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苏州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2003年目录(论文文献综述)
许伟[1](2021)在《《周易时论合编》易哲学思想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周易时论合编》一书,共二十三卷,是明代方孔炤在继承祖父《易蠡》、父亲《易意》思想的基础上,历二十五年时间几易其稿而成,方以智及其子侄、学生等也参与了此书的前后稿的合编。此书汇集了几百易学家的思想,反映了当时易学发展的盛况,是明代易学的鸿篇巨着,也展现了桐城方氏一在二中、寂历同时、兼容并包、集义大成的易学主张。此书不是一本易学资料的简单堆积,而是一本为解决社会问题、学术问题而贯通诸家思想的易学大作,我们必须深入了解当时的社会政治、思想和自然科学发展状况。之前,由于各种原因,此书一直没能被读者发现,而关于此书卷数、版本及书中征引哪些着作都成为学界讨论的重要话题,本文特对这些问题进行了梳理。桐城方氏“节义、孝悌、忠贞”的家风、“明善、崇实、穷理”的家学,对方孔炤、方以智父子思想及其坚贞不屈、敢于担当精神品质的形成有重要作用。方孔炤父子以刚正不阿、正色凛然的品格,历经忧患却素位中节、卓然挺立的人生经历,有助于我们了解其思想形成及演变。桐城方氏易学,肇始于方学渐,其思想“揭性善以明宗,究良知而归实”,提出“至善之妙,不落有无”的观点,认为至善非空无一物,而是有客观之理蕴含其中。不落有无,不是一个独立的实体,而是一种对有无的兼有、贯通,是一种思辨方法,更是一种包容、折中、会通、集大成的思想,这种方法为方氏后人所继承。桐城方氏易学,发展于方大镇,他传父性善之学,以“荷薪”名馆,取“其父析薪,其子弗克负荷”之意,其继述家学的宏愿被后代遵从。方孔炤庐墓期间继承其父“荷薪”之志,研读家传易学,作《时论》。方以智在庐墓合山期间,遵父命着手合编《时论》前后稿。方大镇反对“无善无恶”说、“执总恶别”说,研究《易》图、《易》理,贯通先后天关系,提出“因二贞一”“太极不落有无”“《易》贵时用”“下学上达”“先在后中,止有善用”等命题,对方孔炤、方以智影响很大,是方氏易学发展的重要环节。其“惧以终始,其要无咎,是万古之时用”的观点,是方孔炤《时论》所要阐发的思想主旨。时用,意在强调具体事物的变化中有其本然的律动之理,人与自然、社会交接时需要时刻践行之,这也是一种“其要无咎”的主体自觉与价值选择。《时论》,更有对集义大成“孔子圣之时”的无限向往与责任期许,对符合宇宙律动之理的真理性认识的集大成和维护儒学的合法性也自然是题中之义。方孔炤转向象数易学,则得益于与黄道周西库论《易》,使他开始重视象数之价值,重视对宇宙万物及其律动之理的考察,并鼓励子孙辈学习象数易学。黄道周提出“学者动卑象数,故天道不着”“吾道最忌笼统,交盘不得”的观点,指出“四顾星河,烟云草木,都是性道,都是文章,至此便有要约”。方孔炤吸收了黄道周的独变、积变、独存、游魂的卦变思想,更发展出“推变”“贞悔变”“互换变”“伏变”“倚变”“叠变”等卦变方法。他与黄道周,皆刚正不阿,敢于与权贵作斗争,在危难时敢于挺立君子人格、勇于担当。道周“素位中行”的处事方式更让他深受感染,即“富贵、贫贱、患难、一毫着心,便是不素,便行不去”。他晚年更跳出易学图式的研究,探索物理之学,提出“即质知通”“至理藏于物理”等观点,更“通黄公之塞”,提出“虚空皆象数,象数即虚空”“公因、反因”的观点。王宣广泛研究物理、图书之学,师承方学渐,调和方大镇与吴观我论争,授学方以智,对方氏家学的传承和象数易学的形成作出了巨大贡献,是桐城易学发展中不可或缺的人物。方孔炤“两间,物物皆河洛”“河洛,为一切生成之公证”“中五”说,主要受王宣的《河》《洛》易学思想影响,并令儿侄辈学习王宣的易象思想。虚舟提出“格致研极之精旨,皆具于《易》”的观点,指出只有符示宇宙律动的象数学才是真绝学,认为只有广泛研究象数物理才能避免了走向纯粹虚无,也避免了拘泥于小的视域,从而达到至虚、至实的合一。方孔炤编着《周易时论合编》主要分为几个时期:会通家传易学时期,会通象数易学时期,桐城研易时期。会通家传易学时期,主要继承性善说,反对无善无恶说,吸收方学渐的“至善不落有无”思想、方大镇的“太极不落有无”思想,阐明其折中调和、归纳整理、集义大成的思维内涵,为其建构一在二中、寂历同时的思想提供了进路。需要指出的是,此时期方孔炤主要以维护儒学的合法性为主要目标,以儒学系统中有关道德性理学说的归纳为主,也可能涉及一些象数学内容,但对象数学、物理学的重视是远远不够的。会通象数易学时期,是1640年入狱西库期间,方孔炤受黄道周影响,开始对邵雍象数学产生兴趣,认识到人无论是经纬天地还是洒扫应对,都要涉及到自然象数问题。于崇祯十四年(1641)年肆赦之后,用两年时间,他又融会贯通扬雄、关朗、京房、邵雍等人思想,建立了一个博大的象数易学体系,并于1643年命儿侄等编录《图象几表》。桐城研易时期,是1644年9月后,方孔炤因在弘光政权受排挤、迫害,心灰意冷,归隐桐城白鹿山庄环中草堂,因筮得“潜龙勿用”,自号“潜老夫”,潜心研《易》。他耗费十二年时间,《时论》又三易其稿,并完成对《系传》的解读,“虚空皆象数”“公因反因”等命题,皆是方孔炤此时提出的。方以智参加《周易时论合编》的编订,主要在其父亲去世后,并对《图象几表》作了大量扩充,添加了文字注解,又阐发了很多易学图式,如《冒示》《密衍》《极倚》等。他为此书的编撰,花费了大量时间,书中有方以智1656、1657两年参与编撰的明确记载,大量的“智曰”“智按”可能就是这时期加入的。大约在1657年冬到1658年,方以智由于身体原因,不能再亲自编录,将工作交给方鸦立、方中德、方中通、方中履、方中发及学生等。《周易时论合编》编录时,收录了大量方以智《浮山文集前编》和《浮山文集后编》中的着作。《周易时论合编》中的很多思想,也出现在方以智的着作中。通过不同着作中关于相同或相似观点的整理,能更加了解其思想内涵,能够更加清晰的知道哪些观点是方以智提出的,哪些观点的提出则要溯源到其父方孔炤,甚至祖父方大镇、曾祖父方学渐。桐城方氏,方大镇首先阐述“天下随时”,主要是为了人们在与自然、社会交际时,能够不违背客观事物之理,而真正实现主客观相统一。随时,并不是说人可以任意妄为,而是应对客观世界过程中能时宜中节、唯变所适,既需要认清客观现实,又需要时刻检视个我的行为是否符合客观之理。方孔炤认为,古今圣贤没有相因袭而不变的,后世贤人只有在随时表法中随时拾薪,才能开创出未有之事业。他对前人的思想,既不是全盘肯定,又不是全盘否定,而是批判的吸收人类的真理性认识,即“供薪举火,集义大成”。他溯源儒学系统中关于时的“时序”“时乘”“时义”“时行”“时中”“时用”“时习”等论述,体现了他对礼乐文化之维护与扞卫;阐明了因时制用、因时觉世、时义大成、治历明时、冬炼三时、善用惟时之大义,展示了其与客观律动之理偕行的自觉,实现天人合一、知行合一、经权合一的目标期许。方以智提出“以六虚之归环中者,时也。”时,可以用来表述自然界四时更替、寒暑推移、物候变化、昼夜运转等自然现象,也可以用来表述宇宙中万事万物有其本然秩序和运作之理,既包括自然之物理,也包括社会之宰理以及统贯万事万物的至理,更有人要时宜中节、因时制用、经世务实的价值导向。方孔炤与黄道周西库论《易》后,重视以象数征理,更以邵雍元会运世思想建构了其独特的“午会之时”的象数易学体系。《周易时论合编》凝结了桐城方氏几代人的心血,其对于小人道长的忧患,成为义不容辞的责任担当。他们借助“午会”思想,论证礼乐文化的合法性,以及维护礼乐文化的必要性,更是一种为万世考量的时义担当。他们对火的重视,凸显了其对礼乐文化的坚定,有让人们清晰认识世界律动之理、向明而治的希冀。他们认为,纷繁芜杂的世界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事物对立的两端有其相互转化、相互贯通处,通过对世界万事万物及其运动过程的考察,建构了一个寂历同时、以立统泯、《易》贯费隐的时用哲学体系。王畿的“无善无恶”说,过分强调先天之体,致使中下根之人尚未开悟良知的情况下,又没有后天诚意、戒慎之功,而陷入个我的肆无忌惮,对社会秩序破坏极大。方孔炤通过寂然在历然中、大一在大二中、无极在有极中、绝待在对待中、先天在后天中、公因在反因中等命题,建构了一个贯通先天与后天、形而上与形而下、体与用、有与无、知与行、一与多的哲学体系,既重视对宇宙中具体事物及其过程性的考察,又于过程中实现对其终极本体的贯通。他通过对先后天关系的探讨,提出“先天不能不后天”“止尽后天即是先天”,重视宇宙有机体中的个体性及其过程性价值,为“为善去恶”的道德修养论、“即质知通”的认识论、经世致用实践论提供了理论支撑。本文通过易学图式、贞悔卦变思想,阐释了交轮几、公因反因、统辨相一等,阐释了方氏“寂历同时、一在二中”的易学主张。方孔炤通过对“周易”字义的解释,指出易是大一、是贯通于至变过程中的真阳,离二无一,舍一亦无二,建立了一个“寂历同时”“体用一源”“不落有无”“用即其体”的哲学体系。方氏认为,《易》能融合理气象数、贯通费隐为一体,是法天道设政教、各正性命之书,阐明了宇宙万事万物中有其律动之理,给我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提供了方法论的启迪。方氏认为宇宙万事万物可以通过卦爻象数展现其运动规律,人可以通过卦爻、蓍策的推衍来认识万物律动之理,人类一切认识皆可以归结为“极数知来”的大蓍占,对于我们通过具体事物及其运动过程的考察而发现其固有规律有启发意义。《周易》是圣人仰观俯察、极深研几而得到的智慧,是一部探讨宇宙律动变化之书,是让人与时偕行、各正性命之书。人们对卦变及其易学图式的重视,实际上是探讨其背后所表法的宇宙动变规律,而不是机械、僵化地把图式看做静止的图片,而不懂其背后的旨归和精蕴。方孔炤反对把“虚空”解释成空无一物,认为“虚空”不是否定万事万物的抽象范畴,不是排除万物的独立空间,不是孤悬于外的独立化境,而是万事万物充塞其中、通贯古今、律动不息的宇宙时空,更有充塞于宇宙空间中实物、实事中的客观之理律动不已。他以“虚空皆象数”“理寓象数”的命题,反对了王畿的“四无”说,重视了世界的多样性和过程性价值,并且于现实世界中发现了其本有的律动之理,认为客观事物变化之理不孤悬于事物变化过程之外,而是存在于事物变化过程中的固有联系,实现了形而上与形而下在现实世界的贯通。《周易》之象数、卦爻,是古之圣贤对客观世界之律动的真理性认识。“象数即虚空”命题,阐明了主体对客观世界的尊重与探索,也阐明了主客体相统一之应然目标。他认为,天地间一切事物皆是象,不仅包括自然物象,如日月山川、草木鱼虫之物象,也包括社会之象,如日用饮食、伦理纲常、礼仪规矩之象,甚至包括意象、言象、像象、数象、内象、外象,又有费象、隐象,但无非是阴阳二象。方孔炤认为,学易者须明易学图式背后所符示和表法的宇宙律动之理,而不是泥于易学图式不明其背后蕴含的微言大义,应重视对宇宙间万事万物之理的考察。他认为易道广大、无所不包,包括自然界之物理、人伦社会之宰理,甚至包括宇宙中“费隐弥纶”的至理。《河》《洛》象数,符示了宇宙的律动,是宇宙间一切生成之公证,对万事万物之律动无所不备。方孔炤认为,虚空皆象数,象数中有所以然之理,人们可以即“睹闻”睹“不睹闻”,即通过有形有象之象数,认识隐藏在象数之中的所以然之理。方氏易学中的“象数”有两层内涵:一是大宇宙有机体的律动之实存,并通过宇宙万物鲜活的律动展现表法出来。二是圣贤通过对客观宇宙之理的认识,所摹略和符示出的客观世界之运动规律的象数图式。《易》之卦爻、图式,符示了宇宙之变动规律,是宇宙的律动之理的反映和符示。“象数征理”的观点,并不是要求我们只学习易学图式,而忽视具体事物律动之理。人有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可以“下学上达”“即费知隐”“即质知通”。其“五行尊火”“文即质”“藏罕于雅”等命题,阐明了人要重视真理性认识,明确其是主体对宇宙客观律动之理的开显,并在继承中不断发展其认识能力和认识水平以获得更高达认识。方氏主张“藏悟于学”,认识到胶柱于文章训诂之学有不能会通之弊,但是偏于空理则有空疏之弊,但空疏之弊甚于胶柱,强调于藏顿于渐、下学即上达,以解决二者的贯通问题。他强调了事物之间的关连,提出“因物转物”的观点,重视世界的客观性和事物律动之理,对于一味玩弄灵明心性、意念自守的心学不能不说是一个巨大的突破。他既反对踞荒高而独尊,又反对胶训诂、膏词章,主张通过征质物理贯通全费全隐之物,真正建立一个“一多相贯、博约同时”的哲学体系。王畿“四无说”对于接引上根之人有重要价值,但对于中下根之普通百姓、甚至部分学者来说,难以领会其精髓,反而成为恣情纵欲之口实。至善,不仅是一种道德本体,更是人对自然、社会规律的掌握和善用,使人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行动中的动而不失其正。贞一,是肯定宇宙万事万物变化过程中固有的律动之理,也是方氏一门坚贞不屈的道德品质与节操。方氏认识到人类社会的活动中有很多是不合客观之理的,只有通过理其情,才能让人为了更好的实现主客体的统一,不仅是在社会伦理道德领域,也是人面对对整个宇宙时所要解决的问题。戒惧,在《易》《中庸》中多有出现,不是对主体的限制与恐惧,而是为了实现实现主客体统一,保证人们在认识和改造世界中能时宜中节的一种必然要求。各正性命,实际上是人自觉的处理与自然、社会关系的指导原则和价值目标。方孔炤认为,圣人作《易》、制礼,皆是通过仰观俯察探究天地之理而得,尊重宇宙律动的客观性是必然要求,人若能以圣贤所开显的智慧为指导,在具体活动中能够做到时宜中节,必然取得活动才成功,若忽视客观世界的律动之理,必将受规律的惩罚。方氏甚至提出“六经皆礼、皆《易》”的观点,皆是看到了圣贤对宇宙客观性及其律动之理的尊重。方氏乘一贯、集大成的时论易学,提出了许多有创建性的观点,建构了象数与义理兼顾、理学与心学融合、古今中西会通的宏大体系,促进了宋明易学和哲学的发展。
