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保障性租赁住房调查问卷

武汉市保障性租赁住房调查问卷

问:申请公租房保障性表怎么填写?
  1. 答:公租房申请旁键宴怎么写:
    1、第一: 要在开头写出,“公租房申请书”的字样。
    2、第二: 要写清楚申请人所在的工作单位
    3、第三: 最重要的一点:写明公租房申请的主要原因。先做详细的自我介绍,同时把家庭成员简略的说明一下。然后写申请公租房的主要原因。根据自身情况,如实来写。不要夸大,也不要胡编乱造。如经相关部门调查与事亮返实不符,将取消申请资格。
    4、第四: 写清具体申请公租房的日期及申请人的姓名
    公租房运银申请审批表:
    1、在填写公租房申请审批表时,主要填写以下内容: 申请人及配偶姓名、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及申请日期。
    2、在填写申请审批表时,申请人需符合条件,才能填写公租房申请审批表。如: 申请人必需满足:居住面积、家庭收入、年龄、无房等,才具有填写公租房申请审批表的资格。否则不得填写。
    3、在填写公租房申请审批表时,要内容真实。并携带相关的证件,如: 个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单位出具的工资证明,提供的这些证件不得有虚假。根据《XX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如提供虚假证件,经查证属实,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公租房申请条件:
    1、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以下统称“保障性住房”)轮候家庭。
    2、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
    3、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家庭收入符合上款规定标准,能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的人员。具体条件由各区县人民***结合本区县产业发展、人口资源环境承载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来定。
  2. 答:亲亲 您好 要明确申请对象。公共租赁住房面向三类城市中低收入家庭配租:
    现有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以下简称"三房")轮候家庭,轮候家庭可直接到原申请所在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登记;
    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的本市城镇户籍家庭...
    外省市来京工作人员,具体申请办法由各区县人民***制定并公布。一)、城镇中迟冲、低收入(含低保)住房困难家庭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应符合以下条件:
    1、家庭成员至少1人具有本县城区常住户口;
    2、低收入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5859.5元以下(经民政等有关部门联合认定),中收入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22203.3元以下;
    3、家庭无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以下。
    (二)城镇新就业无房人员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应符合以下条件:
    1、持有全日制中专以上学历,且参加工作不满5年;
    2、已办理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录用手续或与本县城镇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3、本人与码搏歼配偶在本县城镇无住房。
    (三)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应符合以下条件:
    1、与本县城镇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2年以上;
    2、在本县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或累计缴纳社会保险2年以上;
    3、本人与配偶在本县城镇无住房银渗
问:武汉市保障性住房政策
  1. 答:法律分析:一、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具有我市城镇常住户口,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824元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的家庭。二、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条件具有我市城镇常住户口,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400元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的家庭。三、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保障面积标准按家庭现住房面积补贴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四、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标准低保家庭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贴标准为10元;其他低收入家庭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贴标准为7元。
    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悉裤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划定的没行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睁察简面积低于市、县人民***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问:武汉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
  1. 答:法律客观: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一)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持有《武汉市居住证》;(二)申请人须具有稳定工作,即与用人单位签订了1年以上固定劳动(聘用)合同,或为各类行政事业单位正贺侍式工作人员(含行政事业单位及企业退休人员),家庭上年度人均月收入低于规定的收入标准;(三)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规定的住房标准;(四)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符合本条第1、2、3项条件且达到28周岁的未婚人员、不带子女的离婚或丧偶人员可作为单身居民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家庭,不得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新就型凳业职工,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持有《武汉市居住证》;(二)申请人为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且毕业未满五年;(三)上年度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月均收入低于规定的收入标准;(四)申请人已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期限的固定劳动(聘用)合同,且在所在城区连续缴纳一年以上的社会保险金或住房公积金;(五)本人及其配偶在本市范围内无房且卜拍旅未租住公房,直系亲属在本市范围内无住房资助能力。住房资助能力即申请人父母、子女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本市拥有2套及2套以上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5平方米以上。
武汉市保障性租赁住房调查问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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