易成本的关系
    第三节 资本结构理论的制度缺陷
        一、现代资本结构理论
        二、有关MM定理局限性的制度解释
    第四节 企业债券市场效率分析的逻辑
        一、企业债券市场的效率决定
        二、企业债券市场的制度革新
第二章 企业债券市场效率的实证分析
    第一节 企业债券市场的制度变迁
        一、萌芽阶段(1984年—1986年)
        二、初步发展阶段(1987年—1992年)
        三、清理整顿阶段(1993年—1994年)
        四、恢复发展阶段(1995年-2000年)
        五、市场创新阶段(1998年至今)
    第二节 企业债券一级市场的效率
        一、发行主体
        二、发行规模
        三、品种构成
        四、发行定价
        五、期限结构
        六、信用评级
        七、一级市场效率综合评价
    第三节 企业债券二级市场的效率
        一、市场规模及流动性
        二、交易方式
        三、交易手续费用率
        四、信息批露
        五、投资收益率曲线
    第四节 企业债券二级市场定价的效率
        一、有关利率期限结构的理论要点
        二、构建交易所企业债券收益率曲线
        三、企业债券收益率分析
第三章 企业债券市场低效率的制度原因
    第一节 行政主导的发行审批制度
        一、发行管理制度的内容
        二、注册制、核准制与审批制
        三、审批制下的成本
        四、一个借鉴:股票发行管理模式的制度变迁
    第二节 缺乏弹性的发行定价制度
        一、发行定价制度概述
        二、现行定价制度的成本
        三、一个借鉴:外币利率管理体制变迁
    第三节 形式主义的信用评级制度
        一、企业债评级的制度要求
        二、评级方法的科学性
        三、评级制度的制度缺陷
    第四节 执行不力的信息批露制度
        一、企业债券信息批露制度概况
        二、信息批露不规范的现实
        三、信息批露与信息成本
    第五节 亟待创新的交易制度
        一、交易主体分析
        二、交易方式分析
第四章 企业债券市场的制度变革
    第一节 制度变革的逻辑与内容
        一、制度变革的逻辑
        二、制度变革的内容
    第二节 现有制度的改革与完善
        一、实行债券发行核准制
        二、放松发行定价管制
        三、严格信息批露制度
        四、规范信用评级制度
    第三节 发展债券投资基金
        一、债券基金的特点
        二、债券基金的国际发展经验
        三、发展债券基金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四、债券基金的发展前景
    第四节 推广企业债市场指数
        一、企业债指数编制方式
        二、企业债券指数的市场表现
        三、指数编制对提高企业债券市场流动性的积极意义
    第五节 搞活企业债回购市场
        一、企业债券回购业务概述
        二、企业债回购的积极意义
        三、企业债券回购的现状及发展前景
    第六节 发展企业债场外交易市场
        一、场外交易市场概况
        二、建立企业债券场外交易市场的要件
        三、主交易商制度在企业债券市场的适用性
结论
参考文献
后记

(9)中国近代银行业监理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 述
Synopsis
绪论
第一章 中国近代银行系统及银行立法
    第一节 中国近代本土信用机构与外商银行之相遇
        一、 中国近代本土信用机构
        (一) 帐局的产生和发展
        (二) 票号的产生和发展
        (三) 钱庄的产生和发展
        二、 中国近代本土信用机构与外商银行之相遇及中国自办银行之兴起
    第二节 中国近代银行系统及其立法移植
        一、 晚清时期银行系统及其立法移植
        二、 北洋时期银行系统及其立法移植
        三、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银行系统及其立法建制
    第三节 近代中国中央银行之生成及发育
        一、 清末北洋时期中央银行之生成
        (一) 清末中央银行之初创
        1、 户部银行及其章程立法
        2、 大清银行及其专门立法
        (二) 中交两行向中央银行演化之阙如
        1、 中国银行代行中央银行职能之尝试
        2、 交通银行代行中央银行职能之尝试
        二、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中央银行之创建
        (一) 中央银行之创建
        (二) 抗战时期中央银行职能之强化
    第四节 中国银行业之近代化问题
        一、 近代中国本土信用机构之拒绝改制
        (一) 票号之拒绝改制
        (二) 钱庄之拒绝改制
        二、 近代中国自办银行之立法移植及其近代化
        三、 中国近代银行立法之特色——一般法和专门法
第二章 中国近代银行业监理之体制
    第一节 清末北洋财政部监理体制
        一、 清末度支部监理型
        二、 北洋政府时期财政部监理型
    第二节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一线多元监理机制
        一、 财政部监理机制
        (一) 由金融监理局向钱币司之过渡
        (二) 上海钱业监理委员会和银行监理官制度
        (三) 金融监理局制度
        二、 专门机构监理机制
        (一) “四联总处”概说
        (二) 四联总处之初创
        (三) 四联总处之第一次改组
        (四) 四联总处之第二次改组
        (五) 四联总处之第三次改组
        (六) 四联总处之裁撤
        (七) 四联总处之法律地位
        三、 中央银行监理机制
    第三节 中国近代财政部监理型之局限
第三章 中国近代银行业市场准入之监理
    第一节 近代中国自办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的普遍采用
        一、 近代中国自办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的普遍采用