赵彦[2](2021)在《乾嘉时期(1736-1820)诗经学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清代乾嘉时期历时八十五年,这是中国封建社会最后的辉煌时刻,也是社会结构酝酿着的变异时期。乾嘉学者以总结、概括、整理、辑佚、辨伪、求真的姿态登上学术的舞台,这一时期,学者名家众多,学术门类繁多,为学取向各异。汉学、理学、心学、考据学、宋学、历史学、实证哲学因势而兴,寻求发展。各种思潮、学术流派争鸣裂变,组合重构。在这种过程中引发了对各种典籍的总结、考据、扬弃、重新发现的问题。本文以乾嘉时期时间段为起点,以年鉴派代表人物布罗代尔的历史长时段研究理论为基础,论述在将近百年的时间内,在经济、政治、社会、地域条件、文化传承相对不变或者变化缓慢的情况下,乾嘉时期诗经学的历史语境、文化现实、学术理路等体系变化和突破的问题。其一,从“凡学不考其源流,莫能通古今之变”的学术史角度出发,对先秦诗经学、秦汉诗经学、魏晋唐诗经学、宋代诗经学、元明诗经学、清初诗经学进行梳理和概述。因为侧重不同,主要论述占据诗经学主流地位的观点和内容,其他细枝不再赘述;其二,对乾嘉时期诗经学的基本学术背景进行研究。从概念上进行明晰,对时代的乾嘉和学术的乾嘉进行区分和辨析;从学术研究讨论风气的形成,大师名家聚集式的出现,学者着述丰富名着繁多来论述乾嘉学术与经学的复兴;从重汉抑宋学术风气的形成,小学、考据治学逐步发展并走向繁荣等方面探究在学术范围内乾嘉诗经学繁荣的内在里路。其三,运用融会贯通的历史学眼光,对乾嘉时期的诗经学进行分类探讨。在内容上进行名物、制度、天文、地理等方面研究;在方法上,进行因声求义的总结,打通远古经典与现实在时间与空间上的隔膜,剥去蒙蔽在《诗经》上的层层积尘,回到《诗经》的源头体会圣人之道。其四,对乾嘉时期三家诗及辑佚进行研究分析。简要论述三家诗发展的基本脉络和揭示三家诗在乾嘉时期研究出现高潮的学术原因;以陈寿祺《三家诗遗说考》为例来分析乾嘉时期三家诗的研究特点;在辑佚风气的影响下,关注诗外诗的研究,以沈德潜《古诗源·古逸》为例探讨诗外诗的价值。其五,对乾嘉时期诗经学的独立思考派崔述进行研究。重点考察崔述在汉学宋学的交互影响下如何走出宗汉宗宋的怪圈;根据崔述诗经学着作《读风偶识》来具体论述崔述与诗经汉学的联系和区别。其六,对乾嘉时期汉学的三大流派进行代表人物、重要着述、学术风格的总结,明确乾嘉汉学在此时期的主流地位和重要成就。最后,总结乾嘉诗经学的突破和成就。从实事求是学风的突破,方法论的突破与影响,乾嘉诗经历史地位的建立三个方面来论述乾嘉诗经学的主要成就及对现代学术的贡献。如同中国其他学术流派一样,乾嘉时期诗经学也有其独特的形成、发展、高潮、衰落、蜕变而向近代学术演变的过程。准确理解和把握这一历史过程,回到历史,目的并非全然以古人的立场和价值为自己的观点,而是在不同时代背景、历史语境、文学观念、批评标准下取得古今视野的双向贯通。
王铁男[3](2020)在《清代产业技术标准化研究 ——以砖木作匠作则例为中心》文中指出清代各类《匠作则例》,记载的是手工业各行业用工、用料、用银及样式、做法的规范和标准。本文以清代系列《匠作则例》为基础史料,并结合相关档案资料,选取匠作则例内“木作”与“瓦作”(含砖作)两个典型技术门类,对清代手工业技术标准化的表现形式、程度与水平、管理方式、技术标准实施,以及缺陷不足等问题,进行专题的深入考察。明清时期是中国传统产业技术的大总结时期,技术标准化问题也有了全面总结,具体表现便是大量匠作则例文本的出现与流布,使产业技术标准化呈现出“则例化”(标准化)特征。根据清代各种匠作则例所记载的内容,“则例化”在清代手工业中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分别为产品的“形制化”、原材料的“规格化”与施工中工时物料的“定额化”。中国历代技术典籍所记载的内容基本遵循《考工记》中所建立的“材——工”质量标准体系,直至清代各类匠作则例的完善,技术标准化中“形制化”、“规格化”、“定额化”,依然建立在计算工时料限的技术标准体系之上。因此,清代的产业技术标准化在执行过程中,明显分为“物料管理标准”与“施工技术标准”两大部分,体现在匠作则例文本上,便是以《工部则例》等为代表的“管理型则例”,和以《工程做法》、《圆明园内工则例》等为代表的“施工型则例”。清代历朝《工部则例》所记载的对物料管理规定中,砖瓦、木材是重点内容。砖瓦类中,国家各项工程常用的临清砖、御窑金砖、琉璃瓦等项物料,从烧造流程、尺寸规格、质量检测、包装运输、收储领用等各环节均有严格管理标准。官用木材,派员采伐木料时,采前勘测、采伐数量、木料加工规格、运输方式路线、入库领用等项,一律遵照则例管理标准执行。至于历年例行采买木料,以其材质、长度、周长等为标准,形成不同等级,运输、领取、使用等各个环节,也要遵照则例执行。施工型则例将手工产业分为若干“匠作”,每“作”下分为系列技术门类的若干工种,各工种协同完成生产链。木作和砖瓦作生产被解构为各个部件和不同工序,如梁、柱、枋、檩、斗拱、墙体、地面等,每制造每一部件或完成一道工序,其工料定额标准都详细记录在案,通过这些标准数据来指导新的施工程序,进而有了财政预算和决算的依据,最终实现控制生产成本和保证产品质量。通过清代各种匠作则例中技术标准的文本解读,可以发现清代的产业技术标准化,已经具备了诸如标准化文件制定与实施、标准件的应用、标准化生产方式的采用等近代技术标准化特征,但在引入机器化生产之前,清代产业技术标准化转型尚未突破传统计工、计料为中心的质量标准体系。对比这一时期中、西产业技术标准化进程,可见清代产业技术标准化,已经出现近代转型趋势,但在管理体制、标准制定与推动等方面,还与西方存在较大差距。
秦洁[4](2020)在《民国时期(1912-1949)易学研究》文中认为本文是对民国时期(1912-1949)易学成果的整体研究。全文分为绪论、正文、余论三部分,从不同角度阐释民国易学。绪论部分,以时间为线索,概述民国近四十年间的易学史变迁。民国初年,时代鼎革之强力冲击、康有为式支持者之迷途、陈独秀式反对者之激进,最终形成合力,造成传统学术边缘化之局面,易学于数千年来第一次沦为“无人过而问津”之境地。值此之际,杭辛斋以其“精博”的易学研究新见,重新激发起时人读《易》、研《易》之兴趣;而胡适发起“整理国故”运动,亦使新学视野落在传统典籍之上。受二氏影响,二十年代之易学,研究类型不断丰富,成果数量不断增加,摆脱了边缘化之窘况,呈现出近代学术的新气象。二十年代末至抗战初的“黄金十年”中,得益于政治、经济、教育、出版之推动,易学之成果数量、方法类型、研究质量,胥臻近代高峰,《周易》在后经学时代再次成为一时之显学。四十年代,受持续战争的影响,易学研究在困顿中坚持,成果数量锐减,且未形成新的特色。正文四章,系本文主体,旨在阐释民国易学的范式类型,揭示民国易学的逻辑演变。通过比较诸易家在“新学(西学)”与“经学(中学)”间的取用,民国易学可分为“固守朴学易传统”“以旧识涵摄新知”“据新学重估经书”“返经学以开新见”四种范式类型。第一章“固守朴学易传统:汉学余声中的家法赓续”,以沈瓞民、尚秉和、徐昂为代表,他们承继清代朴学易辑佚文本、梳理易例、涵化新创等方法,以孟氏、焦氏、虞氏等汉易为研究对象,而在易学研究中不关切新时代、新思想、新知识。具体而言,第一节考沈瓞民的孟氏易研究。沈瓞民在马国翰辑佚成果的基础上,重点考辨《说文》资料与虞氏异文逸象等,虽仍有未尽、乃至错误处,但整体上对孟氏易作了更为准确、全面的辑佚;辑佚之外,沈氏还比较孟氏易文与虞氏易注之出入,以考辨纯粹的孟氏家法。第二节考尚秉和的焦氏易研究。尚秉和注《焦氏易林》,核心理路是据本卦、旁通卦、遇卦、遇卦之旁通卦四种视域,观各视域的上下卦象、互卦象、对卦象、覆卦象、大象、半象,实现别卦与八卦之象的对应;再据八卦所取《说卦》之象、历代逸象与尚氏所发明之逸象,最终实现《易林》卦象与文辞之对应。尚氏此种理路,仍是传统象数之方法,是将“观象系辞”理解为象与辞的严密对应,而试图“执象释辞”以还原成书的过程;反思来看,更为合适的诠释路径应为“假辞明象”,活看文辞以揣摩符号。第三节考徐昂对虞翻、张惠言之研究。虞翻以消息、卦变、旁通、之正成既济、月体纳甲等为其核心易例。张惠言创造消息系统,试图贯通虞氏核心易例,但与虞氏易注多有不符。徐昂虽屡屡质疑张氏背离虞氏,然据“同归殊途”之易学观,终服膺张氏而融虞、张为一炉。徐昂梳理虞氏易,所长在于细致的易注揆集与图示,所短在于系统欠缺与易例杂糅。第二章“以旧识涵摄新知:象数基础上的创新尝试”,以刘师培、杭辛斋为代表,他们整合传统象数资源,在同时肯定经学与新学的前提下,以经学为学术根基,而尝试融会新思想、涵摄新知识。具体而言,第一节考刘师培之易学研究。刘师培之易学,有传承与创新两个面向。一方面,刘氏承继经学的知识与方法,以明了汉代象数易例为治《易》前提,以经学家名世;另一方面,刘氏引入分科视野,践行平实、平等、客观、逻辑之研究理念,发掘攘夷革命与民主建国之致用思想,开近代新易学之先声,对后世易学影响很大。第二、三节考杭辛斋之易学。由“不立门户,不分派别,不论古今,不限中西”之理路,杭辛斋统括平议一切传统易学资源,涵摄融通一切古今中外学术,建构起“包罗万有”之易学体系,展现出“大象数”与“大易学”的恢弘学术气象。杭辛斋研《易》,以“明道立教”为其易学的根本精神。“易道”,是杭氏“大象数”与“大易学”的终极根据;“易教”,是杭氏易学的致用关切与价值落实。杭辛斋以其“精博”的易学研究成果,激发起时人读《易》、治《易》之兴趣,在治《易》所得与影响上,俨然成为近代易学第一家。作为民国易学之高峰,杭辛斋合会古今、因革传统之最大意义,是点化了象数的活力,创造了“活的”易学、“活的”经典。第三章“据新学重估经书:分科视域下的全新研究”,以胡适、古史辨派等为代表,他们彻底否定经学范式,在割裂传统的基础上,完全依归现代分科之学,重新估定作为典籍的《周易》,而进行哲学、史学、文字学、科学等维度的全新研究,成为现代学术主流。具体而言,第一节考哲学进路之研究。20世纪初,早期的“《周易》哲学”研究,多是零星地尝试,系统与深度都很有限。胡适本“求真”之理念,分离卦爻辞、《易传》与历代易学,而单纯研究《易传》哲学。在胡适的基础上,冯友兰更加贴近西方哲学问题,而阐释《易传》中之宇宙论与人生论。自胡适分观经传后,否定经文之哲学价值,一度成为主流意见;但随着“唯物辩证法”的传入,《周易》古经在“中国哲学史”中不再缺席。第二节考史学进路之新研究。史学对易学之影响,在近代经历了由“以史治《易》”向“以《易》为史”的转变,这一转变的实质是传统学术向现代学术的转型。“以《易》为史”,包括“以《易》为史料”与“以《易》为史书”两种类型,前者以古史辨派、唯物史观为代表,后者以胡朴安为代表。古史辨派易学以打破经学范式为目的,割裂孔子与《易》的关系,重新认定《周易》经传的年代与性质,影响很大,但其研究结论、方法、理念都有重要缺陷。汪震、郭沫若、曾松友、王伯平、荆三麟、李星可等都对《周易》的时代背景有所探讨,但诸氏之观点相互冲突、混乱不堪。胡朴安极端地将所有卦爻辞都看作历史之记录,释《周易》为一部从草昧时代到周初的史书,其说很难成立。第三节考文字学与科学进路之研究。随着古文字学发展,一批学者抛开易学旧注,取用新材料、新方法,新解《周易》文辞;然而对比当前出土易类文献,这些新说大部分不能得到新资料之支持。随着科学声誉日隆,一批学者抛开《周易》文本与历代易学,专治易卦符号,比附科学知识,而定性《周易》为科学着作;科学易诸说影响很大,但需反思其得失与定位。第四章“返经学以开新见:重立常道后的义理新诠”,以熊十力、马一浮为代表,他们不满分科之研究,在反思西学的基础上,重新回归经学、确立常道本体,进而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阐释易学之新义理。具体而言,第一节考熊十力之易学思想。熊十力之易学是不断变迁的,《新唯识论(语体文本)》与《读经示要》时期,熊氏引《周易》以证同、扩充其体用哲学,再由体用哲学反观《周易》与经学,已经展现出“归本《大易》”之学术气象;相较晚年着作,更能显明熊十力的易学与经学成就。熊十力引“太极”“乾元”“太易”“不易、变易”申说本体内涵与体用关系,引“乾坤阴阳”等申说本体发用之翕辟运转,引“各正性命”“保合太和”等申说本体落实与彰显,又引《周易》申说民主、科学之经世义。由体用哲学之视域,熊十力提出经学是常道之学,涵摄一切学术,是性命之根本、人生之所由;由此经学观,熊十力评骘了历代易学研究。反思熊氏易学,其“以意逆志”的诠释方法,值得注意。第二节考马一浮之易学思想。易学,是马一浮整体学术之根基;研究马一浮之易学,不能脱离其六艺与性理之学的宏观视野。马一浮称经学为六艺之学,为圣人之教,统摄一切学术,出于吾人自性本心,而拥有时代性、世界性价值;经书之中,《易》为六艺之终始,明文辞与修德行是易教两途。马一浮由三易讲性理哲学:不易而变易是由体显用,体用重重无尽;摄用归体,不易变易合一,即是易简境界;易简之关键,在于变易中识得不易,复性而以理为自身之主;易简需性修工夫,要破除习气、敬守正心。就易学本身而言,马一浮举观象之方法,包括观卦爻文辞、观宇宙人生之广象、观万物至理之不易、观内在一心之性理等四重涵义;此外,马一浮还重视十翼,评骘、合会历代易说,而又引佛道证《易》。以上是民国易学的四种范式类型。各范式间,内蕴逻辑演变之顺序。变革之际,有固守传统,脱离时代之范式;进一步,有不满固守,而试图融新入旧、以经学涵摄新学之范式;再进一步,有不满新旧掺杂,而试图完全抛弃旧识、归依新学之范式;再进一步,有不满割裂传统,而试图返归经学、申说新义之范式。余论部分,以问题为线索,丰富补充对民国易学之认识。第一节考民国易学的面貌与特点。从“新学”与“经学”的维度,可管窥民国易学之主要面向;但民国易学是“立体”而不是“平面”的,象数义理之维度、易道存废之维度、经学知识承继之维度、学术致用之维度,胥是认识民国易学的重要面向。五重维度之视角,交织出民国易学的个性差异与斑斓色彩。而个性之背后,民国易学又同时寓有共性潮流:对家法门户之融会,对学术创新之自觉。第二节考《周易》现代价值之重估。近代以来,易学与经学的价值受到质疑。先进知识分子主张弱化经学以发展科学;激进反传统者,则彻底否定易学之价值;分科之学虽研究作为古籍的《周易》,但研究者并不承认易学的现实意义。与质疑的声音相对,有学者发掘易学中的新知识,藉比附西学以肯定易学之作用;亦有学者回归传统,通过与新学之比较,申说易学的独特价值。这些肯定的阐释,为易学文化之赓续筑就了基石。第三节考易学范式变革的两条线索。正文四章所揭示的民国易学范式类型与逻辑演变,内中隐含着范式变革的两条线索:其一是经学易范式由价值系统而知识体系的渐次瓦解,其一是新易学范式在为学与为道间的争论。
韩敏[5](2020)在《明代《楚辞》传播与接受研究》文中提出自汉代起,《楚辞》的传播和接受即一直绵延不绝,成为一种特别的文化现象,几乎贯穿了我国整个传统时代。而明代的《楚辞》接受自前代沉寂之后,在理学等思潮的影响下又表现出新的特点,呈现出新的发展格局。本文即在学界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认为明代的《楚辞》传播存在显着的地域性差异,表现为南多北少的格局。而明代阅读《楚辞》的读者群体也较为广泛,上至皇室下至基层大众,皆有阅读《楚辞》的事例。此外,借助于藏书家丰富的藏书量及先进的刻印技术,《楚辞》文本得以在日益进步的印刷术的支持下刻印流传开来,并逐渐扩散到社会各个阶层。最后,从学术特点上来看,明代学者侧重从个人体悟来解读《楚辞》,开创了评、注合一的新模式。从文学特点上来看,“楚风”的盛行离不开《楚辞》在明代的广泛传播。全文共分六章,第一章概述明前《楚辞》传播与接受的几个重要阶段,并对接受《楚辞》的重要人物的接受观进行了分析。本章认为《楚辞》的传播和接受在各个时期均有不同,从汉代开始,“以经解骚”的风气逐渐形成,至南朝萧梁时的昭明太子萧统首先打破了传承数百年以来的“以经解骚”的传统,对《楚辞》华丽的文采、浪漫的文风、比兴手法的运用等美学价值进行了充分的肯定。之后唐宋元时期皆根据时代背景的不同,对屈骚的接受即存在贬抑与赞颂并存的局面。第二章对《楚辞》在明代广泛传播的原因、传播地域及传播循环模式等情况进行探讨,分析认为明代《楚辞》的广泛传播,是受到诸如读者、原料供应商、印刷商、书坊主等众多人员和社会各阶层在内的一个复杂的文化系统的共同作用下才兴盛起来的,离开了其中任意一个环节,对其的影响都是难以估量的。同时,通过对明代刊刻的《楚辞》的刻印地点的分析,笔者认为明代的《楚辞》传播存在显着的地域性差异。最后,借鉴法国书籍史家达恩顿先生的“传播循环模式”理论,对《楚辞》在明代的传播循环模式进行分析。第三章主要论述明代《楚辞》传播与接受的主体,即《楚辞》读者的阅读情况,主要分为皇室成员阅读、士人生员阅读、大众读者阅读和李氏朝鲜读者的阅读四个类型。分析认为从现有史料来看,明代《楚辞》阅读的主体较为广泛,上至皇室下至基层大众,皆有阅读《楚辞》的事例,特别是儒学文化圈的李氏朝鲜王朝读者,也有深谙《楚辞》的庞大的读者群体。他们都从《楚辞》中汲取了丰富的养分,为自身从事赋体文学的创作奠定了基础。第四章通过对明代藏书家收藏、借阅、刊刻与传抄《楚辞》,以及《楚辞》在明代的刊刻与买卖情形,《楚辞》借助私学讲授的大众传播情况进行论述,探讨了《楚辞》在人际传播、交换渠道、流通渠道等方面的传播情况。分析认为借助于藏书家丰富的藏书量及校勘的精美,《楚辞》文本得以在日益进步的印刷术的支持下刻印流传开来,并逐渐扩散到各个阶层。第五章以明代学术发展脉络为轨迹,考察明代各个文学流派的《楚辞》接受情况。分析认为明初,朱熹的理学思想占据主导,使得《楚辞》的接受即长期笼罩在朱熹的理学思想的影响之下。其后,以李东阳等人为代表的“师古派”兴起,使得《楚辞》的接受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发展的机遇。然而,“师古派”仍未脱离理学思想的影响。明代后期,阳明心学思想开始统治明代文坛,“师心派”开始兴起,对旧注大胆质疑,提出了许多创见,为《楚辞》接受带来了新的活力。同时,此时期《楚辞》评点类作品也开始兴盛起来。最后,明末东林党人以君子、小人之理念接受《楚辞》,成为开启经世致用的理念研究《楚辞》的开端。第六章对明代《楚辞》传播和接受的特点进行探究,分析认为从学术特点上来看,明代学者侧重从个人体悟来解读《楚辞》,不迷信前人的注解,同时集评类着作开始盛行起来,开创了评、注合一的新模式。从文学特点上来看,“楚风”的盛行离不开《楚辞》在明代的广泛传播。
黄金龙[6](2020)在《崑曲曲牌源流研究》文中认为“崑曲曲牌源流研究”课题的展开,是基於目前对崑曲曲牌源流演变中存在的问题,所做的系统回顾和整理研究,是对戏剧本体的深入探索和考证。曲牌研究是曲学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到对南北曲曲谱的整理与研究、对自上古时期到近代相关音乐文学文献的整理与研究、对各体音乐文学体裁文学的整理与研究等等,进而从整个中国“音乐文学“和“腔词关系”的宏观与微观视域考察崑曲曲牌的演进逻辑。本课题以通代研究角度切入,具体考察各代音乐文学与崑曲曲牌之间的源流互渗情况。第一章为“唐前古曲曲牌与崑曲曲牌之关系”。本课题对於崑曲曲牌源流的考察不仅仅把曲牌产生和发展限定为唐以後,而是力图在“前曲学时代”勾勒出一个曲牌音乐的酝酿和准备阶段,探索《诗经》、乐府等音乐文学在格律和音乐形式方面,对曲牌的产生所起到的重要推动作用,这也初步奠定了曲牌的文学和音乐基础。第二章为“大曲与崑曲曲牌关系论”。该章以大曲为主要考察对象,具体整理大曲源出崑曲曲牌的大致数量和基本演进方式,从而认为大曲的音乐管理方式和音乐体式,为崑曲曲牌提供了规范性和变异性的基本理念,同时也为崑曲曲牌的音乐文学来源提供了雅俗两方面的积累和雅俗融合的基本理念。第三章为“词牌与崑曲关系论”。作为崑曲曲牌的重要来源,该章主要考察“词曲递变”的文学逻辑和音乐逻辑,从而得见词与曲在宫调和格律的转化上,均有不同;其次,词法为度曲之法提供了丰富的经验和基础,为崑曲曲牌提供了丰富的文学和音乐素材。第四章为“北曲崑化论”。北曲和南曲始终存在着诸多文学与音乐特质上的差异,这种差异在宋元明清以来,以交通和地域转移流变,在东西南北之间进行了多次深入的学习、交流和渗透,构成了南北曲共同发展和共同繁荣的文化景观。该章也在意图证明南北曲的交流互渗,是南北曲自我曲学规范建立的基础。第五章为“南戏曲牌与崑曲曲牌关系论”。本章以南戏与崑曲内部声腔的转化入手,探讨南戏与崑曲的源流问题。南戏为崑曲初步奠定了“腔格理论”和“曲牌声情论”,课题通过对南曲谱谱系的重新梳理和反思,确立了南戏和崑曲在音乐和文学倾向的雅俗倾向和曲律转变,这也进一步揭示了崑曲曲牌风格的独立发展与演变过程。第六章为“崑曲曲牌中的民间俗曲”。该章是基於曲牌源流多样性所作出的考察,具体从民间音乐、宗教音乐、边地音乐、琴曲、琴歌等角度,来全面考察崑曲与其他音乐品类之间的交流互渗状况。总体来说,本课题通过对崑曲曲牌源流的梳理可以看到:曲牌是曲牌体戏曲的重要特质,曲牌提供了戏曲的“诗、乐、演”的重要维度,具有重要的规约性和适应性。本课题对崑曲曲牌源流的考察,不仅仅是对崑曲曲牌的演唱和理论的揭櫫和指导,更重要的是力图发掘曲牌这一具体音乐形式其背後所蕴含的音乐演变逻辑,曲牌是整个中国音乐文学发展的一个缩影,充分展现了中国戏曲的独特魅力。
刘刚[7](2019)在《行业法治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当前,我国提出了“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思想。到2035年,我国还要实现“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的目标。如何判断法治社会基本建成,既是重大的理论问题,也是迫切的实践问题。社会是由行业组成的,法治社会的建成可以走一条行业法治之路。法治社会是社会领域实现法治化的治理状态,而行业法治可以理解为是指行业领域的法治化的治理过程。先有法而后才有法治,先有行业法而后才有行业法治。因此,要研究行业法治,需要先研究行业法;而要研究行业法,则需要先研究“行业”。改革开放后,我国立法实践中出现了大量“行业”入法现象,汇聚成“法律中的行业”这个独特命题。对“行业”入法现象的实证分析表明,“行业”已经从一个古老的经济概念变成一个新生的法律概念。“行业”入法现象在所有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中总体上占到了三成,席卷了除诉讼法及非诉讼程序法之外的所有部门法,甚至现行宪法也对“行业”做出了明确规定,宣示了“行业”的宪法地位。“行业”在法律条文中的形式样态,包括行业规划、行业标准、行业自律、行业诚信、行业垄断、行业主体、行业协会和从业人员等。“行业”入法现象有力的支撑了行业法的存在,宣告了行业法治的潜在可能。“行业”入法现象是对行业在社会结构中的变迁的法律响应,行业法是法律社会化发展的最新表现。系统梳理行业法的历史研究成果,可以发现,虽然学界还存在分歧,但也形成了一些理论共识,即行业法是兼顾“硬法”和“软法”在内的体系。新兴的行业法有助于一并解决传统部门法体系的学科壁垒问题、稳定性不足的问题以及部门法的局限性问题。行业法应该继部门法之后,成为我国法律体系和法学体系中的新成员。行业法与部门法之间存在着两种关系:一是交叉与重叠关系,二是包含与被包含关系。提出行业法治的逻辑,建基于法治概念的宽泛性和灵活性。行业法治是一种“混合”法治,其内涵表现为“硬法”之治和“软法”之治的结合、依法监管与依法自治的结合、横向体系(各行各业的法治)和纵向体系(包括行业立法、行业监管、行业纠纷化解和行业自治在内)的结合。行业法治是一种“复杂”法治,其特性包括法治主体的多元性、法律规范的复合性、行业治理的差异性、运行机制的共治性和调整范围的全面性。行业法治是一种真法治,而不是假法治,其理念包括权利保护理念、公平正义理念、科学发展理念和自治理念。行业法治是一种有意义的法治。从法治发展维度看,行业法治既有助于拓展法治的理论空间,也有助于填补传统法治的短板,还有助于国家治理体系的完善。从行业发展维度看,行业法治既有助于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促进行业发展,也有助于确立行业治理的标准、规范行业发展,还有助于为新兴行业保驾护航。行业法治体现了行业与法治的互动关系,促进了法治发展和行业发展之间的良性循环。行业法治的产生基础包括经济基础、政治基础、社会基础、法律基础四个方面。其中,经济基础是指社会分工的进一步发展;政治基础是指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体制逐步建立;社会基础是指行业组织的大量出现;法律基础是指行业法律体系的逐步完善。与法治社会一样,行业法治也包括主体要素、制度要素与实践要素。这三种要素共同促进行业法治的发展。与“行业”在法律条文中的主要形式样态基本一致,行业标准、行业协会和行业自治构成了行业法治的基本要素。行业法治中的行业标准是广义的行业标准,行业标准是一种“软法”,可以进一步促进行业法治的社会化、柔性化和可操作性。行业协会是行业法治的重要主体,行业协会通过参与行业立法、行业纠纷化解、行业监管和行业管理等来促进行业法治的发展。行业法治中的行业自治既是权利,也是权力。行业自治首先通过行业自治规范促进行业法治的发展,但是,在行业法治的运行中,行业监管与行业自治始终需要处于动态平衡的态势中,只有这样,行业自治才能最大限度的促进行业法治的发展。理想的行业法治是完美的,但是行业法治的现实运行,包括行业立法、行业监管、行业纠纷化解和行业自治等,还存在若干缺陷,因而需要采取有针对性的完善措施。其中,行业立法存在着行业分类难以精确、狭隘的部门本位主义、行业法律滞后、行业协会立法不完备、缺失跨行业的标准化协调机制等缺陷。对此,一是可建立专业工作委员会提出立法草案的体制,取代现有的行业主管部门主导立法的立法体制,并建立第三方如行业协会等接受立法机关委托起草行业立法的立法体制;二是应将行业标准的制定权赋予行业协会,取代现有的行政机关制定行业标准的体制,并建立跨行业的标准协调制度,加大推广综合标准制度;三是应及时修订行业立法。行业监管存在的问题包括重审批轻监管、事中事后监管体系不健全,信用监管存在体制机制缺陷,综合监管仍有待完善等。