        (一) 1931年《银行法》之规定
        (二) 1947年《银行法》之规定
        (三) 农村信用合作组织之公司治理结构形式
        二、 银行业遍采公司治理结构与其近代化
    第二节 银行业市场准入立法主义
        一、 内资银行总行之立法主义
        (一) 特许主义
        (二) 核准主义
        1、 清末立法中之核准主义
        2、 北洋时期立法中之核准主义
        3、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立法中之核准主义
        二、 内资银行分支行处市场准入之核准主义
        (一) 清末银行业分支行处市场准入之核准主义
        (二) 北洋政府时期银行业分支行处市场准入之核准主义
        (三)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银行业分支行处市场准入之核准主义
        (四) 银行业分支行处监理之法律问题
        三、 外商银行分支行处市场准入之立法主义
        (一) 北洋时期之核准主义
        (二)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抗战后之特许主义
        (三) 外商银行分支行处设置之法律问题
    第三节 市场准入法定条件
        一、 银行资本充足性
        (一) 中国近代银行业资本法定制度
        (二) 中国近代银行业法定资本最低限额制度
        (三) 银行业市场准入资本条件之法律问题
        二、 合格的经理人员
        (一) 清末银行业合格经理人员之情境
        (二) 北洋政府时期银行业合格经理人员之情境
        (三)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银行业合格经理人员之情境
第四章 中国近代银行业业务审慎监理
    第一节 银行业务范围之监理
        一、 银行混业经营时期
        二、 专业化银行业务制度
        (一) 抗战以前中交两行的专业化改制
        (二) 抗战以前国营专业行局之筹建
        (三) 抗战以后银行专业化之规制
        (四) 抗战胜利后银行专业化之规制
        三、 银行业证券业分业经营监理之法律问题
        (一) 中国近代证券市场之发展路径
        (二) 银证混业经营之状况
        (三) 银证混业经营之必然
    第二节 银行资本充足率之监理
        一、 中国近代银行立法关于银行资本充足率的一般规定
        (一) 有奖储蓄之禁止
        (二) 中国农民银行立法中资本充足率之规定
        (三) 1947年修订《银行法》之规定
        二、 中国近代银行业资本充足率监理之法律问题
    第三节 银行资本流动性之监理
        一、 《大清银行则例》关于资本流动性的规定
        二、 北洋政府时期银行立法有关规定
        三、 南京国民政府初期银行专门立法有关规定
        四、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银行一般立法之规定
        (一) 1931年《银行法》之规定
        (二) 1934年《储蓄银行法》之规定
        (三) 1947年修订《银行法》之规定
        五、 战时四联总处之举措
        六、 近代中国银行立法中流动性监理之合理性
    第四节 银行贷款集中之监理
        一、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银行立法之一般规定
        二、 中国近代银行贷款集中监理之立法问题
        (一) 与世界各国相关规定之比较
        (二) 中国近代银行贷款集中监理阙如之理由
    第五节 银行业监理之方式
        一、 清末银行立法之规定
        二、 北洋政府时期银行立法之有关规定
        三、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银行立法之有关规定
        (一) 专业行局之检查方式
        (二) 1931年《银行法》和1934年《储蓄银行法》规定的检查方式
        (三) 战时四联总处之检查方式
        (四) 1947年修订《银行法》规定的检查方式
        四、 近代中国银行监理方式之评价
        (一) 关于现场检查方式
        (二) 关于现场检查内容
        (三) 现场检查之评估及其处理
第五章 银行业危机整治及存款人利益保护制度
    第一节 银行业法定存款准备金制度
        一、 清末北洋时期存款准备金制度之尝试
        二、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法定存款准备金制度
        (一) 1931年《银行法》之规定
        (二) 储蓄存款保证准备保管委员会制度
        (三) 抗战时期理论认识及有关法律规定
        (四) 1947年《银行法》之规定
    第二节 中国近代金融危机及同业救助制度
        一、 清末金融风潮及同业救助措置之阙如
        (一) 1883年上海倒帐风潮
        (二) 1897年贴票风潮
        (三) 1910年橡皮股票风潮
        二、 北洋政府时期银行业同业救助制度
        (一) 北洋政府时期的信交风潮及证券业同业救助之阙如
        (二) 银行业同业救助制度
        1、 银行业同业组织
        2、 北四行联合营业事务所
        三、 南京国民政府战时金融危机及银行业同业救助制度
        (一) 上海银行业联合准备库
        (二) 战时金融危机
        (三) 银钱业联合准备委员会
    第三节 中国近代中央银行最后贷款人职能
        一、 清末北洋时期中央银行最后贷款人法律职能
        二、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中央银行最后贷款人法律职能
        (一) 抗战以前中央银行最后贷款人法律职能之雏形
        (二) 抗战以后中央银行最后贷款人法律职能之创立
        (三) 抗战胜利后中央银行最后贷款人职能之加强
        (四) 中央银行最后贷款人职能于整治金融业危机之现实意义
    第四节 银行破产清算制度及债权人利益保护制度
        一、 银行业破产清算制度