对此,一是需要将监管理念从“重审批轻监管”转变为“轻审批重监管”,同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二是政府应建立包括企业、非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在内的全国统一信息共享平台,并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在信用监管中的作用;三是应当从监管主体、监管模式、监管手段和监管过程等四个方面完善综合监管体制;四是对新兴行业应遵循政府适度监管的原则。行业纠纷化解存在行业调解制度公信力有待加强、认同度和成功率都不高、行业调解程序和行业仲裁等相关法律制度缺失等问题。对此,一是应进一步增强行业协会的代表性,提升行业调解的公信力;二是应积极推动行业协会设立专业性调解组织,提高行业调解人员的准入资格条件,以提升行业调解制度的利用率和成功率;三是应当建立专门的行业调解程序;四是健全行业仲裁制度,可考虑由行业协会组建行业仲裁委员会,并修订《仲裁法》,赋予行业仲裁应有的法律地位;五是鼓励行业组织制定标准化法律文本,尽可能减少行业纠纷的产生。行业自治方面,存在着立法上重“行业自律”轻“行业自治”、行业协会自治权力不够、不利于行业自治的固有缺陷难以消除等不足。对此,一是应该突出“行业自治”的理念,将法律条文中的“行业自律”修改为“行业自治”;二是政府彻底退出行业协会的运作,不再干预行业协会的内部事务;三是赋予行业协会完整的自治权力,只要不违反法律,行业运行过程中产生的问题皆由行业协会自行解决。同时,国家需保留对行业协会的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综上,通过对“行业”入法现象进行实证分析,对行业法和行业法治的研究成果进行历史分析,对行业法治的内涵、特性、理念、实践意义等问题进行概念分析、对行业法治的产生基础和基本要素等问题进行综合分析,行业法治的理论框架体系得以初步建立。只要有效解决行业法治在现实运行中的不足,作为法治社会的建设途径,行业法治一定会拥有美好的未来。期待有朝一日,行业法治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行业法治理论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有机组成部分。
周丽[8](2019)在《共治逻辑下政府与社会组织关系研究》文中指出伴随国家-社会关系的调适,社会公众对高绩效公共服务需求的增生,社会治理共同体构建实践的开展,政府与社会组织关系需要在新问题、新视角和新材料的驱动下给予新的探究。本文聚焦于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复杂关系,通过构建一个契合中国情境的政社关系解释框架,在分析改革开放40年政社关系的制度变迁和行动建构之基础上,探索促成政社共治的制度化之路。本文基于政府和社会组织关系共治制度化的研究主题,在充分比较分析该领域研究文献的基础上,建构了一个包含“制度”与“行动”双重理论视角的整合性分析框架,并尝试在本文提出的“嵌套式制度结构”中讨论政府与社会组织关系。这一讨论以国家-社会关系的历史演进、公共服务时代的来临以及治理实践勃兴所构成的情境为背景,论述了共治及其制度生成的可能性,本质上是讨论当前政社关系所面临的宏观制度环境。作为进一步的讨论,本文在规则制定、监督激励、独立性、价值目标和行动者黏合方式五个维度展开分析,以此系统呈现改革开放40年中政社关系的制度变迁过程和变迁特征,并获知宪法、法律和政策影响政社关系趋于共治的机理,并且以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为例,揭示和呈现共治的行动建构过程,探索其中的“螺旋式”结构是如何逐步被制度化的,目的是探究微观机制对政社关系的影响,以此说明促进制度嵌套性的发展是共治制度构建的实质性问题。因此,社会治理的共治逻辑就是制度的嵌套性建构,是本文的核心观点。作为一项研究的理论概括和对策分析,本文围绕政社共治关系制度化的问题意识,从“基于正当性的机制”这一解释政社关系制度化的微观运作机制、“嵌套式制度结构中”中的法治、政策和机制的黏合等角度,做出了对政社共治关系制度化一般逻辑的回答。论文的研究借助质性研究方法,通过对多个地方政府与社会组织互动关系的跟踪调查,获取了大量一手资料,并运用“过程-事件分析”、比较分析、“编码分析”、叙事分析等技术方法,对经验材料进行系统整理和分析。本文的主要研究发现是:1.政社关系的制度变迁属于典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在中国独特的政治体制和政治传统下,执政党促进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的政策是政社关系制度变迁的主导制度因素和驱动力量。2.政社关系制度化的重心呈现出阶段性特征。不同阶段的制度化重心演变过程是为:主体合法性→行动规范→主体间关系→关系运行方式。这四种制度化重心分别对应改革开放40年政社关系的四个阶段,即:“控制-依附”阶段(1978-1991)、“管制-剥离”阶段(1992-2001)、“调控-协同”阶段(2002-2011)与“平等-共治”阶段(2012--)。在这四个阶段中,规则制定、监督激励、独立性、价值目标、行动者黏合方式等制度要素呈现出不同组合。此外,变迁过程中的制度依赖现象不容忽视,如何克服“制度惯性”是政社关系变革所面临的一大挑战。3.制度环境、资源占有、行动者目标、行动策略、行动者地位等行动要素的差异性展现了政社关系建构过程性特征,这些特征具有内在的联系性和连续性。一是从价值角度看,关系构建行动的制度化本质上是重塑公共性的过程。二是从结构角度看,行动者地位是动态的,其演变反映了制度设计者的改革意图;达成政社共治的关键是通过调整资源占有结构,实现各主体的分工优化和权力平衡。三是从方式角度看,行动者的行动具有策略性,这是行动者在既有制度空间和资源约束条件下理性行为的表现。4.在“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这类政社关系互动共治中,呈现出“螺旋式”行动建构特点,这反映了社会治理场域中多元行动者的独特行动逻辑:在初设与规范阶段,制度是行动的重要结构性因素;在优化阶段,信任与道德成为促成共治的关键因素。两套行动逻辑运行方式不同、逻辑重心相异,但却是连续统一相互配合的。5.嵌套性制度建构的水平,影响政府与社会组织共治的绩效,促进共治制度嵌套性的发展成为实质性问题。从一定意义上,社会治理的共治逻辑,就是制度的嵌套性建构,“基于正当性”的机制可以解释政社关系制度化的复杂逻辑。本文正是以此为视角,初步揭示了“嵌套性制度下如何达成共治”的问题:在法治层面彰显公民基本权利,回应社会治理变革;在政策层面以人民为导向,优化政策决策,改进政策执行;在机制层面强化纵向权力分配和横向政策扩散机制,完善社会组织的“自我造血”和“跨界合作”机制等。
邓新航[9](2019)在《唐宋时期巴蜀观音图像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观音图像的演变是印度佛教艺术中国化最具典型性的代表,这其中最为关键的演变时期是唐宋,此间是观音图像体系系统化、规范化和多变化的重要阶段。唐宋正值巴蜀地区佛教艺术发展的繁荣期,在佛、菩萨、罗汉等诸多造像题材中,尤以观音造像表现得最为突出,与其他地区相比,其突出价值体现在:造像遗存数量巨大、造像题材种类繁多、造像谱系流变有序、造像组合丰富多变。唐宋巴蜀观音图像体系庞杂,可分为四个大类,且不同观音类别在题材种类、信仰形态、兴衰时间、区域分布、组合形式、造型样式等诸多方面都有不同表现。其一,巴蜀圣观音图像类,其信仰形态以“称名救难型”为主。此类观音造像在巴蜀遗存数量最多,分布区域最广,延续时间最长,其形象以一手持杨柳、一手持净瓶且头戴化佛冠的样式为主。除了最为常见的单尊观音外,还有在此基础上所发展起来的双观音和多观音,以及观音与地藏、阿弥陀佛、药师佛、文殊菩萨等不同尊像的多种组合,包括观音救难图像等。就单尊圣观音造像而言,其造型风格演变可大致分为六期七段,且不同时期在区域分布、造型样式等方面各具特点。双观音与多观音主要在唐代流行,是民众希冀观音救助速度加快、救助范围扩大的直接体现。观音与其他尊像的组合集中流行于盛唐至五代,尤以观音与地藏组合最受欢迎。这些组合在正统经典中找不到相应来源,不仅体现出民众信仰需求的多样性、功利性、现实性,同时也体现出观音信仰与其他信仰相互吸收与融合的包容性。观音救难图像仅在晚唐、五代时有少量发现,可见其在蜀地并不流行。其二,巴蜀密教观音图像类,其信仰形态为“密仪持咒型”。巴蜀是除敦煌以外的唐宋密教观音造像的重要流布区域,目前发现了千手观音、不空羂索观音、如意轮观音、十一面观音、马头观音等多种题材。巴蜀密教观音造像的渊源在两京地区,故其出现时间要普遍晚于中原。从构图内容看,除千手观音造像外,巴蜀其他密教观音造像并没有发展出敦煌那样的经变或曼荼罗形式,这与蜀地民众的信仰选择和信仰目的有关。从造型样式看,巴蜀密教观音造像在相对严格遵循造像仪轨的基础上,又加入了石窟艺匠自己的理解与创造。从时间发展看,蜀地密教观音造像初兴于武周、盛唐,繁荣于中唐至五代,宋代也有延续,但在时间上有缺环。具体来看,不同观音题材在蜀地的时空分布有别:千手观音造像流传最广,盛唐在川北出现,中唐集中在川西,晚唐集中在川南和川中,五代则集中在川东,宋代迅速衰落;如意轮观音造像大致于盛唐后期出现,在五大区域均有分布,但整体数量不多,主要集中在中晚唐和南宋早期这两个时间段;十一面观音造像遗存较少,但出现了其化现圣僧的造像,为它处鲜见;不空羂索观音造像于晚唐出现,主要在川中资中和川东大足地区流行,且时代有先后,前者集中于晚唐至五代初,后者集中于五代至两宋;马头观音造像于南宋才开始出现,主要在明王系统中流行。其三,巴蜀本土观音图像类,其突出特征是民间性。本土观音是唐代以来在中国新出现的一大观音类型,是古代艺匠和民间信徒的共同创造,最具本土特色。目前在巴蜀出现了白衣观音、水月观音、数珠手观音,以及观音群像窟中以各种手姿持物所命名的不同观音题材。唐代白衣观音造像在蜀地的最新发现,对探讨其形象起源有重要意义。白衣观音形象可能在盛唐前期或更早就已在两京地区产生,吴道子应当绘制了此类画像,并将其传播到蜀地。巴蜀白衣观音造像的演变可分三期:中唐在眉山、安岳等地零星出现,流行一手托钵、一手持柳于胸且站立的造型;唐末、五代大量出现,集中分布在川西眉山、川中内江和川东安岳、大足等地,立姿、坐姿均有,流行双手持莲的造型;宋代在川东局部繁荣,造型各异,并与其他观音形象发生融合。水月观音形象的首创者并不是中唐周昉,可能也与吴道子有关。大约在中唐后期,成都地区就有水月观音壁画的绘制,目前蜀地石窟中现存有多尊晚唐水月观音造像;蜀地水月观音造像构图突出表现的是主尊、背光和岩座,而竹子、流水等背景元素则较少塑造;水月观音造像在蜀地分布较广,集中流行于唐末至五代、北宋晚期至南宋早期这两个时段,且不同时期造型姿态还有丰富变化。观音群像窟独具时代性和地域性,时间上集中在北宋晚期至南宋早期,地域上局限在大足,是当时活跃于川东一带文氏家族石窟艺匠的创造。此类洞窟中一般对称塑造十尊手姿持物均不相同的等身观音像,营造意图大都是为了满足民众的现世利益,其文本依据虽与千手观音经轨有关,但它们大都脱离了密教属性。至于数珠手观音造像,由于其具有特殊的信仰功能,因此才能从观音群像窟中独立出来。其四,巴蜀佛三尊像中的观音图像类,其信仰形态以“净土往生型”为主。观音在此类造像中是以胁侍菩萨的身份存在,最为常见的就是表现西方净土信仰的相关造像。此外,在释迦三尊像或药师三尊像中,观音也可作为其胁侍。此类观音造像也属于观音图像体系的一部分,在蜀地各个时期都比较流行,但由于其形象特征不很突出,加之蜀地造像残损严重,因此目前要准确辨识出此类观音造像还相当困难。总之,唐宋时期的巴蜀观音图像是观音艺术中国化发展演变的一个缩影。
张一鸣[10](2019)在《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制度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地方政府规章,作为地方行政立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地方政府行政管理活动的重要法规依据,兼有行政权和立法权的双重属性,具有数量众多、区域特征强、适用频率高等特点,是我国法律体系中为数众多的一种规范性文件,对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从行政权角度而言,地方政府规章作为地方政府行使行政权力管理经济社会生活的重要手段,在有效补充法律法规之滞后不足、提升法律法规的针对性与适应性、规范政府管理与自身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从立法权角度而言,地方政府规章作为地方立法的重要部分,是地方法治建设的重要载体,对于加强地方政府法治建设、规范权力运行、保障公民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制度是对这些规章进行监督的一项重要制度,对于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促进行政自制、确保政令畅通以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打造法治政府、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具有重要意义。从新中国建立之初的五四宪法确立的违法违宪监督制度到法规规章备案审查制度的建立健全至今已有60多年发展历程。备案审查制度一直发挥着不可替代的监督作用,在维护国家法制统一、规范立法活动、保障公民权利、限制公权滥用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当然,备案审查制度的发展过程中也呈现出一些与实践不相适应的部分,一些不尽完善合理之处也逐渐显现,对于推进法治政府、法治国家建设日益成为不小的阻碍,因此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必须加强对于规章的备案审查制度研究。本文的研究目的是构建完善的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制度,基本思路是从当前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制度所面临的困境出发,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构建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制度的理论基础、价值取向、基本原则和制度框架,运用政治学与法学双重视角,利用“外部控制”和“内部控制”两种分析框架,搭建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制度框架体系。论文由导论、概述、历史沿革、相关监督机制比较、现实考察、问题、反思及制度完善等七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导论”。主要阐述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视角、研究意义,研究目的与方法,以及国内外研究综述。第二部分是“地方政府备案审查制度的相关概念与理论”。探讨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制度的基本问题,包括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制度的概念、内容,阐释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制度的理论基础:立法监督理论、法制统一理论、行政自制理论。第三部分是“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制度的历史沿革”。分别从思想基础——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法制基础——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建立健全,以及实践基础——违宪违法监督机制的不断完善的视角分析了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制度产生的背景,梳理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制度的发展脉络和主要特点。第四部分是“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与其他监督机制比较”。从地方政府规章的备案审查监督与权力机关监督、司法机关监督、行政复议监督以及其他监督机制等角度进行比较分析。第五部分是“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制度的现实考察”。基于行政系统和人大系统的双重视角,从备案的性质、目的和原则,备案的形式审查,备案的方式、时限和公布等方面对地方政府规章备案进行考察;从审查主体、审查方式、审查标准、审查时限、审查结果的处理以及审查的法律责任等方面对地方政府规章审查进行考察。第六部分是“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制度存在的问题”。指出现有备案审查制度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缺乏统一的审查主体,审查主体权限交叉重合,多头备案的问题使审查流于形式;二是缺乏健全的启动机制,启动机制失灵导致审查力度较弱,过分依靠主动审查,被动审查制度不健全;三是缺乏明确的审查标准,合法性审查标准存在模糊区,合理性审查标准难以把握;四是缺乏统一的审查程序,审查受理程序没有相关规定,审理过程没有相关规定,审查结果没有公开;五是缺乏有力的监督机制,法律责任缺位,公众参与保障机制缺位,定期清理制度不健全,后评估制度待完善;六是制度缺陷之原因——制度设计与理论实践脱节。第七部分是“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制度的完善”。文中提出了五点建议:一是在国家层面对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工作进行统一立法,在必要性、可行性和体例安排等方面进行阐述论证;二是完善审查启动机制,强化主动审查制度,完善被动审查制度,明确审查时限,完善审查建议的反馈机制;三是细化审查标准与程序,具体包括细化形式审查标准,细化合法性审查标准,细化合理性审查标准,细化程序性审查标准;四是畅通地方政府规章审查渠道,赋予审查建议与审查要求同等待遇,明确适格备案审查主体,扩大行政复议规范性文件审查范围,完善法院有效参与的法律监督体制;五是健全公众参与保障机制、备案审查公开机制、定期清理制度、后评估制度、备案审查责任制度等备案审查监督机制。总之,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制度在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维护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协调一致、推进法治国家建设、预防并纠正地方政府规章违法失当等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但同时我们也要看到这一制度在审查主体、启动机制、审查标准、审查程序、监督机制等方面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面对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制度的人大系统和行政系统双重监督问题,如何提升这一制度的公信力和约束性,特别是行政系统监督如何避免“自己监督自己”的“阿喀琉斯之踵”,一方面要承认这一制度是我国政治体制和时代发展的特定产物,制度运行有其合理性和便捷性,另一方面也要认识到这一制度可能存在的自我约束的风险。解决之道在于双重备案审查时以人大系统监督为主,在外部监督有效发挥作用的情况下,行政系统内部监督发挥好辅助、配合作用,让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有效结合、相得益彰,发挥这一制度的乘法效应。可以说,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制度的出路在于强化人大系统对于规章报备的审核,在人大系统和行政系统双备案通道的现有格局和政治体制之下,逐步明确以人大系统对于政府规章的备案审查为主,并在立法层面明确人大系统的审查意见作为最终结论。
二、苏州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2003年目录(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苏州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2003年目录(论文提纲范文)
(1)《周易时论合编》易哲学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和研究意义 |
二、研究现状和学术史回顾 |
(一) 《周易时论合编》研究现状 |
(二) 方以智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和方法 |
四、学术创新与研究不足 |
第一章 《周易时论合编》作者及征引书目 |
第一节 《周易时论合编》成书语境 |
一、政治背景 |
二、思想语境 |
三、自然科学状况 |
第二节 方孔炤、方以智与方氏家风 |
一、桐城方氏家风 |
二、方孔炤: 《时论》之创立者 |
三、方以智: 《时论》之完成者 |
第三节 《周易时论合编》版本、征引文献 |
一、《周易时论合编》卷数 |
二、《周易时论合编》版本 |
三、《周易时论合编》征引着作 |
第二章 《周易时论合编》成书过程 |
第一节 《时论》之思想渊源 |
一、方学渐“性善”哲学:至善不落有无 |
二、方大镇的“《易》贵时用”思想 |
三、黄道周象数易学 |
四、王宣的河洛易学思想 |
第二节 方孔炤编着《周易时论合编》 |
一、会通家传易学时期 |
二、会通象数易学时期 |
三、桐城研《易》时期 |
第三节 方以智编定《周易时论合编》 |
一、方以智等编撰《周易时论合编》 |
二、《周易时论合编》征引方以智着作 |
三、《周易时论合编》与方以智的思想关联 |
第三章 “时论”之义理阐释: 善用惟时,时义大成 |
第一节 “时论”之义涵 |
一、随时拾薪,以供薪举火 |
二、圣人因天用天、因时觉世 |
三、天下随时,有开必先 |
四、以六虚之归环中者,时也 |
第二节 “时”之儒学发微 |
一、时之儒学溯源 |
二、时序: 雨旸燠寒风来备 |
三、时乘: 统御同时 |
四、时义: 藏密于前用 |
第三节 “时”之经世义涵阐发 |
一、时行: 入民善动 |
二、时中: 乘时中节 |
三、时用: 因时制用 |
第四节 环中寂历,善用惟时 |
一、治历明时,随时而息 |
二、四分用三,冬炼三时 |
三、《易》贵善用,善用惟时 |
第四章 “时论”之象数阐释:午会之时,乘一贯也 |
第一节 “午会之时”的内涵 |
一、“午会之时”提出的历史语境 |
二、午会之姤: 一阴滋生,小人道长 |
三、午会圣人,制度礼乐,以烹养万世 |
第二节 “午会之时”义涵发微 |
一、向明而治,继明照四方 |
二、阳统阴阳,居贤善俗 |
三、以立统泯,多识一贯 |
第三节 “乘一贯”思想的实现 |
一、寂历同时: 形上与形下的兼顾 |
二、顿渐同时: 先后天功夫的统一 |
三、《易》贯费隐: 交轮一贯的实现 |
第五章 “寂历同时、一在二中”的本体论 |
第一节 寂历同时的理论建构 |
一、寂历同时: 寂然在历然中 |
二、一在二中: 大一在大二中 |
三、绝待在对待中 |
第二节 不落有无的太极观 |
一、“无极而太极”说 |
二、太极不落有无 |
三、至理藏于物理 |
四、全图皆太极 |
第三节 先天在后天中 |
一、先后天八卦图 |
二、先后并用,圣人随时发明 |
三、先天不能不后天 |
四、先在后中,止有善用 |
第四节 贞悔卦的交轮、统辨 |
一、公因在反因中 |
二、交轮几 |
三、统辨、互根说 |
第六章 “两间皆易”的易象观 |
第一节 《周易时论合编》之周易观 |
一、《周易》新诠 |
二、《易》合理气象数,为费隐一贯之书 |
三、蓍龟守《易》,藏大于小 |
第二节 “虚空皆象数” |
一、“四无”之弊 |
二、虚空皆象数 |
三、象数即虚空 |
第三节 河洛象数,为一切生成之公证 |
一、《图》《书》一也 |
二、图书一理,皆是易道 |
三、中五,用三藏一旋四 |
四、五合互藏说 |
第七章 “博约同时”的格物说 |
第一节 “下学即上达”格物说 |
一、藏悟于学,下学上达 |
二、以物观物,交格交贯 |
三、博约同时,一多相贯 |
第二节 即费知隐 |
一、即费知隐 |
二、即质知通 |
三、象数征理 |
第三节 “圣人体天宰天”的文明观 |
一、五行尊火 |
二、文即质 |
三、藏罕于雅 |
第八章 “顿渐同时”的功夫论 |
第一节 善体,在“遏恶扬善”之善用中 |
一、“四无”与“四有”之争 |
二、先后并建,顿渐同时 |
三、至善,在为善去恶中 |
四、贞一,以善天下之动 |
第二节 “戒惧”功夫论 |
一、理其情,而“情即性” |
二、戒惧即飞跃 |
三、《易》官天继善、各正性命 |
四、全《易》,无非教学,无非圣功 |
第三节 礼者,卫道之藩、居身之舆 |
一、礼者,天所秩而用于人 |
二、《易》《礼》不二 |
三、礼者,安上下、合外内 |
结语 |
一、《周易时论合编》之会通特色 |
二、乘一贯、集大成的目标 |
三、儒学立场和经世致用之指向 |
四、《周易时论合编》的易学影响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一 《周易时论合编》藏本问题 |