        二、 银行债权人利益保护制度
        (一) 国家行局立法之规定
        1、 中央信托局立法之规定
        2、 邮政储金汇业局立法有关规定
        (二) 1947年《银行法》之规定
第六章 中国近代货币发行之监理及国家货币信用总危机
    第一节 中国近代货币制度法律问题
        一、 清末币制法律问题
        二、 北洋政府时期币制问题
        三、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币制改革
        (一) 1933年废两改元
        (二) 法币改革
        1、 法币政策之颁行
        2、 金汇兑本位制之实施
        3、 法币政策之意义
    第二节 中国近代中央银行发行垄断权之生成
        一、 清末多数发行制及集中发行之阙如
        二、 北洋时期多数发行制
        三、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多数发行制向集中发行制之过渡
        (一) 法币改革与发行相对集中
        (二) 整理地钞
        1、 发行权之禁止和领用中央银行兑换券
        2、 取缔地钞之流通
        3、 省地方银行辅币券发行权
        (三) 抗战时期发行集中制
        (四) 发行集中制之法律意义
    第三节 发行准备之监理及其法律问题
        一、 清末北洋时期发行准备之监理
        (一) 清末发行准备之监理
        (二) 北洋时期发行准备之监理
        (三) 发行监理失误及其引发的国家货币信用危机
        1、 中交两行第一次停兑风潮及同业救助措置
        2、 中交两行第二次停兑风潮及同业救助措置
        3、 同业发行准备制度——北四行联合准备库
        (三) 货币发行监理之法律问题
        二、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发行准备之监理
        (一) 法币改革前中央银行发行准备之监理
        (二) 1934年白银风潮和同业救助措置
        (三) 法币政策和发行准备管理委员会制度
        (四) 法币政策中的发行准备之监理
        1、 中国农民银行发行准备之监理
        2、 省地方银行兑换券领用准备金和辅币券发行准备金制度
        (五) 抗战以后发行准备之集中
        三、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发行准备监理之法律问题
        (一) 战时金融复员计划中发行准备之充实
        (二) 最高发行限额及相关制度之阙如
        (三) 现金准备制度之法律问题
        1、 比例黄金准备限制制度之法律问题
        2、 外汇储备限制制度之法律问题
        3、 集中保管抑或放开销售:一个两难境遇
        (四) 保证准备之法律问题
    第四节 战时国家货币信用总危机
        一、 缘起于战争的财政透支要求
        二、 战时对敌货币作战
        三、 恶性通货膨胀之路径
        四、 法币体系之崩溃
        五、 金圆券银圆券制度之崩溃
        (一) 金圆券银圆券制度之实施
        (二) 金圆券银圆券制度之崩溃
第七章 两难境遇间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权威性问题
    第一节 诸多的两难境遇:现今中央银行遇到的现实问题
        一、 商业银行金融创新与中央银行强化金融监理之间的两难境遇
        二、 金融自由化与中央银行加强金融监理之间的两难境遇
        三、 货币可自由兑换制度与中央银行强化汇率监理之间的两难境遇
    第二节 诸多的两难境遇:中国近代中央银行遇到的现实性问题
        一、 政府职能扩充与中央银行独立性的两难境遇
        二、 中央银行资本产权结构与中央银行独立性权威性之两难境遇
        (一) 北洋政府时期关于中国银行产权结构之争论
        (二)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中央银行产权结构之争论
        (三) 国有还是民有:中央银行实现独立性遭遇的两难境遇
    第三节 中央银行独立性权威性与其专家治理结构
        一、 四联总处之专家治理结构
        二、 四联总处专家治理结构之效能
        三、 四联总处之职能衰变
        四、 战时中央银行人事考绩制度与专家治理模式
        五、 中国近代中央银行独立性与权威性之阙如
        六、 中央银行独立性权威性与中央银行专家治理结构

四、新券阻力开始显露(论文参考文献)

  • [1]成熟型资源城市转型中政府职能优化研究 ——以鸡西市为例[D]. 刘艳茹. 吉林大学, 2019(12)
  • [2]社会网络嵌入对中小企业银行借贷行为影响研究[D]. 马崇文.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19(09)
  • [3]市场化与民初工业化:中国金融秩序的司法调适(1912-1927)[D]. 程泽时. 中国政法大学, 2015(02)
  • [4]证券公司创新发展过程中集约化的中台登记结算中心管理模式研究[D]. 张莉. 西南财经大学, 2012(02)
  • [5]安徽近代地方公债研究(1910-1941)[D]. 刘杰. 安徽大学, 2012(10)
  • [6]一个“中间圈”的“世界” ——广西宜州历史与信仰的人类学考察[D]. 覃慧宁. 中央民族大学, 2010(01)
  • [7]现代性悖论与被压抑的物质言说 ——论中国现代小说中的金钱书写[D]. 周丽娜. 山东师范大学, 2009(09)
  • [8]论企业债券市场的交易成本与效率 ——一个新的分析框架[D]. 刘俊宇. 武汉大学, 2004(11)
  • [9]中国近代银行业监理法律问题研究[D]. 马志刚. 中国政法大学, 2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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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票息阻力开始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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