附录二 周易时论合编之版式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目录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2)乾嘉时期(1736-1820)诗经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乾嘉以前诗经学研究 |
一、先秦诗经学 |
二、秦汉诗经学 |
三、魏晋唐诗经学 |
四、宋代诗经学 |
五、元明诗经学 |
六、清初诗经学 |
第二节 乾嘉时期诗经学研究综述 |
一、清人着作中乾嘉诗经学研究 |
二、近人学术史中乾嘉诗经学研究 |
三、近人经学史中乾嘉诗经学研究 |
四、诗经学史中乾嘉诗经学研究 |
五、清代诗经学中乾嘉诗经学研究 |
六、乾嘉时期诗经学学者个案研究 |
第三节 选题意义、研究方法及创新之处 |
一、选题意义 |
二、研究方法 |
三、创新之处 |
第一章 乾嘉时期诗经学知识背景与学术风气 |
第一节 乾嘉诗经学概念明晰 |
一、时代的乾嘉 |
二、学术的乾嘉 |
第二节 经学的全面复兴 |
一、学术交流蔚然成风 |
二、大师名家集聚出现 |
三、着述丰富名着繁多 |
第三节 重汉抑宋与诗经学研究 |
一、经义研究以古为尚 |
二、诗经训诂成就斐然 |
三、诗经学凭证据立论 |
第四节 小学、考据与诗经学研究 |
一、小学通经典 |
二、考据治诗经 |
第二章 诗经学研究的历史眼光 |
第一节 《诗经》名物制度研究的历史打通 |
一、名物研究博采众长 |
二、礼仪制度互为阐释 |
第二节 《诗经》天文地理研究的历史溯源 |
一、天文研究中西合璧 |
二、地理研究因地释人 |
第三节 《诗经》“因声求义”研究的历史演变 |
一、“因声求义”内涵的发展 |
二、“因声求义”的历史演变 |
第三章 乾嘉朴学诗经流派及风格研究 |
第一节 吴派诗经学研究 |
一、代表人物及诗经学成就 |
二、学术风格特征 |
第二节 皖派诗经学研究 |
一、代表人物及诗经学成就 |
二、皖派学术风格特征 |
第三节 扬州学派诗经学研究 |
一、代表人物及诗经学成就 |
二、学术风格特征 |
第四章 乾嘉时期三家诗辑佚研究 |
第一节 乾嘉时期三家诗辑佚 |
一、乾嘉以前三家诗辑佚简述 |
二、乾嘉时期三家诗辑佚成就 |
第二节 陈寿祺与《三家诗遗说考》 |
一、陈寿祺其学术渊源 |
二、《三家诗遗说考》 |
第三节 《诗》外诗辑佚研究 |
一、《诗》外诗内涵 |
二、《诗》外诗研究简述 |
三、沈德潜与《古诗源·古逸》 |
四、《诗》外诗价值研究 |
第五章 崔述《诗经》研究走出宗宋宗汉的怪圈 |
第一节 走出“宗汉宗宋”的怪圈 |
一、汉学宋学之争 |
二、崔述之家学渊源 |
三、疑古与考据相伴而生 |
四、汉学研究方法之弊端 |
第二节 崔述与《读风偶识》 |
一、沿袭孔子诗教思想 |
二、以史证诗与以诗证诗 |
三、以情论诗与以俗释诗 |
第三节 崔述独立思考之意义阐释 |
一、学术史之价值 |
二、考据疑古之突破 |
第六章 乾嘉时期诗经学研究的突破与成就 |
第一节 实事求是学风的突破 |
一、实事求是的学术演变 |
二、实事求是风气之突破 |
第二节 方法论的突破与影响 |
一、文字、音韵、训诂为始阶 |
二、求真求实、信而有征 |
三、以经解经、贯通经传 |
第三节 乾嘉诗经学历史地位的建立 |
一、形成独具特色的诗经考据学 |
二、整理了丰富的诗经学文献资料 |
三、开近代实证学风之先河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博士学位论文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致谢 |
(3)清代产业技术标准化研究 ——以砖木作匠作则例为中心(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提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 |
二、相关概念界定 |
三、相关文献资料与研究现状 |
四、研究方法与论文结构 |
五、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清代匠作则例的文本化 |
第一节 “匠作则例”的历史沿革 |
第二节 清代“匠作则例”性能辨析 |
一、“则例”的内容特点 |
二、“匠作则例”的内容特点 |
三、“则例”与“匠作则例”性质异同 |
四、匠作则例法典化与技术标准化立法 |
第三节 “内工则例”与“外工则例”比较 |
一、内、外工匠作则例编纂比较 |
二、内、外工匠作则例差异分析 |
第二章 清代产业技术“则例化”及近代转型 |
第一节 手工业“则例化”及其表现形式 |
一、产品设计“形制化” |
二、生产物料“规格化” |
三、生产工料“定额化” |
第二节 清代技术标准的近代转型 |
一、匠作则例的细则化 |
二、中国与西方近代标准化进程的差异 |
第三章 物料采办、加工与管理标准化 |
第一节 砖瓦烧造与管理标准化 |
一、临清砖烧造与管理标准化 |
二、金砖烧造与管理标准化 |
三、琉璃瓦烧造与管理标准化 |
第二节 木料采购与管理标准化 |
一、年例额解木料采买标准化 |
二、楠杉木料采办标准化 |
三、围场松木采伐标准化 |
第四章 旧料回收与利用标准化 |
第一节 木材回收利用 |
一、旧木料回收标准 |
二、旧木料使用标准 |
第二节 砖瓦回收利用 |
一、旧砖瓦回收标准 |
二、旧砖瓦使用标准 |
第五章 施工技术标准化 |
第一节 大木作施工技术标准化 |
一、大木作选材标准化 |
二、柱类构件制作标准化 |
三、梁类构件制作标准化 |
四、枋类构件制作标准化 |
五、桁(檩)类构件制作标准化 |
六、板类构件制作标准化 |
七、椽、望、连檐构件制作标准化 |
八、斗拱制作安装技术标准化 |
第二节 瓦作施工技术标准化 |
一、砖料加工标准化 |
二、金砖铺墁技术标准化 |
三、墙体砌筑技术标准化 |
四、苫背、瓦瓦技术标准化 |
第三节 内、外工工料标准之差异 |
一、大木作工料比较 |
二、瓦作工料比较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清代匠作则例目录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科研成果 |
后记(致谢) |
(4)民国时期(1912-1949)易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近代思潮与民国易学历程 |
一、晚清易学: 合会中西之新探索 |
二、民国初年: 易学边缘化 |
三、二十年代: 研究新气象 |
四、三十年代: 一时之显学 |
五、四十年代: 困顿中坚持 |
第二节 研究现状与不足 |
一、民国易学的通论研究 |
二、民国易学的专人研究 |
三、已有研究的不足 |
第三节 研究理路与方法 |
第一章 固守朴学易传统: 汉学余声中的家法赓续 |
第一节 沈瓞民的孟氏易研究 |
一、家学传承与生平着述 |
二、孟氏易辑佚考证 |
三、孟氏易家法评说 |
第二节 尚秉和的焦氏易研究 |
一、研《易》历程与易学观 |
二、易说与易象: 治焦氏易之理路 |
三、尚氏易学之评价与反思 |
第三节 徐昂对虞翻、张惠言之研究 |
一、虞氏易例概述 |
二、张惠言虞氏消息系统 |
三、质疑与服膺: 徐昂对张惠言之态度 |
四、反思徐昂对虞氏易之梳理 |
第二章 以旧识涵摄新知:象数基础上的创新尝试 |
第一节 刘师培与新易学的先声 |
一、生平与易着 |
二、新尝试: 分科视野与新学学风 |
三、旧传统: 经学的知识与方法 |
四、致用关切与性格缺陷 |
第二节 杭辛斋包罗万有的易学面貌 |
一、生平与易着、版本 |
二、统括平议传统易学 |
三、涵摄融通古今学术 |
四、平议涵摄之标准 |
五、“大象数”与“大易学” |
第三节 杭辛斋易学的精神、影响与得失 |
一、易道: 杭氏易的终极根据 |
二、易教: 杭氏易的致用关切 |
三、近代易学第一家: 杭氏易的影响与成就 |
四、因革之间: 杭氏易的性质与反思 |
第三章 据新学重估经书: 分科视域下的全新研究 |
第一节 哲学的研究进路 |
一、早期的《周易》哲学研究 |
二、胡适的范式开创——“求道”转向“求真” |
三、贴近“普遍(欧洲)的哲学” |
四、《周易》古经有无哲学? |
第二节 史学研究的新进路 |
一、“以史治《易》”传统的两个层次 |
二、近代“以《易》为史”新论的两种类型——兼论“六经皆史”说的嬗变 |
三、古史辨派易学研究述评 |
四、反思《周易》时代背景研究之混乱 |
五、驳胡朴安《易》为古史说 |
第三节 文字学与科学的研究进路 |
第四章 返经学以开新见: 重立常道后的义理新诠 |
第一节 熊十力易学思想研究 |
一、熊十力易学思想之变迁 |
二、《周易》所证之体用哲学 |
三、体用视域下的经学观 |
四、体用视域下的历代易学评论 |
五、熊十力易学的方法与特色 |
第二节 马一浮易学思想研究 |
一、生平歧说与治学、讲学 |
二、六艺与易教 |
三、研《易》方法与易学观点 |
四、“三易”与性理哲学 |
五、试论马一浮的学术特色 |
余论 |
第一节 民国易学的面貌与特点 |
一、由《易学讨论集》谈起 |
二、五重维度观个性差异 |
三、融合创新之共性潮流 |
第二节 《周易》现代价值之重估 |
一、经学时代的易学价值 |
二、对经学现代价值之质疑 |
三、对易学现代价值之申说 |
第三节 易学范式变革的两条线索 |
一、经学易范式的瓦解 |
二、新易学范式的争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5)明代《楚辞》传播与接受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选题缘起及论题意义 |
二 相关研究的历史与现状 |
(一) 楚辞学研究史的梳理 |
(二) 《楚辞》文献学方面的研究 |
(三) 国内《楚辞》传播和接受研究 |
(四) 海外《楚辞》传播和接受研究 |
三 研究范围界定 |
四 相关理论、概念介绍及本文研究方法 |
(一) 概念介绍 |
(二) 相关理论及本文研究方法 |
五 创新点 |
第一章 明前《楚辞》传播与接受 |
第一节 汉魏六朝时期的《楚辞》传播与接受 |
一、汉代的《楚辞》传播与接受 |
二、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楚辞》传播与接受 |
第二节 隋唐时期的《楚辞》传播与接受 |
一、隋唐时期的《楚辞》传播 |
二、隋唐时期的《楚辞》接受 |
第三节 宋元时期的《楚辞》传播与接受 |
一、宋代的《楚辞》传播与接受 |
二、元代的《楚辞》传播与接受 |
小结 |
第二章 明代《楚辞》传播的地域与传播循环模式 |
第一节 《楚辞》的传播在明代兴盛的原因 |
第二节 明代《楚辞》刊本的刻印地域 |
一、明代《楚辞》刊刻的地域分布 |
二、明代《楚辞》刻本传播地域形态分析 |
第三节 明代《楚辞》传播循环模式 |
小结 |
第三章 明代《楚辞》传播与接受的主体 |
第一节 阅读《楚辞》的读者类型 |
第二节 皇室成员的《楚辞》阅读 |
一、皇帝阅读 |
二、太子及诸宗室子弟阅读 |
第三节 士人生员读者的《楚辞》阅读 |
一、明代士人生员读者概况 |
二、代表性的士人生员读者 |
第四节 大众读者的《楚辞》阅读 |
一、明代大众读者概况 |
二、代表性的大众读者 |
第五节 李氏朝鲜读者的《楚辞》阅读 |
一、《楚辞》在李氏朝鲜的流传 |
二、代表性的朝鲜《楚辞》读者 |
小结 |
第四章 明代《楚辞》的传播渠道和传播类型 |
第一节 收藏、抄本与借阅——《楚辞》的人际传播 |
一、《楚辞》的收藏与传播 |
二、《楚辞》的抄写、借阅与传播 |
第二节 刊刻与买卖——《楚辞》的商业传播 |
一、明代的官刻 |
二、明代的坊刻及私人刻书 |
第三节 明代的书院讲学——《楚辞》的大众传播 |
小结 |
第五章 明代的《楚辞》接受 |
第一节 程朱道学影响下的《楚辞》接受 |
一、文道合一论下的《楚辞》接受 |
二、台阁派的《楚辞》接受 |
三、道学家的《楚辞》接受 |
第二节 师古说者的《楚辞》接受 |
一、茶陵派的《楚辞》接受 |
二、前七子的《楚辞》接受 |
三、唐宋派的《楚辞》接受 |
四、后七子的《楚辞》接受 |
第三节 师心说者的《楚辞》接受 |
一、师心说概述 |
二、师心说者的《楚辞》接受 |
第四节 东林中人的《楚辞》接受 |
一、东林中人概述 |
二、东林中人的《楚辞》接受 |
小结 |
第六章 明代《楚辞》传播与接受的特点 |
第一节 文学特点 |
一、楚风的形成 |
二、序跋的广泛使用 |
第二节 学术特点 |
一、个人体悟注解《楚辞》成风 |
二、《楚辞》评点类着作大行其道 |
小结 |
余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目录 |
致谢 |
(6)崑曲曲牌源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标号说明 |
绪论 |
一、研究对象的界定 |
二、曲牌的历史演变与分期 |
三、研究缘起与意义 |
四、研究史回顾 |
五、研究创新点、思路与方法 |
第一章 唐前古曲与崑曲曲牌之关系 |
第一节 古曲崑化曲牌之考索 |
一、古曲曲牌崑化之数量统计与演变考 |
二、古曲曲牌演变略论 |
第二节 古曲与崑曲曲牌关系论 |
一、《诗经》篇章结构与曲牌音乐体制 |
二、“乐府”与曲牌音乐 |
三、南、北民歌交流与曲牌音乐 |
第二章 大曲与崑曲曲牌 |
第一节 大曲—曲牌崑化之考索 |
一、大曲-曲牌转化之总体统计 |
二、大曲曲名-崑化曲牌分类考 |
第二节 大曲与崑曲曲牌关系辨正 |
一、大曲节拍与崑曲曲牌节拍之演变 |
二、大曲“遍数”与崑曲曲牌 |
三、唐宋大曲与崑曲曲牌之关系 |
第三章 词牌与崑曲关系论 |
第一节 词牌崑化曲牌之考索 |
一、词牌崑化之数量统计 |
二、词牌崑化曲牌分类考 |
第二节 词牌格律与崑曲曲牌关系辨正 |
一、词牌与崑曲曲牌格律、结构 |
二、词牌与崑曲曲牌音乐体制论 |
三、宋词与崑曲曲牌关系反思 |
第四章 北曲崑化论 |
第一节 北曲曲牌崑化之考索 |
一、北曲曲牌崑化之概括 |
二、南北曲曲牌分类考 |
第二节北曲崑化逻辑论 |
一、北曲与崑曲曲牌音乐体制 |
二、北曲曲牌、崑曲曲牌格律关系论 |
三、南、北曲牌界说 |
第五章 南戏曲牌与崑曲曲牌关系论 |
第一节 南戏崑化曲牌之考索 |
一、南戏崑化之数量统计 |
二、南戏崑化分类考 |
第二节 南戏曲牌与崑曲曲牌关系辨正 |
一、南戏与崑曲演唱方式之差异 |
二、南戏与崑曲曲牌格律之分歧 |
三、南戏与崑曲曲牌关系反思 |
第六章 崑曲曲牌中的民间俗曲与其他源流 |
第一节 民间俗曲与其他曲目崑化曲牌之考索 |
一、民间俗曲崑化之数量统计 |
二、民间俗曲崑化之主要方式——[节节高]源流个案研究 |
第二节民间俗曲与崑曲曲牌关系 |
一、民间小调与崑曲 |
二、民间宗教音乐与崑曲 |
三、边地音乐与崑曲 |
四、“琴曲”“琴歌”与崑曲曲牌 |
余论:曲牌论 |
一、将文体学概念的“曲”迁移到音乐文学领域 |
二、音乐文学的角度要坚决摒弃“乐文优劣论” |
三、曲谱的刊刻为曲学的发展提供了丰富的材料 |
四、地域流动是曲牌演变的重要因素 |
五、曲牌研究的构型和拓展——叠压 |
参考文献 |
附录编制说明 |
附录A: 《集成曲谱》曲牌检索 |
附录B: 《六十种曲》曲牌检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後记 |
(7)行业法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思路和方法 |
第一章 法律中的“行业”与行业法 |
第一节 相关概念的比较 |
一、行业与事业 |
二、行业与产业 |
第二节 “行业”入法的实证分析 |
一、法律文本的选择 |
二、“行业”的检索结果 |
三、“行业”入法的主要领域 |
四、部门法中的“行业” |
(一)宪法中的“行业” |
(二)经济法中的“行业” |
(三)行政法中的“行业” |
(四)社会法中的“行业” |
(五)民商法中的“行业” |
(六)刑法中的“行业” |
五、“行业”在法律条文中的形式样态 |
(一)行业规划 |
(二)行业标准 |
(三)行业主体 |
(四)行业协会 |
(五)行业垄断 |
(六)行业自律 |
(七)行业诚信 |
(八)从业人员 |
第三节 行业法的提出 |
一、行业法研究的历史沿革 |
(一)从部门法的角度来理解行业法 |
(二)从非正式制度的角度理解行业法 |
(三)对行业法的深入研究 |
(四)行业法与领域法的比较研究 |
二、行业法研究的理论共识 |
三、行业法与部门法的关系 |
(一)交叉与重叠关系 |
(二)包含与被包含关系 |
第二章 行业法治的概念分析 |
第一节 行业法治的提出 |
一、提出行业法治的逻辑 |
二、行业法治研究的历史沿革 |
三、行业法治的理论主张 |
第二节 行业法治的内涵 |
一、“硬法”之治与“软法”之治的结合 |
二、依法监管与依法自治的结合 |
三、横向体系和纵向体系的结合 |
第三节 行业法治的特性 |
一、法治主体的多元性 |
二、法律规范的复合性 |
三、行业治理的差异性 |
四、运行机制的共治性 |
五、调整范围的全面性 |
第四节 行业法治的理念 |
一、权利保护理念 |
(一)通过公众参与实行权利保护 |
(二)通过救济实现权利保护 |
(三)通过行业监管实行权利保护 |
二、公平正义理念 |
(一)行业准入公平 |
(二)行业运行公平 |
(三)行业结果公平 |
三、科学发展理念 |
(一)创新理念 |
(二)协调理念 |
(三)绿色理念 |
(四)开放理念 |
(五)共享理念 |
四、自治理念 |
第五节 行业法治的实践意义 |
一、法治发展维度 |
(一)有助于拓展法治的理论空间 |
(二)有助于填补传统法治的短板 |
(三)有助于国家治理体系的完善 |
二、行业发展维度 |
(一)有助于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促进行业发展 |
(二)有助于确立行业治理的标准,规范行业发展 |
(三)有助于为新兴行业保驾护航 |
第三章 行业法治的产生基础 |
第一节 经济基础:社会分工的进一步发展 |
第二节 政治基础: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体制逐渐确立 |
一、政企分开或政事分开的检索结果 |
二、各行业推进政企分开或政事分开的情况举例 |
三、对政企分开或政事分开检索结果的分析 |
第三节 社会基础:行业组织的大量涌现 |
一、政策和法律对行业组织的扶持 |
二、行业组织数量显着增长 |
第四节 法律基础:行业法律体系的逐步完善 |
一、第一阶段:改革开放后到九十年代中期 |
二、第二阶段:九十年代后期至今 |
第四章 行业法治的基本要素 |
第一节 行业法治中的行业标准 |
一、行业标准的广义界定 |
二、标准化对国家治理的作用 |
三、行业标准的法律性质 |
四、行业标准对行业法治的促进 |
(一)行业标准进一步促进行业法治的社会化 |
(二)行业标准使行业法治进一步柔性化 |
(三)行业标准使行业法治进一步具有可操作性 |
第二节 行业法治中的行业协会 |
一、行业协会的法律定位 |
二、行业协会对行业法治的促进 |
(一)行业协会参与行业立法 |
(二)行业协会参与行业纠纷化解 |
(三)行业协会参与行业监管 |
(四)行业协会参与行业管理 |
第三节 行业法治中的行业自治 |
一、行业自治的法律性质 |
二、行业自治对行业法治的促进 |
第五章 行业法治存在的问题及完善 |
第一节 完善行业立法机制 |
一、行业立法存在的问题 |
(一)行业分类难以精确 |
(二)狭隘的部门本位主义 |
(三)行业法律的滞后性 |
(四)行业协会立法不完备 |
(五)缺失跨行业的标准化协调机制 |
二、行业立法问题的完善 |
(一)完善行业立法体制 |
(二)完善行业标准立法 |
(三)及时修订行业立法 |
第二节 完善行业监管机制 |
一、行业监管存在的问题 |
(一)重审批轻监管的传统仍然存在,事中事后监管不健全 |
(二)传统监管不适应新的形势,信用监管存在体制机制缺陷 |
(三)传统监管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综合监管仍有待完善 |
二、行业监管问题的完善 |
(一)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完善信用监管和综合监管 |
(二)贯彻政府适度监管原则 |
第三节 完善行业纠纷化解机制 |
一、行业纠纷化解存在的问题 |
(一)行业调解组织主要靠公权力推动,公信力有待加强 |
(二)行业调解制度的认同度不高,导致利用率过低 |
(三)行业调解的成功率不高,没有实质性发挥作用 |
(四)行业调解程序和行业仲裁等相关法律制度缺失 |
二、行业纠纷化解问题的完善 |
(一)完善行业调解制度 |
(二)健全行业仲裁制度 |
(三)鼓励行业组织制定标准化法律文本,预防行业纠纷的产生 |
第四节 完善行业自治机制 |
一、行业自治存在的问题 |
(一)立法和政策上重行业自律,轻行业自治 |
(二)行业协会自治权力不够 |
(三)不利于行业自治的固有缺陷难以根除 |
二、行业自治问题的完善 |
(一)将立法上的“行业自律”修改为“行业自治” |
(二)政府彻底退出行业协会的运作 |
(三)赋予行业协会完整的自治权力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主要行业法律的梳理 |
附录 B 国务院行政审批改革政策性文件清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后记 |
(8)共治逻辑下政府与社会组织关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缘起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关于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宏观研究 |
二、关于组织与环境的中观研究 |
三、关于行动及其策略的微观研究 |
四、研究述评 |
第三节 研究问题和研究思路 |
一、研究问题 |
二、研究思路 |
第四节 研究方法 |
一、知识观 |
二、研究策略 |
三、基于信度与效度考量的资料收集与分析 |
第二章 理论基础和分析框架 |
第一节 政社关系研究的理论基础 |
一、制度视角下的组织理论 |
二、行动视角下的“组织合作” |
第二节 政社关系中的“分析性概念” |
一、嵌套式制度结构 |
二、行动与行动者 |
三、“共治” |
第三节 政社关系的整合性分析框架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共治生成的可能性:三个事实基础 |
第一节 国家-社会关系的历史演进 |
一、国家权力的释放 |
二、社会结构的变革 |
三、政社关系的调适 |
第二节 “公共服务时代”的来临 |
一、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新要求 |
二、服务指向的治理体系再造 |
第三节 治理领域的理论勃兴 |
一、西方治理理论及其适用性 |
二、当代治理理论的中国话语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走向共治:政社关系的制度变迁 |
第一节 如何分析制度?——从要素到过程 |
一、制度的特征与要素 |
二、制度变迁 |
第二节 政社关系的制度变迁过程 |
一、阶段一:控制-依附(1978-1991) |
二、阶段二:管制-剥离(1992-2001) |
三、阶段三:调控-协同(2002-2011) |
四、阶段四:平等-共治(2012--) |
第三节 政社关系的制度变迁特征 |
一、典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 |
二、不同阶段制度重心迁移 |
三、党的政策是主导和先行力量 |
四、明显的路径依赖现象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共治的行动建构:政府购买服务中的政社关系分析 |
第一节 购买行动的分析要素 |
第二节 购买行动的建构过程 |
一、初设阶段的行动特征 |
二、规范阶段的行动特征 |
三、优化阶段的行动特征 |
四、行动特征的比较分析 |
第三节 “螺旋式”行动建构:购买行动模式建构的特征和逻辑 |
一、行动者网络理论的引入及其适用性 |
二、“螺旋式”行动建构的呈现 |
三、“螺旋式”行动建构的内在逻辑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如何达成共治:共治的制度化之路 |
第一节 共治制度化的“隐形之手” |
一、制度化及其机制 |
二、基于正当性的制度化机制 |
第二节 公共性扩张的法治建设路径 |
一、彰显公民基本权利 |
二、回应社会治理变革 |
第三节 人民导向的政策改进路径 |
一、优化政策决策 |
二、改进政策执行 |
第四节 多维视角的机制优化路径 |
一、理顺纵向府际间权力分配机制 |
二、强化横向府际的政策扩散机制 |
三、健全社会组织“自我造血”机制 |
四、完善社会组织“跨界合作”机制 |
第五节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结论与讨论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第二节 可能的创新点与不足 |
第三节 进一步的讨论 |
一、政社互动中的公共性再生产 |
二、合作治理中的政府角色转型 |
三、行政学研究中的制度与行动 |
参考文献 |
后记 |
附录 |
附录A: 调查问卷 |
附录B: 针对民政部门的访谈提纲 |
附录C: 针对社会组织的访谈提纲 |
附录D: 正式访谈目录 |
附录E: 访谈文本(部分) (另附支撑材料) |
附录F: 本文的逻辑思路与核心观点图 |
附录G: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文章 |
(9)唐宋时期巴蜀观音图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与研究价值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三、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 |
第一章 唐宋时期巴蜀观音图像的分类及形成背景 |
第一节 唐宋巴蜀观音图像的分类及原则 |
一、圣观音图像类 |
二、密教观音图像类 |
三、本土观音图像类 |
四、佛三尊像中的观音图像类 |
第二节 唐宋巴蜀观音图像的形成背景 |
一、经济背景 |
二、文学背景 |
三、佛教背景 |
第二章 唐宋时期巴蜀圣观音图像 |
第一节 唐宋巴蜀圣观音造像的分期与造型风格演变 |
一、初唐时期:隋风延续与标准形象的确立 |
二、盛唐时期:大气丰腴风格的流行 |
三、中唐时期:两种区域风格的形成 |
四、晚唐时期:丰肥壮硕风格的出现 |
五、五代时期:唐风遗韵 |
六、两宋时期:女性化特征的鲜明 |
第二节 唐宋巴蜀圣观音造像的组合样式与功能指向 |
一、观音双尊与多尊并列:神力的多倍增强 |
二、观音与地藏:现世拯救与地狱拯救的结合 |
三、观音、阿弥陀佛与地藏:净土往生与地狱拯救的结合 |
四、观音、药师佛与地藏:治病延命、地狱拯救与净土往生的结合 |
五、观音与其他尊像的任意组合:民众信仰需求的多样化体现 |
第三节 唐宋巴蜀观音救难图像的缘起与演变 |
一、唐代之前观音救难性格的形成及其在巴蜀的传播 |
二、唐五代观音救难图像的发现与释读 |
三、宋代以后观音救难图像的持续演变 |
第三章 唐宋时期巴蜀密教观音图像 |
第一节 唐宋巴蜀密教造像发展概况 |
第二节 唐五代巴蜀十一面观音造像考释 |
一、十一面观音的经像传译与造像仪轨 |
二、单尊十一面观音造像的图像分析 |
三、十一面观音化现圣僧造像的图像分析 |
第三节 唐宋巴蜀如意轮观音造像考释 |
一、如意轮观音的经像传译与造像仪轨 |
二、艺术文献所载的如意轮观音画像 |
三、如意轮观音造像的时空分布 |
四、如意轮观音造像的图像分析 |
第四节 唐宋巴蜀不空羂索观音造像考释 |
一、不空羂索观音的经像传译与造像仪轨 |
二、不空羂索观音造像的时空分布 |
三、不空羂索观音造像的图像分析 |
四、不空羂索观音造像在巴蜀流行的特殊原因 |
第五节 唐宋巴蜀千手观音造像考释 |
一、千手观音的经像传译与造像仪轨 |
二、艺术文献所载的千手观音图像 |
三、千手观音造像的时空分布 |
四、千手观音造像的图像分析 |
第六节 宋代巴蜀马头观音造像考释 |
一、马头观音的经典传译与造像仪轨 |
二、大足石刻马头观音的造型特征 |
三、其他地区马头观音图像的造型特征 |
四、不同地区马头观音图像之比较 |
第七节 唐宋巴蜀其他多臂观音造像考释 |
第四章 唐宋时期巴蜀本土观音图像 |
第一节 唐宋巴蜀白衣观音造像的形成、分期及其他 |
一、白衣观音造像产生的社会文化渊源 |
二、吴道子与白衣观音造像的关系 |
三、白衣观音的形象标志及其来源 |
四、白衣观音造像的分期与造型演变 |
五、与其他地区白衣观音造像之比较 |
第二节 唐宋巴蜀水月观音造型分析及相关问题 |
一、周昉妙创水月观音图像新释 |
二、艺术文献所载的水月观音画像 |
三、水月观音的造型元素分析 |
四、对两京水月观音造像传入巴蜀路线的思考 |
五、水月观音与自在观音的关系 |
第三节 宋代巴蜀数珠手观音造像的形成、特征及影响 |
一、数珠手观音造像的判断标准 |
二、数珠手观音造像的遗存分布与特征 |
三、数珠手观音造像的宗教内涵与形成依据 |
四、对云南大理国观音画像的影响 |
第四节 宋代巴蜀观音群像窟的图像构成、文本依据及相关问题 |
一、观音群像窟的图像构成与营造意图 |
二、观音群像窟营造的文本依据 |
三、观音群像窟的设计意匠 |
四、观音群像窟与文氏石窟艺匠 |
第五章 唐宋时期巴蜀佛三尊像中的观音图像 |
第一节 唐宋巴蜀西方净土变中的观音造像特征演变 |
一、西方净土经典的传译及其在巴蜀地区的流行 |
二、“净土三经”中西方净土世界的基本景观与观音形象的描述 |
三、西方三圣像中的观音造像 |
四、阿弥陀佛五十菩萨像中的观音造像 |
五、阿弥陀经变龛中的观音造像 |
六、观无量寿佛经变龛中的观音造像 |
第二节 唐宋巴蜀释迦三尊像中的观音造像 |
一、巴蜀释迦三尊像中的观音造像 |
二、与犍陀罗释迦三尊像中观音造像的比较 |
第六章 唐宋时期巴蜀观音图像相关问题探讨 |
第一节 唐宋巴蜀观音造像题记与民众社会心理 |
一、造像题记的时代分布与布局形式 |
二、从造像题记看观音称名的演变 |
三、供养人身份与造像组织形式 |
四、造像时间与佛教节日 |
五、造像对象与家庭伦理 |
六、造像愿望与功利心理 |
第二节 唐宋巴蜀观音造像的时空分布特征及影响因素 |
一、时间分布特征及影响因素 |
二、区域分布特征及影响因素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插图目录及图版来源 |
附录二 表格目录 |
附录三 唐宋巴蜀观音造像题记汇录 |
附录四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10)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三、主要内容和研究方法以及可能的创新之处 |
第一章 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制度的相关概念与理论 |
第一节 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制度的概念 |
一、地方政府规章的界定 |
二、地方政府规章的特征 |
三、备案审查的释义 |
四、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制度的概念和内容 |
第二节 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制度与相关制度之比较 |
一、与行政法规备案审查制度的比较 |
二、与地方性法规备案审查制度的比较 |
三、与部门规章备案审查制度的比较 |
四、与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的比较 |
第三节 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制度的理论基础 |
一、行政自制理论 |
二、法制统一理论 |
三、立法监督理论 |
第二章 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制度的历史沿革 |
第一节 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制度产生的背景 |
一、思想基础: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 |
二、法制基础: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建立健全 |
三、实践基础:违宪违法监督制度的不断完善 |
第二节 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制度的发展脉络 |
一、20 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末的形成阶段(1979 年-1989 年) |
二、20 世纪90年代的规范化阶段(1989 年-1999 年) |
三、21 世纪以来的发展完善阶段(2000 年-至今) |
四、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制度发展沿革的几个特点 |
第三章 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与其他监督机制比较 |
第一节 地方政府规章的权力机关监督 |
一、权力机关对地方政府规章监督的法律依据 |
二、权力机关对地方政府规章监督的主要方式 |
三、权力机关对地方政府规章监督的主要特点 |
第二节 地方政府规章的司法机关监督 |
一、人民法院对地方政府规章的审判监督 |
二、人民检察院对地方政府规章的法律监督 |
三、司法机关对地方政府规章监督的主要特点 |
第三节 地方政府规章的行政复议监督 |
一、行政复议对地方政府规章监督的法律依据 |
二、行政复议对地方政府规章监督的主要特点 |
第四节 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之比较优势 |
第四章 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制度的现实考察 |
第一节 对地方政府规章的备案考察 |
一、行政系统备案 |
二、人大系统备案 |
三、部分地方政府规章备案情况 |
第二节 对地方政府规章的审查考察 |
一、行政系统审查 |
二、人大系统审查 |
三、部分地方政府规章审查情况 |
第五章 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制度存在的问题 |
第一节 缺乏统一的审查主体 |
一、多头备案使审查流于形式 |
二、审查主体权限交叉重合 |
三、审查机构和人员配备不足 |
第二节 缺乏健全的启动机制 |
一、主动审查制度有待完善 |
二、被动审查制度不尽健全 |
第三节 缺乏明确的审查标准 |
一、合法性审查标准有待细化 |
二、合理性审查标准有待完善 |
第四节 缺乏统一的审查程序 |
一、审查受理程序缺乏统一规定 |
二、审查受理过程未全程公开 |
三、审查结果反馈及审查异议制度不尽齐全 |
第五节 缺乏有力的监督机制 |
一、法律责任缺位 |
二、公众参与保障机制缺位 |
三、定期清理制度不健全 |
四、后评估制度待完善 |
第六节 制度缺陷之原因——制度设计与理论基础脱节 |
一、制度理论层面之原因 |
二、实践操作层面之原因 |
第六章 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制度之完善 |
第一节 在国家层面对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工作进行统一立法 |
一、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统一立法的必要性 |
二、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统一立法的可行性 |
三、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统一立法之体例安排 |
第二节 完善审查启动机制 |
一、强化主动审查制度 |
二、完善被动审查制度 |
三、明确审查时限 |
四、完善审查建议的反馈机制 |
第三节 细化审查标准与程序 |
一、细化形式审查标准 |
二、细化合法性审查标准 |
三、细化合理性审查标准 |
四、细化程序性审查标准 |
第四节 畅通地方政府规章审查渠道 |
一、赋予审查建议与审查要求同等待遇 |
二、明确适格备案审查主体 |
三、扩大行政复议规范性文件审查范围 |
四、完善法院有效参与的法律监督体制 |
第五节 健全备案审查监督机制 |
一、健全公众参与保障机制 |
二、健全备案审查公开机制 |
三、健全定期清理制度 |
四、健全后评估制度 |
五、健全备案审查责任制度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1: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相关省级政府规章规定 |
附录 2: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相关地方性法规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四、苏州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2003年目录(论文参考文献)
- [1]《周易时论合编》易哲学思想研究[D]. 许伟. 山东大学, 2021(12)
- [2]乾嘉时期(1736-1820)诗经学研究[D]. 赵彦. 哈尔滨师范大学, 2021(09)
- [3]清代产业技术标准化研究 ——以砖木作匠作则例为中心[D]. 王铁男. 苏州大学, 2020(06)
- [4]民国时期(1912-1949)易学研究[D]. 秦洁. 山东大学, 2020(09)
- [5]明代《楚辞》传播与接受研究[D]. 韩敏. 华中师范大学, 2020(01)
- [6]崑曲曲牌源流研究[D]. 黄金龙. 苏州大学, 2020(06)
- [7]行业法治研究[D]. 刘刚. 吉林大学, 2019(02)
- [8]共治逻辑下政府与社会组织关系研究[D]. 周丽. 南京大学, 2019(01)
- [9]唐宋时期巴蜀观音图像研究[D]. 邓新航. 东南大学, 2019(01)
- [10]地方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制度研究[D]. 张一鸣. 华东政法大学, 2019(02)